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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回应风电光伏开发须审核:基于国家安全

2012-06-23 21:18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气象局风电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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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背景是基于国家安全”

黑龙江省人大日前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是中国首部规范地方气候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一出台,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

部分业界人士认为,《条例》出台的背后就是当地气象部门想分一份新能源的蛋糕,是气象部门想抓权。

针对此种看法,中国气象局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张钛仁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回应表示:“气象主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是对国家负责、对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并非气象部门想要什么样的权力。”

“气候问题归气象局管理”

记者: 一直以来,风能太阳能的开发利用是由能源局和发改委来管理,为什么现在气象部门也要介入管理呢?

张钛仁:首先要理清概念。风能太阳能资源都属于气候资源的范畴。作为主管机构,气象部门负责气候资源的监测、预报、预警及其相关的服务工作。

其次,气候变化是一个气候问题,是一个科学问题、技术问题。但是气候变化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如全球变暖、海平面升高、土地沙漠化加剧等等,就不单纯是气候变化的问题,也不单纯是科学问题,其造成的后果是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这可能会涉及到环保问题、农业问题、林业问题、水利问题等等,这些社会问题涉及到哪个部门,就应该按职责由哪个部门来管理。

同样,包括风能太阳能在内,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也不单纯是气候问题,而是变成工业问题或者能源问题了。从“能源”开发利用的角度来讲,风场怎么来建、怎么把风能转化为电能、电能如何跟国家电网并网发电等等问题,都应由发改委、能源局去管理。

而风能太阳能资源的监测、分析、评价和普查、区划,以及如何布局、在什么地方勘测、在什么地方建风场更加科学有效等等,就是一个从“气候资源”角度开发利用的问题,这是气候问题,应由气象主管机构来管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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