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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宁海县政府发布宁海县加快打造“365”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7年),方案指出,力争到2027年“光伏+储能”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亿元。
原文如下:
为深化实施县委、县政府“365”千亿级产业集群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3〕4号)、《宁波市加快打造“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结合宁海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制造强国战略,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365”千亿级产业集群,强化“大优强”“绿新高”导向,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体、创新引领与自主可控、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产业规划与产业政策、因地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实施产业平台提升、工业投资攻坚、企业“四上”培强、科技创新加速、品质管理创优、数字融合赋能六大行动,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抢占新兴和未来产业新赛道,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稳定,进一步夯实宁海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提供硬核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县培育形成“光伏+储能”“文体+办公”“模具+新能源汽配”为引领的3个五百亿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365”工业产业体系,重点培育“215”工业企业梯队。培育形成2家五百亿规模以上企业,10家五十亿规模以上企业,50家五亿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形成市级细分行业产业集群2个以上。构建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明显、资源要素集聚、产城整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平台。
二、发展重点
(一)三大五百亿级产业集群
1.“光伏+储能”产业集群。围绕电池片、光伏组件、光伏发电、光伏玻璃、关键辅材、光伏设备制造、储能单元、储能系统应用、电池结构件等重点细分行业集群,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力争到2027年“光伏+储能”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亿元。
2.“文体+办公”产业集群。重点打造“研发设计——制造及包装——多元销售”产业链。充分依托得力集团品牌优势,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标准和合作研发管理体系,形成合作精密、分工专业、价值共享的文体用品产业生态,以“文创+”“科创+”“智能+”为导向,推动宁海文体用品制造业从“小而多”向“优而精”转变。力争到2027年“文体+办公”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亿元。
3.“模具+新能源汽配”产业集群。推进模具与汽车及零部件融合发展,重点打造“汽车零件——部件——总成——整车——服务”产业链。突出强链、补链、延链,加快引进集聚新能源整车制造、高端引擎设备等核心高端领域优势企业,推动整车与零部件制造企业协同互动发展。力争到2027年“模具+新能源汽配”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亿元,打造全国重要的高端装备产业基地。
(二)六大百亿级产业集群
1.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重点聚焦宁海在照明灯具、新能源领域的特色优势,结合宁海县基础与未来产业发展趋势,重点发展绿色能源和节能灯具产业。力争到2027年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2.关键器件产业集群。立足宁海在阀门、轴承、五金等领域已有基础,提升发展各类传统产品,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向产业链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力争到2027年关键器件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3.智能家电产业集群。聚焦宁海在洗衣机、风扇、插座等家电细分领域已有基础,以智能化、个性化为导向,加快推进产品迭代与服务升级,以质量品牌建设为核心,不断提升宁海县家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力争到2027年智能家电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4.高端装备产业集群。聚焦宁海在物流搬运设备、装配设备、数控机床等细分领域已有基础,推进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集成和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功能的智能装备。力争到2027年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能家电产业基地。
5.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依托宁波生物医药产业园,聚焦宁海在生物诊断试剂、生物技术药物、生物疫苗、医疗器械领域已有基础,注重细分领域的深耕厚植,加快推动规模化发展,形成产业特色优势。力争到2027年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6.新材料产业集群。聚焦宁海在高端金属合金、有机硅新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等细分领域已有基础,发挥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弗兰采维奇材料问题研究所中国研究中心和宁波弗兰采维奇材料研究所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对产业支撑作用,加快推动新材料与模具、汽车及零部件、文具等产业的协同配套,推进材料应用与产业化。力争到2027年新材料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三)五个领域重点新兴产业群
1.软件信息。加快发展嵌入式软件、创新发展自动化应用软件等重点领域;支持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围绕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生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大力发展一批工业云平台。积极培育一批工业软件服务企业。
2.智造服务。鼓励考比锐特、蓝鲸自动化等重点企业,重点发展服务于智能制造的软硬件工程总包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服务、装备集成技术服务、工业软件系统开发服务等,加快布局智能制造服务本地市场,加大与本地有智能化转型需求的行业企业的对接合作。鼓励得力集团等大型企业主动剥离内部新兴业务,加快向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向智能制造服务商转变。加大培育一批具有总包能力的智能制造服务商。
3.智能物流。创新“互联网+”模式,对接物流仓储和智能制造,加快打造集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一站式智慧物流中心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无人配送、贸易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
4.“5G+”产业。支持运营商在主要商圈、交通枢纽、重点区域加快5G站点部署。加快引进培育芯片、滤波器、光模块、通信线缆等5G通讯核心器件。积极发展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智能家电等5G应用终端。探索推进5G+工业互联网、5G+智能驾驶、5G+智慧医疗、5G+VR/AR等应用示范。
5.航空产业。依托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等重大平台,培育发展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及零配件制造。积极创新“航空产业+”的发展模式,鼓励开发多元化的通航运营、航空模拟体验、航空主题教育、航空培训等服务。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产业平台提升行动
聚焦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实施新一轮工业集聚区规划,打造从战略产业园到优势产业社区的产业集群空间布局体系。
1.强化产业集群布局规划统筹。根据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对标全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重点细分行业产业集群,明确产业集群的发展重点。支持产业集群集聚区、先行区争创省级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到2027年,争创省级产业集群核心区1个、协同区2个。(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街道〕。以下均需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产业集群特色发展。以县工业集聚区规划为导向,以战略产业园为重点,推动战略产业园特色发展。各战略产业园要强化产业规划引领,原则上主导产业不超过3个,并以园中园形式,布局细分行业产业集群,各细分行业产业集群原则上支持不超过2个战略产业园(园中园)。按照“新项目必须进园区,存量项目有序进园区”的原则,从源头推动项目、要素资源的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3.强化工业集聚区分类建设。加大战略产业园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入园创造良好条件,战略产业园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予以实施。加快产业社区提升改造,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完善创新生态,提升亩均产出水平,推广产业社区管理新模式。加大对工业集聚区外工业用地整治力度,加强用地管控和低效用地整治,退低进高、集聚发展。到2027年,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220万元/亩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5.6万元/亩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二)实施工业投资攻坚行动
以“绿新高”为导向,加大招大引强,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持续提升产业集群有效投入。
4.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围绕产业集群定期排摸产业链“强补延”项目,编制形成产业链招商地图。支持产业园区瞄准重点招商方向和目标企业开展定向招商,支持开展“产业链招商”、“产业基金招商”和“以企招企”等产业招商新模式,提升招商引资实效。落实项目有序流转和利益共享操作办法,推动专业项目进特色产业园区。到2027年,招引落地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重大项目1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国资管理中心、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5.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支持企业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产业基础能力提升、进口替代等重点环节,实施技术装备更新、工艺流程再造、品质控制优化、软件与信息投入、安全生产、研发创新等技改项目。推动新增用地技改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入园集聚发展。鼓励产业链重点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链共性技术、新产品试制开展联合攻关。到2027年,“365”千亿级产业集群投资项目占全县制造业投资比重在85%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6.推进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对标国际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安全等标准,分行业开展产业集群绿色化诊断工作,推动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实施节能、降碳、减污、安全生产等改造,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发展标杆企业。严把产业准入关,严禁高耗低效项目进入。加大产业集群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等,促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到2027年,建成市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80家以上,探索培育创建“零碳示范工厂”和“零碳(近零碳)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实施企业“四上”培强行动
强化分类指导、精准培育,构建形成“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优质企业梯队,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7.培育一流“链主”企业。对标一流企业标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强战略规划,打造形成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支持“链主”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研发创新,争取关键领域产业技术话语权。支持“链主”企业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和链间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协同。到2027年,培育营收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8.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围绕“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全链条,分行业分类别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做大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群体规模,发挥带动和放大效应。到2027年,累计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9.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深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快技术驱动实现高成长。聚焦新兴和未来产业领域,培育支持一批成长起点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未来产业“新星”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四)实施科技创新加速行动
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控制力。
10.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撑。以高水平创新型强县建设为牵引,积极融入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探索科技创新赋能县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加快打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县域科技创新“宁海模式”。坚持以争创省“科技创新鼎”为总抓手、突破口,重点开展千家高企培育行动、规上企业高企全覆盖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行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一流创新生态提质行动,到2027年,争取全省创新指数排名进入第一梯队前列,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入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11.加快重大科技攻关。立足“绿色关键技术创新赋能县域循环经济发展”这一建设主题,持续加快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引导县内重点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谋划实施光电储能产业一体化、新材料产业园等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项目,形成若干条绿色关键技术链条。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启动实施“双碳”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全县能源比重持续攀升,到2027年,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有重大进展。每年实施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个以上(工业类项目)。(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12.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中心、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基本全覆盖。支持企业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实施进口替代的重点工业新产品,开发一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到2027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近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0家,省科技领军企业达到2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R&D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左右,累计建成省市级以上重点企业研究院3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五)实施品质管理创优行动
强化专利、标准引领,突出质量优先,打造“产品——企业——产业集群”品牌,提升产业影响力。
13.强化标准专利建设。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优势领域龙头企业增强标准创新能力,支持产业集群重点企业主导或参与各类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对标“国内一流、国际先进”,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浙江制造”标准,增强标准创新能力,推进传统制造业产品迭代升级。支持创新主体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鼓励企业加大对高质量专利的引进、吸收和转化,积极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有效途径,统筹推进专利保护、标准研制与产业化协同发展。到2027年,全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9.8件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2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14.提高产业集群质量水平。实施卓越企业培育计划,鼓励集群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稳定性。深入实施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滚动实施特色产业质量提升项目。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达标计划,创建一批对标标杆企业。到2027年,争取新增省市级政府质量奖(项)2个以上,省市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标杆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15.做强“宁波制造”品牌。支持龙头企业联合行业协会,打造绿色石化、稀土磁性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宁波特色的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强化企业品牌建设,支持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争创省市级以上品牌。支持企业做大品牌价值,进入品牌价值榜。到2027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20家以上、新增培育“浙江制造精品”1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数字融合赋能行动
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集群深度融合,探索数据价值应用,坚持龙头企业创智能制造标杆和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普及应用并举,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
16.打造智能制造标杆。开展产业集群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建计划,编制形成创建清单,加强专业指导。分类推进数字化改造,推动“大优强”企业从生产制造数字化向全流程、全价值链数字化发展,推动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从生产线自动化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升级,推动中小微企业从单一环节“机器换人”向多环节数字化改造升级。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市级未来工厂5家以上、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7.推动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按照县级统筹、区域联动、滚动推进的原则,重点推动模具、文体用品、关键器件等重点行业建设产业大脑和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滚动实施“一县一业一案”的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以“1+1+N+X”为模式,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培育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实施“一地创新、全县推广”,加快“仿样学样”轻量化数字化赋能进程。到2027年,建设1—2个县级重点行业产业大脑(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5个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8.探索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推进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首席数据官试点,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技术创新中心。编制产业数据价值应用清单,引导全行业、全领域的企业发现和利用产业数据价值,探索形成产业数据融合应用解决方案。探索产业大脑、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企业、工业集聚区、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四、工作机制
(一)专班统筹机制。依托宁海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县产业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建立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集群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和政策保障9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和推进。
(二)产业研究机制。依托高端智库,强化对各产业集群、细分行业集群、产业链培育发展的特征、趋势的研究分析,制定发布各产业集群、细分行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和产业链图谱。
(三)产业对接机制。采取政企协同、同步联动、部门互动和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产业与人才、技术、市场、资金等对接活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的融合发展。
(四)要素保障机制。强化产业集群与产业空间布局、产业政策的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等的信贷支持。支持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投向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完善和创新要素配置方式,推动工业用地、能耗、排放等要素指标向重点园区集聚和向重点项目倾斜。
(五)清单推进机制。细化落实产业集群重点目标和任务,建立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点创新载体和招商引资“五张清单”,按清单化、节点化、数字化予以推进。
(六)晾晒赛马机制。建立产业集群培育分析监测体系,定期通报培育工作进展情况。将产业集群培育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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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中共嘉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先行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打造零碳农业生产示范点,推进全县“光伏+”共富示范样板建设。以工业理念抓农业,推动现代农业“机器换人”步伐,推进农机装备质量与标准体系建设
日前,浙江人大发布《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支持光伏与建筑、交通、工业、农业、通信设施等融合发展。安装光伏设施应当科学测算、合理设置建设标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采用农光、林
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全区该类光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11月21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省选取杭州萧山区,宁波宁海县、前湾新区,湖州德清县、长兴县,嘉兴海宁市,绍兴柯桥区,金华武义县,衢州江山市9个试点县(市)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工作。参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
近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
11月16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公布2023年7-9月“两个细则”结果。详情如下:根据华东区域“两个细则”规定要求,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已完成2023年7-9月份省统调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的统计、计算和核对,并已报我办。现将2023年7-9月份“两个细则”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于2
11月15日,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工业领域光伏装机及发电情况摸排的通知。根据通知,莲都区摸排范围为:1.工业园区:以工业园区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2.工业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原文见下:关于开展工业领域光伏装机及发电情况摸排的通知经开区管委会及各企业:为切实做
11月15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66号提案的答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确保今年新增光伏装机50万千瓦以上。对有绿色电力使用需求的重大项目,全力协助企业对接省内绿电供应商,全力支持项目业主与市内外风电、光伏等绿色电源企业
11月13日,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苍南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安装需符合以下规范:(一)工商业及公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建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应降低相邻建筑物的建筑日照,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
11月9日,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创新型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滩涂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华润双剑涂850MW、总投资50亿元的“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林东潮流能项目产业化进程,支持各科研机构、院校、企业开展潮流能、波浪能科研示范工作。
11月8日,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平湖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直流侧电压大于120V的光伏项目建设使用的逆变器须具备防直流拉弧保护及防孤岛保护功能,需符合《光伏发电系统直流电弧保护技术要求》(GB/T39750-2021),且具备组件级快速关断及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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