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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和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文件指出,全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分布式零碳智慧电厂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每个区县投产新型储能项目2个以上,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累计光伏并网3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60.5%以上。
原文如下:
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和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的要求,现将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和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23年,八大新兴产业链营业收入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新增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2个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高于GDP增速1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增长达到12%,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0%,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7万元/亩,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197万元/亩,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9.6万元/人,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相当于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6%左右,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件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新增"品字标"企业30家以上、"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25项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确保完成省定目标。聚焦八大新兴产业链建设,聚力打造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制造业集聚化、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持续提升,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二、实施空间腾换行动
(一)大力推进工业全域有机更新。深入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上线工业全域有机更新"一张图"数字应用场景,新增连片整治区块10个以上,确保化工园区全部纳入有机更新范围,全年整治高耗低效企业1200家以上、腾出用地面积1万亩。完善和细化"2456+节能减排"准入标准,把有限的空间资源、要素指标配置到最有牵引力、最具爆发力的高质量项目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长合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下同)
(二)加快整合提升产业发展平台。持续推动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0,力争新增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1个,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产值分别突破500亿元大关,加快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实施湖州市升级版小微企业园提升行动计划,培育四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3个以上。制定出台《"南太湖精英计划"产业园管理办法》,培育认定产业园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推动产业协同布局。围绕全省制造业"双核一带一廊"整体布局,推动各区县聚焦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重点明确各自发展定位,以区县为主体争创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县(区)结对创建,推动工业大县与山区26县深化产业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依法整治高耗低效企业。按照《浙江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2023版)》,精准界定高耗低效企业,重点为亩均税收低于前两年行业平均值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连续2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列入D类或连续2年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亩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及高耗能行业中,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要求,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对高耗低效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分类整治帮扶,全市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三、实施招大做强行动
(一)加大制造业重大项目招引力度。落实省"千项万亿"工程,滚动推进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超200个,完成年度投资480亿元以上。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项目。落实央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力争与央企合作重大项目10个。滚动实施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00个,带动制造业投资增长12%,其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4%以上。加快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建设,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实到外资16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二)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工程。加快推进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0项以上,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2000台,全市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全年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200个,其中争取列入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改造项目15项。持续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推进200家绿色工厂完成"提质升星",创建市级绿色工业园区3个、工厂80家。全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分布式零碳智慧电厂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每个区县投产新型储能项目2个以上,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累计光伏并网3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60.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建立项目闭环推进机制,每月召开调度会,对固投和结构性指标进行调度,每季召开推进会,加快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每季度开展"赛马"比拼,突出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双六率"管理,近两年引进3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开工率力争达到80%以上,当年引进项目开工率力争达到50%以上;近两年引进3亿元以上项目竣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均力争达到50%以上。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省重大项目中的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二季度达到65%、三季度达到85%、全年100%,年度投资完成率120%以上、高于省均。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用好全市资源要素"蓄水池",推动土地、金融、能耗等要素向重点项目、重大平台集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10+N"便利化行动,用好"政企恳谈会""营商月评议"等载体,打造"以企为贵"营商环境品牌,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抓好各级项目联审联批中心建设,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创新迭代"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智能秒办"等政务服务。发挥数字化改革牵引作用,统筹推进应用系统集约建设、全面贯通、实战实效。迭代升级应用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探索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模式。(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五)全面加强招商引智工作。实施"1168"招商引资工程和"1113"招才引智工程,全面落实新体系新机制,引进3亿元以上项目、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均超300个。主攻沪苏杭等重点区域,大力推行全领域分赛道招商引才、市场化专业化招商引才、导入式成建制招商引才、以商(才)引商(才)链条式招商等新打法,高效运作长三角(湖州)招商引才服务有限公司,发挥好招商特战队作用,务实高效举办"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投资合作洽谈、湖州未来大会系列活动,全面提升"双招双引"质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人才办)
(六)推动上市企业资产重组项目落地。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全年推动上市公司新增融资30亿元,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持续动态保有100家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力争报会(交易所)企业6家,力争募投项目70%以上投向制造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四、实施企业优强行动
(一)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制定新一轮"金象金牛"大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分层推进"雄鹰""双金""凤凰"企业培育,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大企业培育机制,"一企一策"引导大企业发展,力争新增上市公司6家。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提升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覆盖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办)
(二)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运用"浙企培育"系统,统筹推进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培育行动,滚动更新冠军企业培育库,支持区县与培育企业签订领航计划书,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全年新增制造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8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家,培育单项冠军2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隐形冠军企业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现代小微企业10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构建"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推进机制,力争培育"链主"企业10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2个。加快"产业一链通"推广应用,加强重点产业链跟踪研究,畅通产业链上下游供需信息,扩大企业选择范围。加快推进产业链预警机制,分级处理产业链断链断供问题,形成工作闭环,推动全链条防范产业链供应链风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四)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进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设,力争新增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5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家以上。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融合发展企业(平台)2家(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推进企业国际化发展。深化民营跨国公司"丝路领航"新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并购,设立研发中心、区域总部等。高质量举办经贸洽谈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加快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持续推进"店开全球""品牌出海""独立站领航"系列行动,建设公共海外仓6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实施品质提升行动
(一)推进产业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参与中国品牌创建行动,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等荣誉,全年力争培育政府质量奖企业100家以上,品牌企业销售占比保持全省第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滚动实施制造业特色产业质量提升项目8项。开展"双百双千"行动,推广"质量管家"服务模式,质量管家一站式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年为1000家企业提供质量管家服务,推动1000家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1000家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推动"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县建设,建立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培育提升机制,探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和保护,打造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实施浙江精品培育行动,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30家、"浙江出口名牌"4个、"浙江制造精品"15个。建立工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品牌诊断、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三)加快企业标准创新发展。深化"标准化+"行动,实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全国"百千万"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力争创设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并开展评选活动,推动企业牵头制修订国家标准5项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75项以上,制定"浙江制造"标准25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进"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落地应用。加快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做强安吉(绿色家居)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深化南浔电梯产业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布局长兴新能源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力争将湖州市知识产权数字化产业园建成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成品牌指导服务站33家。实施一批市专利导航项目,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0家以上。指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海外重点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贸促会)
六、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一)加快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聚焦童装、动力电池、智能物流、电梯行业等工业行业产业大脑试点建设工作,开发推广一批面向产业生态、新智造应用、共性技术等的应用场景。2023年,新增上线运行1家工业行业产业大脑。加快产业数据价值化,推广应用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能力支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次培育机制,鼓励企业深度应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全年新增培育省级未来工厂1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4家(个)。培育优质数字服务商,推进数字工厂培育建设,力争认定数字工厂标杆企业1家。加快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深入推进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力争全市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1.0覆盖率达75%,力争打造数字化改造县域样本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物流装备、动力电池、家具、童装等区域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行业资源、工业应用程序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实现补链、强链、拓链,力争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6家。大力推进1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和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七、实施创新强工行动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半导体及光电等八大新兴产业链和可持续发展领域,迭代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组织实施各类重点研发项目100项,其中省"双尖""双领"重点计划项目25项左右。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加强重点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5个,新增"三首"产品22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优胜劣汰、有序退出的新型研发机构动态管理和星级评定机制,根据评定结果形成支持、整改和撤销的意见。建立以"结果论英雄"的亮晒比拼机制,定期通报新型研发机构工作进展,凝练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关项目150项,带动全市技术交易额突破2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建设重大创新载体。高标准建设环西塞山科创走廊,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加快建设西塞科学谷等创谷平台。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国内外顶尖高校院所、链主企业来湖建立科研机构,力争新引进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3家以上,创建省技术创新中心1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8家,建设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200家以上。加快发展研究院经济,制定出台新型研发机构专项支持政策,力争引进培育八大新兴产业链高能级科研平台6个以上,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
八、强化专班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攻坚行动统筹协调。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聚焦完成2023年度目标和5年建设总目标,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年度目标和落实举措,加强对集群建设进展情况实施月监测、季亮晒、年考评,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适时组织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集群专题研讨班。各区县要认真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工作专班)
(二)推进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布局。围绕全省制造业"双核一带一廊"整体布局,各区县要聚焦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重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制造业发展的主攻方向,争创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入选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创建名单的地方要制定完善建设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形成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科技攻关项目、人才团队、科创平台等"任务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责任单位: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级层面出台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集中财力支持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各区县政府要统筹集成各类制造业财政支持政策。各区县要按照标准提足"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建立省市分级联动机制,与省里合作设立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区域引导基金,统筹用好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推动更多项目落地见效。积极引导基金向"2+8"平台倾斜,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物流装备等八大新兴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植入强劲资本引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产业集团)
(四)强化金融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化金融支持服务,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150亿元。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业用地占全年土地出让总量的比例不低于40%,确保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所在地的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五)强化人才支撑。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推动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遴选八大新兴产业链领域的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150个以上。成立湖州市产业培训学院,组织开展培训活动30场以上,提升企业家整体能力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助力湖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4.6万人、高技能人才1.5万人。(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六)开展年度考核激励和督查。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运行监测。开发推广集群应用场景,强化工作集成、创新服务和智慧决策。开展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工作督查,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的督促,积极争取"浙江制造天工鼎"。(责任单位: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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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周末,席卷全国多地的极端大风天气成为热点话题。在气象部门的频繁预警下,人们不约而同地选择周末居家,躲避大风。气象监测显示,自4月11日以来,我国中东部大部地区出现大风天气,阵风风力8级以上,影响国土面积超过350万平方千米;内蒙古、华北、黄淮部分地区阵风11至13级,局地14至15级
4月15日,浙江乐清市发改局发布关于乐清市2025年第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批次共有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34个,总装机容量803.4kWp,年平均发电量879893kWh。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一年,自备案之日起计;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通知书有效期
从钙钛矿光链官微获悉,4月11日,浙江绍兴柯桥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举行了重大产业链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共有43个项目签约,其中24个项目现场签约,计划总投资达317亿元,项目主要涉及光电信息、新型复合材料等领域。杭绍临空示范区共有13个项目签约,计划总投资达110亿元。其中,新一代光伏
日前,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通知》,通知称拟开展2025年度光伏补贴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但尚未列入上一轮补贴清单的符合条件项目(2026年将不再对2023年及之前并网项目
日前,浙江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上墅乡公共建筑光伏项目运营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称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同时也增加我乡各村集体收入,计划开展拟对上墅乡各村相关房屋屋面出租,用于安装太阳能光伏板,面积约5000平方米(最终按实际估算)。安装并网后最低价220元,20年每年
日前,浙江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废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公告,公告称瑞安市实行的《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与上级文件内容存在冲突,为进一步规范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光伏项目有序发展,拟废止该文件。原文如下:关于公
3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并网时间要求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但尚未列入上一轮补贴清单的符合条件项目(2026年将不再对2023年及之前并网项目进行
3月31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发布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到,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
4月1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和新上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
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
3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农村自建房按规定翻新、翻建,推广一体式光伏屋顶。原文如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大力提振和扩大消
3月3日,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原文如下: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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