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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充分利用既有和新建建筑屋顶推进分布式光伏、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积极探索“光伏+储能”建设模式;积极推进钱塘江、曹娥江等沿江滩涂和王坛镇、稽东镇等山区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科学发展生物质发电,鼓励发展分布式生物质热电联产,探索生物质燃煤耦合热电联产。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比2022年新增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8%。
原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省美丽办关于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帮扶工作要求,坚决打好治气持久战、攻坚战、系统战,巩固治气成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柯桥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绿色优先、提质增效、智慧引领、创新驱动,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治理,大力推进省美丽办帮扶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升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行动目标。努力保持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并力争有所改善,O3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2023年,PM2.5平均浓度低于29.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1%;2024年,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29.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0.4%;2025年,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28.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0.7%。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供能设施提标升级。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改善以煤炭消费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应用。充分利用既有和新建建筑屋顶推进分布式光伏、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积极探索“光伏+储能”建设模式;积极推进钱塘江、曹娥江等沿江滩涂和王坛镇、稽东镇等山区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科学发展生物质发电,鼓励发展分布式生物质热电联产,探索生物质燃煤耦合热电联产。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比2022年新增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8%。(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标△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推广清洁绿色生产工艺,应用热能回收循环利用技术,推动印染行业定型机余热利用、排气优化等生产工艺设备能效提升;进一步挖掘燃煤热电联产节能节煤潜力,持续推动企业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腾出存量用能空间。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9.5%。(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3.推进工业废气深度治理。全面推进热电锅炉、烧结砖窑等燃烧源烟气深度治理,排查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工艺类型、处理能力、建设运行、副产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使用SCR脱硝工艺的企业,重点排查SCR催化剂使用寿命,对超期服役的催化剂要及时更新。重点关注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臭氧氧化法脱硝等低效治理技术,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设施,分类采取提升改造、清洁化能源替代、依法关停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对人工投加脱硫脱硝剂的简易设施实施自动化改造。2023年,完成浙江天马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燃煤企业烟气治理问题排查整改,超期SCR催化剂及时送检,催化剂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的及时更新,并按上级要求推进燃烧源烟气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2023年8月前,全面淘汰浙江金鑫化纤有限公司2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钱清街道)持续深化全区3家水泥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柯岩街道、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
(二)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强化全流程精细化管控。
1.严把VOCs项目准入关口。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严格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企业环境准入。使用涂料、涂层剂、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含稀释剂和固化剂)等原辅材料的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需使用非溶剂型原辅材料;确需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的,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2.推动企业污染防治提级。加强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推动企业积极申报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督促石化企业逐一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制定实施提级改造工作计划。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在企业新建项目时,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实施有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制药等化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和生产。2023年8月前,力争8%的重点行业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要求;2024年,力争13%的重点行业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要求;2025年,力争16%的重点行业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要求。(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3.开展涉气园区专项整改。结合柯桥区涉气园区产业特点和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推进工业园区“低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按照“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和“先验后批,依法审批,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主城区内外实施原地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集聚入园一批、简化豁免一批、就地审批一批、淘汰关停一批的路径,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提档升级、提质增效。2023年8月前,完成第一批22家涉污园区的专项整改;2024年,完成全区所有涉污园区的排查及整改工作;2025年,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所有园区的涉气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4.推进重点行业源头替代。全面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2023年8月前,复合行业全面完成本体型胶粘剂源头替代,少部分企业采用水基型胶粘剂替代;印花行业以数码直接喷墨印花、数码热转移印花等行业绿色转型为切入点,逐年降低油性原辅材料使用比例;烫金行业加强校企合作,进行水性烫金胶源头替代试点,逐步扩大烫金行业源头替代比例;其他后整理加工、钢结构、家具制造等行业涉VOCs加工工序按“可替尽替、应代尽代”原则,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每年召开1次源头替代推进会议,推动重点行业全口径源头替代,加快企业绿色转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5.深化VOCs专项治理。
以纺织后整理行业为先行试点,对照治理标准,制定“一行一策”,组织开展涉及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技术以及采用单一喷淋吸收非水溶性VOCs废气等低效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督促指导印染行业企业对照相关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提标改造,加强企业环保设施安全评估,进一步完善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管理机制,确保定型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到无组织废气“应收尽收”,全面排查纺织后整理、钢结构、家具制造等行业在调配、喷涂、烘干等环节废气收集问题。2023年,力争完成100家企业低效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家整改一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2023年,对废气处理设施使用活性炭的企业开展1轮碘值监测,颗粒炭碘值不应低于800mg/g,后续每年开展1次碘值抽测,全区抽测比例不少于20%(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2025年,建成年处理2.6万吨的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建成前加强与相邻县(市、区)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合作沟通,废活性炭通过跨区域运输、再生进行有效处置。(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6.强化工业废气监管执法。加强大气污染现场执法监测装备保障,配备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红外成像仪等挥发性有机物执法装备,常态化开展VOCs走航监测,提升涉气环境问题发现率。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工业废气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三)提升交通绿色清洁水平,加强柴油移动源数字监管。
1.深化柴油机械分类管理。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建立柴油动力移动源分类管理制度,推广应用低排放移动源,限制高油耗、高排放移动源的发展,推进高排放移动源依法淘汰、置换或尾气治理改造。按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环柯桥〔2023〕19号)要求,以老旧柴油叉车为重点对象,加快推进老旧移动源淘汰更新,2023年完成不少于400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叉车淘汰替换,2024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叉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
2.加快移动源结构升级。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动道路运输装备清洁化发展,以绍兴轨道交通1号线(柯桥段)运营为契机,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清洁能源客车比例力争达到70%,营运公共交通新能源车辆比例力争达到98%。(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更新。2023年,淘汰不少于70辆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后续每年完成省、市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大力推进环卫车辆新能源替代,2023年,替换不少于100辆新能源环卫车,逐年提高新能源环卫车替换比例。(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3.加大移动源检测执法。
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多部门路查路检联合执法和入户监督抽测,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柴油货车路查路检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尾气超标排放情况。依法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年度抽查计划,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监督执法,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检抽测,2023年完成不少于1500辆车辆抽测任务,后续每年制定抽测计划,全区抽测比例不低于3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推进移动源数字监管建设,积极引导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治理与定位联网,并加强监管处置和执法闭环。截至2023年底,完成不少于2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安装及联网调试,完成电子围栏硬件建设;2024年,进一步按要求完善电子围栏运行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4.加强油品及油气综合管控。强化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油品进行溯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针对无合法来源成品油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督检查,2023年完成不少于2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后续每年开展燃油专项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抽测比例不低于2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四)强化扬尘源头精准管控,实施社会面源深度治理。
1.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
工地扬尘管控。建立完善国控站点周边重点管控工地清单。建筑工程、拆迁工程、道路工程等施工工地落实“8个100%”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定期清洗工地围挡并保持工地周围环境整洁。加大重点工地日常巡查频次,每天2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集团、△鉴湖度假区、△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在建工地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应装尽装”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道路扬尘管控。加密道路抑尘力度,提高城区主要道路以及主要公路冲洗保洁频次并做好作业记录工作。实施机扫、洗扫、保洁、冲洗、洒水保湿等相结合的精细化道路保洁模式,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确保核心区无明显灰尘和严控区、防范区道路不起尘,重点区域晴天洒水保洁不少于15次/天。(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每周组织渣土车抛洒滴漏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对渣土车扬尘污染进行长效整治。(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2.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开展柯桥街道、柯岩街道等主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严禁露天烧烤,严查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清理和油烟清洗台账记录情况,每周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运转情况,加大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和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齐贤街道)
3.强化管控秸秆露天焚烧。
坚持日常巡查和常态化执法检查。建立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日常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并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禁烧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加强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和预警火点,完善30分钟闭环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建立秸秆禁烧预防惩处机制,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与村民身份、家庭荣誉和福利分红挂钩。通过短信、广播、巡逻车、宣传单、宣传标语和签订责任状等把禁烧要求宣传到农户和田间地头。对违法焚烧现象应立即扑灭并进行批评教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实施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
大力推进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以秸秆“五化”利用为抓手,扎实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在现有3个秸秆回收点的基础上,后续每年新增1个秸秆回收点,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4.深化烟花爆竹全域禁燃。加大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双禁”宣传教育,开展烟花爆竹“双禁”联合执法检查,严查非法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五)深化区域污染协同管控,推进污染天气联合应对。
1.强化科学预警区域联动。加强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动,坚持每日会商研判,实时关注区域污染形势、精细预判本地气象条件变化,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和污染天气提醒。建立污染天气应急调度指挥群,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在污染天气积极调度各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力量优先保障重点区域空气质量。主动加强与其他县(市、区)的沟通对接,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行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气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2.强化多污染物应急响应。针对夏秋季臭氧污染和秋冬季颗粒物污染,制定完善《柯桥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加强石化、化工、纺织染整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对未配备运行高效治理设施的企业采取差异化错时生产措施,推进“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同步落实移动源和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加强移动源、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餐饮等方面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和监督执法,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强化重点区域道路保洁。(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鉴湖度假区、各镇〔街道〕)
三、支撑保障
(一)组织领导。以空气质量提升为核心,在柯桥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的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指挥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主体,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任务层层落实,确保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完善各行业部门大气污染治理协调和治污攻坚长效机制。
(二)督查考核。对本行动方案涉及的主要任务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整改闭环销号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已销号问题不反复。建立重点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每半年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考核方案,常态化用好环境问题的督查通报、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管控不到位导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超标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
(三)资金保障。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将能力建设、污染治理、执法监管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镇(街道)治气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在能力范围内加大环保治理等方面投入,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引导促进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
(四)宣传引领。积极调动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环境治理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治气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绿色转型上的促进作用和各行业龙头企业带动治气的引领作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提高各类涉气典型案例曝光,通过“以案释法”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完善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绿色低碳行动,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附件:1. 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B(含引领性)企业提标创新储备名单(第一批)
2.重点行业源头替代清单
3.涉VOCs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清单
4.涉污园区问题整改清单
5.重点工地管控清单
6.重点涉气企业管控清单
附件1
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B(含引领性)企业
提标创新储备名单(第一批)
附件2 重点行业源头替代清单
附件3:涉VOCs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清单
附件4:涉污园区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5:重点工地管控清单
附件6:重点涉气企业管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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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在“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崇礼)论坛”上,中国华电董事长、党组书记江毅出席论坛,并作主旨发言。江毅指出,中国华电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积极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发展,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一是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华电可再生能源在运装机突破9000万千瓦,较
美国清洁能源协会(ACP)最新发布的市场报告显示,2024年第二季度清洁电力新增装机将创下历史新高,公用事业规模清洁能源目前可为相当于近7000万户家庭提供电力。数据显示,2024年第二季度,美国开发商新增公用事业级清洁电力装机容量11GW,比2023年第二季度增长91%,创下历史新高。ACP发布的《2024年
近日,国家能源局通报各省2023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陕西省2023年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634.5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25.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陕西省2.9个百分点;消纳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494.9亿千瓦时,完成权重20.2%,超额完成1.7个百分点。近年来,陕西省围绕双碳目标
“十四五”以来,湖南新能源持续快速发展,装机规模及占比不断提高,湖南电源结构不断优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能源监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湖南电网电源装机突破7000万千瓦、达7124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4432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2.21%,较2020年底增加1577万千瓦
“双碳”目标的提出,对能源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源结构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能源企业只有充分、深刻地认识到“双碳”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找准定位、认清方向,真正落实好现阶段“碳达峰”总体发展目标。新能源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30年风电、光伏12亿千瓦装机
11月5日,浙江诸暨市发改局发布2023年度诸暨市新型电力系统项目补贴兑现情况。根据公示,2023年度列入《浙江省2023年新型电力系统试点项目计划》并完成建设且验收通过的诸暨市锦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上级下达的资金为限给予财政补助政策,拟兑现奖励资金85万元。据了解,该源网
11月20日,浙江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圆满举行。据悉,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温州市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总投资约7.56亿元,用地面积约5000亩,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2亿千瓦时。相较于传统的光伏发电,“茶光互补”既能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
11月14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文件指出,以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先行市为主要目标,构建能源工作统一话语体系,全面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做好项目谋划建设,去年完成电源、电网及新型储能项目投资65.69亿元;新增光伏并网容量85.05万千瓦,居全省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揭晓“浙江省未来工厂”培育试点名单,正泰新能凭借卓越的数字化、智能化生产体系,成功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录,引领光伏智能制造迈向科技未来。浙江省未来工厂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提升省内整体
11月13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温州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主要是针对光伏组件安装高度、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消防备案三个方面的建议。原文如下:关于《温州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
11月13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2022年度第二批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显示,2022年在新昌县域境内建成运行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达到4356384.8元。原文如下:关于对2022年度第二批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进行公示根据《关于印发新昌县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
11月12日,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失败用户重新发放补贴情况,文件显示,经核定补发账户612户,其中非自然人12户,自然人600户,共需补发奖补资金561933.87元。原文如下: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失败用户重新发放补贴情况公示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经济和
11月5日,湖州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州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11月29日起实行。现解读如下原文如下: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州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为规范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保障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依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11月5日,湖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州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项目选址应符合电网承载能力和并网接入要求,市电力部门会同各区县发改部门开展分布式光伏并网承载能力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前应取得电力部门初步接入意见。对位
11月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23号提案的答复,文件指出,推动“光伏+”各类应用场景建设。省能源局牵头,加强国家首批风光资源普查成果应用,不断提高光伏渗透率。持续推动“光伏+”各类应用场景建设,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因地制宜利用荒坡、滩涂、茶园、养殖鱼塘等未利用地
据“平安淳安”报道:近日,淳安县公安局汾口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抓获7名嫌疑人。10月下旬,汾口派出所接到汾口镇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镇政府暂停了光伏安装审批,但是在下乡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仍有多位农户家正在进行光伏设备安装。接到报警后,汾口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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