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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建筑光伏高水平建设三年行动方案:98%以上的新建建筑须安装屋顶光伏

2025-02-14 11:47来源:宁波市住建局关键词:建筑光伏BIPV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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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一)加强联动协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和协同,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确保建筑屋顶光伏早建成、早见效。市能源局作为光伏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好全市光伏行业的发展,把建筑屋顶光伏增建工作和区(县、市)迎峰度夏用电保供工作挂钩,按照“多建多调、少建少调”要求,压实区(县、市)、开发园区的责任。市住建局要统筹推动建筑屋顶光伏工作,组织专家技术团队开展技术服务;牵头开发建设数智光伏平台。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市级资金保障,统筹优化现有资金,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牵头并会同市卫健、教育、民政、体育等部门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含医院、学校等)屋顶光伏增建工作。市国资委牵头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所持有建筑屋顶光伏增建工作。

(二)加大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市场主体愿意参与、主动参与的配建增建项目交给市场,国有企业要腾出空间,集中精力分阶段推动市场主体不能不愿进入、不愿参与的项目。市本级,各区(县、市)、开发园区管委会要指定一家国有企业发挥社会责任,不再将光伏投资项目纳入最低内部收益率考核,并确保不低于20年投资回收期,扩大建筑屋顶光伏覆盖面。市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形成合力,确保建筑屋顶光伏增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推动标准赋能。市住建局要会同市资规局统筹建筑屋顶光伏增建工作,编制《宁波市城市第六立面规划设计技术细则》,强化城市屋顶风貌管控,防止“千房一面”“千村一面”。市住建局要尽快编制彩钢瓦屋面、既有住宅小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替代太阳能热水系统等设计技术指南或图集,指导推进建筑屋顶增建光伏工作,规范和指导既有建筑加装分布式光伏系统的应用,保障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太阳能光伏系统与建筑和环境的协调。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有针对性地提升社会对光伏的认知,及时回应社会舆情。市能源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基层供电部门深入家庭、深入社区、深入农村,宣传光伏发电的科学性和安全性,要及时组织编制宣传画册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推广光伏。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社会舆论的引导,普及光伏知识,提高社会认可度。

附件

既有房屋建筑屋顶光伏增建负面清单

一、以下建筑或场所不适合进行光伏系统建设:

(一)耐火等级低于二级的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工业建筑;

(二)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厂房和仓库;

(三)文保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

(四)已纳入征收和拆迁计划的建筑物;

(五)宗教建筑、军事建筑、临时建筑物;

(六)受日照遮挡严重,可建设光伏系统的部位平均年日照时数小于500小时的建筑物;

(七)空气中污染物严重影响光伏组件发电效率和寿命的区域内建筑。

二、以下建筑或场所可不进行光伏系统建设:

(一)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建筑物;

(二)仿古建筑或造型有特色、设置光伏系统会影响整体效果的景观建筑物,鼓励建设单位采用不影响建筑风貌风格的光伏发电曲面瓦;

(三)经复核结构荷载不能满足光伏系统建设要求的建筑物,如砖混建筑、屋面采用多孔板的建筑等;

(四)已建设屋顶绿化的房屋建筑;

(五)高度大于80米的建筑物;

(六)无产权或产权不清晰(公共机构建筑除外)、产权和使用权存在纠纷的建筑物;

(七)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或建筑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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