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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续推行绿色运输装备。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持续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占比。加快老旧营运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沿海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发展智能交通,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到2030年,当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烟台海事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3:绿色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1.客运铁路。(1)高速铁路:继续加快潍烟高铁、莱荣高铁建设,积极推动青岛至平度至莱州铁路及莱荣高铁海阳-烟台方向联络线建设;(2)市域铁路:推动龙烟铁路烟台至蓬莱东港段、栖霞至福山等市内市域铁路项目,积极推进青岛即墨至烟台海阳市域铁路等烟、青之间中短途客运铁路的建设。
2.货运、疏港铁路。(1)推进龙口南山裕龙岛、恒邦化工产业园等铁路专用线和莱州港、蓬莱东港等疏港铁路专用线加快建设,促进多式联运;(2)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开展招远至栖霞至桃村、海阳(徐家店)至凤城铁路、银海化工园区铁路专用线、德龙烟复线等普速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3.轨道交通。根据国家城市轨道交通报批程序和要求,适时启动城市轨道1、3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同步做好与铁路站、公路客运站及重要城市交通站点的衔接,提高换乘效率。
4.海运水运。(1)推进进港铁路建设,形成铁路、公路、水路、管道“四位一体”的集疏运网络,延伸港口腹地发展空间;(2)鼓励山东港口烟台港等港口企业沿陆上交通干线,通过铁路和公路向中西部货源地扩张,在港口腹地内沿丝绸之路经济带与当地城市建立合作联盟,开发“无水港”和物流场站;(3)积极开拓河海联运航线,建设连接黄河流域各城市的多式联运大通道;(4)依托渤海轮渡的区位航线优势,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海运企业,积极打造烟台海运品牌;(5)发挥烟台至大连海上运输优势,积极发展客货运输,加强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的跨海联系。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资源在生产过程的高效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推进化工产业集聚区及各类工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大力推广原料优化、梯级利用、短流程、可循环技术,提高园区整体能效。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创建“无废工业园区”“无废企业”,推动固废在园区内、厂区内的协同循环利用,提高固废就地资源化效率。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加快工业园区内企业间串联、分质、循环用水设施建设。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强化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招远国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烟台再生资源加工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示范建设,加快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推广先进工艺及节能技术设备,深挖节能增效空间,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实施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比例,提高绿色化水平。提升秸秆、畜禽粪污等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拓宽农业废弃物利用途径。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大力推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福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项目,打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一体化生态工厂。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4.健全循环产业发展体系。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推广“互联网+回收”等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废杂铜回收体系建设,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加强稀贵元素提取和铜元素的高效回收。到2030年,废钢、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8大类再生资源产品利用量达到500万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鼓励支持开展低碳零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中核能源工程化研究中心、上海核工院北方分院、山东核电零碳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烟台核电研发中心、万华化学全球研发中心、山东南山科学技术研究院、山东冰轮海卓氢能技术研究院等重点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强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一流”高校及驻烟高校院所等合作,在新能源、节能、储能、氢能、生态碳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等方面加强研究,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共建一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定位、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绿色低碳研发平台,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绿色技术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全面深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积极参与省级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绿氢制甲醇、CCUS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以莱山、海阳等为重点,积极开展核能领域关键技术创新,打造中国核电装备与技术创新集成基地。支持万华化学、裕龙石化聚焦烯烃和芳烃产业链高值利用、核心催化剂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带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广冰轮CCUS等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发展,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4.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对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构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着力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驻烟台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河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海洋等固碳作用,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作用。强化国土空间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形成以长岛国家公园、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湖湿地保护区、牙山、艾山、罗山等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着力提升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进自然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全域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多树种混交造林,建设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持续增加森林碳汇。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严格实施湿地资源总量管理,确保原生滩涂湿地零减少,强化滨海湿地保护。严控省级及以上重点保护滨海湿地周边地区的新增建设,修复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滨海湿地,重点在长岛实施退围还滩、退养还湿工程。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6%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水利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分布状况调查,完善海洋碳汇监测系统。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丁字湾、莱州湾海域生态环境的陆海统筹治理,推动海洋、岩溶碳汇开发利用,恢复河口海湾湿地植被及近海海底海藻、海草生态系统。高质量完善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海洋牧场建设,推行贝藻鱼兼养,上中下水层综合开发的生态养殖模式,合理配置海水养殖种类和养殖容量,提高海洋渔业碳汇能力。在海上持续开展增殖放流、藻类种植、海草床及海藻场恢复,修复海底底质,进一步强化海洋碳汇功能。以长岛为试点,推动沿海区域建设海洋碳汇监测站,提升基础碳汇研究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探索开发近海海洋储碳技术,建立蓝碳生态模型。发展“蓝色碳汇渔业”,探索将“蓝色碳汇渔业”纳入碳排放交易制度,以流转碳汇的形式,增加水产养殖的行业经济收益。(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4.强化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森林、湿地、海洋、土壤、岩溶等碳汇本底调查。发挥中科院海岸带研究所、黄渤海蓝碳监测和评估研究中心等驻烟单位的作用,加强海洋碳汇技术研究。探索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5.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探索低碳农业新模式。在莱阳等地建设农光互补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光伏发电与农业结合。在海阳、莱州、牟平、龙口等地打造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装备和渔船推广应用,发展节能农业大棚。积极推广化肥减量施用节能减排技术,采用精准配方平衡施肥和机械化高效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和农田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整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4:碳汇巩固提升重点工程
山水林田河岛系统保护和治理:加强五龙河口滨海湿地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创建长岛海洋类国家公园、长岛探索建立海洋碳汇监测站、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滨海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构建黄渤海区域生态屏障。
自然保护区建设: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湖湿地保护区、牙山、艾山、罗山等保护区。
重点海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莱州湾生态保护修复、庙岛群岛生态保护修复、丁字湾生态保护修复。
(九)全民绿色低碳工程。强化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全民自觉参与美丽烟台建设。
1.增强全民节能低碳意识。加强资源能源环境宣传,开展全民节能低碳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文艺作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宣传节能降碳文化,培养全民绿色低碳意识。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全民行动,开展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推行节能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推动低碳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等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持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深化都市公交建设,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充分调动企业节能减排降碳的主动性,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鼓励重点领域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发展改革委)
(十)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工程。完善绿色贸易体系,加强绿色低碳对外合作,办好碳达峰碳中和烟台国际论坛等重点展会,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大力发展绿色贸易。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落实国家关于“两高”产品退税政策,合理调节“两高”产品出口。推进国际产能深度合作,有序推动化工、装备、机械、生物医药、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走出去”。积极扩大绿色产品和技术进口比例,发挥正向促进作用,鼓励企业全面融入绿色低碳产业链。发挥烟台对外贸易优势,全面研究并有力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贸易规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办好碳达峰碳中和烟台论坛等重点展会。办好碳达峰碳中和烟台论坛、智慧能源大会等展会,持续举办中国国际核电工业及装备展览会、中国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装备博览会等活动,形成“双碳”论坛知名品牌。充分发挥论坛综合功能,持续丰富提升论坛实质内容,在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节能低碳新技术新模式、绿色交通、绿色建设、智能低碳城市建设、海洋碳汇、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方面,为国内外企业、大学、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搭建高水平桥梁纽带,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双碳”成果展示平台、项目技术合作平台和政策权威发布高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外办、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在国家确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框架下,深化拓展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地方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清洁能源、生态保护、气候变化、海洋和森林资源保护等相关国际合作。加强节能环保服务和产品出口,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绿色低碳领域科研联合攻关和技术交流。加强与日韩在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拓展合作。扩大与欧洲国家在海工装备、生命医学、能源开发、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坚持创新模式、前瞻布局,项目支撑、产城融合的理念,立足“双碳”目标,率先探索智能低碳城市建设,搭建绿色实践载体,培育一批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打造碳达峰“烟台模式”。
(一)“一谷”—丁字湾“双碳”智谷。深化与国家电投、中核、华能等央企国企强企合作,推动核能、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以核能供热、供汽、氢醇一体化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形成清洁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建设海阳“零碳城市”,打造全省“绿电”生产样板区、低碳产业示范区。提升“绿电”供给能力。加快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推动半岛南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到2030年,丁字湾核电装机容量达到87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20万千瓦。布局新型储能电站(装置)、电解制氢等储能项目,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到2025年储能容量不少于210万千瓦。集约集聚发展海阳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海阳东方航天港产业园、莱阳丁字湾滨海新区等专业化园区。发挥“绿电”供应比较优势。实施“以电招商”“以汽招商”,精准导入核电、风电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与清洁能源相匹配的产业项目,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开展核能供暖、工业供汽、海水淡化等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责任单位:海阳市、莱阳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二)“一区”—烟台3060创新区。发挥莱山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好、科技创新能力强等优势,坚持“低碳、集约、智能”理念,集中引进一批清洁能源总部、研发机构、“双碳”展示评价等新业态,聚集一批科研人才,孵化一批科研成果,形成一批示范应用场景,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高地和清洁能源技术创新策源地。建设两大产业园,清洁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园,重点发展核岛主设备、新材料、制冷系统等产业研发及产业化,打造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园,承接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和节能减碳、能源利用等行业的装备制造企业,打造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高地。大力推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低碳负碳建筑,打造绿色建筑样板。(责任单位:莱山区,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三)“一岛”—长岛国际零碳生态岛。统筹长岛经济发展、能源安排、碳排放和居民生活,积极开展“海洋能发电、无人立体交通、GEB(电网交互节能建筑)”先进示范工程,系统推进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推进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国际零碳生态岛建设。做好生态本底调查,研究绿色GDP指标建立、海洋碳汇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和实现机制。支持长岛引进绿电,开展地源热泵发电试验,配建新型储能系统。创新“零碳旅游”服务产品,建立零碳旅游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海洋碳汇功能,深入开展生态岛礁保护和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海洋修复工程。开展“碳汇+数据+金融+文旅+民生”等新型合作,全方位高水平打造全国首个国际零碳生态岛。(责任单位: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
(四)“一港”—中国海上风电国际母港。依托蓬莱风电装备制造、船舶制造等产业基础以及国内一流的深水良港条件,实施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检测认证、运维、集散等全产业链培育计划,打造立足烟台、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中国海上风电国际母港和海上风电产业高地。布局风电装备制造,支持大金重工等链主企业延链聚集,发展风电主机、塔筒、管桩、叶片制造,带动海上风电场施工安装、电机、齿轮箱、法兰及轴承等配套,在全省率先打造高度融合的风电装备全产业联合体。开发海上风场,推进半岛北海上风电场建设,同步布局海上光伏、潮汐能等,打造多能互通互补能源网。突破海上风电技术,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开展海上风电研发、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加强7MW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研制,提升关键部件自主化水平和配套能力。推进大金重工、巨涛重工等重点企业智能焊接、智能涂装项目建设。发展风电综合服务,推进大金港、蓬莱东港、栾家口港等建设,承接风电大型装备进出口,发展风电装备运维、集散等业态。(责任单位:蓬莱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多层次开展低碳示范试点建设。依托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基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探索智能低碳城市建设,推动能源网、市政网、产业网、交通网、生态网等“五网”融合发展。积极吸引绿色低碳相关人才、资金、技术到烟台进行各种形式的探索创新,将烟台打造成为智能低碳城市建设的试验田,每年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业绿色低碳制造、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绿色低碳交通、低碳市政工程、节能低碳科技、生态碳汇能力提升、生态低碳社区、校区等领域培育一批示范项目,“一项目一立档”,对项目进行全周期跟踪,对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给予财政扶持,以点带面做好推广应用,逐步实现全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五、政策保障
(一)提升核算和监测能力。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完善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增强碳排放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提高统计核算水平,做好碳排放数据监管工作。建立覆盖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核算体系,定期开展森林、湿地、耕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经济政策支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投入,设立市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低碳重大行动、重点项目、应用场景、示范工程、试点建设等。发挥财政激励、税收引导功能,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整合发挥现有绿色发展方向基金作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绿色银行、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绿色低碳金融体系,积极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业务,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等绿色保险,为实现碳达峰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投资和重点园区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积极争取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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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提到,结合能源禀赋,合理确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扩大绿电和绿证交易规模,充分挖掘分布式能源开发潜力。详情如下: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渝经信规范〔2024〕10号),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钢铁、有色金属、建材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炼铁、炼钢、铁合金冶
2月4日,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路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实施方案》针对重点碳排放行业提出碳达峰实施路径:在钢铁行业要合理
4月24日,江苏印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其中指出,“十四五”时期,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园区和企业启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到2025年: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各类试点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基本清晰,对全省碳达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宁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与电化学储能一体化发展,实现新能源发电精细化运行与控制,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用能需求智能调控。
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碳达峰重点行动明确了10大专项行动40项工作任务。目标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1.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4%,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22日印发《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南住建〔2024〕157号),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促进产业升级,确保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城乡建设是碳排放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段建设,统筹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提高各县(市)及镇级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
藏北高原,西藏那曲欧玛亭嘎100兆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约2亿千瓦时;天山北麓,新疆华电61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开工,总占地面积约990平方千米,太阳能、光热、火电等多类型能源互补发电……今年以来,我国能源转型步伐加快。国家能源局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
日前,国际能源署光伏发电系统计划(IEA-PVPS)日前发布了一份全球光伏市场报告,该报告涵盖光伏系统的安装、制造、政策趋势以及电网整合。根据IEA-PVPS发布的《2024年全球光伏市场快照》报告,全球安装的光伏系统装机容量从2022年的1.2TW增长到2023年的1.6TW。分析师表示,2023年有高达446GW的光伏系统
4月23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浙江风光新能源发电110.54亿度,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38.11亿度,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72.43亿度,同比增长38.67%。浙江风电以海上风电为主,舟山、宁波、温州是浙江风力发电集中地区,三地一季度风力发电量占全省风力总发电量七
4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围绕“以更大担当和作为谱写辽宁全面振兴新篇章”作介绍。会上,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健答记者问指出,辽宁作为重工业基地,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都比较大,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任务非常繁重。近年来,辽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3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6亿千瓦,同比增长55.0%;风电装机容量约4.6亿千瓦,同比增长21.5%。1-3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844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4小时。其中,核电18
4月15日,广东建工发布2023年全年业绩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63亿元,同比下降2.07%,实现归母净利润15.34亿元,同比下降10.27%,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7亿元,同比下降15.14%,资产负债率为89.39%,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在清洁能源发电方面,广东建工业务主要分布在新疆、甘肃、广
4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浦东新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通知提出,继续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年内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万千瓦以上,全面排摸全区光伏屋顶资源,分解下达新区2024年光伏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政策配套和考核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光伏建设推进机制
4月7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2024年全额保障发电机组清单的公示。公示显示,新疆2024年新疆全额保障发电机组清单包括国家示范类风电项目、试验风电项目、扶贫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示范光热项目、非省调水电机组、省调直调水电机组。其中,扶贫光伏项目152.505MW,分布式光伏项目2
4月8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海上风电规划方面,“十四五”及“十五五”期间,我市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加速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已建成投产近海浅水区揭阳市神泉一315.5MW、神泉一(二期)91MW、神泉二502MW等3个项目共90
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随着近日内蒙古能源集团四子王旗风储项目100万千瓦、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二、三期150万千瓦、赤峰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2.5万千瓦的新能源装机陆续并网发电,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亿千瓦。其中,3月31日,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
4月9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平顶山市能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重点在叶县、宝丰县、汝州市、郏县等地推进1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实施,到2025年,力争新增并网风电装机120万千瓦,总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鼓励重点能源企业参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分
4月1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继续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推进蓝海领航智慧能源中心储能项目等3个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成并网。积极谋划储备一批电
4月22日,山东能源局公示2024年风光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共计118个项目,规模10.51GW。其中,包括1个风电项目,规模50MW;光伏117个项目,规模10.46GW。根据此前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数量以各市盖章文件为准,但必须在150万千瓦限额内,且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提交材料。项目须承诺在2024年底或2025
4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全文如下: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局名义,发布《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订最新电力系统发电厂安全运行与意外故障防范及抢修应急处理实务全书通知》,推销《最新电力系统
4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全文见下: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局名义,发布《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订最新电力系统发电厂安全运行与意外故障防范及抢修应急处理实务全书通知》,推销《最新电力系统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与标准规范实用手册》《
3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双轮驱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构建内外协同的煤炭供应链,建设煤炭储备基地,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大幅提高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等
4月11日,山东济宁高新供电中心2024年4月份公变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截至3月31日,高新供电中心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55092.442千瓦。具体如下:高新供电中心2024年4月份公变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备注:统计日期截至3月31日。以台区可接入80%计算。表中数据为系统月底导出,实
4月9日,山东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等传统能源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从泉为科技官微获悉,近日,枣庄市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对接会议暨山东泉为新能源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在泉为科技山东枣庄基地举行。作为异质结组件领域的深耕者,泉为科技分别与国源时代(山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中能皓沨(山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辰欣能源发展有
4月6日,全国首个大规模近海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中广核烟台招远4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HG30)首套大跨度上部网架结构吊装完成。该套光伏上部结构尺寸约为40米乘70米,单套网架单元由国内首款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适应海洋特殊环境的双面双玻高效单晶异质结组件组成。本次吊装是工程进展的关键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防光伏项目从“农光互补”变“有光无农”,3月29日至4月2日,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全市范围内较大面积占用耕地的存量光伏项目,涉及全市范围内光伏项目20余个,面积1.2万余亩。抽查人员对农光互补光伏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重点
近年来,费县大力推动能源供给、能源消费、能源科技、能源体制四项改革,能源产业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涵盖火电、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等领域的现代能源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县电力生产能力远超本地区的消费需求,剩余36.52%的电力外输至其他县区,已成为鲁南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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