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包括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电能量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分为直接交易和认购交易。
交易上限。风电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为该企业机组容量乘以1800小时的120%;光伏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为该企业机组容量乘以1100小时的120%。
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详情如下: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能源运行〔2023〕97号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电力市场各经营主体:
为规范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动风电、光伏项目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经研究,现将《贵州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能源局
2023年12月15日
贵州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8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新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贵州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黔监能市场〔2022〕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贵州绿色电力交易工作,结合南方区域市场建设及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电力产品、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证书按以下定义。
(一)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市场初期,主要指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
(二)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的电力中长期交易,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出售、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的需求。
(三)绿证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第二章 市场主体范围及条件
第一节 新能源发电企业
第三条 新能源发电企业须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并取得或者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第四条 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企业,需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先完成建档立卡,并在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用于绿证核发和交易。
第五条 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当根据市场运行和峰平谷分时电价需要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计量装置(含分时计量装置),并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
第二节 电力用户
第六条 参加新能源电量交易、绿色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需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参加绿色电力保障性认购交易的电力用户,需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条 鼓励“数博会”“生态文明博览会”等场馆积极参加绿色电力交易。
第三节 售电公司
第八条 售电公司指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规定,提供售电服务或配售电服务的市场主体。
第三章 交易品种及方式
第一节 交易品种
第九条 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包括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电能量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分为直接交易和认购交易。
(一)直接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以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并同时提供绿证的过程,电网公司可作为购售电主体参与直接交易。
(二)认购交易是指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建立绿证认购关系获得绿色电力产品的过程。认购交易分为市场化认购交易和保障性认购交易。
新能源电能量交易是指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以电能量为标的,依据规则开展的市场化交易。
第十条 有绿证交易需求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绿电交易系统等平台购买绿证。
第二节 交易方式
第十一条 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电能量交易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竞拍、认购交易等方式组织开展,并按照年度(含多月)交易为主、月度交易为补充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双边协商交易。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力)、电价(绿色电力交易电价分电能量价格和环境溢价),形成交易初步意向,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
第十三条 集中竞价交易。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之间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电力)、电价(绿色电力交易须含环境溢价),交易中心根据调度机构提供的安全约束条件和市场交易规则进行市场出清,经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确定最终成交对象、成交电量、成交价格等,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成交后,成交双方环境溢价按照上一结算周期绿色电力交易环境溢价均价确定,成交价减去环境溢价后的部分为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价格。
第十四条 挂牌交易。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之间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将需求电量(电力)或可供电量(电力)及价格(绿色电力交易分电能量价格和环境溢价)等信息对外发布要约,由参与交易另一方提出接受该要约申请,经安全校核通过后形成交易结果。
第十五条 竞拍交易。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需要通过竞拍方式确定电力交易价格、电量和交易方的,可向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提交需求,由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组织开展竞拍。竞拍交易结果即作为成交双方签订电力交易合同的依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违背、撕毁竞拍结果。
第四章 交易组织
第十六条 交易上限。风电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为该企业机组容量乘以1800小时的120%;光伏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为该企业机组容量乘以1100小时的120%。
第十七条 交易流程。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每年12月组织次年的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每月10日前发布当月的相关交易具体时间。交易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品种名称、交易标的、参与市场主体、申报起止时间等。
第十八条 新能源发电企业按照发电情况合理测算可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量、选择交易品种参与交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按需申报市场化交易电量。每月,市场主体在协商一致后,可在交易窗口期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月度及月内交易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现阶段,市场化认购交易由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向已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市场主体组织开展;保障性认购交易安排在电网企业完成电力用户、发电企业抄表工作以后,统一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
第五章 价格机制
第二十条 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价格根据市场主体申报情况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环境溢价为在此基础上的溢价。双边协商交易价格(绿色电力交易电价分电能量价格和环境溢价)由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自主协商确定。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价格分别以统一出清价格和挂牌价格(绿色电力交易电价分电能量价格和环境溢价)为准。竞拍价格以成交结果为准。
第二十一条 分时电价机制。交易合同价格由购售电双方协商确定,峰谷分时电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电能量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全电量参与分时段交易,批发交易全部带曲线申报。
第六章 结算及偏差处理
第一节 结算模式
第二十二条 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电能量交易保持电网企业结算模式:根据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电力用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能量电费、环境溢价费用和偏差考核费用;电网企业向相关发电企业支付相应的电能量电费、环境溢价费用和偏差考核费用;售电公司按照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
第二十三条 享受国家新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溢价收益、补贴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结算电量
第二十四条 绿色电力交易根据市场主体实际抄表电量情况作为结算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发电侧和用电侧解耦结算,发电侧实发电量、用电侧实际用电量分别与其合同电量进行比较,计算各自的偏差电量。
第三节 交易结算
第二十六条 新能源电能量交易,按照中长期交易规则及当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明确的规则进行结算。
第二十七条 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电费和环境溢价费用分别结算。即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按交易合同计划确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及新能源发电企业偏差电量按年度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要求结算。环境溢价费用按月开展结算,以新能源发电企业月度上网电量、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月度实际用电量、绿色电力交易合同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开展环境溢价费用的结算。
第二十八条 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绿证实际分配电量按以下方式确定。
若实际电量小于或等于绿色电力交易合同电量之和,按合同电量所占比例确定每笔合同的实际分配电量;若实际电量大于绿色电力交易合同电量之和,按合同电量确定每笔合同的实际分配电量。售电公司批发侧绿色电力交易实际电量按其零售侧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用户的实际电量与绿色电力交易计划取小来汇总。
第二十九条 售电公司代理电力用户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如有代理服务费,按照双方约定标准计算有关费用。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条 趸售用户/园区用户等购买绿色电力后,可根据实际供用电情况,将相应绿证分配至内部实际消费的企业用户,按照要求及时将分配结果提交至电力交易中心。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能源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区域和省相关政策调整及重大市场变化,及时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度山东电力零售市场交易指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参与2025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的风险提示,各经营主体要进一步规范市场报价行为,综合考虑机组固定成本、燃料成本、能源供需等客观情况合规报价,推动交易价格真实准确反映电力商品价值。售电公司应及时、全面、准确宣传广西电力市场最新发布的政策方案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云南省内电力市场五个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包含《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V2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公示全省今年受理注册的六大虚拟电厂,将正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电投零碳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华能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6家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云南省内电力市场五个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包含《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V2
11月18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发电类虚拟电厂聚合具备独立上网关口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独立储能等接入380V/220V电压等级的资源,以发电项目为交易单元办理市场注册,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
11月18日,广东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虚拟电厂运营商准入条件。要求负荷类虚拟电厂资源、发电类虚拟电厂资源所在现货市场出清节点(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为单位聚合为交易单元,单个交易单元的调节能力不小于1兆瓦、连续响应时间不低于1小时。原文如下:广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5方面10条具体要求,有效防范市场运营风险,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交易行为,保障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通知》提出,各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等要全面贯
近日,2024年10月重庆电力交易简报发布。10月交易平台新增市场主体33家,其中,电力用户新增22家,售电公司新增10家、注销1家。截至10月底,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成员10088家,同比增长0.3%,其中,发电企业39家、售电公司208家、电力用户9830家、储能企业11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苏州天虹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项目公开招标,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为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木渎店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电力市场交易服务,以及电力交易相关的服务。预估电量13100万kW.h。详情如下:苏州天虹2025
11月12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甘肃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探索以市场化路径实施电力系统实时平衡和安全保供能力提升,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可调节资源潜力,引导甘肃省虚拟电厂规范化发展。《方案》明确了虚拟电厂、虚拟电厂运营商和聚合发、用电户
11月20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正式启动,是国内首个绿电绿证、碳配额和ESG一体化服务工作站。据了解,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将提供以下几方面的服务:一是绿电交易服务。通过搭建绿电交易平台,工作站将为企业提供绿电交易对接、绿电证书核发、绿电使用监测等服务,帮助企业降
新型电力系统概念提出至今已有三载,源、网、荷三大要素在系统内部的功能角色深刻重塑。它们之间,紧密交织、相互依存,又彼此牵绊,共同编织电力系统转型升级的复杂图谱。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前沿阵地与示范窗口——浙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理解乃至借鉴这一转型进程的独特视角。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参与本市绿色电力交易的经营主体包括:售电公司、电
记者从安徽电力交易中心了解到,截至11月20日,安徽今年的绿电交易电量突破100亿千瓦时,达105.71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逾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700万吨。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结合安徽新能源发展,组织开展绿电市场机制研究,走访调研安徽省内出口型、高载能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绿电需
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2.32亿个。其中,风电5.30亿个,占43.01%;太阳能发电1.97亿个,占16.02%;常规水电3.92亿个,占31.84%;生物质发电1.09亿个,占8.83%;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378万个,占0.31%。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35.51亿个。其中,风电13.23亿个,占37.25%;太阳能发电
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2.32亿个。其中,风电5.30亿个,占43.01%;太阳能发电1.97亿个,占16.02%;常规水电3.92亿个,占31.84%;生物质发电1.09亿个,占8.83%;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378万个,占0.31%。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35.51亿个。其中,风电13.23亿个,占37.25%;太阳能发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2月份交易相关安排。通知提到,本月先后开展绝对价格月度交易、多日(周)交易。月度交易层面,包括双边协商、集中竞争交易、发电侧合同转让、绿电双边协商、绿电集中交易等品种;多日(周)交易层面,开展周双边协商交易、多日分时段集中竞争交易。具体
11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包含《天津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工作方案》。其中《天津市绿电交易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今年前三季度,云南全省绿电交易电量累计突破10亿千瓦时,是2023年全年绿电交易规模的70余倍,相当于节约标准煤超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80万吨。
在武汉有购买、消纳绿电需求的企业,接下来的整个申购过程将变得更加便捷,享受到的服务也将变得更加精准、完善。11月18日,武汉市绿电绿证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这也是湖北省规模最大的绿电绿证服务中心。接下来,武汉市还计划在武汉各个城区设立绿电绿证服务站,为具有绿电需求的企业送去更贴心的服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发布《大兴区2025年促进企业用户绿电应用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指出: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全力支持本地企业用户自主开展绿电交易、申购绿色电力。绿电奖励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10月31日,贵州省能源局对拟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分配情况进行公示,8个风光项目进入补助名单,总规模435.5MW,分配总金额584万元。详情见下:关于拟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guizhou.gov.cn发布时间:字体:小中大
10月22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可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含风光储、风光水储、风光火储、风光水火储等多能互补及
10月14日,贵州省能源局下达贵州省2024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通知指出,总装机345万千瓦,其中光伏600MW,风电285万千瓦。光伏项目:风电项目:原文如下: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4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
9月23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贵州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印发《贵州省推动建材行业稳增长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启动“十五五”新型建材产业发展规划前期工作和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开展全省光伏压延玻璃产业规划布局专项研究。以下为原文:各省直有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19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都匀市匀东经济综合体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公告》,项目装机规模约为2.6596MWp(具体装机容量需投标人现场核实),建设范围在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经济综合体内,项目现有可利用屋顶包含园区内1#、2#、3#、4#、5#
9月13日,凯里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中清先进电池制造(黔东南)有限公司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告显示,中清先进电池制造(黔东南)有限公司规划新建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30亿,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黔东南高新技术
为扎实推进贵州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工作,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会同省能源局赴毕节市,就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接网、交易、结算等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下一步,贵州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为推动贵州分布式光伏有序健
9月4日,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布公开征求《麻江县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以220伏、380伏低压接入的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装机规模不应超过现有配变容量和低压线路承载能力的80%。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方阵表面与
8月30日,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关于征求《贵州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爬坡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方:1.贵州电网统调范围内电力电量平衡的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组,暂不包括抽水蓄能电站);2.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等);3.
9月2日,贵州人大公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55号建议的答复。该答复针对田海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布局“光伏+”模式助力绿色能源健康发展的建议。贵州省能源局表示,截至4月底,贵州新能源累计建成并网装机2475.21万千瓦,同比增加16.47%,其中风电664.69万千瓦,光伏发电1743.61万
8月14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4-6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总规模4.67GW,48个项目。其中,光伏1.63GW,风电3.04GW;今年1-3月贵州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4.927GW,光伏1.71GW,风电3.217GW。上半年贵州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9.6GW。其中,光伏3.34GW,风电6.257GW。原文如下:贵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