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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深度发掘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国际锚地等平台资源,加快培育发展锚地经济、海洋科技、海洋新能源、海洋金融“四大新兴业态”。争取到2027年,万山海洋新兴产业规模翻两番。
18.拓展锚地经济。积极拓展船用燃油及液化天然气(LNG)加注业务,培育壮大以油品交易为核心的航运服务。依托珠海自贸联动发展区万山片区政策创新优势,以桂山岛为主体,谋划建设保税油存储、转运和加注基地,同步拓展油品调和、保税维修等业务。探索发展船用物料和物品供给业务等海事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万山海关、鹤洲新区筹备组)
19.壮大海洋科技。加快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推动海洋科研院所、军工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集聚。更好发挥南方海洋实验室、中山大学海洋学院等科研院所优势资源,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培育开发海洋装备测试、海洋生物医药等高附加值的新业态。依托唐家港码头地块,谋划建设万山海洋科技产业园,发展无人船、智能监测浮标、深海潜器、深海传感器等海洋智能装备产业。探索建设海底大数据中心数据舱和配套装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市委军民融合办、鹤洲新区筹备组、南方海洋实验室)
20.发展海洋新能源。积极发展海洋潮汐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大万山岛兆瓦级波浪能试验场及波浪能海岛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着力打造1-2个海洋新能源利用示范岛,推动海洋新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创新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1.探索海洋特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为万山海岛开发、重大能源和基础设施、科技设施平台和渔业装备平台等项目建设提供投融资服务。培育发展航运金融,开展航运融资、船舶融资租赁等业务。研究发展蓝碳金融,争取开展蓝碳市场交易试点。(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鹤洲新区筹备组)
三、开展海岛设施提升行动
聚焦万山6个重点海岛,持续加大海岛民生基础设施投入。实施“海上畅行工程”,推动港口码头、海上交通、海岛交通“三大提升”,加快构建陆岛一体互通、快捷畅达的交通网。开展“海岛惠民工程”,进一步加强海岛住房、商业、用水、供电通信、民生配套“五个保障”,有效提升海岛民生保障水平。争取到2027年,重点海岛承载能力显著提升,累计投入不低于30亿元。
22.优化港口码头建设。完成唐家港客货运站场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外伶仃岛石涌湾陆岛交通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建设。研究在洪保十片区、金湾机场、鹤洲北高铁枢纽附近增设客运码头,并推动开通直达万山群岛的客运航线。结合各海岛客轮码头,加快改造建设桂山岛、外伶仃岛游艇码头,研究扩改建邮轮停靠码头。优化海岛各类码头资源配置,争取整合推出更多的军民两用码头,研究开通岛内短途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军民融合办、鹤洲新区筹备组)
23.完善海上交通体系。继续推进万山陆岛交通公交化,提高万山陆岛交通航班客座率。推动开通唐家港到万山各主要海岛航线,推动增加万山海岛与广州、深圳、中山、东莞等地的客轮班次,全面形成与大湾区主要城市联通的“海上公交”网。积极推动桂山岛一类口岸重新开放,恢复与香港、澳门的客运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万山边检、万山海关、珠海海事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4.升级海岛交通设施。建立健全海岛景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规范整合管理海岛观光电动车,科学规划公交线路、景点专线、站点。构建安全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推进海岛绿道建设,在条件适宜的海岛研究投放共享观光自行车。研究在东澳岛和外伶仃岛建设观光栈道、缆车,满足游客多元游览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5.加强海岛多元住宿供给保障。着力提升海岛接待服务能力,有序发展高端酒店、主题酒店、特色民宿等多元化住宿体系,重点推进东澳岛万豪度假酒店、阿丽拉酒店、华发东澳酒店和大万山岛华发安岚酒店、蓝州酒店项目建设。加强海岛公共住房保障,加快桂山岛、外伶仃岛、东澳岛南沙湾片区及南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确保如期提供不少于1340套住房。推进海岛城市更新,改造加固危旧房屋,引进特色民宿品牌,整合盘活村属集体、村民自有闲置物业。(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6.加强海岛商业服务配套保障。加快海岛游客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海岛中央饭堂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科学规划打造海岛特色风情街,布局一批海岛小型剧院、书吧、博物馆、海洋体验馆等小而美的消费体验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海鲜市场、海鲜街、美食街,打造特色餐饮消费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7.加强海岛供水和污水处理保障。加快外伶仃海水淡化项目、大万山岛大水坑水库分级扩容工程、东澳岛南沙湾污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海岛供水及污水处理能力。探索借助社会资本和可靠技术,谋划在主要海岛投资建设海水淡化项目及污水处理设施,到2027年实现200万人/年的水资源承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8.加强海岛供电和通信保障。加快启动外伶仃岛海底电缆建设,推动外伶仃电厂升级改造,规划建设桂山岛、大万山岛及东澳岛10kV线路和配电变压器,完善电网网架,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推进海岛储能设施建设,推广分布式光伏建设,提升电力能源应急能力。鼓励在海岛新建5G通信基站,实现有居民海岛信号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供电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29.加强海岛民生配套保障。提升海岛医疗服务水平,推动东澳岛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动海岛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开展村镇托育代管服务。开展海岛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创业人员职业教育,提高海岛就业质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四、开展海洋开放合作行动
发挥万山地处“香港-深圳-澳门-横琴”海洋经济圈中心的独特地理优势,积极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加强与港、澳、深对接合作。争取到2027年,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海上地理中心”,与横琴融合、与港澳衔接、与深圳联动的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局面初步形成。
30.加强与合作区产业对接。全力支持服务合作区建设,促进文旅、大健康产业协同发展。对接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建立与合作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机制,共同打造海洋主题的旅游产品体系和丰富多彩的精品旅游线路,协同合作区、联动澳门共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进与合作区元宇宙产业创新合作,拓展海洋领域元宇宙应用场景,建设万山“海上元宇宙超级试验场”。支持合作区企业在万山建设海洋医药培植基地、海岛疗养院、康养酒店等,共建大健康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31.深化对港澳旅游合作。推动开通直达港澳的旅游专线,打造串联港澳、“一程多站”的旅游线路,推动与港澳旅游深度融合。赴港澳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引进港澳企业参与万山旅游开发。依托港澳开拓国际旅游市场,积极吸引国际客源。加强与港澳会展合作,协同港澳联合承办高端海岛会展论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32.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落地。协同合作区积极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落地实施,研究制定港澳游艇更加便利的海关查验措施,打造粤港澳游艇旅游消费目的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珠海海事局、万山海关、鹤洲新区筹备组)
33.推进粤港澳海洋创新合作。探索对接港澳共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海洋研发机构,促进海洋生物、海洋信息、海洋智能装备、海洋新能源等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引进港澳海洋人才,探索推动港澳旅游、航运、物流等领域专业人士便利执业政策在珠海自贸联动发展区万山片区实施试点。探索谋划与港澳合作发展鹤洲南区域。(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34.拓展与深圳海洋合作。积极对接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加强与深圳海洋科技、航运物流、航运金融、海事服务、海洋碳汇等领域合作。发挥好万山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的优势作用,支持深圳科技创新企业和机构在万山开展测试实验、建设海洋测试场和海上研究基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五、开展海洋生态治理行动
牢固树立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住万山优良的海洋生态底色,积极落实“双碳”发展战略,全面打造“绿美万山”“和美海岛”。争取到2027年,万山主要海岛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均达100%,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35.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对珠江口中华白海豚、担杆岛猕猴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推动在三角岛周边海域设立禁捕区。强化红珊瑚保护工作,加大对庙湾红珊瑚的保护力度,研究划定红珊瑚保护区。严格控制海砂资源开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鹤洲新区筹备组)
36.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加强无居民海岛生态保护与利用管理,做好岛体、岛礁、海湾、岸线、植被等生态保育。做好无居民海岛安全管理,科学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消除安全隐患。以创新思路解决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军民融合办、鹤洲新区筹备组)
37.推进海域海岛生态治理。争取省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海岛沙滩整治修复、岸线景观改造、海堤建设及岸线加固等工程,推进东澳岛、大万山岛锦塘湾、桂山岛海豚湾、外伶仃岛小石嘴及三角岛等美丽海湾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做好保护原则,推动牛头岛更好地开发利用。推进海岛矿山边坡修复,加大海岛废弃采矿积水坑治理。加强海洋污染防治,有序清理侵占航道的养殖活动,持续开展对养殖和渔船停泊区域海洋环境修复治理。科学处置海岛垃圾,对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实行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38.积极发展海洋碳汇。探索开展海水养殖增汇、海洋微生物增汇,提升万山海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开展“蓝碳”标准体系、海洋碳汇核算技术方法及标准等研究,建立“蓝碳”调查评估技术体系,全面摸清本土海洋浮游生物、大型藻类、贝类、红树林、珊瑚礁等蓝碳资源,建设万山海洋牧场碳汇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六、保障措施
39.加强统筹领导。成立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万山海洋经济发展涉及到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要问题,统筹协调海关、边检、海事等有关驻区部门,推动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市有关单位及鹤洲新区筹备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统筹,推进工作创新,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0.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聚焦万山6个重点海岛,围绕产业发展、旅游配套以及海岛供水、供电、通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服务等民生保障,高水平谋划一批打基础、强功能、立长远的项目,不断充实项目储备库,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动工、早见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1.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大市级财政对万山重点海岛开发、产业发展的持续性政策扶持力度,到2027年,市级财政按照“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原则,在确保财政资金绩效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集中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项涉海财政资金对万山的专项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2.创新投融资方式。支持设立市海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万山海岛开发、海洋经济发展等领域重点项目。支持鹤洲新区筹备组通过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发展现代海洋经济。(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3.加强用地用海保障。在建设用地指标上适当倾斜,对万山重要基础设施、民生和旅游休闲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支持调回2009年至2018年期间万山被调剂的建设用地规模。积极争取省主管部门支持,优化用海审批流程,探索集约用海新模式,开展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创新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制度。支持对桂山渔港、中心洲对开海域、牛头岛深湾港区、桂山岛保护区内七湾岸线外等生态红线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鹤洲新区筹备组)
44.强化海岛物业综合利用。开展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国企相关海岛物业资源整合,鼓励综合实力强、海岛开发经验丰富的市属国企统筹管理和开发利用相关物业。加强与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协调,推进相关海岛军产处置利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委军民融合办、鹤洲新区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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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上午,山东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东风新村1.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举行开工仪式。该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和“光伏庭院”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建设投运后年平均发电量约243万度,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743吨,每年可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约为1983吨。
2月12日,赣能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增资全资孙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赣能智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赣能智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江赣智”)增加注册
近日,江苏省最大规模渔光互补项目——赣榆区墩尚镇9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现首批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全部投用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10.6亿千瓦时。赣榆区墩尚镇9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东尚2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东尚3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东榆3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5日,横店东磁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发展新能源的战略部署,公司全资孙公司连云港赣榆东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发电”)和连云港赣榆东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赣发电”)拟在江苏连云港投资建设两个光伏发电项目,测算总投资约224,322万元。该项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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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1日,英华一期150MW渔光互补项目储能部分(15MW15MWh储能系统设备)15MWh(1P)储能电池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907.984896万元预中标该项目,折合单价0.605元/Wh。项目招标人为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为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英华一期15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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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中国能建天津电建承建的江苏东台市晶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沿海经济区210兆瓦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沿海经济区方东垦区,项目建设规模为210兆瓦,利用现有养殖围塘上方闲置空间架设光伏板发电,发挥光伏板遮光降温和抑制藻类繁殖的优势,进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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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经海事部门安全检查后,“宝鼎16”轮载运着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第一榀钢平台离开码头,驶往12海里外的即墨区鳌山湾水域进行海上安装。该项目系中国首个渔业融合发展海上桩基固定式光伏项目,也是目前中国开放海域最大渔光互补示范类项目。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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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末,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较于10月中旬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略有改动和删减。(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新版的管理办法为今后五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划了方向,同时也设定了要求。总体来看,削弱了分布式光伏项目本身的投资金融属性,强化了其
今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替代已施行11年的旧规。这份被业界称为“及时雨”的文件,既是对分布式光伏行业爆发式增长的回应,也是对发展乱象的规范整治。截至2024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11%,发电量占比
2月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八批减排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第八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减排项目共计38个。原文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八批减排项目的通知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
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月11日,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会。各镇(办)、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城投公司、国网白水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2日,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通过“揭榜制”“赛马制”等组织方式,对标国际领先水平,以产业化为导向,围绕风电、光伏、氢能、核能、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开展攻关的企业单个项
据南非《每日商报》网站2月11日报道,南非能源监管机构(Nersa)已批准所谓的“净计费规则”,即对向电网输出多余电力的消费者提供补偿。南非配电流程由165个获得许可的市政当局和国家电力公司(Eskom)共同承担,希望将多余电力输送到电网的消费者需要联系Eskom或市政当局提出申请。预计“净计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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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清溪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第二期备案的复函。原文如下:关于同意清溪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第二期备案的复函清溪镇供电服务中心:报来《清溪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第二期备案资料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居民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清
1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纳入省级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库管理项目的公示,文件显示,共计89个项目纳入省级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库管理清单,光伏项目4个:1、高效稳定大面积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2、高效稳定新型钙钛矿光伏研发与产业化项目3、基于高性价比薄膜电池
1月3日,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政府印发《罗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文件明确,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同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绿色圩镇、绿色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行动计划。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
1月2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方案》提出,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到2025年底,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到2030年底,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50万千瓦以上。同时,重点推进“光伏+园区”、“光伏+公共机构、公共设
12月25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四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公告指出,接网消纳困难区域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云浮等10个地市共38个220kV变电站供电区。对比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
12月2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公布关于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交易及年度绿电交易结果的通报,2025年度交易总成交电量3410.9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91.86厘/千瓦时。2025年度绿电交易1.参与主体。发电侧参与主体61家,用电侧参与主体29家。2.成交电量。2025年度绿电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40.59亿千瓦时,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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