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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0个左右村庄美丽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任务。
实施30处城乡供水提升工程,分类保障饮水安全。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创建“美丽乡村路”300公里,建设农村街坊路100万平方米。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研究推动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试点。启动500户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研究完善搬迁政策。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推动农村公共机构及农宅光伏发电应用,因地制宜改造升级山区农村电网,完成1.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
原文如下: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要从“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北京应有的积极贡献。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走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更大力度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责任制。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其中大豆播种面积达到5.8万亩以上。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广高产优质高效品种,开展高产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打造一批百亩“样板田”、千亩“示范方”、万亩“产业带”。严格“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确保蔬菜产量达到200万吨以上。实施蔬菜产业提升行动,优化布局特色发展区和产业推进带。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进老旧设施改造升级,支持标准化、宜机化、智能化设施和植物工厂建设,提升一批500万级育苗场,建设4个高效设施农业试点项目。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设施蔬菜种植项目用地和备案政策,强化用地保障。落实生猪产能调控责任,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5万头左右。出台奶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实施一批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水产品加工项目,稳步提升畜禽水产品保供能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推进基层网格化监管,全面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二)抓实“田长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守住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166万亩耕地保有量,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储备区划定成果应用。严格落实新增耕地联合验收机制,强化复耕复垦耕地质量提升。启动建设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成5.5万亩以上,重点补齐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编制实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新增3万亩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持续加大农村违法违规建设打击力度,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完成非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落实“大棚房”问题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全面落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市任务。强化耕地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保障,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确保农业用种安全。统筹抓好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疫病虫害常态化防控,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基层监测预警网络,编制实施本市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治规划。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粮食蔬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四)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严格落实粮食地方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品种结构,适时开展市级储备粮轮换,做到“常储常新”。支持重点保供企业与综合实力强的物流企业签订应急配送协议,提高应急状态运输保障能力。动态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粮食应急供应点。加快推进环六环路成品粮综合储运保障中心建设,在环京周边地区新建60个蔬菜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
二、积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五)建设农业中关村。围绕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国家农业创新战略力量的牵引带动作用和成果就地转化能力,实施科技赋能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深化政企研合作模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农业中关村。积极落实向农业中关村核心区赋权事项,创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成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果业、奶业、温室园艺示范园,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等项目落地。坚持产业需求导向,开展6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14个农业科技应用场景建设,孵化转化一批先进农业科技成果。支持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通过“揭榜挂帅”“赛马”机制,开展核心技术科研攻关。联合国内知名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农业科技成果技术转化中心,推动建设农业科技领域成果转化基地。建设11个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北京创新团队,组织在京农业科技资源,开展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与转化。在优势产业区创建100家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用好农业科技大讲堂、科技小院、博士农场等平台,推进农业科技云平台建设并试点运行。实施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加快绿色智能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小麦、玉米和水稻等智慧农场建设,在生猪饲喂、果园采摘等关键环节开展机器人应用示范,探索将设施农业、智慧农场、粮食烘干等装备纳入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成套设备补贴试点。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规模化畜牧养殖机械化率、设施农业机械化率分别达到72%、85%、47%。
(六)打造“种业之都”。组织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和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开展北京鸭等特有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行动。承接开展国家育种联合攻关项目,继续实施10个北京优势特色物种种质创制及品种选育联合攻关。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重点提升31家种业阵型企业。支持各区围绕主攻方向发展现代种业,推进平谷区畜禽种业创新示范区及国家级畜禽种业创新基地、通州区农作物种业创新示范区、延庆区林果花草蜂药种业创新孵化基地、密云区蜜蜂育种基地、大兴区国际植物新品种引进综合测试基地、昌平区国家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总部建设。继续办好中国北京种业大会。持续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执法年活动。
(七)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大力发展精品现代农业。做精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创建一批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产值达到千万元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推进平谷区、密云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及房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14个国家级或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强化品牌引领,培育提升20个“北京优农”品牌。启动果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果树提质增效20万亩以上,发展林下经济20万亩,建设老北京水果综合性示范基地15个,鼓励本地生产果品精深加工。支持净菜、预制菜企业生产加工设施建设,推介10家净菜、预制菜示范企业和加工基地,推广应用预制菜生产技术规范。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加快鲜活农产品市场建设和提级改造,统筹推进6个物流基地和4个农产品一级综合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发展乡村餐饮购物、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打造一批镇级商业综合体。拓展“畅游京郊”“京华乡韵”等品牌建设,开展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提升4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60个美丽休闲乡村、100个休闲农业园区,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
三、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八)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以共同富裕为导向,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力争提前两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4∶1的“十四五”规划目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和家庭农场示范区实现10个远郊区全覆盖,扶优做强100余家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开展农机作业、植保疾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完成粮食作物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动“小田并大田”,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深化“村地区管”,推动实现农村涉地合同管理流程信息化、信息数据可视化,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九)促进农民稳岗就业。强化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整合农村公益性岗位设置,逐步扩大岗位规模,提高岗位工作绩效及收入水平。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培育推介10个以上创新创业典型。广泛推行订单式、菜单式、配送式等培训模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各1万人次。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措施,新增4万名农村就业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
(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出台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完善成员集体资产收益权权能。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强化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出台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研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负面清单,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持续开展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专项行动,保持现有对接帮扶机制不变并建立长效巩固提升机制,推动“消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四、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一)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造提升农村户厕1000座,加强农村公厕日常维护。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实现150个村庄污水收集处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开展15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新增100处村头一片林,创建50个首都森林村庄,完成各村庄绿化覆盖率调查。批次推进农村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架空线维护和梳理整治。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监管体制机制,鼓励各区创新管护模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运营管理,压实管护主体责任,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参与管护。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深化爱国卫生运动。
(十二)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0个左右村庄美丽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任务。实施30处城乡供水提升工程,分类保障饮水安全。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创建“美丽乡村路”300公里,建设农村街坊路100万平方米。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研究推动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试点。启动500户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研究完善搬迁政策。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推动农村公共机构及农宅光伏发电应用,因地制宜改造升级山区农村电网,完成1.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
(十三)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梯度均衡配置区、乡镇、村三级公共服务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优化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基础薄弱园帮扶。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建设,全覆盖启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手拉手”结对工作。健全“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异地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支持发展农村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新建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立“城区医院进农村”专项帮扶机制,组织城市大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按照“村用、乡镇管、区统筹”原则推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村卫生室运行保障和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机制,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综合服务、应急处置和疫情防控能力。
(十四)推动农村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稳步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水平,巩固扩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出台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评选50个市级生态农场,建设一批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和循环农业示范园,在顺义区打造全域农田废弃物循环利用模式。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化肥利用率分别达到45%、42%,建立25个节水示范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评定80个市级优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15个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绿色有机农产品产量达到36万吨。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确定重点物种并加强风险监测。以持续提升生态涵养品质、加快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为重点,促进生态涵养区发展。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统计制度,试算全市生态产品总值及分区核算结果,探索建立生态产品总值与生态涵养区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联动挂钩机制。深化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保持横向补偿力度不减,研究运用市场机制调节用地、用能等资源,促进结对区协同发展。
五、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十五)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改革主线,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规范管理,稳慎推进昌平区、大兴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出台点状配套设施用地政策,强化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深入推进集体林场改革,建设20个新型集体林场、30个市级示范性林场。
(十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充分挖掘城镇与农村、平原与山区各自优势,强化区域统筹创新,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围绕承接中心城区部分专项功能疏解转移,推进平谷区马坊镇等新市镇和怀柔区杨宋镇等重点发展小城镇功能区建设,打造城镇体系关键节点,带动周边乡村发展。研究减量目标下就地城镇化的实施路径以及土地转用、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等配套政策,创新政策机制,逐步解决城镇化历史遗留问题。稳妥推进城市化成熟地区乡镇向街道转制。研究理顺城乡结合部地区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制定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全面城市化改革措施、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减量提质规划以及绿化隔离地区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加快构建环城绿色发展新格局。加强规划村庄以外的现状村庄房屋建设管控,推进村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满足基本生活需求。高标准创建国家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大兴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门头沟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积极推进“百师进百村”成果转化,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
(十七)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各项制度,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低于7.5%。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实涉农资金项目库,优先支持项目质量高、储备充足的区,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和监督。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研究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把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进涉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制定涉农行政许可清单实施规范,不断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
(十八)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返乡留乡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青春建功行动计划等,培育10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和一批“神农领军英才”,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能力培训。继续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创业项目评选资助,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利用农业职业院校办学资源,送教下乡、开设“田间课堂”,建设一批通识课程和“三农”特色课程。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向服务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将论文写在京郊大地上。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京医老专家支援生态涵养区”项目等,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充分发挥市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强化首都乡村振兴高端智力支持。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十九)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落实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的行动方案。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健全“五大振兴”专班工作机制。涉农区区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乡镇党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乡村振兴上。推动优秀年轻干部到偏远乡镇任职锻炼。统筹开展本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涉农区区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好迎接中央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相关工作。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推动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三农”干部“进村入户走基层”活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鼓励和引导基层探索创新。
(二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用好“市级抓示范、区级抓重点、乡镇抓轮训”三级培训体系,持续抓好涉农干部培训。实施村级基层党组织分类提升计划,选树一批红色试点村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村,推动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提升。加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考核、激励保障和典型宣传,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压实帮扶单位责任。稳步推动“三农”服务队伍学历教育,培养村务管理专业人才,储备村级优秀后备干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推行党员户挂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回村报到服务等做法,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学榜样我行动”“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主题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农业文化遗产特色生产基地及活化村建设,遴选最具京味代表性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参与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提升行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北京市系列庆祝活动、北京农民艺术节等,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
(二十二)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强化区、乡镇、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完善吹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示范工作。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工作,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接诉即办、“每月一题”,破解一批农村地区高频共性问题。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做好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
(二十三)健全政策推进保障机制。市有关部门要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实施支持乡村振兴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各涉农区要完善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机制,督导区级部门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落到实处。市区两级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稳扎稳打,防止“一刀切”,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核,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及时调整制约乡村发展的不合理政策规定,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三农”领域加快走上投入就有产出、支持就有发展的正向循环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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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根据通知,经地方申报、专家评估和部门审核,确定了第一批15个符合条件的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根据此前印发的《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
为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抓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和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服务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在京举办了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培训班。此次培训以线上形式举办,重点围绕农村沼气、太阳能光热光伏、秸秆能源化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12月18日,山西运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全文,《方案》将减排固碳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农村生活各方面,重点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十大行动,包括:畜禽低碳减排行动、农机绿色节能行动、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农田碳汇提升行动、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渔业减排增汇行动、可再生
发挥生物质能潜力扎实推进农村能源转型——访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兼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秘书长张大勇(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作者:王睿佳)我国生物质能蕴藏量巨大,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推农村能源革命、实现农村能源转型的良好动能。那么
8月14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修订后的《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的基本目标,即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农林废弃物等的资源化利用率,构建县域内城乡融合的多能互补体系。要求县级以上
7月24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快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
7月21日,由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指出,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因地制宜支持环保灶具、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热水器、家用储能设备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原文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
5月26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通知还指出,将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广光伏发电
9月2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原文如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京发改〔2024〕141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9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京发改〔2024〕1366号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
8月28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原则,巩固深化“阳光惠民、阳光园区、阳光商业、阳光乡村、阳光基础设施、阳光公共机构”六大阳光工程,挖潜屋顶光伏资源,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序实施光伏发电
8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推广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交通能源融合技术。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初见雏形,基本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体系,制定并出台减污降碳
8月2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示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项目清单41个。原文如下:关于公示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的通知京发改〔2024〕1268号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
7月2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本市统筹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城乡风貌管控、生态环境保护,分类制定并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支持措施。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相关国土空间规划,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
8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供给低碳化和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加快构建
7月1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2024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7月11日,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其中提到申报条件包括,项目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方向,能够在2024年10月底前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新能源供热项目已通过方案评审和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且截至资金批复前尚
6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区域内新建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并网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12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原文如下: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城
6月28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的解读》,《方案》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持续提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可再生能源法规政策机制不断完善”的“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4.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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