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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绿色低碳化。加快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广节能设计标准,开展绿色农房示范。推动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强乡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广电气化大棚、电气化养殖等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工程。科学制定交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以创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加快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各环节落实绿色低碳要求,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源,鼓励公路与铁路、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共用通道,推动铁路专用线向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等重要货源地延伸。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加注(气)站、加氢站与充换电站建设,实现重要交通枢纽、公共场站、物流园区等全覆盖。推动零碳服务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换电站700座,充换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超过8万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构建集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打造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集约高效”的城市配送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局)
3.大力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等新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私家车等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燃油车辆电动化替代,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试点。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港口新增作业车辆、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依托济南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和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深化完善高效智能交通运输体系,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比例为100%。营运车辆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降低10%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口岸物流办)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动园区绿色循环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创建认定。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建绿色低碳园区。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2.强化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提升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建立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技术应用,推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工业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大力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化工,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禽畜粪便等废弃物全量利用。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3.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多个环节减量化、资源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巩固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健全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探索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强综合利用技术开发运用,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等规模化处置、高值化利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推行“逆向回收”模式,推进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提高循环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深入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在科技计划中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系统性研究,加强协同创新。争取山东省绿色技术银行支持,加大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高水平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运用快速预审通道,加强低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绿色低碳产品检测、认证制度。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打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载体,发挥产研院创新圈、超算中心创新圈、济南科创城创新圈、山东大学创新圈“四圈联动”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支持科研单位在气候变化成因、生态系统碳汇、碳减排等方面加强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基础材料研究。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支持科研院所、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支持院校培养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集中力量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关键技术、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研究。开展技术示范应用,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大功率液化天然气发动机、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开展氢燃料电池车示范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坚持系统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建以泰山生态屏障区和黄河生态风貌带为主要生态控制区,以沿河绿化带为生态廊道,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湖库、水源地为支撑的“南山北水多廊多点”生态格局。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推进荒山绿化、低效林改造及森林抚育工程,保护山体林地资源和原生地貌,打造生态防护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增强森林防灾御灾能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升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湿地公园分级管理,筑牢湿地生态保护屏障,增强固碳能力。践行“绿色园林”理念,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构建城市“绿肺”。大力推广公路边坡植被防护,在铁路、公路沿线大力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到2030年,全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各项指标呈现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左右。(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3.强化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林业碳汇评估。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碳汇项目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加强耕地保护,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土壤有机碳储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加大增汇型农业技术的研发应用力度,优化农业种植结构,采用间作、轮作、套种等栽培措施,增加农业碳汇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绿色农业投入品开发与推广,深入推进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全民绿色低碳工程。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公众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培养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积极开展低碳、零碳实践基地教育活动。采取电视、网络、报刊、广播、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倡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传播渠道,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倡导社会广泛使用绿色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建立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用好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构建多种低碳场景引导全民共同参与减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妇联)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碳排放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碳行动。鼓励企业举办形式多样的绿色低碳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碳达峰碳中和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普及绿色低碳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加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工作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绿色低碳开放工程。加强低碳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绿色贸易体系,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加强交流合作。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活动。加强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领域技术交流和联合攻关。推进中德企业合作区、中欧绿色制造产业园等载体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创新链供应链合作,培育具有引领性、标杆性的国际一流绿色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增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济南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交流合作,带动省会经济圈一体化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山东半岛城市群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制度创新优势,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集约型高附加值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出口。充分发挥济南综合保税区、章锦综合保税区优势,畅通绿色低碳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入“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政策,合理调节出口规模。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减排和碳关税规则变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口岸物流办)
四、政策保障
(一)提升核算和监测能力。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执行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做好碳排放和碳汇统计核算。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与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碳监测评估试点城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强化碳排放数据监管职责落实,提高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大数据局)
(二)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支持企业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发展绿色保险。积极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服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绿色企业(项目)提供增信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建设碳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莱芜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执行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碳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应用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四)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健全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抓好重点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全面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履约管理,鼓励开展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落实能耗指标收储制度,推进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等综合服务模式。积极发挥碳市场服务作用,打造全国碳市场黄河流域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积极参与碳达峰试点建设。以工业园区、社区等为重点,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区域参与碳达峰试点建设,推动试点区域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要政策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区县(功能区)、各部门(单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功能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各区县(功能区)要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制定本区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助力全市碳达峰工作。(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监督考核。逐步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建立重点工作报告制度、中期跟踪评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功能区)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区县(功能区)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价,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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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光伏“见板率”,拓宽建筑领域光伏应用场景,助推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3月15日,常州市住建局在局机关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工作座谈会。常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经焱主持会议,全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辖市区住建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
5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在《能源保障网(2024—2025年)》主要任务中提到,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量指标统筹配给政策。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
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发电装机及分类型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4月底,山东省发电装机总容量21130.0万千瓦,其中水电407.3万千瓦,占比1.9%;火电11893.2万千瓦,占比55.9%;核电265.0万千瓦,占比1.2%;风电2600.4万千瓦,占比12.2%;太阳能发电6111.5万千瓦,占比28.7%。2024年1-4月累计
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通知提到,纳入山东省2024年市场化并网名单的项目共118个、装机容量1051.2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7个共计1046.2万千瓦。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6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梁山县2024年5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公告显示,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梁山县公用变电站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剩余109.8628兆伏安,11处变电站被划定为红色等级的受限地区,暂缓接入。
4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发布,其中提到,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有序发展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负责清洁取暖能
4月25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带队到滨州市调研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胡薄一行实地察看了国家第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华能滨州沾化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华能沾化清风湖风光同场项目,与项目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询问发展规划、建设任务、工程时序等,全面了
4月1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继续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推进蓝海领航智慧能源中心储能项目等3个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成并网。积极谋划储备一批电
4月22日,山东能源局公示2024年风光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共计118个项目,规模10.51GW。其中,包括1个风电项目,规模50MW;光伏117个项目,规模10.46GW。根据此前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数量以各市盖章文件为准,但必须在150万千瓦限额内,且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提交材料。项目须承诺在2024年底或2025
4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全文如下: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局名义,发布《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订最新电力系统发电厂安全运行与意外故障防范及抢修应急处理实务全书通知》,推销《最新电力系统
4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全文见下: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局名义,发布《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订最新电力系统发电厂安全运行与意外故障防范及抢修应急处理实务全书通知》,推销《最新电力系统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与标准规范实用手册》《
3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双轮驱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构建内外协同的煤炭供应链,建设煤炭储备基地,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大幅提高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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