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发电企业、电力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管理水平,我们组织制定了《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4年9月13日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精神,统一电力市场注册机制,加强和规范电力市场注册工作,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第20号令)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电力市场包含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等。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
第四条电力市场注册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入市。拟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应在电力交易机构办理市场注册,对注册业务信息以及相关支撑性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公开透明。电力交易机构公平公开受理各类市场注册业务,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条件以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做到服务无差别,信息规范披露,接受公众监督。
(三)全国统一。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严禁单独设置附加条件。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业务流程、审验标准、受理期限、公示要求应做到全国统一规范。
(四)信息共享。经营主体可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进行办理,获取交易资格,无需重复注册。电力交易平台应实现互联互通,共享注册信息,实现“一地注册、各方共享”。
第五条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开展电力市场注册服务,建设并运维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业务功能,依法依规披露市场注册业务的相关信息。实现与电力调度机构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及电网企业营销、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市场注册所需信息交互,提升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业务便捷性。
第六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的电力市场注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按照规范执行。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七条经营主体应当是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内部核算主体、个体工商户、执行工商业电价或具有分布式电源的自然人等民事主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相关注册材料,可办理市场注册业务;若存在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经营主体,在修复后方可办理市场注册业务。
第八条发电企业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依法取得、按规定时限正在办理或者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二)已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能力或者替代技术手段,满足电力市场计量和结算的要求;
(四)并网自备电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达到能效、环保要求,可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第九条售电公司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以下简称《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电力用户基本条件:
(一)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二)具备相应的计量能力或者替代技术手段,满足电力市场计量和结算的要求。
第十一条新型储能企业基本条件:
(一)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
(二)具备电力、电量数据分时计量与传输条件,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满足结算要求;
(三)满足最大充放电功率、最大调节容量及持续充放电时间等对应的技术条件,具体数值以相关标准或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四)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经营主体视为一体,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具有法人资格时可选择转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第十二条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经营主体基本条件:
(一)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
(二)具备电力、电量数据分时计量与传输条件,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满足结算要求;
(三)具备聚合可调节负荷以及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资源的能力;
(四)具备对聚合资源的调节或控制能力,拥有具备信息处理、运行监控、业务管理、计量监管、控制执行等功能的软硬件系统;
(五)聚合范围、调节性能等条件应满足相应市场的相关规则规定。
第十三条分布式电源经营主体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二)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根据电压等级标准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能力或者替代技术手段,满足电力市场计量和结算的要求。
第十四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主体基本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计量能力或者替代技术手段,满足电力市场计量和结算的要求;
(二)有放电能力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第十五条智能微电网经营主体基本条件初期参照电力用户基本条件执行,后期视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当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交易规则变化导致经营主体类型或进入电力市场基本条件发生变化时,国家能源局按照全国统一标准进行调整。
第三章 市场注册
第十七条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当符合基本条件,在电力交易机构办理市场注册。
第十八条经营主体市场注册按照申请、承诺、审查、公示、生效的流程办理。经营主体应提交身份认证、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相关支撑性材料,签订入市协议等。售电公司市场注册条件和流程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电力交易机构收到经营主体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和注册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对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核验。对于市场注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一次性告知。
第二十条市场注册审查通过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新型储能企业、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主体原则上无需公示,注册手续直接生效。
第二十一条电力交易机构将市场注册生效的经营主体纳入经营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备案。
第二十二条具有多重主体身份的经营主体,应当按经营主体类别分别进行注册。
第二十三条原则上同一经营主体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确立服务关系。
第二十四条当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交易规则变化导致市场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电力交易机构应按照全国统一的原则组织经营主体重新注册或补充完善注册信息。
第四章 信息变更
第二十五条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第二十六条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信息变更按照申请、承诺、审查、公示、生效的流程办理。经营主体应提交变更信息以及相关支撑性材料,若办理信息变更时其他注册信息或支撑性材料已过有效期,需要同步进行更新。售电公司市场注册信息变更条件和流程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信息变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经营主体身份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更换;
(二)公司股东、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因公司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等;
(三)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延续等;
(四)发电企业机组转让、机组关停退役、机组调度关系调整、机组自备公用性质转换、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机组容量调整、其他影响交易组织的关键技术参数变更等;
(五)新型储能企业主体储能项目(单元)转让、储能单元容量调整、其他影响交易组织的关键技术参数变更等;
(六)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资产总额发生影响年度代理电量规模或调节能力的变化、企业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变更、配电网运营资质变化、业务范围变更等。
第二十八条电力交易机构收到经营主体提交的变更申请和变更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变更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一次性告知。
第二十九条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审查通过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新型储能企业、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主体原则上无需公示,信息变更手续直接生效。
第三十条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变更,并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经营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经营主体在市场注册信息变更期间可正常参与市场交易。
第五章 市场注销
第三十二条经营主体退出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申请注销和自动注销。售电公司市场注销条件和流程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经营主体有下列正当理由之一的,可申请注销:
(一)经营主体宣告破产,或虽未破产但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停或主动拆除,不再发电或者用电;
(二)因国家政策、电力市场规则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有经营主体非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市场的情况;
(三)因电网网架调整,导致经营主体的发用电物理属性无法满足所在地区的电力市场进入条件;
(四)经营主体所有机组关停退役的;
(五)经营主体全部电量不再属于工商业用电性质的。
第三十四条经营主体申请注销,应当符合正当理由,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市场注销申请。
第三十五条经营主体申请注销按照申请、声明、审查、公示、生效的流程办理。经营主体应提交注销申请、合同处理完毕声明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第三十六条电力交易机构收到经营主体提交的注销申请和注销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注销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一次性告知。
第三十七条电力交易机构每年开展经营主体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必要时组织对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核验,发现符合正当理由退出电力市场交易或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吊销且未申请市场注销的,予以自动注销处理,并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经营主体自动注销由电力交易机构发起,按照公示、生效的流程办理。售电公司退出电力市场交易条件和流程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对于即将市场注销的经营主体,其所有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市场交易合同,原则上通过自主协商等方式在下一个合同履行月之前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因市场交易合同各方造成的损失由退市的经营主体承担,或自行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四十条电力交易机构应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将经营主体市场注销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在电力交易平台中予以注销,保留其历史信息5年。
第四十一条已市场注销的经营主体再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在电力交易机构重新办理市场注册。
第六章 异议处理
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于经营主体电力市场注册存在异议,可通过异议反馈渠道向电力交易机构实名反映,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内容、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异议反馈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捏造事实、虚假举证。
第四十三条对于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经营主体,电力交易机构应根据调查情况分类处理。
(一)如因公示材料疏漏缺失、人员等变更而产生异议,经营主体可以补充材料申请再公示;
(二)如因材料造假发生异议,经营主体自接到电力交易机构关于异议的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电力交易机构终止其市场注册业务公示,将情况报送首次注册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
(三)如对市场注销存在异议,经营主体可向电力交易机构说明情况,电力交易机构根据调查结果予以驳回或撤销公示。
第四十四条对于公示生效后仍存在异议的经营主体,电力交易机构应继续开展调查,对于调查后不满足电力市场注册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前款要求处理。
第四十五条电力交易机构应对实名反映人相关身份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并及时回复调查处理情况。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经营主体、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的电力市场注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对未及时按本规则办理业务的经营主体,电力交易机构应采取提醒、公告等措施并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
第四十八条对于经营主体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电力市场注册手续、提供虚假注册资料等严重情形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处理。对于电力交易机构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电力市场注册等情形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三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对售电公司在注册过程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可依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四十二、四十三条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经营主体在办理电力市场注册业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纳入电力交易信用评价,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可依法依规采取将其纳入失信管理等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本规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的公示公告,对2家售电公司注册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有关方面提出的有效异议。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4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变更等情况信息披露。4月第二批在电力交易平台申请市场注册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共计68户,4月第二批电力用户名称变更用户共计2户,4月第二批营销户号及用电单元信息变更用户364户,经公示无异议后新增的用户营销
2025年4月10日,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启幕。本届峰会齐聚全球储能一线品牌,共探行业发展大势。作为全钒液流储能领域的领军企业,星辰新能携星辰装备、星辰材料、灵动矩阵三大业务板块惊艳亮相,全面展示能源科技与数字智能深度融合的创新成果,打开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5年第七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成都小马腾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给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带来重大变革,在此转变中,需要实现顶层机制与底层技术的有机结合,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提供有力支撑。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
新形势下,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量、价”全面推向市场。而新能源的发电特性,又为市场化交易带来诸多不确定性。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8.89亿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56%。其中,水电装机容量为4.36亿千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河南、陕西发布关于公示恢复交易资格售电公司的公告,涉及4家售电公司。河南: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对正瑞供电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恢复交易资格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通过核验的售电公司有关信息予以再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恢复在河南电力交易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的通知,其中提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随绿色电力交易由发电企业转移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应确保唯一,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已建档立卡的风电、光伏发电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华中区域“两个细则”部分条款修订意见的通知。修订内容包括:新型储能按照《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GB/T36547)、《参与辅助调频的电厂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范》(DL/T2313)要求,自第一台PCS并入电网时纳入。并网主体应严格
随着能源消费绿色转型步伐加快,电力市场主体对多年期绿电交易的参与度不断增强。多年期绿电交易在更大范围的应用,将在稳定用电预期、保障发电收益、激励源荷互动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沿河西走廊一路向西,在“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三峡安怀一体化光热电站内,光伏板呈矩阵式排列,远处排排风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东通达售电有限公司被投诉情况的披露,2025年2月以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陆续收到6宗电力用户关于广东通达售电有限公司的实名投诉,通达售电未履行向电力用户的告知义务,未尽到合同签订主体审核责任,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已对其启动不良行为调查,并将根据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的公示公告,对2家售电公司注册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有关方面提出的有效异议。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
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河南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河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进一步对能源重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能源工作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指明了
近期,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由市场处、行业处、稽查处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在黑龙江业务办协调配合下,赴黑龙江省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根据督促整改内容,涉及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不同方式,分别对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开展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5年第七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成都小马腾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
新形势下,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量、价”全面推向市场。而新能源的发电特性,又为市场化交易带来诸多不确定性。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8.89亿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56%。其中,水电装机容量为4.36亿千瓦,
助力我国能源转型加快构建新一代煤电体系怀柔实验室灵活燃煤发电团队副总师徐进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有关要求,夯实煤电兜底保障作用,积极推进煤电转型升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的通知,其中提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随绿色电力交易由发电企业转移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应确保唯一,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已建档立卡的风电、光伏发电项
4月14日,由国家能源集团主导的“高效灵活二次再热发电成套技术和装备及产业化”项目通过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的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专家认为,该项目突破了二次再热机组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灵活发电技术难题,形成660—1000兆瓦等级全谱系成套技术与装备,实现了二次再热发电技术从无到有、从有到优、
4月15日,天津公司盘山电厂成功取得华北能源监管局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副本)登记事项中1号机组投产时间已变更,机组设计寿命30年,标志着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后的1号机组正式“持证”上岗、踏上崭新的征程。该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作为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
它像一位精通能源拼图的大师,把“碎片化”的风电、光伏、储能和可调节负荷巧妙组合,拼接成灵动的电力画卷;又像电力市场的“超级中介”,赋予城市充电桩、数据中心备用电源等分散资源以商品属性,把可调节的错峰电力变成真金白银。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正越来越受到政策和市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等有关精神,结合吉林省实际,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
中国华电始终秉持对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坚定信心,主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运行,着力构建常态化股票回购增持机制,多措并举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2025年4月15日,中国华电基于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坚定信心,启动了对旗下控股上市公司的增持计划。拟在6个月内通过其成员单位分别对两家
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原煤、原油、天然气、电力生产增速加快。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原煤生产增速加快。3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4亿吨,同比增长9.6%,增速比1—2月份加快1.9个百分点;日均产量1421万吨。1—3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12.0亿吨,同比增长8.1%。原油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马永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油站不仅能加油,而且可以加气、充电、换电、加氢……中国石化加油站正在变成加能站。面对新能源汽车普及、消费需求升级与能源结构多元化的浪潮,中国石化正以“加能站”重塑传统加油站的定
近日,甘孜州康定新都桥至炉霍高速公路开工动员暨重大项目春季推进活动在康定新都桥镇举行。据悉,本次活动集中开工的66个项目、总投资705亿元,涵盖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境治理等多个领域。此次现场推进的项目还包含总投资338亿元的9个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其中7个为光伏项目,包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给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带来重大变革,在此转变中,需要实现顶层机制与底层技术的有机结合,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提供有力支撑。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
新形势下,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量、价”全面推向市场。而新能源的发电特性,又为市场化交易带来诸多不确定性。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8.89亿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56%。其中,水电装机容量为4.36亿千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的通知,其中提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随绿色电力交易由发电企业转移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应确保唯一,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已建档立卡的风电、光伏发电项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4月14日,甘肃定西发改委发布通渭县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指出,本次竞争性配置总规模40万千瓦,共3个风电项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2025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2026年9月底前全容量并网投运。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建设、并网的,超出期限2个月内,项目单位自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4月11日晚,永臻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傅雪冬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傅雪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傅雪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
4月15日,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公示4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竞配置结果,总规模360MW,为2024年第二批下发的新能源指标。其中,温平光伏发电项目、丙令光伏发电项目、响水光伏发电项目,中标人均为天津华景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规模共计190MW;此外,黑马塘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中国能建旗下公司中标多个光伏项目EPC、送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中国能建建筑集团中标乳山269兆瓦陆上光伏发电项目日前,中国能建建筑集团中标华能山东乳山269兆瓦陆上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山东省乳山市崖子镇,规划装机容量为269兆瓦,光伏场区用地约8750亩,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