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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文件说明:
《仁化县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业经十五届 80 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主要内容说明
《仁化县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约3800字,主要包括九部分内容,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总则、基本原则和流转方式、管理和服务、流转条件和程序、流转合同和登记、流转补贴措施、相关责任、纠纷处理、附则等。
三、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自主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流转形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流转收益归转出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扣缴;
(三)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流转期限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四、流转合同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八)其他须载明的事项;
(九)违约责任。
五、流转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协商。流转双方就流转事项磋商,以求达到一致意见。
(二)备案或审查。流转双方采取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向发包方备案。流转双方采用转让的方式就土地流转事项达成初步意向的,必须由发包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签订合同。符合流转条件的,由镇街农业生态办(农办)指导双方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
(四)登记。签订流转合同后,流转双方到所在地镇街农业生态办(农办)办理合同登记。
六、流转补贴措施:
为推动农业集约化经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连片规模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连片50亩(含50亩,下同)以上流转给同一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县级财政对承包经营权流入的经营企业或大户进行一次性每亩50元的补贴。
七、流转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土地流转财政补贴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于粮食、蔬菜、花生等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不降低耕地基础地力的作物种植;流转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于畜牧(水产)养殖、发展林果业、光伏发电的一律不纳入奖补范围。
(二)连片50亩以上流转给同一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三)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期限达3年(含3年,下同)以上的;或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剩余有效期限在3年以上。
(四)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等符合本办法第十五、二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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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13点20分,由国家电投新疆能源化工下属阿克苏公司投资建设的兵团一师10团4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转商业运行。该项目预计每年可输送绿电6.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4.561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64.5万吨、二氧化硫0.232万吨、氮氧化物0.252万吨、烟尘0.284万吨,具有良好的社会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广受社会关注,但是否完成项目备案后,项目就取得行政许可?答案:不是。为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再次提醒各企业、有关单位、用户,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办理光伏项目立项备案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项目备案是非行政
4月28日,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度萧山区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装机容量在30KWp以上已建成企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项目投资企业0.2元/千瓦时(从并网之月起连续补助60个月),单个项目补助资金累计最高
4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湖南公司7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取得湖南省发改委备案,助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该批项目分别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州市境内,光照资源丰富,建设条件优越,包括青兰乡300兆瓦、流峰回龙250兆瓦、仁义大河70兆瓦、龙泉60兆瓦、清水湾50兆瓦五个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合计
4月24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光伏安装和工业厂房屋面维修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乡镇(街道)要靠前服务,要做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告知属地厂房(房屋)业主(使用人):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工业厂房屋面维修作业和光伏安
4月19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广东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5G基站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网需求侧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具备建设光伏条件的5G基站场地,同步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打造一批“零碳”5G基站示范标杆,为信息通信行业
4月18日,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潮安供电局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求,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努力做到“能并尽并”。对于装机超过局部电网承载能力的,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
4月17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文件指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斗门建成光伏示范开发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推进珠海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三期项目建设。支持固体废物处理企业,探索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采用“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专项治理”模式,加快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升级,解决城中村超容用电、供电质量低、中低压网架不完善、“三线缠绕”及电气火灾隐患
2024年4月15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属地区域2024年3月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2024年3月,广东省新增户用装机1929户,总规模为61.97MW,其中韶关、梅州、广州列前三。具体数据如下:原文如下: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属地区域内2024年第三批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项目根据《国家能源局综
4月8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海上风电规划方面,“十四五”及“十五五”期间,我市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加速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已建成投产近海浅水区揭阳市神泉一315.5MW、神泉一(二期)91MW、神泉二502MW等3个项目共90
4月9日,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备案注意事项。文件显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江海区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符合以下规定:(一)非经营性高度低于2.2米的小型分布式光伏附属设施、设备无需办理《建设工
4月5日,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南雄市2024年度第二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根据批复,第二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增容)项目共54项,其中编号1-48号共计48项,合计新增装机容量1202.65千瓦,编号49-52号共计4项,合计增容装机容量57千瓦,同意备案并纳入南雄市
4月3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科学规划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打好“绿色能源牌”,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优化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开发模式,发挥国资国企在新能源开发中
为进一步推动潮安区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3日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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