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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平昌双滩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南江大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建设分散式风电,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通江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加快光伏资源开发,推动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打造农业、交通、市政等领域光伏应用场景,探索开发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绿色项目。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加快南江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到2025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6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5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12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0万千瓦。
原文如下:
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根据市碳达峰碳中和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增强基础能力,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气候、经济效益多赢。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3%以上,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确保生态安全,构筑渠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巴中市生态环境形成高质量常态,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稳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大幅下降,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70万千瓦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加强源头防控
(三)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立足于区域自然生态特点和资源禀赋,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政策的衔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全面建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推动构建城市城镇发展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三大国土空间,构建“一屏三廊四区”的生态空间(大巴山系米仓山生态屏障;巴河、通江河、南江河三条生态廊道;光雾山、诺水河、五台山、驷马河湿地四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保护区、农田保护集中区、城镇发展区、生态控制区、农业发展区的“五区”发展空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差异化管理。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积极推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落地应用,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依托“智慧巴中”云,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信息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充分对接、数据实现加快汇聚,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共享流通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大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参与配合,不再列出,下同)
(四)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关口,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监督为环境监管兜底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严禁不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及产业定位的企业入园,从末端治理变为源头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引导与约束,发挥环评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鼓励产业园区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及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中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退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平昌双滩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南江大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建设分散式风电,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通江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加快光伏资源开发,推动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打造农业、交通、市政等领域光伏应用场景,探索开发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绿色项目。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加快南江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到2025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6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5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12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实施“气化巴中”行动。推动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加大天然气、页岩气、页岩油勘探开发投入,持续推进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探索争取建立天然气、石油等资源开发新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天然气长输管网基础设施,建设CNG、LNG、加氢加注站点。推动天然气资源就地转化利用,建设巴中曾口-金堂化工园区、平昌石龙门化工园区,打造川东北天然气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加快通江燃机电站、华油中蓝LNG二期等项目建设。到“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天然气年产能分别突破20亿立方米、40亿立方米,页岩油产能分别突破2万吨、5万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稳妥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下降。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压减煤炭总量,淘汰燃煤小锅炉,有序实施散煤治理,持续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替代工程。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推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低碳燃料替代传统燃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统筹工业和化工原料用气。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大力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在工业生产和油气开采领域,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驱钻井等电动替代装置。在交通领域,加快公共交通、环卫、旅游景区、工程作业、家庭用车等领域电动化进程,优化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在农业领域,推广电制茶等。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25%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左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电网协调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接纳能力。推进电网提档升级,加快建设500千伏巴中站增容扩建工程、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优化110千伏、35千伏网架结构,完善主网架和输送体系。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补齐补强农配网“短板”,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推动配电网智慧化发展,加大中压配电自动化终端升级,加快配电自动化主站建设,实施配电终端物联网化改造,实现中压配电网可观可测可控,2030年基本建成高比例清洁能源和高比例电力电子特征下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智慧化配电网。深化能源数字经济平台运用,健全新能源线上业务办理、消纳测算、补贴申报体系,建设全市能源大数据中心,促进新能源有序协调高效发展。深挖电力大数据价值,打造数据应用场景,推动企业节能减碳。“十四五”期间,城乡配网投资占电网总投资的50%左右,到2025年城乡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99.87%。(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节水行动,深入实施绿色家庭、学校、社区、出行、商场、建筑等创建行动,选树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到2030年,按省上要求完成国家、省级节约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近零碳排放示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县级及以上机关9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市直、县(区)直机关达到100%。广泛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市民转变出行方式,鼓励选择绿色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大力推广使用节电灯具、节能家电、节水器具产品,扎实开展限塑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回收,鼓励使用布袋、纸袋和可降解购物塑料袋,全面减少一次性客房用品和餐具使用量。在全社会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市民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到2025年,县(区)级以上政府采购中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0%,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3万吨标准煤以内,比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
(七)强化工业领域协同增效。聚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引导企业加强工艺优化、设备技改、管理创新,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绿色生产。围绕“两瓶酒、一块肉、一瓶水”,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白酒、茶叶,争创省级优质白酒产业园区、建设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围绕中医药、医疗器械,做专做特中药优质饮片、现代生物制品生产,打造西部现代生物医药康养新兴产业基地。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加大天然气、石墨、霞石等特色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发展天然气加工应用、锂电池负极材料、先进碳材料等产业,建设川东北清洁能源基地和西部先进碳材料基地。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企业,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绿色制造体系,推动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力争建成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10家,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2030年进一步提升至62%。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明显下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交通运输协同增效。
1.推动运输装备绿色转型。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引导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等运输工具新能源化。加快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车,鼓励重型柴油车更新替代,推广电力、液化天然气、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完善港口岸电设施。推动机场保障车辆和设施设备“油改电”,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水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不含摩托车)比例达到40%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进入峰值平台期。(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拓展外向战略性大通道,完善高效便捷区域交通网络,加快构建内畅外联立体交通网络体系。持续提升恩阳机场运营保障能力,打造川东北重要中转机场和航空培训基地,推进南江、通江、平昌通用机场建设。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逐步减少长距离公路客运量,提高铁路客运量。加快推动广巴铁路扩能改造,推动汉巴南铁路汉中至巴中段启动项目前期,争取成巴安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推动市中心城区、文旅新区轨道交通规划研究。不断优化高速公路网,升级改造国省干线公路,推进“四好农村公路”提质扩面。完善公共交通出行链条,建立多层次、便捷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公众选用绿色出行方式。到2030年,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8%。到2030年,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85%。(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程,推进“绿色公路”试点建设,推广普通国省干线绿色低碳养护技术,实现废料回收率达98%,循环利用率达80%。因地制宜推进新建、既有道路路灯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路灯或太阳能路灯。完成码头岸电设施改造。合理布局主城区充电站点,在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增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快建成北环线、黄家沟新能源充电站、巴中红碑塝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及停车场项目建设,推动已建加油加气站拓展加氢功能。到2025年,实现快充电(换电站)覆盖80%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50%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到2030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客运枢纽站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城乡建设协同增效。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围绕“一主三副多点六廊”城镇空间结构,建立健全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绿色协调发展机制,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开展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持续推动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行动。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实施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广钢结构建筑和混凝土装配式住宅,全面推广节能门窗、绿色建材。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30年,城市绿地覆盖率达60%,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探索大型建筑智慧能效系统等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星级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等筑规模化发展。推动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体系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和稳定运行,加强建筑运行能耗监测、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健全建筑能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建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0%以上,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10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有序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探开发,因地制宜利用燃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耦合供能,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鼓励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推进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项目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厂房、商业大厦、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等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引导建筑炊事、供暖、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水平。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引导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川东北民居,推广应用现代夯土、装配式建造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动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灯具、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破解农网“低电压”、重过载和“卡脖子”现象,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完善收储运全产业链,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利用。加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种养循环利用模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巴适巴食”生态农产品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加强农田保育,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节水灌溉、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等节能低碳技术,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应用绿色农药,提高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生态建设协同增效。加快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入开展全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抢抓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机遇。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活动,优化林分结构,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空山、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建立以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加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推动生物多样性与固碳能力协同发展,建立“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全覆盖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提升森林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防控,大力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持续完善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和环境质量指数,巩固保持水网密度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全力降低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确保到2025年,生态质量指数不低于现有水平。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和长江“十年禁渔”,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点推动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竹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大工程。大力开展宜林“四荒”造林、“四旁”植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渠江源头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建成水系防护林新(补)植1000公里,实现主要河流流域内宜林荒山全部复绿。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700万立方米。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0%。(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环境治理
(十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坚持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控制制度,建设“巴中智慧大气”监管系统,综合利用移动走航、便携式检测、值守监控、终端调度等监测手段,构建起市、县、乡三级大联动体系,实现监管全履盖。以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为中心,划为核心管控区和重点管控区,对管控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污染源台帐清单,挂牌整治销号,实现精准防控。推动重点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打造“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绿色标杆建设工地)。聘请专家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组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技术团队,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大气污染形势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大气污染源解析、源清单编制、节能减排等基础工作,动态更新大气重点污染源。重点推动PM2.5和O3污染协同治理,统筹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针对夏秋季和冬春季分别以O3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探索区域协同治理路径,深化川东北地区大气联防联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持续推进县城及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统筹推进沿河场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输送管道及改造,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站全覆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在100%,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8%,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6%以上,全市7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优先推进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二类区建设,同步推进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三类区建设。坚持“厕污共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示范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均达90%以上。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保持重点区域的清洁卫生。全覆盖实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置工程,持续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同步监测、溯源分析,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完成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面整治,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形成管理系统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及通江县、巴州区共21个“千吨万人”规模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探索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源头监管,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结合“清废”行动,逐步消除填埋处理方式,提高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敏感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查清环境风险,建立土壤污染源清单。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土壤污染现状。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要实行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产业新增产能的快速增长,严格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加强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建设用地、农用地等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与涉重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健全工矿、医疗、农林、建筑、电子电器固体废物等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推动实施各县(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巴中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1个。中心城区(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江县、南江县和平昌县分别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分别实施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巴中市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服务于巴中市城市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产业,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加工基地。规划期内,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启动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9%。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制度,确保到2025年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率保持在100%。加快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达标改造,推进巴中市污泥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排查并整治生活污水污泥违法处置、存放企业,完善生活污水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到2025年全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率稳定在100%,生活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率程度进一步提高,污泥全过程监控体系更加完善。(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模式创新
(十六)推动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基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目标要求,推动各县(区)因地制宜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差异化路径和有效模式,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助力实现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恩阳区“无废城市”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探索不同类型区域减污降碳推进机制,促进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探索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路径。(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园区根据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园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探索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等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促进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通过绩效评级等政策手段,倒逼企业采取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数字赋能、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提标升级,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大幅减排,环境治理绩效显著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深度节能减污降碳路径,打造“近零”排放标杆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支撑保障
(二十)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积极探索开展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统筹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积极融入碳排放权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施碳市场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加强咨询、检测、核查等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实施碳排放数据“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的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严格落实履约制度。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系统建设,推动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减污降碳经济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技术研发、试点示范、能力建设、老旧装备淘汰的财政支持力度,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贴息范畴。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巴中市公用事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开展光雾山温室气体监测站点试点建设,开展主要温室气体浓度试点监测,服务支撑碳排放量核算校验,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吸纳、培育减污降碳方面专家。落实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落实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取得成效。(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开展宣传引导。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教育内容,鼓励开展减污降碳人才培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人员配备和教育培养,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干部培训和日常工作内容。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鼓励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支持开展碳中和公益活动。加大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宣传,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拓展对外合作。积极参与气候和环境区域合作,加强友好市(州)在绿色能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经验交流。强化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深化清洁能源产业、温室气体减排、“无废城市”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合作。推动高校、大型企业战略合作融入减污降碳。开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合作。引进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生产绿色低碳产品。(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严格考核督察。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减污降碳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实行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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