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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统筹内外部创新要素,推动新能源产业壮大
积极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及示范应用,强化能源产业协同发展,打造以海上风电产业为支柱,氢能、储能、海洋综合能源利用等多元化发展的新能源产业格局,高质量规划建设国际风电创新港。
第一节高标准建设国际风电创新港
加快建设粤东海上风电示范基地,打造集施工建设、运维和出口为一体的海上风电母港,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新产品新技术试验示范应用基地、政策先行示范区,创建技术创新中心、检验认证中心、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形成“1+3+3”海上风电生态体系,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引领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同步推进氢能、储能、智慧电气装备等产业发展,打造2000亿元新能源产业集群。
(一)打造国际化海上风电母港
依托粤东海上风电基地开发,建设服务全球海上风电市场的国际一流风电母港,打造集施工建设、运维、出口于一体的现代化海上风电专用港口。合理利用我市港口码头资源,围绕装备运输、施工运维功能,合理规划功能与布局,打造全景智慧母港,加强对海上风电场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服务支撑,带动关联产业配套进驻母港后方产业基地,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有力推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的生态建设。
专栏6打造国际化海上风电母港
1.广澳港海上风电专用码头。广澳港三期15#、16#、17#三个2万吨级风电专用码头和公共堆场。后方开发建设1000亩海工装备制造园区。
2.潮阳港码头改造工程。将潮阳港原5000吨级件杂通用码头升级改造至万吨件杂通用码头,用于海缆运输,后续陆域面积开发至600亩用于建设海缆研发生产场地。
3. 澄海区莱芜港货运码头。主要设施包括1000吨集装箱泊位码头一座,泊位2个,码头岸线场129米;码头配套供电、供水、消防设置与配电房;可满足运维需求。
(二)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以风电和海工装备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引进上下游供应链企业,建设全球风电研发基地,形成风电“专精特新”创新企业孵化基地,打造千亿元级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大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以风机关键零部件制造、海上风电输变电装备制造、海工装备制造为一体的世界一流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专栏7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1.构建高端产业集群。推进海上风电机组向大容量、智能化、抗台风方向发展,加快建设涵盖研发设计、工艺流程、生产制造、检测认证 “四个一体化”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加快建设工厂、堆场、码头一体化运营、面向全球市场的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园。
2. 建设全球风电研发基地。积极开展高压柔性直流电缆、换流阀等相关电气设备技术攻关,建设成套供应装备;研发新型海上风电起重船、电缆铺设船、运输船、吊装船等施工运维装备,提升海上风电装备的施工安装能力。
3. 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将“互联网+”全方位融入生产、流通、运输、消费等整个产业链条,带动能源装备行业运行效率发生质的改变,加速实现转型升级。
(三)建设新产品新技术试验基地
充分体现汕头市海上风电深水远岸、规模化开发的技术特点,高标准打造单机测试容量大、试验项目种类齐全、接入系统方式灵活多样的风电试验基地,建设全尺寸地面试验平台等基础设施,打造风电机组全套研究与试验能力。
专栏8建设新产品新技术试验基地
建设广东省风电临海试验基地:项目按照“全国最好、国际领先”的标准建设陆上风电试验基地,可为最大24MW的大型海上风电机组提供并网试验和型式认证。本期建设机位4个、升压站和试验楼1座、测风塔1座。新机位用地面积为100×100平方米(约15亩),2个机位共用地30亩,机位间距不小于600米;升压站和试验楼总面积100×187.5平方米(约28亩),试验楼按建筑面积超10000平方米规划,主要满足大容量新型风机检测认证需求,同时设立新型风机并网实验、型式实验、微网运行测试、源网荷储模拟等试验功能平台。总投资约4亿元。
(四)创建产业政策创新示范区
创建产业政策创新示范区,推动海上电网建设,实现海上风电海上联网、集中送出,探索制定海域使用、资金筹措、军民融合发展、绿色金融服务方面相关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五)创建技术创新中心、检验认证中心、人才教育培训中心
用好国家高新区、省实验室、高等院校等平台,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对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建技术创新中心、检验认证中心和人才教育培训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检测认证中心为装备制造与技术创新服务提供支持,涵盖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建设机组测试平台、配套设施测试平台,为行业提供长期的研发技术支持能力。
专栏9创建技术创新中心、检验认证中心、人才教育培训中心
1.创建技术创新中心,结合海上风电向深水海域的发展趋势,加快推动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研究创新和示范开发,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深远海漂浮式商业化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海上风电公共数据服务及数字仿真中心,为政府提供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可视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监管手段。
2.建设协同创新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5MW级六自由度全功率加载试验平台在内的超大型风电机组电气及动力学综合研究实验室,以及海底电缆和新型储能等实验与检测认证中心。
3.建设人才教育培训中心。依托汕头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为主的学历教育与依托海上风电职业培训中心、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主的职业教育并重,依托汕头国际海上风电创新港,特别是依托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平台和国际合作中心,实现在创新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再创新的创新与人才培养协同。实现大学“育种”,组织“育苗”,企业“育材”,区域“成林”。
短期以人才引进为主,远期实现人才自主培养,通过加强人才遴选,以及校(研究所)企联合培养,同时为优秀人才配套具有吸引力的住房、启动资金、地方补助等保障条件,实现人才的“引进来”和“送出去”。
第四节打造汕头特色氢能产业链
以氢能“高端装备制造集聚区+技术创新研发专区+绿氢示范应用创新示范区”为主线,构建具有汕头市特色的氢能产业链条。引进具有带动作用的大型氢能源龙头企业或投资项目,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装备制造产业,积极引进氢气储运和加注核心装备产业,推动实现核心设备本地化生产,打造海上风电制氢产业带。增强氢能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氢能产业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为汕头市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支持建立氢能共性技术检测服务平台。探索绿氢终端应用的多元化产业布局,打造集绿氢生产、氢能关键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及多领域示范应用为一体的氢能综合示范产业园,构建产业、技术、应用高度融合发展的氢能产业生态圈。
第五节探索发展创新融合能源产业
推动“能源+海洋”产业发展,探索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水淡化、海洋能开发的有机结合,试点建设海洋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汕头海域自然岛屿探索能源岛示范项目开发。
探索“新能源+”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新能源与储能、氢能、智能电气装备产业结合,将储能产业纳入海上风电全生态体系,大力引进储能和新能源电池企业,积极谋划储能产业链布局及项目落地,打造集储能研发、设计、制造、应用及运维为一体的新型储能示范基地,探索新能源开发与交通、建筑、农业等融合发展,积极培育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
第三章强化能源惠民,助力全民共享能源发展成果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推进燃气下乡,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开展“光伏+”农业发展之路,加大我市清洁能源惠民力度,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第一节推动乡村能源低碳转型
紧抓国家扶持发展农村能源建设的契机,立足市情实际,鼓励乡镇和农村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水能等,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清洁能源供给体系,积极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建设;有序发展分散式风电;鼓励建设生物天然气和大型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实现种养、燃料、有机肥一体化的农村生态循环经济。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能源应用试点示范;统筹考虑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和能源发展需求、城乡一体化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在具备实施光伏条件的乡村地区,鼓励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
第二节完善乡村能源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与现代农业、美丽宜居乡村、农村产业融合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电网,逐步形成10千伏电网架空多分段适度联络结构,全面满足“三农”发展和小康社会需要。实施乡村电网新一轮升级改造,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重点解决农村低电压、设备老化、过负荷、变电站不足、线径过细等问题,提高城乡电力一体化进程,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新建、扩建变电站、线路等工程,解决设备重载过载问题,适应农村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更换,提高运行安全水平。改善网架结构,加强变电站间联络,提升站间负荷互带能力,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扎实有序推进农网智能化建设工作,鼓励农业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配套电网建设,满足分布式电源并网接入的要求。
逐步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近郊农村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推广清洁能源和商品能源以解决农村生活用能问题。科学规划农村沼气建设布局,加强沼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第三节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住宅、改扩建住宅以及新建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库)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建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等相关要求,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工程验收的具体标准。围绕公共场所,优先规划建设机场、客运站、景点等休闲活动场所设施网点。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内容,推进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快速充电桩,探索“加油站+充电桩”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省充电站点统一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全市充电设施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督、充电服务互联互通共享。“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建成公共充电站20座,建成公共充电桩约1000个。
第四节提升城乡能源服务水平
遵循从中心向外围、从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有序拓展的原则布局。在建或规划建设的城市新区、开发区新建加油站鼓励按综合功能服务站模式建设,配置不低于两个品类的功能服务。城市建成区优先在人口密集、交通用能需求较高且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实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充电、加气功能。乡镇区域因地制宜在人口密集、中心镇等用能需求较高,乡镇公共服务能力和物流中转能力不足,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示范区等农村新型业态发展较快区域进行布点,优先考虑建设油电综合功能服务站。完善成品油流通体系,优化全市加油站点布局,满足各区县成品油消费需求,“十四五”规划新建加油站75座。根据氢燃料汽车使用情况,适时科学配置城市加氢站。
第八章环境影响分析
第一节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紧密围绕“发展清洁能源,助力动能转换”核心任务,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和消费侧结构变革,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把清洁低碳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稳步替代化石能源消耗,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有效降低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重点推进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推进煤电“三改联动”。深入贯彻落实省有关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部署,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分析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到2025年,预计我市能源供给结构持续向清洁低碳方向优化,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较2020年提升34.7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率完成省下达任务,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率完成省下达任务,经济社会进一步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在能源项目建设施工阶段,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植被破坏、改变地形地貌、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并产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同时对项目区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火电项目运行期间,会有一定的气态、液态、固态废物和热量排放;光伏和风电项目运行期间,会产生较弱电磁辐射,影响鸟类栖息和迁移;输变电工程运行期间,会产生工频电场、磁感、无线电干扰、噪声及生态影响;油气设施运行期间,会对大气、土壤和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本规划提出的项目将充分吸纳相关专项规划环评工作的成果,不突破相应环评结论,并将有关环评结论作为后续规划实施的依据。
第五节环境保护措施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的原则,注重在能源生产、能源储运以及能源消费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发挥节能制度的控制作用,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发挥专项规划的引领作用;深化节能减排、深化政策支持、深化要素支撑;实现能源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加强过程监控,减轻环境影响。加强能源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噪声、废弃物、植被破坏的监控与影响评价。重点加强光伏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修复,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实施能源生产、储运及消费全过程跟踪,通过法律、行政及经济等手段预防干预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发挥专项规划的引领作用,切实做好能源规划与电力、电网、油气、可再生能源、氢能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坚持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突出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的保护。发挥环保、节能制度的控制作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能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积极运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能源生产和转化过程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不良影响,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增强自主减排动力。
(二)整治恢复并举,提升社会效益。大力开展环境治理与恢复,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加速完成现役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通过改进机组设计、合理安排防护等措施,完善电力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光伏及风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修复,降低风机运行噪音和电网电磁辐射等区域性环境影响。优化油气管网布局,推进管道共建公用,减少耕地占用,及时复垦,保护自然地形地貌。
第九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协调衔接
积极对接《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贯彻广东省能源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环保、交通、海洋等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各能源设施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能源规划有序实施。
第六节强化政策制度支撑
建立完善有利于汕头市能源产业发展、清洁能源利用的配套政策机制,积极争取有利于海上风电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持。强化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障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任务顺利实施。
第七节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能源规划的考核、评估和调整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与考核。科学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相关工作主体责任;持续跟进规划落实情况,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必要时按程序开展规划动态调整,强化规划的时效性和指导性。
第八节全面提升要素保障
完善能源重大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制度,深化重大项目规划储备和前期论证,协调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预留,创新投资融资模式,加强资金、土地、环境容量、能源消费量等资源配置,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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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0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10月,太阳能发电装机新增容量20.42GW,1-10月太阳能发电装机新增容量181.3GW。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1.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9亿千瓦,同比增长48.0%;风电装机容量约4.9亿千瓦,同比增长20.3%
信用评级机构ICRALimited预测,受超80GW大型项目储备及太阳能电池与组件价格利好的推动,印度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将在2026年3月达到250GW。根据中央电力管理局(CEA)数据,至2024年10月,印度累计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增至203.18GW,同比提升15%。其中,太阳能光伏装机量占到92.12GW。ICRA预计,印度
据WoodMackenzie《2024漂浮光伏市场概况》报告显示,全球漂浮光伏(FPV)装机容量预计到2033年将增长至77GW(DC),其中亚太地区(APAC)将占据81%的份额,达57GW(DC)。亚太地区的增长主要由印度、中国和印度尼西亚驱动,这三个国家在2024-2033年期间预计合计新增31GW装机容量。欧洲的漂浮光伏发展受覆盖
德国联邦网络局(Bundesnetzagentur)统计,2024年10月,该国新注册的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为1.363GW,环比增长超过16%,但同比下降超过9%;1-10月,德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为13.13GW。。在今年10月的新增容量中,EEG计划下新增了530.2MW(包括屋顶光伏),EEG招标计划下新增了425.8MW的地面光伏项目,另外
华能山西分公司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六六”发展战略和“3855”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中国华能战略愿景,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大力开展新能源开发储备工作,推动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发展,企业在高质量转型发展中拾级而上,装机容量实现大幅提升,达到630.5万千瓦,清
近日,有投资者通过互动平台向中节能太阳能提问,请问贵公司到2024年底在运营光伏电站能达到多少GW?11月20日,中节能太阳回答表示,公司预计到2024年末,投运、在建、拟建电站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总规模力争超过12吉瓦。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4.944吉瓦。
11月15日,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文件提到,加快煤炭替代,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加快建设南宁抽水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实施“光伏+”工程,到2027年,市内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50万千瓦。加快推动杭州湾等区域近海风电项目建成并网投运,推动首批深远海风电开发建设。推动漕泾、外高桥扩容量替代等项目建设,全部预留
11月1日,阳光电源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发布。关于对公司明年逆变器出货目标的展望。阳光电源表示,全球光伏明年新增装机预计增长15-20%,预计公司逆变器出货和行业增速保持一致。
11月8日,金开新能发布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关于光伏、风电装机容量情况,金开新能表示,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4976.02兆瓦,其中光伏装机为3459.42兆瓦,风电为1389.90兆瓦,储能为102.70兆瓦,生物质为24兆瓦。此外,金开新能积极开拓绿电、绿证交易市场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三季度全省能源经济运行形势。三季度,全省能源供应保障水平实现新跃升,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电力需求延续强劲增长势头。前三季度,全社会累计用电量273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截至9月底,全社会累计发电装机达到1.19亿千瓦。产运联动保障电煤充足供应。前三季度,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印发《铜川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铜川市将全面推进VOCs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气污水处理厂(站)排查整治;加强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排放的有机废气的密闭收集处理,不断提升涉VOCs企业治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今日,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200MW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次共有200兆瓦配置规模,根据项目选址区域实际情况划分2个项目进行竞配。申报项目储能系统要求储能配置不低于项目装机规模的15%,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原文如下:嘉峪关市“十
延安市人民政府11月13日印发《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其中提出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详情如下: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
今天小石头了解到中国石化位于天津的两个项目建成投产了!小石头带大家去看看1中国石化天津南港乙烯项目建成投产11月11日,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一次开车成功并产出合格产品,投产后每年可为下游提供400万吨高端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学品原料,带动千亿级下游产业,助力我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政府印发《获嘉县“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加快壮大新型储能产业体系:1.积极布局发展新型储能产业。依托新乡市电池研究院等技术研发优势,着力推动我县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和装备研发,培育
10月26日,中煤新集能源发布“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纲要。纲要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建成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规模保持合理增长,资产规模达550亿元,年营收达150亿元,年利润超40亿元。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0月26日,中煤新集能源发布“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纲要。其中提出,到2025年,建成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规模保持合理增长,资产规模达550亿元,年营收达150亿元,年利润超40亿元。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资产负债率控制
10月22日,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答复,现阶段区行政审批局对光伏项目备案收取资料包括:1、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用地或屋顶场址使用证明;3、项目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等材料;4、地方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并网初步
2024年9月,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147.8,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47.8%,同比增长11.1%;其中,新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221.1,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121.1%,同比增长31.6%。在“双碳”目标引领下,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快速增长。其中:9月,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181.4,“十四五”以来非化石能源
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陕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于9月23日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将有序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成国家下达的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强生物质锅炉监管
10月11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答复关于支持光伏制造民企发展、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提案”——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7号提案的函,文件指出,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电力装机规模达5718万千瓦,其中光伏规模达2685万千瓦,占总规模的47%,集中式光伏2663万千瓦,居全国
11月21日,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对既有各类工业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
11月20日,广东省韶关市发改委发布《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力争在2025年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可建设面积的40%,2030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可建设面积的65%。严控地面分布式光伏开发。按市场化原则,加强用地管理,充
11月18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发电类虚拟电厂聚合具备独立上网关口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独立储能等接入380V/220V电压等级的资源,以发电项目为交易单元办理市场注册,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
11月18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江门普乐开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片制造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原文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江门普乐开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片制造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粤能许可〔2024〕87号江门普乐开瑞太阳能科
10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新建厂房应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文化体育建
10月25日,广东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公告指出,木格镇分布式光伏潜在可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约2500户,目前可开发资源将根据广宁县供电局提供具体的变压器容量及规模,综合考虑电网输出现状再行确定。项目开发期限要求,自项目备案之日起暂按2年计算,以实
10月22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螺岗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的遴选公告》,根据公告,广宁县螺岗镇人民政府将遴选1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螺岗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开发分布式光伏资源。目前,该镇全镇潜在可开发分
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公告称,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江门、阳江、湛江等7个地市共40个220kV变电站供电区。原文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
9月27日,广东召开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介绍“光伏+建筑”应用试点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百干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在
9月26日,广东省汕头市发改局发布《汕头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明确,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储能应用。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资源开发,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按照分类实施原则落实新能源配置储能要求,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
2024年8月,据广东省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统计,广东省共新增备案9071个光伏项目,投资总额超177.92亿元,其中工商业1820个、户用7343个、地面分布式5个、光伏相关制造业1个、电站扩建项目1个。容量共计3.88GW。2024年8月,广东省共新增1820个工商业项目,总投资额148.13亿元。项目主要分布在佛山、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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