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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元:光伏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正能量

2013-04-19 10:48来源:能源评论 作者:刘汉元关键词:光伏发电PM2.5刘汉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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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及时跟上

因此,更应该加快解决光伏发电实际运行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细化上网电价法,放宽规模光伏电站的并网审批。最近,国家电网公司对光伏发电并网、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给予了大力支持。并网已不是光伏发展的主要难题。现在,问题主要集中在电价补贴上。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中,并未对收购年限给出具体规定,对于试图进入光伏发电领域的企业来说,收购年限是其必须考虑的主要因素,甚至是其盈亏的分水岭,这就决定了诸多企业将因收购年限不明而举步不前,对国家政策持币观望。因此,根据光伏组件使用寿命一般在20~25年的能源生产特点,进一步明确收购年限至少为20年,或用市场化的方式大胆放开,并根据成本的实际变化和电网的承受能力,每两到三年重新审核发布上网电价的具体标准,新制定的收购标准只针对其后建设的项目。同时,国家应放宽对光伏下游发电项目的行政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并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财政部门。让企业有可预期的良好投资前景,以鼓励更多企业、资本、技术投入到行业之中,由此真正意义上推动规模光伏发电快速提升,实现能源生产方式的大转变。

进一步优化国家相关光伏发电补贴方式。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金太阳工程,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相关的验收标准和机制不健全,尤其补贴针对事前的规划装机容量进行,对后期监管不足,尤其是项目建成的运行情况及后续发电与否缺乏约束,不少项目建成之后根本发不了电,大量补贴资金反而被浪费。更重要的是,由此还造成公众对光伏发电的诸多误解,认为即使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补贴资金,光伏发电也未能发展起来,将原因归结于这个产业或技术的问题。事实上,我国光伏发电需要的是发电量而非装机量,从2011年国家出台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后,应统一实施针对发电量的上网电价法,并基于发电量进行补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光伏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进行补贴。但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2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补贴资金缺口已达200亿元,其中光伏发电的补贴缺口约为五六十亿元。而2012年“金太阳”项目的第一期安装量为1.71吉瓦,每瓦由财政补贴5.5元,总额高达94亿元,第二期安装量为2.83吉瓦,财政补贴总额达156亿元,两者合计250亿元,数倍于当年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缺口。因此,建议根据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尽快优化相关补贴方式,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上网电价的补贴,提升光伏发电效果,好钢用在刀刃上,真正推动我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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