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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全民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保护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推进低碳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农村,建设一批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基地,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依法依规加强对违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相关行为的舆论监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文明就餐和光盘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面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加强规范化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构建全过程减塑禁塑治理体系。大力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出行。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鼓励各市(州)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低碳消费。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企业要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碳排放重点企业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自觉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各市(州)梯次有序达峰行动。
各市(州)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联动,科学有序推进梯次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碳排放已经基本稳定的市(州)要巩固减排成果,可再生资源优势突出的市(州)要加快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步伐。产业结构较轻、能源结构较优的市(州)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合理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规模,力争在全省实现碳达峰目标工作中走在前列。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市(州)和资源型市(州)要把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2.因地制宜推进低碳发展。各市(州)要按照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布局、省级区域发展格局和主体功能区定位,按照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要求,从实际出发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所涉及的市县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兰州经济圈所在市(州)要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和绿色发展新动能,率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河西走廊经济带所在市(州)要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基地,积极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等走在全国前列。陇东南区域所在市(州)要全面推动能源、石化化工、煤化工等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现代绿色综合能源化工产业基地,积极培育绿色发展动能。
3.上下联动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各市(州)、兰州新区要按照全省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运动式“减碳”和“碳冲锋”。各市(州)、兰州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印发实施。
4.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为全国碳达峰工作提供甘肃样板。有序组织开展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建设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产业园区强化机制体制创新,加快碳达峰工作步伐,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碳达峰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开展“零碳”园区创建。
三、对外合作
(一)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主动服务国家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参与绿色经贸和技术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持续推动集成电路、绿色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文化产品等优势产品出口,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在大宗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领域积极推行绿色化升级改造,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能力,扩大全省绿色贸易规模。加强绿色供应链合作,构建全产业低碳供应链管理,推动能源、有色冶金、化工、新材料、新装备等产业全链条采用绿色低碳工艺,提升我省绿色产品竞争力。围绕全省现有产业改造提升需求,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的进出口,加快旱作节水、设施农业、节能环保等特色优势技术走出去步伐,加大可再生资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绿色技术合作交流力度。深化绿色低碳能源、技术、金融合作交流,借助省内外资源市场,推动全省绿色低碳转型。
(二)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立足我省生态屏障、能源基地、战略通道、开放枢纽的功能定位,推动国际陆港、空港建设,把我省打造为西部地区国际绿色经贸合作重要基地。加强绿色技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金融等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依托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等平台建设,加快绿色新材料、新能源、绿色农业等生态产业技术产业化进程,探索搭建绿色低碳技术认证、交易、运营等平台,推动绿色低碳领域技术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合作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并完善我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形成统计核算工作合力。
(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套完善地方性绿色低碳政策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能耗限额标准,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标准,氢制、储、输、用标准,以及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不断提升全省绿色发展水平。健全节能低碳、绿色环保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制度,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服务的管理标准体系、质量标准体系、评价标准体系,推进降碳标准化管理。
(三)完善财税、价格、市场、金融政策。各市(州)、兰州新区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创新和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健全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实施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高耗能行业差别化电价、阶梯电价政策。鼓励工业、建筑、交通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和燃煤自备电厂替代。完善能源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优化能源供需资源配置。严格落实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大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争取扩大绿色债券规模。通过对接国家低碳转型基金、运用全省绿色生态产业基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做好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报告核查、配额分配、清缴履约等工作,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总结天水用能权交易试点经验,推动建立全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五)加强组织实施。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做好全省碳达峰工作,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定期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举措,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落实情况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市(州)、兰州新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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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文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估审核,确定呼和浩特新城区等10个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旗县(区)和园区为自治区碳达峰试点。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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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忻州市政府印发《忻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布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共27个。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
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共涉及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7个试点单位。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第二批27个国家碳达峰试点,现予公布。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3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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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同—怀来—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据悉,大同—怀来—天津南工程起于山西省大同市,途经河北省燕山山脉和海河流域,止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建大同、怀来、承德、天津北四座变电站,扩建天津南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1800万千伏安,新建双回线路长度770千米。
规划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可再生能源供应能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支撑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大举措。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规划布局方案,相继印发了三批大型风光大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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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主要目标: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深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
2月26日上午,目前国内规划建设容量最大、总投资最大、新能源占比最高、包含海拔最高的超超临界火电项目的“沙戈荒”新能源外送基地电源项目,也是全国首个跨省跨经营区新能源外送基地电源项目——柴达木格尔木东沙漠基地电源项目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开工。柴达木格尔木东沙漠基地电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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