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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加快构建以水电为主,水风光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打造区域性清洁能源应用基地,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配套政策加快完善、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低碳城市特色更加彰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加快建设。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4.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6.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600万千瓦以上,建成千万装机能源基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目标,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依托风、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加快推进剑阁县33万千瓦、昭化区30万千瓦风电场等项目,储备后续风电资源,加快苍溪县、旺苍县等地风能资源开发。积极探索推广风电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互补开发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推进宝珠寺、亭子口水风光互补开发,实施再造“亭子口-宝珠寺”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加快推进旺苍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探索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综合能源站等项目实施,推动氢能技术在储运、加注、应用等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着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因地制宜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积极推动旺苍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带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动建设与城市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发电和景观照明示范工程,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大幅提高建筑采暖、采光、炊事、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普及率,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利用分布式天然气、分布式新能源等,促进冷热电能源就地高效利用。到2025年,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且具备条件的县(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争取达到8%。
全文如下: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广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确保实现碳达峰目标,夯实碳中和工作基础,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深化国家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落实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
(二)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总体布局和资源统筹,综合考虑发展定位、产业基础、发展阶段、节能空间、减排潜力和成本要素、重大项目布局、能源资源禀赋等,科学确定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目标任务。
——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深远影响,注重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持续性。抓住碳达峰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梯次有序达峰。
——双轮驱动、协同推进。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完善各类市场化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减排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与市场机制相耦合的低碳政策体系。
——安全降碳、有序推进。坚持先立后破,稳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底线,在切实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同时,科学处理好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与碳达峰的关系,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强各类风险隐患化解,防止运动式“减碳”和“碳冲锋”,确保安全降碳。
(三)主要目标。聚力推进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统筹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为全国实现碳达峰贡献广元方案、广元力量。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加快构建以水电为主,水风光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打造区域性清洁能源应用基地,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配套政策加快完善、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低碳城市特色更加彰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加快建设。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4.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6.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600万千瓦以上,建成千万装机能源基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目标,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县(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立足我市能源资源禀赋,强化水电主力军作用,培育水风光一体化发展新增长点,配套天然气调峰发电和煤电一体化项目,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1.巩固提升水电。稳定运行亭子口、宝珠寺等水电站,有效发挥水电站发电、灌溉、航运等综合效益。推进建设龙池山、大坪山、罗家山等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曲河、罐子坝等具有年调节能力的水库电站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4.2万千瓦,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更加巩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以及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须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不再列出〕
2.大力发展新能源。依托风、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加快推进剑阁县33万千瓦、昭化区30万千瓦风电场等项目,储备后续风电资源,加快苍溪县、旺苍县等地风能资源开发。积极探索推广风电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互补开发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推进宝珠寺、亭子口水风光互补开发,实施再造“亭子口-宝珠寺”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加快推进旺苍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探索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综合能源站等项目实施,推动氢能技术在储运、加注、应用等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油气“两基地一枢纽”。围绕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推进实施增储上产、产业集聚、管道联通“三大行动”,加快建设百亿立方米级天然气产能基地、百亿元级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基地、中国西部油气管网枢纽“两基地一枢纽”。助推川东北高含硫区域、龙岗区块、元坝高含硫区域天然气资源加快勘探开发,提升资源探明程度,夯实接续资源,实现元坝、双鱼石、九龙山气田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完善输气管道网络,加快建成保供调峰天然气机组,有序发展分布式能源,统筹工业用气和原料用气,大力推进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提升天然气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支持苍溪县、旺苍县规划建设天然气综合利用园区。加快推动中航油广元储运基地、羊木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到2025年,天然气年产能力争达到65亿立方米。到2030年,天然气年产能达到80亿立方米。(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推进煤炭绿色开采,淘汰落后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促进资源整合,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推进洁净煤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加强煤炭清洁运输和流通环节清洁监管,推进煤炭物流和储备基地建设。加强节能高效的实用技术及先进装备应用,引导耗煤行业节能降耗和用能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降低至8%以下。将石油消费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提升成品油油品利用效率,推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力争石油消费量在“十五五”期间进入峰值平台期。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补齐储气调峰短板,优先保障城镇民用燃气,推动工业、交通等领域天然气燃料替代,建设城镇燃气管网600公里,鼓励天然气管网向有条件的乡镇进一步延伸,提高乡镇气化率,加快实现“气化广元”目标。落实“电动四川”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在工业生产领域持续推广电锅炉、电窑炉替代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优化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公共交通、环卫、旅游景区、工程作业、家庭用车等领域的电动化进程;结合地方特色推广电烤烟、电制茶、气制茶替代燃煤烤烟制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构建水电和新能源高占比的新型电力系统。持续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建成昭化500千伏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青川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快建设盘龙220千伏开关站,规划500千伏电网加强工程。坚持“强主网、优配网”,建成苍溪江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启动昭化城东、广元经开区石盘11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加快35千伏输变电设施及线路建设,新改扩建旺苍黄洋、剑阁羊岭等35千伏以上输变电项目19个,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大风光等新能源资源配置统筹力度,支持“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水火联营项目建设。加快配电网升级换代,推进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友好并网等电网技术创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到2030年,全市具备季以上调节能力的水电装机达到190万千瓦,电网基本具备5%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网广元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围绕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明确各县(区)和重点行业节能目标,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及配套机制。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强化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健全市、县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惩罚性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端建设,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推进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市级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企业碳账户,根据企业碳排放情况,合理确定信贷额度和利率,着力构建促进节能降碳的信贷激励机制,切实加强绿色金融保障。做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纵向直报系统“一张网”建设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国网广元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厂房推广屋顶光伏,推动电能替代和电气化改造,实施园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园区。支持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深化省级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推动电力、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加快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持续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水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实施以工业锅炉、变压器、电机、风机、泵、压缩机、换热器、电梯等设备为重点的通用设备能效提升工程。鼓励企业对低效运行的电机系统开展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开展重点用能设备、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升级,利用数字技术开展能效监测。推广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变压器、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变频无极变速风机、磁悬浮离心风机、高效蓄热式烧嘴等新型节能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集约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5G)、数据中心等高耗能信息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进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先进设备推广和节能降碳技术应用,提高装备技术水平,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鼓励企业加强节能技术研发创新。做好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数据中心等数字信息化设施能效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聚焦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实现节能降碳、减污降碳。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车船、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优势,聚力发展清洁能源、晶硅光伏、动力电池、钒钛、存储等绿色低碳产业。深入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推进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推行绿色设计,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融合发展,推动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推进铝基材料产业基地绿色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推动产业延链强链补链,加快建设中国绿色铝都。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加大节能技术或节能替代改造力度,减少能源消耗环节的间接排放,推进生产系统大数据智能化改造。严控铜等有色金属产能总量。加快再生铝等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升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水平,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加强余热回收等综合节能技术创新,提高余热余能利用率,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提升短流程工艺行业占比,持续优化工艺过程控制,进一步降低能耗、物耗,降低行业碳排放强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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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9月9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85号),试点对象包含优先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出、数据收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明显的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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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新疆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1408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428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980万千瓦本报讯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统计数据,上半年,新疆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1408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规模428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980万千瓦),同比增长103%;新疆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9月10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四川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第一批)培育名单,其中包括乐眉宜晶硅光伏产业集群。原文如下:关于公布四川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第一批)培育名单的通知川经信规划函〔2024〕539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负责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四川省先进制
9月6日上午,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韩国光阳湾圈经济自由区域厅、好风光储能技术(成都)有限公司,在乐山高新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韩国光阳湾圈经济自由区域厅代理厅长宣良圭,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总工程师刘庆杰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三方在深化交流合作,加快实现中韩项目合作,加快推动好风光半开
9月6日,三峡四川能投阿坝县查理110万千瓦“光伏+N”项目一期25万千瓦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成为三峡集团在四川省阿坝州首个全容量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该项目是三峡集团在四川省投资建设的首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项目,也是三峡集团迄今在海拔3500米以上实现并网发电的最大光伏项目。项目总装机规模110
8月9日,四川攀枝花发改委发布《攀枝花市2024年3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发容量明细表》,攀枝花市2024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306.6MW,具体明细如下:
8月9日,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拉扯沟10万千瓦光伏项目业主优选公告,公告显示,项目建设地点为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拉扯沟,实施时间为2025年底前完成建设并全部并网发电。工程规模为10万千瓦,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4.5亿(暂估,以申请人申报为准)此
7月19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电力用户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响应此次主动错避峰负荷的主体:与国网四川电力建立直接结算关系,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连续检修时长不少于3天,按照计量采集要求接入国网四川电力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连续性生产工业用户
日前,有网友咨询,超6兆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否属于集中式光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标题:超6兆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否属于集中式光伏领导你好,我们在泸州江阳区有一个超6兆瓦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当地发改以超6兆瓦为集中式光伏为由拒绝备案。所以想跟领导确认
近日,随着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查理“光伏+N”项目一期25万千瓦各方阵陆续并网发电,三峡集团在川新能源并网投产装机规模突破百万千瓦。查理“光伏+N”项目是三峡集团在川建设的首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项目,海拔3500-3800米,是迄今三峡集团在海拔3500米以上在建的最大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装机总规模
日前,由中国电建成都院EPC总承包建设的四川阿坝州“十四五”期间首批光伏建设项目、首个大型集中式“光伏+储能”光伏电站——金川嘎斯都“光伏+N”项目一期200兆瓦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阿坝州金川县俄热乡境内,平均海拔高度4385米,占地面积约4535亩,共64个发电子阵,装机容量200兆瓦。
6月24日,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新能源新技术应用,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空气源热泵项目建设。按职责分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
6月2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停止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7〕485号)中“纳入建设规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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