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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扎实开展强工业行动,深入实施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未来产业,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高工业经济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稳步完成工业领域碳达峰目标任务。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有序退出落后产能,加快实施石化化工、有色冶金等优势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培育壮大生物医药、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军民融合、碳基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实施产业链水平提升攻坚行动,优化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有效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优化钢铁生产力布局,以嘉峪关冶金新材料产业基地、兰州冶金产业基地为重点,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具有废钢、电价、市场等优势条件的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短流程炼钢,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大力发展特种不锈钢等高端产品,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深挖节能降碳潜力,推动钢铁与化工、能源等行业间技术耦合与协同发展,强化焦炉煤气、转炉煤气、高炉煤气等清洁高效利用,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推动低品位余热供暖发展。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要求,实施新型结构铝电解槽、铝液直供、富氧熔炼等技术改造,持续提升冶炼加工技术水平、关键工艺数控化水平和二次资源利用率。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加强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资源化利用,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进水泥等传统建材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型建材和绿色建材,延伸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基复合材料、混凝土制品和纤维水泥板等产业链,推广使用机制砂石。优化水泥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开发高比例固体废物利用的水泥生产技术,提升粉煤灰、电石渣、矿渣、磷石膏、钢渣、硅钙渣、赤泥等大宗固废替代率。优化燃料结构,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加大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加快推广硫(铁)铝酸盐水泥、高贝利特水泥、磷酸镁水泥等低钙水泥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材,提升装配式建筑建材设计支撑水平,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
5.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快企业现有装置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丙烯、芳烃、精细化工、特种化工产业链技术水平,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落实新建炼油项目产能减量置换要求,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推动企业向既有产业集聚区转移,着力打造兰州、庆阳、玉门等石化产业基地,加快推进石化化工园区提质增效。强化煤炭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优化上下游和横向产业链,加速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精细煤化工转变,打造陇东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集聚区。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调整原料结构,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氢原料进口来源,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大力推广零极距、氧阴极电解槽等低碳工艺技术,鼓励采用大型加氢裂化反应器、大型乙烯裂解炉等改造炼化装置,推广应用大型气化炉、全废锅流程等技术装备。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6.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技术改造、产能替代、产业升级等措施挖掘节能减排潜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增量空间。紧密跟踪在建项目,严肃处理未批先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或行业标杆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政策、产业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等要求,产能已饱和行业项目,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或行业标杆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强省会、强县域行动,严格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扎实开展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按照“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科学规划城镇规模,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提升城乡绿色低碳规划设计水平,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和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绿色乡村,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增加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建设,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建立健全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全面提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补充完善或强化节能降碳要求,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准入标准。加快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结合我省气候特点、建筑功能类型,推广适宜低碳技术在全省建筑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换热站、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新建建筑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持续推进冬季清洁高效取暖及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全面拓展城镇电力使用领域,完善电气化基础设施,推广终端用能清洁电能替代,大力推进城镇以电代煤、以电代油,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建筑供冷、供热、炊事等。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加快推动电气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终端电能消费智能化水平,发展智慧能源城市。到2025年,全省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鼓励利用乡土材料,选用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度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绿色农房。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稳步提升农房节能成效。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分布式供暖模式。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电气化,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住房、农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着力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铁路、水路运输能力,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加快构建以兰州为中心的多向连通高速铁路网,做好省内铁路、道路客货运输场站与城市轨道交通高效衔接,提升客货运周转运输效率。加快构建以陇海—兰新铁路为轴的“鱼骨状”路网布局,推进铁路专用线入矿区、园区、基地,加强与普通干线铁路网一体衔接,鼓励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及物流园区同步规划建设铁路专用线,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加快航道改造、电站航运等项目建设,推进水库库区航道综合整治,做好水上、岸上设施与快速集散通道的衔接,打造形成黄河等级航道。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升民航运行管理效率,引导航空企业加强智慧运行,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布局建设绿色低碳综合客运枢纽和多式联运综合货运枢纽,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推进物流优化配置和物流活动系统化组织,发展“一站式”多式联运服务。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合理布局公交专用道和城市停车场、首末站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共享单车等投放体系,持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水平。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2.推动运输工具装备绿色低碳化。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加快更新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车船及农业机械。积极扩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进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应用。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限制高能耗、高排放落后船型,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逐步推进码头岸电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30年,全省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国家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完成国铁集团下达目标任务,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达峰,民用机场场内车辆运输装备全面实现电气化。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稳步推进全省充电设施、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全省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优先建设公共区域充电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管理,加快形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化布局,促进“车—桩—网”优化运行。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加大岸线、锚地等资源整合力度,推广应用新型技术和产品,打造绿色低碳智慧交通。加强全省民用机场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建设,推动新建省内码头同步进行岸电设施建设,减少靠港期间飞机和船舶化石燃料消耗。研究布局氢能制备、氢燃料电池和加氢设施。建立健全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和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我省绿色智慧交通服务水平。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全面发挥资源循环利用的协同减碳作用,以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循环发展,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夯实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保障能力。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低碳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大力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完善产业园区共生体系,开展产品设计+生产+使用+流通协同试点。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建立园区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快推进低碳燃料(原料)替代、清洁能源推广、工艺过程优化,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动园区低碳发展。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加强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采取原材料替代、能源代替、深度回收提炼、安全再利用等措施,加强对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推进增量消纳和存量治理。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创新发展,加强尾矿、共伴生矿、钢铜渣、化工废渣等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创新。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推广井下充填、地面回填技术。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大宗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加快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3000万吨左右;到2030年,利用量达到3400万吨左右。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三位一体”回收体系,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打造西部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区域性集散交易中心。建设河西地区新兴产业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大力发展二手商品市场,探索培育西北地区二手商品交易平台。推动再制造产业集群集约化发展,加快建立完善覆盖西北五省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建立重点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信用评价制度,实施社会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工程。到2025年,全省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完善;到2030年主要再生资源基本实现循环利用。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设市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因地制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快补齐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短板,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探索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路径,在无害化前提下推动就地减量。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探索适合全省厨余垃圾特性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与餐厨废弃物、粪便、园林废弃物等协同处理。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聚焦国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鼓励省内科研机构承担或参与国家层面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点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加大省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等对低碳零碳负碳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相关企业开展全省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瓶颈攻关。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绩效考核。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形成财政资金、企业资金、金融资本等多元投入格局。推进省级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聚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需求,依托在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机构,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在甘布局,推动国家绿色低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甘落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数字经济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教育实践基地,推进跨学科多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建设一批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3.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强低碳前沿技术研究,积极申报国家前瞻性、战略性重大前沿科技项目,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深化应用基础研究。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大容量风电机组、高效光伏和光热发电、新一代智能电网、规模化储能、先进输配电、新能源装备回收处理、中深层地岩热供暖技术、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加快碳纤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研发,补齐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短板。广泛引进、推广适用于我省实际的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储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迭代应用,推进零碳低碳工业工艺流程再造技术应用,建设一批绿色直供电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开展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氢能规模化应用示范项目等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建设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构建以河西祁连山内陆河、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陇东陇中地区黄土高原生态屏障以及中部沿黄河地区生态走廊为重点的“四屏一廊多点”林草生态保护发展新格局,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碳汇能力提升,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等固碳作用。高标准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巩固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试点成果,启动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推进建立国家公园监测平台,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全面加强资源保护及灾害防控,减少碳库损失。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落实国家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和林业草原保护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规划和方案,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着力提升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持续加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科学实施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科学推进防沙治沙,开展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到203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2.5%,森林蓄积量达到3亿立方米左右。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好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家陆地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建立健全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组织实施一批碳汇项目,积极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积极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提高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及推广应用水平,加大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力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废旧农机农膜回收。积极研发推广绿色种养循环模式和集成技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保持养分循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合理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绿肥和畜禽粪肥土壤培肥措施,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耕地质量保护,建立作物轮作体系,在耕地利用强度高的地区,建立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提高耕地固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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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文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估审核,确定呼和浩特新城区等10个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旗县(区)和园区为自治区碳达峰试点。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文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估审核,确定呼和浩特新城区等10个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园区为自治区碳达峰试点。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
日前,忻州市政府印发《忻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布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共27个。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
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共涉及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7个试点单位。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第二批27个国家碳达峰试点,现予公布。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3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
3月18日,《重庆市大型会议和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发布。《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以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为实施主体的大型会议和活动(赛事、展览、演出)碳中和工作体系。全文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中共重庆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等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培育绿色建筑等低碳产业新增长点。打好能耗双控收官战,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
近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阳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7%、发电量占比达到14%以上。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逐步提升煤电兜底保障能力。利用
3月24日,《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项目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根据公告,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项目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青海柴达木沙漠(格尔木东)基地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1924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500万千瓦,光热项目10万千瓦,光伏项目1000万千
3月1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同—怀来—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据悉,大同—怀来—天津南工程起于山西省大同市,途经河北省燕山山脉和海河流域,止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建大同、怀来、承德、天津北四座变电站,扩建天津南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1800万千伏安,新建双回线路长度770千米。
规划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可再生能源供应能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支撑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大举措。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规划布局方案,相继印发了三批大型风光大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目前
一年之计在于春,重大项目建设“打头阵”。近日,国家电投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深前期、严开工、精建设、优达产”总要求,一批重大项目有序推进。截至2月底,国家电投近160个项目陆续开工,装机规模超4000万千瓦,一批重大项目已全面进入复工复产高峰期,奋力冲刺首季“开门红”。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主要目标: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深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
2月26日上午,目前国内规划建设容量最大、总投资最大、新能源占比最高、包含海拔最高的超超临界火电项目的“沙戈荒”新能源外送基地电源项目,也是全国首个跨省跨经营区新能源外送基地电源项目——柴达木格尔木东沙漠基地电源项目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开工。柴达木格尔木东沙漠基地电源项目
近日,甘肃能源日前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披露了目前装机规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末,甘肃能源已发电控股装机容量为753.97万千瓦,其中,控股火电装机容量400.00万千瓦;控股水电装机容量170.02万千瓦;控股风电装机容量110.35万千瓦;控股光伏装机容量73.60万千瓦。甘肃能源目前储备了600万千瓦
2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重点内容摘取如下:到2025年底,“五个功能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初具规模。新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65%左右、发电量占比达到35%左右;煤电
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显示,内蒙古将坚定不移完成“五大任务”实施方案中明确的2025年目标任务。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印发《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推进自治区防沙治
2月5日,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此项目为甘肃省第三批大基地预备项目,为综合性工程,主要包括90万千瓦风电、70万千瓦光伏、电蒸汽锅炉、槽式镜场、熔盐储热设备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同时租赁240MW/960MWh电化学储能。共分为8个标段:1-3标段为风电项目
2月5日,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此项目为甘肃省第三批大基地预备项目,为综合性工程,主要包括90万千瓦风电、70万千瓦光伏、电蒸汽锅炉、槽式镜场、熔盐储热设备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同时租赁240MW/960MWh电化学储能。共分为8个标段:1-3标段为风电项目
日前,甘肃武威市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公示显示,全市无评估等级红色地区,民勤县、凉州区评估等级为全部黄色、古浪县、天祝县部分地区评估等级为黄色,其余为绿色。原文如下:关于发布武威市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结果的公示为促进全市分布式光伏健康有
3月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打造东中部产业向西转移重要承接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在实施承接优势特色产业转移攻坚行动提到,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有序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重点发展发电机、齿轮箱、逆变器、氢能装备、核能装备等关键核心部件与系统集成
3月5日,甘肃省武威市政府公布了2025年武威市投资机会清单,共有54项新材料产业链项目,总投资为359.4亿元,其中涉及4个光伏项目。分别为凉州区年产5GW单晶硅拉晶切片项目、凉州区10GW单晶硅棒项目、凉州区年产12万吨颗粒硅项目、天祝县年产2500吨单晶硅项目,投资总金额50亿元。具体来看:(1)凉州区
3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打造全国区域性现代制造业基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聚焦“风光热储氢网”新能源装备制造,招引大兆瓦发电机、变流器、齿轮箱、逆变器、氢能装备等关键核心部件与系统集成项目,拓展中西亚市场,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
2月24日,甘肃省华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华池县“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优选公告》,优选“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试点项目内南梁镇、上里塬乡试点项目,2个乡镇各建设装机容量5.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共计11.8兆瓦。本次竞争性优选项目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
2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甘政办发〔2025〕11号)。方案提到,到2025年底,“五个功能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初具规模。新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65%左右、发电量占比达到35%左右;煤电
2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重点内容摘取如下:到2025年底,“五个功能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初具规模。新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65%左右、发电量占比达到35%左右;煤电
日前,甘肃兰州市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结果。如下:为提升分布式光伏消纳水平,促进分布式光伏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要求,国网兰州供电公司依据国家能源局《
截至2025年1月底,甘肃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70万千瓦,突破1亿千瓦大关。其中,新能源装机651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4.68%。甘肃新能源持续快速发展,电源结构不断优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近年来,甘肃能源监管办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监管职责,深入开展电网公平
12月25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光伏发电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时序。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
12月25日,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文件指出,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寺乡段岭村,地块一(3314㎡):东至:G(2022)11号宗地;南至:道路;西至:荒山;北至:荒山。地块二(371㎡)东至:荒山;南至:空闲地;西至:G(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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