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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快推进风光基地建设 推动分散式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

2023-03-02 10:41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风光大基地光伏项目开发广西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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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立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科技创新体系

(二十九)建立清洁低碳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体系。

在能源领域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构建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聚焦新能源、“新能源+”新业态场景、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等技术前沿领域,加快突破和应用一批清洁低碳能源关键技术。支持区内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能源领域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引进或建设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分中心)等能源创新平台,推进各类科技力量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加强新型储能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严格落实设备设施、规划布局、设计施工、安全运行等方面技术标准规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十)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机制。

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上下游协同、供应链协作的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创新促进机制,通过工程化集成应用形成先进技术及产业化能力。大力发展风电装备产业链,重点建成北部湾海上风电产业园。积极布局硅料—光伏玻璃生产、电池和辅材加工、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配套为核心的光伏全产业链。推动高能量密度电化学储能、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氢能制、储、加、用、燃料电池等产业链,推动建立广西氢能产业联盟。加快非粮生物燃料乙醇等先进可再生能源燃料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及产业化示范。支持发展新能源大数据、咨询、技术研发等服务产业,促进信息技术及产品与清洁低碳能源融合创新,推动能源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打造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动研发设计、计量测试、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业与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深度融合。(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十一)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激励政策。

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氢能、储能、节能降碳等清洁低碳能源领域科技协同创新,重点突破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综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智慧能源、新型储能技术、交能融合、可再生能源建筑、深远海风电技术、可再生能源燃料等关键技术,鼓励核能综合利用、LNG冷能利用、氢能制储运技术、海洋能、二氧化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技术创新。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资金投入大、研究难度高的战略性清洁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依托重大能源工程,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示范应用,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完善金融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系。推动企业加大能源技术创新投入,推广应用新技术,提升技术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广西税务局、地方金融管理局、银保监局、证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九、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财税金融政策保障机制

(三十二)落实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财税政策。

加大对清洁低碳能源项目、能源供应安全保障项目投融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持续用好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分布式发电项目、农村能源项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统调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等,鼓励市县出台支持风光电、新型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氢能、海洋能等发展的财政政策。依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科技研发创新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绿色调控职能,强化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依法对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税务局、地方金融管理局、证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十三)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利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现有低碳转型相关基金要将等现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化石能源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农村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节能等领域。推动清洁低碳能源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研究将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广西地方金融管理局、证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三十四)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绿色金融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保理等创新方案,解决能源企业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利率。充分发挥电网企业融资优势,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延续补贴资金年度收支平衡。落实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应清洁低碳能源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绿色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低碳能源项目、能源供应安全保障项目的支持力度。将有上市意愿且发展前景较好的能源绿色低碳企业纳入重点拟上市企业、广西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对其上市过程中重大项目建设,在立项、环评、土地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开辟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广西地方金融管理局、银保监局、证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十、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国际合作

(三十五)深化中国—东盟绿色能源全方位合作。

着力打造辐射东盟、出口优势明显的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重点支持风电、光伏、电化学储能等新能源头部企业落地,促进广西本地新能源先进制造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带动填补周边省份下游产品的市场空缺,构建面向东盟的新能源跨境产业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鼓励企业以高质量产能合作和能源工程为重点,服务东盟地区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东盟地区清洁低碳能源领域对外投资,推进绿色能源务实合作。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燃料、原材料保供基地。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吸引和引导外资投入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领域。打造新能源产业国际合作平台,为新能源企业提供商务、法务、金融、物流、信息、资产管理、人才等全方位服务支撑。建设和运营好“中国—东盟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等高层次国际电力交流对话平台,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马“两国双园”等国际合作对话机制,加强产业发展对接。(责任单位:自治区外事办、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治理机制

(三十六)健全能源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探索制定能源领域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以及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应的碳排放量、碳减排量等核算标准。研究落实清洁高效火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核电、储能、氢能、清洁能源供热以及新型电力系统等领域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统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十七)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持续推动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持续推动简政放权,继续下放或取消非必要行政许可事项,将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权限下放至属地备案,研究新能源竞争性配置和陆上风电核准权限下放,适时将风电等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简化分布式能源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建立清洁低碳能源项目集中审批绿色通道,探索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多部门联审机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微电网等项目,可作为整体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实施项目装机容量6兆瓦(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等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电力业务许可豁免和简化政策。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能源领域。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十八)加强能源领域监管。

以市场化手段和竞争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能源市场交易、清洁低碳能源利用等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场秩序。稳步推进能源领域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有关企业在规划落实、公平开放、运行调度、服务价格、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监管。严格落实能源安全责任,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创新对综合能源服务、新型储能、智慧能源等新产业新业态监管方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应急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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