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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详情如下:
《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国家通知》),对光伏发电项目从项目布局、用地分类管理、用地手续办理、用地监管和历史遗留项目处置五个方面明确有关规定,要求省级自然资源、林草、能源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有关措施。按照要求,我局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我市通知》),在严格落实《国家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有关内容进行细化补充。
起草《我市通知》的主要考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家通知》规定比较明确的,直接执行。如《国家通知》要求“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可依照土地征收规定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等内容,在《我市通知》中不再重复。
二是《国家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地确定以及有关内容的程序性要求,在《我市通知》中予以明确。如“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备案”等,在《我市通知》中明确了具体程序要求。
三是《国家通知》中未包含利用海洋资源开展光伏发电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需求,按照海域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文件中增加了光伏发电项目用海的有关要求。如:“海上光伏项目符合海洋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的,原则支持在工矿通信用海区布置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市、区两级海洋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海上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管”等。
《我市通知》共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合理规划项目布局”中要求各区做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布局;第2部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海)分类管理”中明确光伏方阵、光伏发电设施用地(特别是占用林地)的分类管理要求,并提出涉及占用水利设施用地、涉及用海的管理要求;第3部分“用地(海)审批手续办理”中细化各区规划资源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提前参与光伏发电项目选址选线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光伏方阵用地备案的程序,以及海上光伏项目用海手续的办理要求;第4部分“用地(海)监管”中明确以年度变更调查和项目备案建立监管底图,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海)监管;第5部分“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国家通知》施行前已批准项目(包括占用耕地发展复合类光伏项目)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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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明确了鼓励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方向和要求。根据文件,指导目录划分了鼓励、限制以及禁止三大类,凡列入鼓励类的项目,在符合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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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发布《天津龙源南港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内,项目用海包括海上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海上光伏场区位于南港工业区东南部围而未填的大港池中部区域,西侧距离现状围堤坡脚约190米;升压站位于东南角大港池的西侧陆域
日前,江苏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某公司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项目用海手续办理。该项目是东台市首宗采用立体分层方式确权发证的光伏发电项目,有效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据悉。该项目用海面积约267公顷,采用光伏+养殖的多样生态建设模式,通过立体分层设权在已有滩涂养殖水面上方开展光伏
1月3日,福建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发布《国投电力北岸东乌垞A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该项目拟建于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东乌垞村,配套10MW/20MWh储能系统,由国投云顶湄洲湾(莆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目前项目已列入福建省2022年
2023年12月2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的通知》,就用海方式和用海范围界定、审批要求、有偿使用等方面给出相关要求。根据文件,海上光伏项目以光伏方阵垂直投影外缘线外扩10米距离为界,确定用海范围;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的光伏项目用海,可以每个方阵为宗海单元,以光伏方阵
12月1日,2023江苏新能源投资论坛在连云港成功举办,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成立。连云港市能源集团作为全市能源产业发展的投资主体,统筹全市能源产业的投资和运营,统筹开发全市海域使用权,统筹运营管廊和管道等能源通道以及油气煤等能源类码头的特许经营权,统筹运作海洋和森林等碳汇资源。
日前,有网友咨询,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后,海上光伏项目需要缴纳的海域使用金是按照什么比例和标准进行缴纳?是否和其他确权者按一定比例分摊海域使用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此做出答复。原文如下:问:您好,想咨询下,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后,海上光伏项目需要缴纳的海域使用金是按照什么比例和标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详情如下:2025年第一季度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为促进天津市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关于进
近日,随着市域津静铁路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龙源电力天津公司“轨道+”光伏项目投产容量累计达28.37兆瓦,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轨道分布式光伏项目,助力天津市构建绿色交通网络和低碳高质量发展。该项目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域地铁二号线、四号线、五
1月2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新能源发展。围绕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整机及关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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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在海滨街举行开工仪式,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据了解,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作为天津市2023年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重点项目之一,于今年8月份完成公司注册,顺利落地海滨街,其中包括港西、3号塘、马西、港东等4
12月12日,天津市发改委就《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并取得电力接入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未在年度开发建设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自动调出开发建设方案。未在承诺时间内实
11月25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0月发电装机及分类型总体情况和发电总体情况,总装机容量2768.9974万千瓦,发电量549012.444万千瓦时。其中,太阳能发电投产容量120490.51千瓦,退役总量5247千瓦,总装机容量6664838千瓦,发电量62514.3459万千瓦时。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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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前往国网天津宁河公司,召开分布式光伏并网专题座谈会,宁河区发改委、国网天津宁河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宁河区新能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等情况介绍。今年以来,12398投诉举报热线反映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问题已经超过去年的总和,消纳容量告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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