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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可再生能源整体开发面临的问题和障碍

2012-12-04 13:45来源:中国电谷网关键词:可再生能源风电场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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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性尚未达成普遍共识

当前整个社会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意义仍然认识不足,没有将新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的新兴产业来看待,多关注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或是部门利益,认识片面、观念陈旧。如2009年,内蒙东部风电并网出现了限电的情况,实际上并不是电网接纳不了,而是接纳了风电就要限制火电或向其它相邻省份输电。如果把可再生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来看待,从长远出发,从全局考虑,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种类多,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多种技术,且各类技术均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来自经济、技术、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产业规模的日益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问题和消纳问题凸显,仅靠常规政策手段来解决上述多方面的问题已很难奏效,唯一的出路是必须进行重大的制度创新,建立起一套能有效调整各方利益,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推动电网建设,有效传输和消纳可再生能源资源发电的体制机制。

贸易保护主义使我国可再生能源海外市场面临异常严重的形势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一直以来严重依赖于国际市场,然而,当我国企业刚刚拥有产品优势时,来自国外的竞争对手就开始频频展开贸易保护行动,来阻击中国的产品出口。2011年11月,美国Solar World等7家美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光伏电池,并称中国政府向国内企业提供不合理补贴。美国商务部随即对中国进行“双反”调查。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将对我国出口美国的晶硅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2.9~4.73%反补贴关税,以抵消中国非法补贴的影响。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反倾销税初裁结果,税率达到31.14~249.96%(应诉的低-不应诉的高)。“双反”结果让中国太阳能企业出口美国的产品总税额都超过35%。同年5月30日,美方商务部初裁,中国进口的应用级别风塔得到政府补贴,拟对相关企业征收13.7~26%的反补贴税。2012年7月26日,以Solar World 为首的欧洲行业联盟EUProSun,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如果获得欧盟委员会的通过,则对当前深陷产品过剩危机的中国光伏企业无疑带来致命打击。因此,需要研究引入包括配额制政策在内的政策机制,快速启动国内市场,应对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显得非常紧迫。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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