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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1.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贯穿工业生产全过程,加快开展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用煤企业煤改气,小型工业锅炉更新替代。优化园区内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综合运用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等措施。合理延伸产业链,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提高资源产出率。推动园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工业生产用水、用能全过程管理,大力提高废水、污水处理回用率。积极采用清污分流、闭路循环、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组织企业废水处理回用成套装置技术设备的研发。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余热余压实施综合利用处理。(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泸溪高新区管委会、华瑞公司、汇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废旧物资和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积极引导资源综合利用及废旧回收企业做强做大。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相关原材料消耗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资源再生产品。整县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柑橘、葡萄、蔬菜、茶园等园艺作物集聚区,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运营机制。推动秸秆农用产业发展,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数据库建设,推动秸秆基料化、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农用薄膜回收利用,通过改进农艺、回收重复利用等,减少农膜的使用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监测调查,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回收模式,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快回收利用,引导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服务,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覆盖到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形成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化经营管理格局,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完成州下达指标,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达到50%左右,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90%,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化、产业化和无害化目标。(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进一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产业模式”,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立以水泥、建材、化工等行业为核心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对采选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推动重点产废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大力开展路面材料、施工废料等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抓好矿物废渣风险管控,尾矿库闭库后,矿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矿山的土地复垦、矿山回填等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化增值利用。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开展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综合安全检查,加强民用辐射照射装置退役和废源回收工作,防止放射源丢失等事故发生,及时做好闲置、废弃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废弃放射源,确保城镇废弃放射源收贮率100%。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的重点产生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3%。(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泸溪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推动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乡镇和农村地区发展堆肥等就近资源化、减量化或卫生填埋的处理模式,全面禁止乱倒、乱堆、乱埋、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减少过度包装,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狠抓源头防控,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监管执法。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倡导县内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塑料制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推进建设泸溪县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餐厨垃圾收转运系统,新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到2025年,新增垃圾分类设备1552台(套)、垃圾转运场(站)145处、垃圾转运设备139台(套),所有乡镇、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处理率达100%。(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科技创新降碳
1.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及应用。增强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围绕泸溪重点科技创新工程,加大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校企合作研究,布局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同时积极开展开发现有的先进复合材料、金属新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增材制造材料、化工新材料、绿色建筑材料、锰锌精深加工等技术攻关。积极推进森林碳汇产品开发,通过开展森林经营、森林改造、经济林选育,使“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得以转换成“金山银山”的经济价值。编制碳汇开发设计文件,开展相关监测活动。争取进入湖南省森林碳汇交易试点县,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扩宽林业融资渠道,引进外资项目。(县科技工信局、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等方面,围绕我县制造业产业,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引进高水平和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领域技术人才,进一步壮大碳达峰人才队伍。(县科技工信局、县教体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人社局、泸溪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1.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设立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助力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夯实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结合泸溪县的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空间特征,构建“三山两水——百川群峰”的生态保护格局,划定森林最低保有量。提高森林质量,优化全县森林资源结构,推进宜林荒山、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推深做实林长制,积极探索碳汇林业发展。统筹开展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长江流域泸溪县域内主要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作,完成省州下达的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项目指标。强化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生态重塑,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制度,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8.29%,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到60%以上,森林碳密度、总碳储量全面增长,森林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森林碳汇等生态功能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到203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8.90%。(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稳步提升农田湿地碳汇。积极推进湿地自然生境恢复,通过实施退耕还湿、退田还湿、小微湿地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人工湿地减污等措施,实现湿地面积总量稳中有增,促进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提升农田和城市人工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评估、预防和执法体系建设,实施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严格的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严格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严防工矿企业及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绿色高效生物防控,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全覆盖,推进农业避灾减灾防御体系建设。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支撑,推广绿色、节本农业关键技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农业专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提高种植水平。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完成州下达指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完成州下达指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州定目标要求,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5%,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40%。(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加强生态碳汇监测和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紧盯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积极探索碳汇林业发展,积极推进泸溪竹类和中幼林资源等纳入国家碳市场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系统碳汇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及《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林业法治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加强在线监控和用电监控建设,积极推动运用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实施生态补偿政策,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因保护生态环境而导致的财政减收部分,在投资、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发展新型环保材料等产业,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的政务协作,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推行林长制,加快推进全县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1.强化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国民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各种新媒体平台以及社会宣传等形式,开展生态文明的科普与宣传。开展碳达峰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活动,依托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植树节、无车日等主题活动,从单位、社区、非政府机构等各渠道增强公众对低碳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同度,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理念深入人心。(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教体局等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普及绿色低碳生活及办公方式。倡导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提高社会日常生活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鼓励绿色消费,积极引导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减少过度包装,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推动绿色出行,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等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广绿色金融广泛应用
1.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大力推广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融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并积极参与气候投资基金,对城市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项目进行投资。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发展基金、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县金融监管支局、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金融对接机制。加快建立碳达峰绿色项目库,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领域,助力绿色金融市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强化数字赋能,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碳金融、碳核算、碳交易等方面信息共享,推动低碳领域产融合作,探索构建集绿色信用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县金融监管支局、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扩大考评结果应用场景。探索环境治理项目与经营开发项目组合开发模式,健全社会资本投资环境治理回报机制。(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支局、县金融办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落实统计核算体系。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将碳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系统,逐步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和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鼓励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开展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项目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必须符合省、州、县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布局,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低碳支持政策。严格控制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碳达峰项目、行动及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投资。积极对接国家及省州有关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政策,鼓励和推动新能源及相关储能产业发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碳。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节约用电,优化电力消费行为。(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水利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市场化机制。引导控排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电力交易,以市场机制倒逼控排企业节能减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碳资产管理部门,开展自愿减排,参与国家自愿减排量交易。建立碳普惠机制,引导全民减碳。引导开展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践。(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国网泸溪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碳达峰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跨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同,统筹解决碳达峰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将碳达峰相关工作作为“十四五”“十五五”期间的重点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考核评估。逐步建立碳达峰考核制度,加强对碳达峰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并建立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报告制度、中期跟踪评估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强化企业绿色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提升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促进绿色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鼓励开展各类低碳、零碳的会议、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风险防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减污降碳与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确保安全降碳。(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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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忻州市政府印发《忻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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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共涉及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7个试点单位。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第二批27个国家碳达峰试点,现予公布。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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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重庆市大型会议和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发布。《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以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为实施主体的大型会议和活动(赛事、展览、演出)碳中和工作体系。全文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中共重庆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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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和新上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
3月31日,龙源电力在北京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发布会(下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达到41143.2兆瓦,全部为可再生能源,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30408.77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10698.33兆瓦,其他可再生能源控股装机容量36.10兆瓦。报告显示,2024年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全面启动“十五五”新能源规划修编工作,旨在进一步发挥区域风光资源优势,推动新能源产业向更高水平跃升。作为新疆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地区以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引擎,把量的快速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统一到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利用新能源大发展契机建设资源
据巴西光伏行业协会(ABSOLAR)最新报告显示,目前巴西累计光伏装机容量已超过55GW(DC),占全国电力装机结构的22.2%。目前,光伏发电在巴西电力来源中仅次于水电,后者占比超过40%。根据ABSOLAR的报告,2024年,巴西新增直流端光伏装机14.97GW,使总装机达到52.88GW,包括37.4GW的分布式光伏和17.6GW的
2024年1-12月,华能国际营业总收入2455.51亿元同比下滑3.48%,营业总支出2265.44亿元同比下滑6.50%,其中,营业支出2083.63亿元,销售费用2.67亿元,管理费用68.05亿元,财务费用74.41亿元。营业利润187.43亿元,同比增长41.51%。2024年,华能国际新增基建并网可控发电装机容量9692.76兆瓦,其中新增并
3月23日,上海能源公布2024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94.9亿元,同比下降13.6%;归母净利润为7.16亿元,同比下降26.2%。2024年,上海能源原煤产量858.16万吨,商品煤产量627.41万吨,掘进综合进尺24,661米,发电量38.17亿度,铝材加工产量4.49万吨,铁路货运量1,399.83万吨,设备制修量1.93万吨。上海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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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湖南汉寿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招商公告。根据公告汉寿县拟对4000亩以上坑塘面进行20万千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综合开发。项目招商对象为央企、国企、上市公司,要求企业需具备自行获得湖南省重点项目入库实力且尽快开工建设。原文如下:关于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招商
3月20日,湖南东安县发改局发布关于我县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根据公示文件,东安县可开放容量为1.454万千瓦,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对东安县分布式光伏设备可开放容量进行了测算并报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根据《湖南省
3月13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5年湖南省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项目名单。其中,涉及光伏项目3个,为株洲三一5GW太阳能电池片量产基地项目;年产3000台光伏用变压器、1GW分布式光伏集成及总部运营项目;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单位依次为三一硅能(株洲)有限公司、湖南尊纳能源科技
日前,湖南慈利县发布慈利县域公有屋顶(含村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公告。根据公告此次优选业主项目为慈利县域公有屋顶(含村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费最低限价:每平方米12元人民币。(屋顶租赁费标准按所装光伏板每平方米不低于12元,其面积计算方式为单个光伏板面积乘以实
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专题听取了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湖南电网运行情况、2025年湖南电网运行方式安排等情况汇报,分析研判2025年湖南电网运行主要风险及管控措施,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湖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处室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认为,2024年,国网湖南省
2月20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依法合规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出了优化重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持续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安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等措施。发改价格〔2025〕136号明确要求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并以2025年6
2024年,湖南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要求,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和湖南电力市场秩序监管,保障湖南电力市场平稳运行。一是保障电力市场平稳运行。2024年湖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现月内交易常态化,全年总成交电量125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注册市场主体数量37
1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文件提出,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生产体系。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推动煤电转型发展,加快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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