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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 光伏产业靠谁当家?

2012-04-05 09:04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光伏光伏产业光伏安装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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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有关光伏的问题有两大热点:“双制止”(制止太阳能、风能等产业的盲目扩张)和扩大国内市场的强烈诉求。尤其是“双制止”,很是被某些记者热炒了一番。其实温总理讲话的真实本意,业内人士明者自明。倒是鲜有人探究两个热点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因为这才是中国光伏应如何发展的重大问题,是一个政策主导还是努力强调市场主导的大问题。两大热点,是一个问题互为作用的两个方面,前者说的是政策不要“滥用”,后者说的是政策还要大用。对此,国家新近发布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明确:政策与市场互动。笔者认为,对于光伏产业要由政策驱动尽量向市场驱动倾斜,过分强调扩大国内市场应当慎言。

首先,以政策为基础的市场,过分强调政策就难有市场。已经为世界光伏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中国光伏业正处于极度困难的行业整合中,作为政策扶持为基础的行业,在困难时候希望更多的政策支持,天经地义。但一定不能忘记的是,这终究是以实现光伏产业经济性为目的市场行为,没有政策扶持就没有光伏事业,政策恰当有利于光伏事业,政策多了不利于光伏市场。在被动的以政策扶持为基础的市场中,政策是一定的,不用强调;市场是相对的,必须强调,过分强调政策的市场是没有生命力的。最关键的是,目前带给国内市场的政策已不少,2011年中国光伏市场超水平的增长了5倍,预计2012年又将是不低于1倍的增长幅度。

其次,必须考虑政策的承受力和可持续性。各国对光伏发电的补贴,是人类对于新能源探讨必须付出的成本,每个国家应当为此付出多少,却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它至少涉及两个基础因素:这个国家最大、最长能够承受的是多少;这个国家在世界经济发展中所占地位决定的应当承担多少。超出了这两个承受力,都是不成立和不科学的。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当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同时中国作为世界光伏第一大生产国必须承担它附加承担的部分。对此,中国过去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仅2006年开始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就已为新能源的发展付出了几百个亿,2011年12月1日,国家再次提高电价附加比例一倍,动态分析计提金额也应在每年约400亿元,这个努力接近2011年国家财政收入的0.4%,据说还要增加。中国已经负责任地承担了应当承担的那一部分,是到了认真去想一想还能承担多少,还能承担多久的时候了。

第三,不要让光伏再从我国“产业国际转移”出去。咋一看,好像是危言耸听,不妨回顾一下德国光伏发展的历程:过去既是安装大国也是生产大国,2011年一场行业整合,把过去已是很受伤的光伏产业逼上绝境。分析原因,一方面是“产业国际转移”到劳动力成本低的中国,2008年德国太阳能企业产品占了其新增市场份额的60%,中国厂商只占21%。到了2011年,中国厂商份额达到60%,而德国企业缩小至15%;另一方面是长时间巨额补贴和短期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使得其冷静检讨承受力的大小。

对此有文章介绍:当今世界光伏安装量超过40GW,德国就占了近25GW,仅2011年社会就要为这一结果承担180亿欧元的成本,照此推算,未来20年德国将承担1000亿欧元的费用,“光伏或将成为德国环保政策中最昂贵的错误”。虽然文章强调的是与风电成本的比较,但德国从光伏安装第一大国到加速停止补贴的发展过程值得深思。历史的对错历史自有公论,笔者想到的却是,如果中国光伏事业的发展不能很好总结这一过程的话,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加速,产业转移常态化的背景下,谁又能肯定地说,世界光伏第一大生产国的中国不会像德国,在付出了巨大政策成本的同时,光伏产业却转移到另一个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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