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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产品下乡,绿色建材下乡,建设“安全、绿色、低碳、质优”装配式绿色农房,推动农村住房以旧换新,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强化农村建筑用能管理,通过技术迭代升级降低农村住宅的总体用能需求。加强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合理推进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器、生物质省柴节煤炉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国网会同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低碳发展行动
1.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畅通综合交通网,加快“四纵一横”交通大动脉建设。依托怀桂高铁、焦柳铁路和包茂高速等区域交通优势,接通高能级旅游城市,促使流量快速导入。规划新建的沪昆高速洞口至天柱扩容段与包茂高速的“一横一纵”的十字型高速网络。大力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公交化营运网络,大力实施“家门口乘车”工程。推进水运航道与渡改桥建设,支持航道提质。拓展客运站物流服务功能,推进公交、充电、物流“三站合一”,推动“客货邮同站”发展;以客运线路和车辆为载体,推进农村客运、邮政快递等既有运输网络融合发展,打造开放共享的农村物流配送网。到2025年,建成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乡村公路为基础支撑,县际交通与县内交通有效衔接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高效便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县交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运输工具低碳转型
加快交通运输设备绿色替代,落实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行动,加快交通运输设备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公务用车,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积极推广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中客运车辆电动化率。完善城市综合运营管理平台,提高智慧交通智能化水平,促进“绿色+智慧”交通协同。到2025年,新增公交车辆新能源占比达到100%;到2030年,当年新增非化石能源动力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智慧会同建设,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交通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完善储能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换电站及车路协同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湘运汽车站原址立体停车场建设,在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已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换电站。推进公交站、火车站、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坚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建15座智慧停车场,新增1050个智能充电桩。到2030年,统筹推进配套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网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资源循环利用行动
1.着力发展循环经济
聚焦“一区两园”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产业存量实施循环化改造、增量进行循环化构建,加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会同县产业开发区发展,探索将能耗、碳排放等相关指标纳入园区企业准入门槛。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积极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会同产业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产业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重点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创建一批绿色分拣示范中心。推动“社区绿色回收示范点”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点纳入便民地图、便民生活圈建设。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推广“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电产品等工业产品再制造。(县商科工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坚持源头减量,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积极推广“以竹代塑”等替代产品。探索实施生猪产业链粪污综合化利用,建设全县禽畜粪污集中收集处理项目,联合中药材产业链企业开展沼渣肥料利用。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到2027年,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5%。(县城管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支持园区和规模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努力转化一批科技成果,研究一批创新产品。统筹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批中药材、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龙头企业、规模企业实施技改,实现技术改进升级、产品更新换代。到2025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8%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增长幅度达到10%以上。到2030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4%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增长幅度达到16%以上。(县商科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应用
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和节能技术,不断推进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转型。鼓励开发和引进以工业废渣为原料的高附加值产品和低成本利用技术;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发展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储能等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县商科工信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低碳科技成果转化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应用。发挥“楠竹之乡”资源优势,引进竹制品先进生产工艺,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创建国家级“以竹代塑”示范县、省级竹产业发展示范县,依托全县乡镇资源特点,打造竹材精深加工制造、竹笋、竹基炭(碳)材料、竹日用品等主导产品,推动竹木精深加工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竹林采伐、运输、加工环节机械化水平。鼓励绿色低碳领域领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结合,共建共享创新平台、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构建科技成果研发转化新机制。到2025年,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商科工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强化国土空间规划
建立全域覆盖、层级有序、分类管理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探索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湿地、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调整优化机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严格落实湖南省、怀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与市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三线一单”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数据系统共享和动态更新。(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稳步推进“三城同创”工作,实施生态廊道绿化提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积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保护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地,严格林地审批管理,加大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渠水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力度。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的优化整合。到203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1.23%以上,森林蓄积量1500.8962万立方米。(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发展绿肥生产、改变施肥方式等关键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应用稻田甲烷减排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稻田节水灌溉、间隙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甲烷排放。推动畜禽低碳减排,加大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推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推动农业机械装备升级,聚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抛秧机)、喷杆喷雾机等农业机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进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大力推广应用适应丘陵山区的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参与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基础知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性。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光盘行动等主题宣传,定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简约适度、遏制浪费的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理念深入人心。(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绿色消费,出台绿色消费鼓励引导政策,鼓励居民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省市县联动开展“惠购湘车”活动,引导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开展节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一定标准的家电产品给予补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进绿色机构建设
积极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统筹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社区等建设,创建碳中和社区、零碳社区试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及购买环保服务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加大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全面落实节水型器具,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形成电桩建设工作力度。(县机关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商科工信息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和环境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全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鼓励企业积极生产线绿色低碳升级,参与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激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建立常态化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支持相关发债企业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息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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