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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 警惕投资“一窝蜂”

2013-10-12 14:23来源:中国电子报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新政光伏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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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光伏发电增值税减半对行业是极大利好

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这是继今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出台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政策以来,针对光伏产业链下游电站开发运营领域的又一重大利好。面对已经风生水起的光伏电站开发市场,一直跃跃欲试进军其中的投资者们,是否就可以高枕无忧地放手一搏了呢?

光伏电站收益将显著提升

此前,我国光伏电站运营企业的增值税率为17%,即征即退50%即下调了8.5%的税率。“之前的赋税确实过重,光伏发电不需要任何原料,但是每卖一块钱的电,就要交1毛7分钱的增值税。”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效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韩晓平表示,“这次为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减掉一半的增值税,对行业是极大利好,在直接增加企业收益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参与光伏发电事业的积极性。”

“50%的退税无疑将直接利好下游光伏电站运营和开发企业,粗略算来,减税8.5%相当于降低了5%的光伏发电成本。”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张为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光伏电站赢利水平在8%左右,《通知》的出台将使这一水平提高至10%以上。”

随着光伏电站运营商利润率和内部收益率的相应增加,开发电站的吸引力增强,电站开发的需求量将显著上升。张为表示,减税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刺激未来两年的国内光伏电站建设,无论是大型地面电站,还是分布式发电系统。

即征即退的减免税形式也更贴合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现状。“当前,国内光伏企业现金流普遍紧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信息产业研究所副所长王世江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相对于先征后返和先征后退的形式,即征即退最为及时快捷,更能达到稳定企业现金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效果。”

同时,《通知》的出台对光伏产业链上游企业而言,也是个较大的利好。王世江表示,电池组件是光伏电站建设的最核心部分,对整个电站的发电效率影响最大,同时也占据了电站建设成本的重头。减税政策无疑也将大大拉动上游光伏组件的销售。

“我国光伏产业在经历产能过剩、企业资金链紧张、欧盟‘双反’等负面事件之后,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大面积停工,今年上半年仅完成不到3GW的装机量,远低于全年目标。”张为表示,“在此之后,行业进入了触底反弹阶段,政府随之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许多企业陆续复产。”张为强调,为了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完成全年装机量目标,近期一系列接踵而来的光伏利好政策虽然有些超出业界预期,但也属于意料之外的情理之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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