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环保发电生物质发电政策正文

三部委:光伏等新能源上网电价超出部分将由《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足

2011-12-20 09:14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光伏上网电价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基金监管

《基金管理办法》安排财政、价格、能源、审计部门分工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而各省级电网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电网企业应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而此次公布的《基金管理办法》并未明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等具体办法,相关内容会由财政部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另行共同制定。PV-Tech将继续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相关政策保持关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见下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查看更多>上网电价查看更多>可再生能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