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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小甸镇第一批光伏发电扶贫到村到户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2015-08-26 17:21来源:小甸镇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扶贫安徽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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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7月21日-9月30日)

(一)采购(7月21日-8月6日)

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

(二)安装、调试、并网(8月7日-9月30日)

由中标的安装企业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负责对安装户进行使用、管护知识培训。由县供电公司与贫困户签订并网发电合同,负责双向智能电表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入电网,实现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同步。

八、评估验收(10月1日-11月30日)

由县扶贫办会同供电公司、施工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单位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并出具项目评估验收报告。

九、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光伏扶贫工程建设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到村到户项目。领导组组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等日常工作。实施村要健全光伏扶贫项目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倾斜力量,注重协调,全面推进。

2.明确职责分工。镇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重点实施村、光伏发电指标的分配,制定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用户手册、以及光伏扶贫有关合同,指导协调实施村开展工作;各实施村负责选择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镇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与监管,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国土中心所负责土地性质的把关和土地使用协调;县农商银行小甸支行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小甸供电所要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镇领导组对本镇光伏扶贫项目负总责,指导镇、村干部做好实施项目贫困户的选择、公示、群众资金筹集与收取、项目推进、施工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与处理、配合上级检查、验收等工作。

3.严明工作纪律。各实施村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责任感和迫切感,严格执行扶贫政策,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变通办法套取扶贫项目和资金。镇纪委将加大督查和违纪事件查处力度,违者严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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