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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一)促进工业升级转型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全市持续落实“散乱污”整治行动,完善清单动态管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开展重点行业技术工艺改造,把制造业作为强市之本,加快食品饮料、建筑建材、医药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水泥行业实施高固气比熟料煅烧、大推力多通道燃烧等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玻璃行业在产生产线使用清洁能源比例及余热综合利用比例,推广应用玻璃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预热发电一体化等先进适用技术。
持续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纳入全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审核机制,扩大自愿审核范围,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超过限额标准或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有效实施强制性审核。推进产业升级改造。重点加强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冶金建材、机械装备等传统行业升级改造,推动产能向优势企业、资源产地、品牌产品聚集,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持续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创建一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培育一批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的示范工程。
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打造生态工业园,按照生态化的要求,推行绿色生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关联紧密、资源共享、物质循环的生态工业体系。加快推进黄冈高新开发区、浠水经济开发区、红安经济开发区、罗田工业园、团风经济开发区、英山经济开发区6个园区的循环化改造。推进产业机构调整优化,加快建筑建材、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医药化工等行业低碳排放转型。推进蕲春节能灯工业园、中国页岩砖都节能示范区、中国高新节能机电产业园、黄州废橡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支持龙感湖、武穴田镇、黄梅小池等循环经济试点和蕲春、黄冈、麻城低碳产业园建设,在园区内实现不同产业、企业间副产品、能源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形成循环的产业链和废弃物利用链。到2025年,基本完成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
(二)推进生态农业建设
推进生态种植业建设。依托自身特色,高效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背靠“大别山区域”,开辟大别山特色果园、菜园、茶园、药材园、桑园、花卉苗圃等。大力实施“一片一品”战略,培育各县乡镇特色产业。加强黄冈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规模,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大力开发保健型、有药用价值山野菜的生产、加工和储藏、保鲜。大力发展以沿江经济带7个县市区为骨干的滨江滨湖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强力推进“一县一品”“一业一品”,重点打造2个市级区域公用品牌、4个县级区域公共品牌。
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和集成化养殖。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市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指导意见》。发展环保高效型畜牧业,提升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目标至2025年,全市畜禽业标准化、规模化和集成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养殖业废物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比例持续提升,基本完成产业转型。
(三)推进区域绿色发展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坚持落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推进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落实落细。全力推进黄冈最美长江岸线建设,扎实推进“八大重点任务”。加大与省各资金平台的对接力度,争取资金支持,实施一批环境整治、生态修复项目,将黄冈市打造成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
推进武汉城市圈、黄团浠生态环境保护与一体化发展。对接武汉城市圈,严守资源利用上线,推进“一区两带”城镇发展,不断推动黄冈长江经济带、黄冈市临空经济区和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推动黄团浠一体化,积极推进“规划共绘、设施共建、环境共治、联防联控、信息共享”,提高区域一体化发展质量,实现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生态环境项目、资金安排和先行先试等方面优先考虑黄团浠,使之建成为大别山“两山理论”实践试验区中的“试验区”。抢抓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机遇,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整合三地长江岸线资源,提升开发层次,打造黄冈临港经济核心区。围绕长河、巴河两条跨境河流,开展沿河流域统筹规划和一体开发,将两河流域打造成黄冈全市水生态样板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带。
(四)大力发展循环低碳经济
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完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大力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创新“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加快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四节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倡导低碳生活
实施绿色低碳生活行动计划,倡导低碳出行、绿色消费。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体系建设,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鼓励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形成全民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二)宣传推广低碳文化
开展低碳主题科普宣传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低碳节能意识,培养学生低碳生活习惯;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创建并推广低碳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及报纸专栏,构建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户外广告多重覆盖的立体宣传网络。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组织低碳理念宣传和科普的专题讲座、研讨会,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低碳科普宣传和媒体传播渠道,强化公民低碳意识。
第五节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一)增加森林碳汇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增强国土绿化系统碳汇能力。全面实施造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动长江两岸新造幼林抚育工作,对长江两岸造林绿化进行补植补造巩固提升。将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纳入黄冈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重要内容,以开展补植补造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造林档次,打造区域亮点。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扩大城市建成区核心片林规模,提高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
(二)增加湿地碳汇
合理运用湿地公园等保护方式,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保持湿地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增强涵养水源、净化水质、植被绿化的生态功能,推动湿地保护进入良性循环、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湿地保护生态体系。以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武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大力推进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和发展等工作,持续改善湿地生境,优化空间布局。加强野生物种的保护,推进湿地修复工程建设,增加湿地碳汇能力。
(三)增加农田碳汇
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推广二氧化碳气肥等技术,改进和优化耕作措施,降低土壤侵蚀,增加土壤有机碳固存。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继续开展测土化验、肥效试验和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推进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参照测土配方施肥固碳减排计量方法指南,探索开发测土配方碳汇交易项目。
第四章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第一节强化基础设施适应气候能力
(一)强化市政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海绵城市和韧性城市。在新建和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批和管理维护等环节,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中长期影响,进行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和适应性调整,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将灾害适应性纳入城市基础建设,同时加强适应性工程建设的可持续性。提高城市给排水、供电、供气、交通、信息通讯等生命线系统的建设运行标准,加强稳定性和地基稳定等方面的建设标准。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鼓励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方式增强建筑集水、隔热性能,保障极端气候条件下室内环境质量。加快装配式建筑的产业化推广,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推动城市全过程低碳生态更新,倡导以综合整治、功能提升为主导的更新方式,适度推行拆除重建,节约资源能源。
(二)强化水利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组织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率先对黄冈市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114个湖泊的沿湖大堤以内因地制宜开展湖区退渔还湖、退耕还湿工作。推进太白湖、长河等重点河湖库生态治理,实现岸线复绿、滨岸带生态修复和水体环境修复。实施生态修复、水面清理、种植沉水植物等入湖口水质净化工程,提升湖泊水质。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系统,全面建成污染源智能监控体系,实现黄冈市污染源点位全覆盖。科学调度水资源,加强节水措施,加强供水管网铺设、水厂修复、管网改造等抗旱工程建设。
(三)强化交通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积极打造韧性交通,健全智慧交通、绿色交通长效机制建设。提高洪涝、地质和生态灾害高发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标准,强化城市道路排水排涝能力。健全道路照明、标识、警示等指示系统,增强交通车辆、公交站台、停车场和机场等对高温、严寒、强降水、大风、大雾等防护能力。做好交通基础设施的科学管理、养护及常态化安检工作,完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
(四)强化能源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强化能源供给体系建设。以特高压、充电基础设施为切入点,加快骨干网架优化提升,推进城市供电能力提升和智慧化,补齐农网短板,构建现代化电网体系。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完善油气互联互通网络。加强极端天气气候条件下对新能源生产设备、高压电设施、管道、输电和配电网等基础设施的防护,强化重要能源设施、能源网络安全性与稳定性。
第二节提高重点领域适应气候水平
(一)农业领域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在不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50亿斤以上。优化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加快以信息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广地膜覆盖、集雨补灌、膜下滴灌、灌溉施肥、抗旱抗逆等旱作农业技术。加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力度,推广化学农药替代、精准高效施药等科学用药技术。培育优选耐高温、抗寒冷、抗旱、抗涝等适应能力强的作物品种。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田的排灌系统、人工增雨防雹能力建设,加大农田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合理配置水资源,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提高旱区农业适应能力。
(二)林业领域
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改善天然林和人工林比重,完善高速公路沿线等地的森林布局。加强林业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生产,大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和林木采伐管理。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开展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加强有害生物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珍稀物种、濒危物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护与治理。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建立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
第三节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一)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
以县为单位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分类编制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按要求编制市县两级地震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不同尺度的气象灾害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建立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灾害灾难的风险研判、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落实安全设防标准,加强对致灾风险、安全隐患级别、承灾体脆弱性、灾害链特征等分析评估,开展灾害情景构建,提升评估的精准性和防控能力。
(二)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充分利用遥感、互联网等技术,实现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动态监测。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共建共享,建立统一完善的风险和隐患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长江洪涝、山洪、水旱灾害、森林防火、城市消防、重大工程建设、危化行业、公路交通、地质灾害、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重点风险的精准动态管理。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会商,健全灾害事故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制度,统一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
(三)加强自然灾害防治
认真落实《湖北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工作方案》,推动重点任务、工程治理措施高质量实施。提升城乡建筑抗灾能力,重点加强麻城、团风、蕲春、浠水等高烈度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等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推动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灾害多发易发县市区交通、水利、通信、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快推进全市重点江河,大、中、小型水库,大中型水闸,蓄滞洪区,湖泊等防汛抗旱治理项目。加快推进全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县级行政单位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完善以水灭火管网、防火道路网、林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红安、浠水、蕲春三个县级护林站(点)建设。
(四)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工作机制
建立“上蓄下挡、蓄泄兼筹、分级设防、保弃有序”的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抗旱应急工程建设,提高应急供水保障能力;构建健全的风险管理体制和巨灾保障模式。加强应急通道、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等建设,提高救援响应速度、应急救援覆盖率等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对极端气候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五章推进试点示范
第一节完善近零碳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以黄州区赤壁街道办事处建新社区近零碳社区试点示范和黄冈师范学院近零碳校园试点示范项目为样板,积极探索近零碳排放发展模式。在城镇、园区、校园、社区、商业五个领域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示范。选取工作基础好具有一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基础且减碳空间较大、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试点区域和领域,探索各具特色的近零碳排放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多领域多层次推动“近零碳”发展。到2025年底,在全社会各行业引领近零碳排放发展新风尚。
第二节探索“碳汇+”项目开发试点
大力推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碳汇+”交易机制,不断探索以光伏碳减排、林业碳汇、湿地碳汇、沼气碳减排为交易主体的“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开辟碳交易项目申报绿色通道。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保障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发挥光伏发电的碳减排效应。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全面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提升森林整体质量,增强森林碳汇功能。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全面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湿,遏制湿地流失和破坏,稳定湿地碳库。深入开展农村沼气推广工作,加强农村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完善第三方机制,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开发机构开发碳减排项目,不断深化碳交易抵消机制,扩大抵消范围和使用数量,推广试点经验,助推乡村振兴。
第三节推广碳管理及碳交易市场
(一)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
结合湖北省碳市场制度的设计建设,协同推进黄冈市碳排放交易的推广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高效管理碳资产,严格落实企业交易费减免,严密监控碳交易市场风险。保持碳市场流动性,积极引入各类市场主体入市,防范市场风险。结合湖北省一系列政策,开展碳市场试点项目,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规模化、制度化的向国内成熟的碳市场交易靠拢。
(二)建立健全碳数据管理机制
围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重点排放源定期调查与数据监控、碳数据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快构建黄冈碳数据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市每年排放核查工作,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强化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相关统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
(三)推动减污减碳协同共治
以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引导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为目的,结合碳强度考核、碳市场建设、气候投融资、碳汇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政策措施和节能降碳工程技术发展状况,规划实施产生的碳排放量及碳排放强度,提出重点行业、产业园区规划优化调整及碳减排建议。
第六章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第一节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一)夯实协同减排工作基础
以碳达峰、碳中目标愿景为重要抓手,协同开展温室气体与大气、水和固废的治理。探索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路径,加强废水截污纳管和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工作,实现源头控制废水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和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的目标。通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危险废物"点对点"试点等多种手段,做到源头控制固体废物,减少固体废物处置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二)建立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推进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排污许可证以及碳报告核查制度和排污许可执行制度的融合工作。推动重点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加强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监测和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的协同效应。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协同减排专项研究,探索协同减排最优策略和方法。加强协同减排典型案例推广和应用。
第二节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制度
(一)探索建立碳排放监管制度
针对黄冈市重点碳排放行业,建立碳排放评价制度。开展全市主要行业碳排放强度专题研究,并建立碳强度数据库。加强碳强度数据库应用,严格控制碳排放强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落地。定期对市重点碳排放企业进行碳排放跟踪评价,要求碳排放强度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通过项目结构优化、生产设备提升改造等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碳排放。推动碳交易企业披露配额履约、碳排放数据等情况。探索将碳市场的违规违法信息纳入企业环保信用信息。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
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发布制度、温室气体基础数据使用管理制、市级能源平衡表编制等。持续完善各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常态化机制,为推进碳排放考核体系建设提供基础保障。积极参与配合建立黄冈市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市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提升能源、工业、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等领域碳排放原始数据来源的可靠性,确保核算体系在统计、汇总、审核、分析以及报表输出后的数据准确性。
(三)加强应对气候目标责任制考核
将碳排放强度下降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指标约束。在碳强度基础上,结合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接轨“能源双控”考核,不断完善碳强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
第三节主动适应应对气候市场机制
(一)积极开展碳交易基础能力建设
配合开展企业碳报告、碳核查、碳复查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等数据的本地化检测工作,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提高碳报告质量。组织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积极参加省级、国家级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专业管理水平。鼓励企业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不断提高碳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全国碳市场适应能力。
(二)积极配合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
明确碳排放交易责任目标,配合做好碳配额的分配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完成碳配额履约管理。鼓励开展碳资产开发。鼓励企业主动开展各类形式碳资产开发,包括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节能项目碳减排量等。加强碳资产管理工作,建立碳资产管理部门,配套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本地碳市场服务业发展。
第七章强化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统筹协调
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成立碳达峰专班,强化责任落实、协同联动、资金筹集等工作,推动资源整合利用和信息数据共享。明确任务,倒排节点,制定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定期调整落实进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节强化监督考核
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纳入到各县级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年度、中期、期末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展,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并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加大财政支持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切实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资金支持,落实资金保障。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灵活多样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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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动省级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支持政策落地,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推动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级机关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的通知》,共绘节电保供的美好蓝图。此政策方案精准聚焦工业、建筑、公共机构、居民等重点领域,打出了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作为碳达峰试点城市的常州,在双碳管理上进行了制度性创新,在政府、企业率先引入“首席双碳官制度”,分两个阶段推进首席双碳官制度:第一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常州市上市公司和工业、建筑、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市属国有企业力争实现首席双碳官制度全覆盖。第二阶段:2026年6月
7月15日晚,国务院总理李强与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出席第八届中澳工商界首席执行官圆桌会议。会议聚焦中澳经贸合作新机遇,特别是在绿色经济、清洁能源、产业协同等领域的深入合作。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受邀出席,与中澳两国近30位工商界领袖就未来合作进行了充分交流与探讨。两
7月16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工业节能节水,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动力电池等新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5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2856号建议答复的函。答复文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发布,意见第9条“创新服务
对光伏人来说,2025年又是一个让人心惊肉跳的5·31。2018年的5·31,因为累计20年待支付光伏发电补贴费用超过1万亿元,中央政府对光伏新建项目急刹车。在政策的影响下,光伏装机容量装机大跌、产业链大量企业倒逼,投资商资金链断裂。这段光伏项目业主和光伏产业链上生产企业遭受灭顶之灾的历史,让广
7月10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指出,拓展多场景运用。在靠近城区或景区周边,对土地开发利用较高的废弃矿山区域,进行综合利用开发,进一步拓宽废弃矿山价值。引导“矿山修复+新能源”,利用矿山开采遗留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
7月7日,湖北省能源局公布了《湖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名单》,此次公布的新能源项目共32个,容量187.812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25个,装机容量157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7个,装机容量30.812万千瓦。详情如下: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市(州)发改委(能
省发改委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从分时电价体系完整性来看,湖北省现行分时电价虽然“高峰之上有尖峰”,但是“低谷之下无深谷”,实施节假日深谷电价既有助于促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减轻电力系统调节压力,也有助于提振实体经济,推动社会能源消费结构的绿
6月23日,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项目自备案之日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在6个月内建成并网运行。个人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竣工后,由供电部门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报供电部门留存。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竣工后,由
6月16日,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建成支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①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年底前实现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50项,企业和群众异地办
6月4日,湖北应城市政府发布年产1.2万吨光伏材料、表面处理化学品和相关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公示文件,此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10834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长江埠赛孚工业园,总建筑面积约70000m2,生产车间25055m2,综合楼3375m2,仓库131
1月20日,湖北省能源局关于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配排序结果的公示。《公示》显示,湖北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配结果共41个风光项目,总规模为204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30个,规模135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个,规模49万千瓦;风光一体化项目3个,规模15万千瓦;另一个5万千瓦项目未明确类型。而
1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平湖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光伏项目建设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等相协调,光伏组件应按集中优先、整齐对称、色调和谐、美观统一的原则布置。应采用数字高效、全生命周期运维的管理模式,并放开数据接口,接入平湖
12月26日,湖北省能源局公布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名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公布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共5个,容量合计300MW。其中风电项目4个,容量230MW;光伏项目1个,容量70MW。5个项目均位于湖北天门市,投资企业均为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原文如下: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新能
12月10日,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根据通知,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总规模为100万千瓦。各市州申报规模不超过15万千瓦,直管市不超过5万千瓦;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千瓦,单个企业以省级公司为单位不超过5万千瓦。关于调节能力,文件指出,为支撑全
12月6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湖北省2025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对风电、光伏项目入市的具体要求如下。1、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1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场站:须直接参与中长期及现货交易;110千伏以下新能源场站: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作为价格接受者,直接参与中长期交易后须报量报价参与电力现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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