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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驻点甘肃监管报告》

2014-07-21 10:53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能源局光伏电站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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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甘肃省电力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了《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电网企业尚未制定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进行落实。

4.甘肃省电力公司对发电企业自建线路并网验收审核不严。

在工程验收中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发电企业自建送出线路并网验收进行把关审核,造成发电企业已通过验收的项目,在投运后改造,增加发电企业线路改造负担。

5.甘肃省电力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在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中,未能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管理的有关档案资料,不符合原电监会《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电监会第25号令)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关资料”的规定。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驻点甘肃监管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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