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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充分利用既有和新建建筑屋顶推进分布式光伏、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积极探索“光伏+储能”建设模式;积极推进钱塘江、曹娥江等沿江滩涂和王坛镇、稽东镇等山区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科学发展生物质发电,鼓励发展分布式生物质热电联产,探索生物质燃煤耦合热电联产。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比2022年新增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8%。
原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省美丽办关于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帮扶工作要求,坚决打好治气持久战、攻坚战、系统战,巩固治气成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柯桥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绿色优先、提质增效、智慧引领、创新驱动,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治理,大力推进省美丽办帮扶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升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行动目标。努力保持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并力争有所改善,O3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2023年,PM2.5平均浓度低于29.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1%;2024年,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29.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0.4%;2025年,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28.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0.7%。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供能设施提标升级。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改善以煤炭消费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应用。充分利用既有和新建建筑屋顶推进分布式光伏、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积极探索“光伏+储能”建设模式;积极推进钱塘江、曹娥江等沿江滩涂和王坛镇、稽东镇等山区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科学发展生物质发电,鼓励发展分布式生物质热电联产,探索生物质燃煤耦合热电联产。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比2022年新增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8%。(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标△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推广清洁绿色生产工艺,应用热能回收循环利用技术,推动印染行业定型机余热利用、排气优化等生产工艺设备能效提升;进一步挖掘燃煤热电联产节能节煤潜力,持续推动企业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腾出存量用能空间。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9.5%。(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3.推进工业废气深度治理。全面推进热电锅炉、烧结砖窑等燃烧源烟气深度治理,排查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工艺类型、处理能力、建设运行、副产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使用SCR脱硝工艺的企业,重点排查SCR催化剂使用寿命,对超期服役的催化剂要及时更新。重点关注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臭氧氧化法脱硝等低效治理技术,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设施,分类采取提升改造、清洁化能源替代、依法关停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对人工投加脱硫脱硝剂的简易设施实施自动化改造。2023年,完成浙江天马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燃煤企业烟气治理问题排查整改,超期SCR催化剂及时送检,催化剂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的及时更新,并按上级要求推进燃烧源烟气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2023年8月前,全面淘汰浙江金鑫化纤有限公司2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钱清街道)持续深化全区3家水泥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柯岩街道、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
(二)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强化全流程精细化管控。
1.严把VOCs项目准入关口。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严格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企业环境准入。使用涂料、涂层剂、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含稀释剂和固化剂)等原辅材料的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需使用非溶剂型原辅材料;确需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的,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2.推动企业污染防治提级。加强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推动企业积极申报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督促石化企业逐一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制定实施提级改造工作计划。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在企业新建项目时,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实施有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制药等化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和生产。2023年8月前,力争8%的重点行业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要求;2024年,力争13%的重点行业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要求;2025年,力争16%的重点行业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要求。(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3.开展涉气园区专项整改。结合柯桥区涉气园区产业特点和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推进工业园区“低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按照“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和“先验后批,依法审批,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主城区内外实施原地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集聚入园一批、简化豁免一批、就地审批一批、淘汰关停一批的路径,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提档升级、提质增效。2023年8月前,完成第一批22家涉污园区的专项整改;2024年,完成全区所有涉污园区的排查及整改工作;2025年,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所有园区的涉气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4.推进重点行业源头替代。全面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2023年8月前,复合行业全面完成本体型胶粘剂源头替代,少部分企业采用水基型胶粘剂替代;印花行业以数码直接喷墨印花、数码热转移印花等行业绿色转型为切入点,逐年降低油性原辅材料使用比例;烫金行业加强校企合作,进行水性烫金胶源头替代试点,逐步扩大烫金行业源头替代比例;其他后整理加工、钢结构、家具制造等行业涉VOCs加工工序按“可替尽替、应代尽代”原则,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每年召开1次源头替代推进会议,推动重点行业全口径源头替代,加快企业绿色转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5.深化VOCs专项治理。
以纺织后整理行业为先行试点,对照治理标准,制定“一行一策”,组织开展涉及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技术以及采用单一喷淋吸收非水溶性VOCs废气等低效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督促指导印染行业企业对照相关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提标改造,加强企业环保设施安全评估,进一步完善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管理机制,确保定型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到无组织废气“应收尽收”,全面排查纺织后整理、钢结构、家具制造等行业在调配、喷涂、烘干等环节废气收集问题。2023年,力争完成100家企业低效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家整改一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2023年,对废气处理设施使用活性炭的企业开展1轮碘值监测,颗粒炭碘值不应低于800mg/g,后续每年开展1次碘值抽测,全区抽测比例不少于20%(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2025年,建成年处理2.6万吨的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建成前加强与相邻县(市、区)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合作沟通,废活性炭通过跨区域运输、再生进行有效处置。(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6.强化工业废气监管执法。加强大气污染现场执法监测装备保障,配备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红外成像仪等挥发性有机物执法装备,常态化开展VOCs走航监测,提升涉气环境问题发现率。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工业废气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三)提升交通绿色清洁水平,加强柴油移动源数字监管。
1.深化柴油机械分类管理。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建立柴油动力移动源分类管理制度,推广应用低排放移动源,限制高油耗、高排放移动源的发展,推进高排放移动源依法淘汰、置换或尾气治理改造。按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环柯桥〔2023〕19号)要求,以老旧柴油叉车为重点对象,加快推进老旧移动源淘汰更新,2023年完成不少于400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叉车淘汰替换,2024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叉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
2.加快移动源结构升级。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动道路运输装备清洁化发展,以绍兴轨道交通1号线(柯桥段)运营为契机,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清洁能源客车比例力争达到70%,营运公共交通新能源车辆比例力争达到98%。(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更新。2023年,淘汰不少于70辆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后续每年完成省、市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大力推进环卫车辆新能源替代,2023年,替换不少于100辆新能源环卫车,逐年提高新能源环卫车替换比例。(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3.加大移动源检测执法。
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多部门路查路检联合执法和入户监督抽测,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柴油货车路查路检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尾气超标排放情况。依法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年度抽查计划,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监督执法,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检抽测,2023年完成不少于1500辆车辆抽测任务,后续每年制定抽测计划,全区抽测比例不低于3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推进移动源数字监管建设,积极引导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治理与定位联网,并加强监管处置和执法闭环。截至2023年底,完成不少于2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安装及联网调试,完成电子围栏硬件建设;2024年,进一步按要求完善电子围栏运行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4.加强油品及油气综合管控。强化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油品进行溯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针对无合法来源成品油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督检查,2023年完成不少于2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后续每年开展燃油专项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抽测比例不低于2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四)强化扬尘源头精准管控,实施社会面源深度治理。
1.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
工地扬尘管控。建立完善国控站点周边重点管控工地清单。建筑工程、拆迁工程、道路工程等施工工地落实“8个100%”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定期清洗工地围挡并保持工地周围环境整洁。加大重点工地日常巡查频次,每天2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集团、△鉴湖度假区、△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在建工地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应装尽装”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道路扬尘管控。加密道路抑尘力度,提高城区主要道路以及主要公路冲洗保洁频次并做好作业记录工作。实施机扫、洗扫、保洁、冲洗、洒水保湿等相结合的精细化道路保洁模式,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确保核心区无明显灰尘和严控区、防范区道路不起尘,重点区域晴天洒水保洁不少于15次/天。(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每周组织渣土车抛洒滴漏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对渣土车扬尘污染进行长效整治。(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2.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开展柯桥街道、柯岩街道等主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严禁露天烧烤,严查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清理和油烟清洗台账记录情况,每周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运转情况,加大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和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齐贤街道)
3.强化管控秸秆露天焚烧。
坚持日常巡查和常态化执法检查。建立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日常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并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禁烧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加强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和预警火点,完善30分钟闭环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建立秸秆禁烧预防惩处机制,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与村民身份、家庭荣誉和福利分红挂钩。通过短信、广播、巡逻车、宣传单、宣传标语和签订责任状等把禁烧要求宣传到农户和田间地头。对违法焚烧现象应立即扑灭并进行批评教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实施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
大力推进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以秸秆“五化”利用为抓手,扎实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在现有3个秸秆回收点的基础上,后续每年新增1个秸秆回收点,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4.深化烟花爆竹全域禁燃。加大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双禁”宣传教育,开展烟花爆竹“双禁”联合执法检查,严查非法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五)深化区域污染协同管控,推进污染天气联合应对。
1.强化科学预警区域联动。加强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动,坚持每日会商研判,实时关注区域污染形势、精细预判本地气象条件变化,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和污染天气提醒。建立污染天气应急调度指挥群,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在污染天气积极调度各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力量优先保障重点区域空气质量。主动加强与其他县(市、区)的沟通对接,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行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气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2.强化多污染物应急响应。针对夏秋季臭氧污染和秋冬季颗粒物污染,制定完善《柯桥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加强石化、化工、纺织染整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对未配备运行高效治理设施的企业采取差异化错时生产措施,推进“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同步落实移动源和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加强移动源、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餐饮等方面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和监督执法,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强化重点区域道路保洁。(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鉴湖度假区、各镇〔街道〕)
三、支撑保障
(一)组织领导。以空气质量提升为核心,在柯桥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的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指挥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主体,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任务层层落实,确保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完善各行业部门大气污染治理协调和治污攻坚长效机制。
(二)督查考核。对本行动方案涉及的主要任务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整改闭环销号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已销号问题不反复。建立重点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每半年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考核方案,常态化用好环境问题的督查通报、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管控不到位导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超标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
(三)资金保障。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将能力建设、污染治理、执法监管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镇(街道)治气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在能力范围内加大环保治理等方面投入,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引导促进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
(四)宣传引领。积极调动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环境治理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治气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绿色转型上的促进作用和各行业龙头企业带动治气的引领作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提高各类涉气典型案例曝光,通过“以案释法”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完善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绿色低碳行动,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附件:1. 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B(含引领性)企业提标创新储备名单(第一批)
2.重点行业源头替代清单
3.涉VOCs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清单
4.涉污园区问题整改清单
5.重点工地管控清单
6.重点涉气企业管控清单
附件1
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B(含引领性)企业
提标创新储备名单(第一批)
附件2 重点行业源头替代清单
附件3:涉VOCs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清单
附件4:涉污园区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5:重点工地管控清单
附件6:重点涉气企业管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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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中美两国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重温习近平主席和约瑟夫·拜登总统在印尼巴厘岛会晤,中美双方重申致力于合作并与其他国家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危机。为此,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和美国总统气候问题特使约翰·克里于2023年7月16—19日在北京、11月4—7日在加利福尼
近年来,安徽省蚌埠市强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通过优化能源供应体系,落实煤炭天然气储备要求等举措夯实能源自给基础,加快构建坚强可靠的能源供给保障体系。并通过完善刚柔并济的能源安全支撑机制,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供需冲击应对能力。2023年1-9月,蚌埠市可再生能源装
11月6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能源生产储备能力。开展重点煤矿安全改造和智能化建设,确保煤炭产能稳定在180万吨/年以上。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地热供暖布局力度,到2025年可再生能
10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三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介绍了2023年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2023年前三季度,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
奥地利《标准报》10月12日报道,奥地利新能源产业持续扩张,光伏发电规模不断扩大,风力发电则有所萎缩。根据奥能源监管机构E-Control周四发布的监测报告,截至2022年底,奥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较2020年净增加2141兆瓦,但发电量却减少了3,611吉瓦时。由于用电量下降,目前可再生能源在总体电力结构中的
10月12日,武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武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加快开发太阳能发电项目,按照“宜建尽建、应接尽接”原则,推进工业园区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模式(BIPV)开发屋顶光伏,在各乡镇创
12月8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发布浙江电网2023年7-9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通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按照《华东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东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简称“两个细则”)以及《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开
12月8日,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乐清市2023年第十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本批次共有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88个,总装机容量1861.23Wp,年平均发电量2339760kWh。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发现,2023年浙江乐清市共公示了十六批户用光伏项目备案情况,共有1012个
12月4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3版)》的通知。原文如下:浙江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3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0月编制说明一、依据和目的零碳(近零碳)工厂是指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内,一定时期(通常以年度为单位)生产、
12月5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嘉兴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3-2024年)》的通知。文件指出,为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劳动者队伍,解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智造创新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技能支撑,嘉兴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
11月28日,中共嘉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先行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打造零碳农业生产示范点,推进全县“光伏+”共富示范样板建设。以工业理念抓农业,推动现代农业“机器换人”步伐,推进农机装备质量与标准体系建设
日前,浙江人大发布《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支持光伏与建筑、交通、工业、农业、通信设施等融合发展。安装光伏设施应当科学测算、合理设置建设标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采用农光、林
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全区该类光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11月21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省选取杭州萧山区,宁波宁海县、前湾新区,湖州德清县、长兴县,嘉兴海宁市,绍兴柯桥区,金华武义县,衢州江山市9个试点县(市)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工作。参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
近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
11月16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公布2023年7-9月“两个细则”结果。详情如下:根据华东区域“两个细则”规定要求,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已完成2023年7-9月份省统调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的统计、计算和核对,并已报我办。现将2023年7-9月份“两个细则”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于2
11月15日,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工业领域光伏装机及发电情况摸排的通知。根据通知,莲都区摸排范围为:1.工业园区:以工业园区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2.工业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原文见下:关于开展工业领域光伏装机及发电情况摸排的通知经开区管委会及各企业:为切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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