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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2023-03-30 16:41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装机量十四五广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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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发展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能源供需格局深刻调整,能源安全形势日趋复杂,绿色低碳发展已成大势。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下,我国能源发展将加速呈现低碳化、电气化、智能化趋势,对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广东省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正处于经济发展动能转换,经济结构加速转型,能源革命深入推进的转折阶段。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广东省区位优势日益凸显,能源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汕头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和粤闽浙沿海城市群的重要连接点,是承担引领广东沿海经济带东翼振兴发展历史使命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十四五”时期,汕头市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能源发展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

——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建设为能源发展提供重要机遇。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汕头市被赋予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战略定位,区位发展优势日益凸显。“十四五”时期既是汕头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汕头市构建能源发展新格局、加速培育能源产业的重要契机,汕头市将在补齐能源基础设施短板、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产业链集群发展等方面获得强大动能。

——“双碳”目标的提出为海上风电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加快推动碳达峰工作的关键期、窗口期。广东要推动率先实现碳达峰、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转型,对清洁能源快速发展的需求将更为迫切。加快海上风电等新能源开发是广东实施碳达峰行动的必由之路。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支持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建设”。汕头市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在全省新一轮海上风电开发格局中大有可为。同时,海上风电的大规模开发建设也将有力推动汕头市能源结构进一步向清洁化迈进。

——能源科技创新为经济和能源发展提供新动能。当前能源科技创新进入活跃期,先进能源技术不断发展,能源新产业和新业态不断涌现,能源技术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要突破口。能源科技创新将为汕头市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培育能源产业集群等方面提供新动能,有力支持海上风电等能源重点产业发展,打造汕头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第二节问题与挑战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任务艰巨。“十三五”时期,汕头市能源消费总量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快速增长,“十三五”新增量达112万吨标准煤,高于《广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下达的新增量105万吨标准煤控制目标。“十四五”时期,随着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汕头市经济社会仍将持续较快发展,能源消费面临刚性增长,另外随着一批大型电源项目在“十四五”期间集中投产,预计汕头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任务依然艰巨。

——能源结构调整需求迫切。2020年,我国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19.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5.9%,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为43.4%。广东省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占比30.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30%,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为45.7%。相对于全国以及广东省,汕头市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占比仅6.4%,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仅为9.3%,且主要是陆上风电、垃圾发电,“十四五”时期需要充分利用海上风能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技术和以风电为主的多能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以及完善相关产业布局,实现海上风电的大规模开发建设。

——能源产业集聚发展有待进一步提高。能源产业整体竞争力不强,龙头企业少,产业链不健全。“十三五”期间,我市海上风电产业已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但与能源科技发达地区相比仍差距明显,仍需继续优化相关配套,吸引高科技能源企业入驻,以科技创新驱动能源产业持续高速发展,进一步提升能源产业发展竞争力。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落实能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能源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坚定不移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加快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筑牢能源基石。

第三节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发展。以推动供给侧结构优化、消费侧绿色节能为要务,大力促进海上风电发展,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加速实施电能替代,全面推动节能降耗,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能源技术革命为引领,加快技术创新及转化应用,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依托能源资源优势和重大能源工程提升能源技术水平,积极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培育能源产业链,建设能源产业基地,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统筹重大能源工程建设和布局,兼顾本地能源资源开发和能源对外输出,实现能源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能源发展和城乡建设相协调,推动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统筹可再生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电源与电网、可再生能源与消纳的关系。

——坚持开放合作发展。发挥汕头市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平台作用,积极融入广东省能源发展整体格局,全方位深化与国内外能源开放合作,活用“侨”资源,构建全面开放合作新高地。

——坚持惠民利民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能源民生保障功能,全面提升城乡能源普惠服务水平,实现全民共享能源发展成果。

第四节发展目标

根据《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十四五”期间汕头市基本形成省域副中心城市框架要素,经济特区活力增强,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绿色宜居程度有效提升,广东沿海经济带东部重要发展极作用凸显,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

考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技术进步等因素,汕头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目标为:

到2025年,能源发展转型升级成效显著,能源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源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能源与城市发展更加协调,能源惠民力度稳步提高,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开放融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确立。

(一)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

“十四五”时期万元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

(二)供应能力目标

本地电源(含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超过1900万千瓦,电网传输能力进一步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天然气主干管网、储气设施和LNG接收站建设有序推进;能源抗灾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能源结构目标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890万吨标准煤左右;天然气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天然气普及率提升到40%,城镇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总量达到9.5亿立方米;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并网容量增加700万千瓦,约占电源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39%。

(四)民生用能目标

人均用能达到1.7吨标准煤/人,人均用电达到4810千瓦时/人,人均用气达到33立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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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为累计数。除特殊说明外,2025年数据均为预期性数据。

第三章以海上风电为引领,打造可再生能源生产高地

第一节加大开发海上风电资源

充分利用独有资源优势,按照超6000万千瓦海上风电中长期开发目标,做好与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的衔接。有步骤、规模化、产业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向深水远岸发展,率先打造粤东海上风电示范基地。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开发时序,全面推进近海浅水区项目开工建设,在建成大唐勒门I海上风电项目基础上,加快建设其余勒门场址项目及洋东、海门场址项目。重点加快推进近海深水区场址三示范化开发,加快开展近海深水区场址四、五、六、七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启动1000万千瓦左右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第一节因地制宜开发其他可再生能源

(一)积极发展光伏发电

统筹资源综合利用,科学分析近远期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因地而异、有序开发复合型光伏电站。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各区县探索整县区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应用。鼓励各区县利用工商业厂房、公用建筑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各类新建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二)完善生物质发电体系

继续推进中心城区雷打石环保电厂扩建工程建设,形成比较均衡、合理的垃圾焚烧电厂布局,推动生活垃圾全市跨区统筹处理。“十四五”新增垃圾发电装机9万千瓦,到2025年底,全市垃圾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1.65万千瓦。

第二节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

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着力推动开发区(园区)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原料/产品耦合,推进开发区(园区)供电、供热、中水回用等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系统优化。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依托,采用“互联网+”新模式调动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推进行业企业向经济开发区(园区)集聚,提升能源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水平。支持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建设分布式电源,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结合增量配电网,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

加强多功能互补示范项目发展,充分发挥火电项目和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积极推进风火储一体化发展。以现有大型(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统筹本地海上风电消纳和外送,建设风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示范项目,探索煤电与新能源联营机制。充分利用火电的调节能力,合理布局海上风电送出和新型储能,优化调度、联合运行、高效利用,降低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成本,提高火电送出通道利用率。

第三节推动多元化储能发展模式

将新型储能作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探索开展区域性储能示范区建设,推动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常规电源协同优化运行,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统筹优化储能配置容量和装设位置,加强储能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电力系统实际需求,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合理布局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置电化学储能,探索合建共享、购买服务等储能配置新模式,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通过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着力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推动用户侧储能灵活多样发展,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拓展储能应用领域和应用模式。

第四节探索新能源制氢产业

依托海上风能资源优势,推动海上风电+制氢储氢运氢融合发展,探索海上风电制氢装置和氢电综合调峰站建设,逐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打造绿氢供应基地。探索以氢燃料电池汽车为发展基础,以核心零部件研发与应用为突破,提升氢能产业的研发和制造能力。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探索“油氢合建站”及“制氢加氢一体化”等新型建站模式,鼓励拓展氢能在储能、岛屿备用电源、通信基站备用电源、农业供氢供氧、燃料电池无人机等多领域多场景的应用,推动氢能应用的规模化发展。积极建设氢能园区示范项目,探索开展风光氢储一体化的低碳园区示范。

专栏3新能源重点工程

1.海上风电:新开工建设勒门场址项目及洋东、海门场址项目;有序推进近海深水区场址开发,加快建设粤东海上风电示范基地,重点加快推进粤东近海深水场址三(汕头芹澎场址)项目开发建设。

2.光伏发电:汕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濠江区整区分布式光伏项目。

3.垃圾焚烧电厂:建成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扩建工程、雷打石环保电厂扩建项目。

4.电化学储能:谋划建设汕头市500MW/1000MWh独立储能项目、华能汕头濠江200MW/400MWh共享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第四章优化能源基础设施,筑牢能源安全保障基础

坚持以立为先、先立后破,确保能源供应安全。持续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力、油气传输网络,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第一节夯实能源托底保障

(一)科学发展清洁高效煤电

有序推进清洁高效煤电发展,提升能源电力供应安全保障。在建成华电丰盛电厂2×68万千瓦燃煤机组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汕头电厂迁建项目)、华电汕头电厂扩建项目。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动华能汕头电厂现有机组转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确保电力供应。积极推动落实煤电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要求,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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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发展天然气发电

大力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加快布局集中供热项目,加快建设汕特燃机电厂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2×46万千瓦)、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一、二项目(4×7.5万千瓦),有序推进华能汕头燃机热电联产项目(2×47万千瓦);支持工业园区、大型建筑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积极扩大非发电天然气利用,大力发展城镇燃气,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降低液化石油气使用比重,逐步构建以天然气为主导、液化石油气为补充的燃气供应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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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持续优化能源传输网络

(一)完善电网建设

完善主网结构,提升变电站供电能力,化解系统运行风险,逐步构建“三核四链五环”坚强主网架,打造安全高效的输电网;加快推进电源接入系统工程建设,提升输电通道能力,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送出和本地电源供应能力提升;优化配网建设,着力消除电网薄弱环节,提升供电可靠性,加快电网设备智能化改造,打造灵活可靠、可观可控、绿色智能的配电网。

“十四五”期间,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150万千伏安,新建500千伏线路83.9千米;新建220千伏变电站5座,扩建2座,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222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线路363.26千米;新建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2座、扩建4座,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280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线路371.34千米。在“十四五”末期共有500千伏变电站3座,主变容量5750兆伏安,220千伏变电站22座,主变容量966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91座,主变容量9986.5兆伏安。

(二)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

持续推进天然气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源供应能力,完善天然气输配体系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大力推进汕特燃机电厂供气支线建设,积极推动粤电汕头LNG接收站项目,加快形成多气源供应格局;加快城镇燃气接气专线和对接站点建设,继续优化完善中心城区天然气管网,加大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中压管网建设力度,促进各区管道燃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县县通”工程(除南澳县外)。

第二节完善能源应急储备

(一)推进保底电源电网建设

强化抗灾保障底线思维,以建设安全可靠的坚强局部电网为目标,落实保底电网建设,提升输配电线路、变电站防灾抗灾能力。推进保底电源建设和改造相关工作。探索电网侧储能示范运用,保障极端天气下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二)强化天然气储备和应急保障

统筹落实城市燃气储气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有机结合、互补联动的储备体系,助力形成多气源、多主体的天然气供应格局,加强备用气源和应急气站的规划建设,统筹谋划布局一批LNG储供气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提升天然气供应、调峰及储备能力。推动气源采购方式多元化。指导城燃企业、直供用户准确核定年用气量,按照确保稳定供应的原则,与上游气源企业签订长期供气合同。支持城燃企业直接从海外采购气源,建立区域气源采购协同机制。同时,充分利用雷打石生活垃圾填埋场生物燃气进行补充供气。

(三)建立健全能源应急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针对能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风险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应急联动处置的机制体系,增强对极端天气、能源供应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性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海上风电场应急抢险和安全监管联动工作机制,防范化解海上风电建设运维安全风险。加强能源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风险排查治理,有效化解能源安全事故风险;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坚持节能增效并举,推动用能低碳高效发展

强化落实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切实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工作,深入实施电能替代,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第一节持续强化能效管理

持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能耗总量指标以及单位GDP能耗指标调度,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在煤电、医药、纺织、造纸、建材等主要用能单位开展大规模节能技术改造,加快节能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和工艺提升,积极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重点组织开展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节能改造。支持企业开展能源管理系统信息化改造,推进企业能源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采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节推动工业节能减碳

优化制造业能源消费结构。鼓励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中小型水电站等清洁能源就近、就地为制造业提供电能,减少电力输送的能源消耗,优化新能源与制造业布局的协调性。提升粤东数据中心、5G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逐步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加大对制造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不断提升能源利用率。引导需求侧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对清洁能源占比较高企业实施税收返还等奖励政策,鼓励制造业企业主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

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制定循环化发展园区清单,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入园,组织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建设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和循环再利用。加强园区产业循环链接,促进企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流管理。

第三节推动建筑节能减碳

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鼓励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采用符合要求的节能设备和系统。主要措施包括使用更高能效的供冷、供热空调系统、更合理的末端输配系统、节能型电气设备及节能控制系统等。如暖通系统设计:空调分区、风扇空调并用系统、大空间分层空调、回风排热、储冷槽等;自然通风节能设计:利用中庭风、植物控制气流、提高开窗通风性能等;照明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新型照明光源等。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第四节推动交通节能减碳

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集约利用。加强行业环保监管,推进行业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实施,推动绿色生态公路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广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充电、加氢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进港口装卸机械“油改电”改造,推动运输船舶清洁动力改造。大力推动慢行网络、交通宁静区、绿色街道建设:鼓励“步行+公交”、自行车等绿色低碳出行模式,重点落实推进滨河、沿山慢行绿道的建设,包括外砂河、莲阳河、东里河滨河绿道,韩江流域生态涵养与潮汕文化风情区乡村绿道,依托慢行绿道试点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加强对新技术新能源的利用。进一步推广太阳能、LED照明技术、LNG新能源等在交通领域的利用程度和应用范围,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

第三节深入实施电能替代

依托现代供电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发展。构建用电用能产品体系,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用户个性化的电能替代需求。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碳中和”目标实现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结合汕头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费特点,重点在工业生产制造领域推广电锅炉等新型用能方式。在交通运输领域进一步加大力度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大力推行港口岸电,积极推进广澳港岸电项目建设。在农业生产领域积极推广农产品加工、农业辅助生产和农业电排灌。在电力供应与消费领域大力推广应用电蓄冷空调和燃煤自备电厂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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