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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光伏双反案件内幕曝光

2013-08-15 09:13来源:Solarzoom关键词:欧盟反倾销欧盟双反光伏产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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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欧盟光伏反补贴调查

2012年11月8日,应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的申诉,欧盟对原产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crystallinesiliconphotovoltaicmodulesandkeycomponents(i.e.cellsandwafers)发起反补贴调查。调查产品的欧盟合并关税编码为ex38180010、ex85013100、ex85013200、ex85013300、ex85013400、ex85016120、ex85016180、ex85016200、ex85016300、ex85016400、ex85414090。补贴调查期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目前欧盟尚未公布反补贴初裁结果,预计8月发布。

二、中国企业在参与调查中遇到的问题

1、抽样问题

根据欧盟反倾销调查的要求,凡在调查期间内向欧盟出口过调查产品的中国生产出口企业均属于必须参加调查并应递交抽样答卷的涉案企业。如果应当应诉的企业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抽样答卷,将会被视为不合作企业,从而被征收全国最高税率。对于按规定递交了抽样答卷的企业,如果出口量比较大从而被抽中参与全程调查的,将进一步递交市场经济问卷与反倾销问卷;如果未被抽中的,将获得抽中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

2、市场经济待遇(MET)问题

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规定,欧盟委员会按照五项标准判定企业是否可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具体如下:

(1)公司有关成本、价格和投入,包括原材料、技术和劳工成本、产量、销售和投资方面的决定是依据市场信号作出的,反映了供应和需求,没有严重的国家干预,主要投入的成本很大程度地反映了市场价值。

(2)公司有一套根据国际会计标准独立审计的,并适用于任何目的的清晰的会计审计报告。

(3)公司的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没有因为以前的非市场经济体制受到严重的扭曲,特别是在有关资产折旧、其他呆帐、易货贸易和以抵偿债务方式实现的支付。

(4)有关公司受到破产法和财产法的管辖,确保了公司营运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5)汇率转换依据市场汇率确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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