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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超日虚假陈述违规发债 律师呼吁索赔

2013-07-03 10:05来源:证券市场周刊关键词:超日太阳ST超日太阳能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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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10月22日,整个光伏行业在水生火热中煎熬之时,*ST超日公告2011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0%-70%,这一超乎寻常的盈利预测在之后被证明是涉嫌违规臆测。”

2012年1月31日,*ST超日发布2011年业绩预告修正,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35%-65%。吴立骏认为,“与之前业绩预测相比,最大值区间相差3亿元,短短3个月中,能够产生超过2010年全年利润一倍以上的误差是非正常现象。”2012年2月28日,*ST超日发布业绩快报,公告净利润同比下跌62.13%,由此判断,*ST超日仍旧能够在2011年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

*ST超日原定于在2012年3月26日披露2011年年报,但被延迟到2012年4月26日发布。依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八条第一、二项之规定,前三年的平均利润要高于付息。

吴立骏律师指出,公司2011年年报中显示,净亏损额为0.55亿元,这个数字与之前修正后的预测净利润相差悬殊。*ST超日更正后的2011年年利润加上前两年的净利润,就不符合发债条件。“超日债券的上市日期是2012年4月20日,*ST超日涉嫌故意延期发布亏损的年报,且涉嫌故意虚假预测净利润金额,以为达到顺利发行债券之目的。”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11年年报显示,年亏损金额超过1.1亿元,即如果按照2009、2010、2011三个年度计算平均可分配利润,*ST超日将不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也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八条第一、二项之规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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