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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利频出 可再生能源迎快速发展机遇

2015-04-21 09:29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李彬关键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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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胡润青在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符合预期,但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4年,弃风限电现象虽有好转,但并未消除。光伏产业虽增长迅速,但新增装机容量中大型电站占80%,并没有达到国家对分布式能源发展的预期。太阳能光热发电在2014年出现了20年以来首次行业下降,降幅18%,光热发电行业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的挑战。”胡润青说。

在新电改9号文公布后,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目的就在于配合落实新电改9号文有关要求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提出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实行全额收购和优先调度,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此次指导意见从电力电量平衡、利益补偿机制、需求侧管理三方面提出25条措施保障清洁能源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时,应采取措施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各地新增用电需求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清洁能源发电和消纳区外清洁能源,以及奖励为保障清洁能源多发满发而调峰的煤电机组发电,在制定跨省区送受电计划时,优先安排清洁能源送出并明确送电比例等。

配额制是关键

不过,在孙航看来,对于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而言,机遇中也面临着挑战———在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之后,可再生能源将不得不与水、火、核等较为成熟的传统电力进行正面竞争。

“目前看来,上述可再生能源在成本及稳定性上还无法与水火电相比,鉴于当下中国电力市场处于过剩局面,可以预见未来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这将成为清洁能源面临的主要挑战。”孙航认为。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专家吴达成认为,可再生能源再次获得政策支持,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纳入到电改的框架内,并付诸部委文件,关键是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事实上,此次《指导意见》也重申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目前,虽然国家版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尚未出炉,但近期内蒙古、湖北等省份已经出台了该省配额制的相关文件。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1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5%,到2020年达到20%。其中,201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限电率分别控制在15%和6%以内。具体额度分配到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电网公司负责人的重要指标。

原标题:政策红利频出 可再生能源迎发展机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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