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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同县: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

2025-04-09 17:58来源: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键词:新能源装机量新能源项目湖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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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现代产业低碳发展、城乡绿色建设、交通低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参与、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重点围绕风电、储能、光伏、充(换)电等四大新能源板块发展,形成新能源及其装备产业链发展的新动能,建立高效、稳定的绿色能源保障体系。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高效开发和利用,探索农光、林光、渔光和尾矿库光伏、屋顶等特色分布式发展模式,大力发展集中光伏发电。积极探索开展微风发电落地试点,启动前期测风等研究。推动水电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以整县户用光伏开发、绿电转化、新能源产业发展和零碳乡村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加快农村地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30万千瓦,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煤炭消费结构,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推进工业、三产和居民消费端“煤改气”“煤改电”,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淘汰落后高耗油设备,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稳妥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同步拓展公共服务、商业用气;依托“气化会同”项目,推进天然气“进乡入村”,灵活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形式供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商科工信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挖掘清洁能源生产和就近消纳能力。优化电力通道和网架布局,加快全县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提升电力外送能力。支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结合储能系统建设友好型新能源电站,谋划布局建设“风光+储能”示范项目。鼓励围绕产业开发园区、充电设施、商业街区、政府、家庭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换电站及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全面普及智能充电桩。推进乡镇高等级变电站建设,完善以110千伏为主供网架的电网架构,推动电源接网工程与电源本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投运”。(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国网会同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以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为重点推进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应用先进适用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加强工业领域先进节能工艺和技术推广,深化重点行业内部工艺流程调整。鼓励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节能综合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推动节能增效。培育节能减排科技示范企业,扶持和促进中钰冶炼进行技改和升级改造,加快东星建材等建材企业设备改造,推动能耗和排放指标达到同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程,推广示范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利用太阳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方式解决建筑用能问题。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县商科工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产业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努力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依法依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提高节能监察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验收制度,提升节能监察效能。加强对重点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主要用能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用能监管。探索将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现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落实节能降碳管理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把降碳作为污染源头治理的“牛鼻子”,按照国、省、市工作安排,强化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协同,统筹协调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控制,优化水、气、土、固废等重点要素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

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强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工作的衔接,加强能耗监测预警。根据国、省、市工作部署,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进行统筹部署。“十五五”时期,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开展碳排放总量核算工作,不再将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现代产业低碳发展行动

1.建设绿色低碳现代产业

构建“5+N”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创新驱动为第一动力,以人才支撑为第一资源,以数字转型为主攻方向,推动先进制造、绿色农林产品及其加工、医药大健康、新能源和生态文化旅游五大主导不断壮大,打造中医药产业链、生猪全产业链、竹木精深加工产业链等7大重点产业链,推进“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加快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见效,加快拉杆箱包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水坪溪电子信息产业园、会同农林产品科创产业园、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会同县竹产品绿色低碳产业园园区建设。积极引导推动本土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加大竹木、箱包、特色农产品等出口。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1家以上。到2030年,产业规模在“十四五”末基础上翻一番。(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产业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梯次培育低碳产业链

积极发展科研平台、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依托怀化国际陆港会同港和东盟班列,大力发展陆港经济、陆港产业、陆港项目,设立海关工作站,构建高效便捷的生态产品国际物流和贸易网络。以物流园区、快递公司整合提升为重点,打造低碳智慧物流,扶持培育一批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企业,努力建设怀化南部重要物流集散地。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传统产业向两端延伸、向中高端跃升,推广资源开放、能力共享等协同机制,推进专业化协作,提高产品本地化配套水平。到2025年引进培育延链企业15家,补链企业21家,强链企业12家,实现重点用能设施升级改造,重点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到2030年,强链企业达到25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县产业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贯彻落实国、省、市决策部署,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发挥大规模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对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的引导作用,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有色、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县商科工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产业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全面推行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建设绿色工厂,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大对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研发和应用领域的财政投入,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开发和利用,促进新型节能绿色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围绕节能降耗、提升能源单位产出率等指标,持续完善区域环境评价体系,确保生态绿色导向不动摇,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设计产品,推进绿色制造系统的集成,大幅提高制造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园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产业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绿色建设行动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以供水、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卫、照明、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供水、供气、排水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智能计量、深度处理等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高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率。加大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推广力度,大力发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式建造、被动房建设。实施绿色高效采暖制冷行动,以公共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冷链物流等为重点,大幅提升制冷能效水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在全面执行65%建筑节能标准的基础上,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规模化应用。强化绿色建筑材料管理推广和应用,积极推动全县建筑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探索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公共建筑电气设备、供冷供热、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制冷装置等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实用技术,全面推广“煤改气”“煤改电”,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建筑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到2025年,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0个,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较2020年下降6%,单位公共机构建筑面积能耗较2020年下降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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