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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太阳能。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争创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按照宜建尽建、就近消纳的原则,将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一体化布局,推进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居民住宅等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开展“光伏+”项目示范,推进农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鼓励发展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中的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
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外电入鲁”通道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外电入济”电网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广,推动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按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积极推进储能示范城市建设。到2030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15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75万千瓦。
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储能、充电桩一体化的柔性用电建筑,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原文如下: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鲁政字〔2022〕242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正确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变革,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确保全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按照全市一盘棋要求,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各区县(功能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以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区县(功能区)有序达峰。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各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先立后破,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8%,完成省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标任务,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多元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提升行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1.着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项目供电煤耗必须达到同类型机组标杆水平。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实施对标行动,积极推进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降低供电煤耗和供热煤耗。充分挖掘余热利用潜力,推动莱热入泰、泰热入济、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加快小型燃煤热源点整合提升,打造全市供热一张网。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实现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和达到退役条件的背压机组基本替代退出。到2030年,燃煤机组供电煤耗比2020年降低2%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大力发展太阳能。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争创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按照宜建尽建、就近消纳的原则,将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一体化布局,推进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居民住宅等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开展“光伏+”项目示范,推进农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鼓励发展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中的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培育发展氢能。围绕建设“中国氢谷”,重点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高新区、莱芜区、钢城区、章丘区打造“一核引领、四区联动”的产业格局,创建黄河流域氢能综合应用示范区。发挥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开展氢纯化技术研发,促进氢资源高值化利用。运用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大力推广氢能应用,打造制、储、输、加、用氢能全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新能源。稳步提升生物质能利用规模,推动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现有煤电机组开展耦合生物质改造,探索开展耦合污泥改造。规范有序推进地热能利用,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探索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利用。有序发展风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5.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提升气源保障能力,稳步推进中俄东线济南段、山东环网济南段等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增强天然气输配能力,有序推进高压、次高压环网管道建设,实现各区县(功能区)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市供气一张网。合理扩大天然气应用规模,拓展天然气在热电、化工、建材等行业的替代应用。到2030年,力争天然气消费量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6.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外电入鲁”通道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外电入济”电网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广,推动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按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积极推进储能示范城市建设。到2030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15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75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以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工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序实现碳达峰。
1.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做大增量,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空天信息、基因与细胞技术等未来产业。持续优化存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开展重大降碳工程示范。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大低碳工艺革新、设备升级等推广应用。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能源消费低碳转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全生命周期,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加快钢铁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打造精品钢产业集群。深挖节能降碳潜力,优化炼铁炉料结构,深入开展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技术应用。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大力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产能,加快向高端化、低碳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升级改造,加大节能技改与余热利用力度。加快用能方式改变,推动蒸汽驱动透平向电力驱动转变。以刁镇化工产业园、商河医药化工产业园等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强化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推动化工行业集群化、绿色化、精细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整合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广高效节能窑炉等节能技术设备和富氧燃烧等低碳技术,提升建材行业能效水平。发展壮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产业,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严格履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存量项目加大落后产能退出,深度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实施主要产品能效对标,加快提档升级步伐。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节能降碳增效工程。坚持节能优先战略,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系统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加大节能高效技术、产品开发推广力度,加快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加强企业能效对标,推动实施节能技改,鼓励企业争创“能效领跑者”。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聚焦城市节能降碳,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聚焦园区节能降碳,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档案,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积极创建节能低碳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钢铁、水泥、炼油等重点行业,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综合运用监察、价格、补贴等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用能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项目节能审查,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强5G(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工程。全面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将低碳理念贯穿于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城乡建设全过程,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应用,积极推行绿色建造。稳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材循环利用。增强城市气候韧性,深化海绵城市建设。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全面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稳步提升节能降碳水平。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以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赋能城市建设管理,加快“城市大脑”提升行动,争取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提升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到2025年,新增绿色建筑6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储能、充电桩一体化的柔性用电建筑,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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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山东济宁高新供电中心2024年4月份公变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截至3月31日,高新供电中心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55092.442千瓦。具体如下:高新供电中心2024年4月份公变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备注:统计日期截至3月31日。以台区可接入80%计算。表中数据为系统月底导出,实
4月9日,山东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等传统能源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从泉为科技官微获悉,近日,枣庄市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对接会议暨山东泉为新能源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在泉为科技山东枣庄基地举行。作为异质结组件领域的深耕者,泉为科技分别与国源时代(山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中能皓沨(山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辰欣能源发展有
4月6日,全国首个大规模近海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中广核烟台招远4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HG30)首套大跨度上部网架结构吊装完成。该套光伏上部结构尺寸约为40米乘70米,单套网架单元由国内首款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适应海洋特殊环境的双面双玻高效单晶异质结组件组成。本次吊装是工程进展的关键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防光伏项目从“农光互补”变“有光无农”,3月29日至4月2日,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全市范围内较大面积占用耕地的存量光伏项目,涉及全市范围内光伏项目20余个,面积1.2万余亩。抽查人员对农光互补光伏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重点
近年来,费县大力推动能源供给、能源消费、能源科技、能源体制四项改革,能源产业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涵盖火电、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等领域的现代能源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县电力生产能力远超本地区的消费需求,剩余36.52%的电力外输至其他县区,已成为鲁南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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