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十一)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大力推进产业布局科学化、生产方式清洁化、投入品使用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精准化,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3%,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60%。积极推广“戴庄经验”,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集成推广节水节肥等绿色技术模式,适度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粮饲-猪-沼-肥”等生态循环种养。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和农田退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废旧农膜回收行动,到2025年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动老旧农机零部件再制造利用,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推进渔船渔机节能减排。在农业领域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农村取暖炊事、农业及农产品加工设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保持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缓冲带。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因地制宜提升城市水体生态岸线比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完善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和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管制度,健全生态监测网络,落实不同生态功能区分级分区保护、修复、监管要求。开展生态改善、环境扩容、碳汇提升等方面效果综合评估,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与净化功能。到202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4.1%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布局不断优化,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衰退。(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环境治理
(十三)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聚焦细颗粒物和优良天数比率达标要求,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推动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石化等行业企业和工业炉窑、垃圾焚烧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措施,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到2025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鼓励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推进排污口“查、测、溯、治”系统治理,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探索推广污水社区化分类处理和就地回用,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再生水调蓄设施,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5%以上。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鼓励采用高效低能耗设备,推广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及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推广建设太阳能发电设施。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化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严格依法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鼓励农药、化工等行业中重度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协同控制。大力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到2025年,全省一般工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完善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处理和利用,推动具备条件的填埋场实施规范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创新示范
(十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新示范。深入推进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大保护,推进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垃圾、农业农村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引领,在示范区率先建设一批绿色低碳示范片区、园区、社区和项目,彰显区域标杆特色样板。积极探索省内不同区域减污降碳推进机制,沿太湖地区深化太湖流域系统治理,建设世界级生态湖区;沿海地区加强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建设“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杆区;沿大运河地区结合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提升,建设大运河文化长廊、生态绿廊;里下河地区探索建设低碳产业发展基地和生态碳汇试验区。(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工业园区限值限量协同管理创新示范。全面推动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开展工业园区及周边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测算,在重点工业园区协同开展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探索建立工业园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报告机制,摸清二氧化碳排放家底,识别碳排放重点源,动态跟踪碳排放总量变化趋势。(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创新示范。以源头防治、节约资源、节能降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主线,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实现生产过程中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大幅减排,显著提升环境治理绩效,树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行业标杆。依法严格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选取重点园区、产业集群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探索建立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积极探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与排污许可等制度衔接,以清洁生产审核支撑排污许可证科学核发,促进排污许可规范实施与常态管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激励机制,加大对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企业的奖励激励和绿色金融支持。大力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到2025年全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达到500家左右。加快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到2025年全省培育绿色工厂1000家。(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试验区固碳增汇创新示范。因地制宜加强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以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为核心,着力打造生态安全防护屏障,在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稳定生态功能基础上协同提升碳汇增量。开展“生态岛”试验区建设,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通过科学适度的人工干预措施对受损的自然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修复,实现人工支持引导下的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正向演替,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统筹沿江、沿河、沿海“三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长江沿岸生态防护屏障建设重大工程、京杭大运河绿色廊道建设重大工程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稳步提升“三带”区域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支撑保障
(二十一)加强减污降碳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加强绿色低碳关键产业技术战略部署,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加快推进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可再生能源制氢、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等前瞻性技术研发,强化智能电网技术、新型储能、低碳技术跨界融合等核心技术攻关。围绕节能减排、固碳增汇、气候变化等方向,结合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太湖治理、土壤治理修复、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培养重点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形成减污降碳领域本地化的科技支撑力量。(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减污降碳法治保障。探索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研究,及时修订与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推进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制定重大低碳发展政策奠定法治基础。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体系,加强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明确对具有温室效应污染物的控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减污降碳经济政策。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补偿格局。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建立环境质量与碳排放指标协同的达标返还和提升奖励机制。完善实施财政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若干举措,加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项目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金环对话”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用好“环保贷”、“环保担”等政策工具,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深化环保信用动态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水电价、金融信贷、财政补贴等政策。(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探索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路径,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推进碳排放报告、监测、核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融合,推进重点排放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督促重点企业按时完成配额履约和清缴工作。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引导各地区优化协同管理机制。推进非现场监管,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纳入“环保脸谱”信息化管理,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推进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推广EOD模式,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与产业项目建设融合。深化工业、农业、服务业“绿岛”建设,支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加快实施全省碳监测评估试点方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推进海洋、森林、农田等生态系统固碳试点监测,依托典型城市和区域背景进行大气主要温室气体浓度天地一体监测,构建我省碳源、碳汇及环境空气碳监测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统筹开展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探索实施移动源碳排放核查、核算与报告制度。(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密切合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系统融合。抓住减污降碳重点任务,发挥低碳发展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环境标准、环境经济政策、统计调查、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示范创建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融合,把握减污降碳内在联系,优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路径,形成减污降碳激励机制,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落地实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二十八)加强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升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社会各界共识。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植树节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活动,弘扬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广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环境治理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强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国际先进标准生产,开展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主动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督察考核。统筹减污降碳工作要求,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逐步完善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考核体系。将减污降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促各地各部门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5年是分布式光储行业极具标志性的一年。年初,“分布式管理新政”与“136号文”出台,从行业的顶层设计上,正式为“固定电价”时代画上了句号,引领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开发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周期,行业格局迎来深度重构。为了深入探讨并推动分布式光储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与
2025年4月22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5年分布式光储创新论坛在江苏南京正式召开。会上,西安奇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商业用户侧储能江苏区域总经理马良军就工商业储能投资盈利模式、行业发展挑战及长期价值创造进行了深入剖析。马良军指出,目前工商业储能的盈利点已经比较
近日,港能(镇雄)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废标公告,其300MW分布式光伏EPC项目合作终止。根据公告,因受到国家政策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调整的影响,港能(镇雄)招标的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在国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新政出台前,招标人和中
为贯彻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切实发挥绿证在能源转型中的基础凭证作用,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协调山西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文件,将建档立卡作为绿证应用的“先手棋”,通过压实责任、创新机制、重点攻坚等多项举措,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2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对《关于实施电力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关于实施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以下为政策原文:《关于实施电力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关于实施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中规定,2025年底前完成淘
4月22日,广东东莞发布《东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8大重点任务,与交通业、建筑业、储能等进行高质量结合,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新型能源体系。《方案》表示,要通过实施园区全覆盖、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宜装尽装、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光
4月11日,笔者来到国内首座全要素绿色低碳车网互动充换电示范站——济南起步区绿色低碳车网互动充换电示范站(以下简称“济南起步区示范站”),站内各类充电桩林立,红绿两色地坪划分出不同充电区,地上的白色箭头指向清晰,让人顿感简洁舒适;进入室内,室外的各类实时数据等信息在电子大屏幕上一览
4月2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参
随着136号文的出台,分布式光伏已经进入了全面市场化阶段,通过市场确定价格,必然会导致整个投资模式和新型市场电力化系统的新的建设。从现在看来,光伏已进入而立之年,它不仅要承担电力的供应责任,更重要的是要承担电网稳定的责任。针对市场变化,企业需要如何应对?在2025分布式光储创新论坛上,
国家能源局最新消息,截至3月底,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到59.71GW,仅3月一个月新增规模便超20GW,这也让今年以来轰轰烈烈的光伏抢装潮再次具象化。然而,市场更为关注的却是抢装过后的“断崖式下跌”:有企业设备集采大单戛然终止、包括央企在内多家企业暂停了分布式光伏开发……这些“极与极”的市场表
当前工商业储能并不是一个越来越卷的市场,而是一个真实需求未被满足的市场。——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营销经理邱点兵2025年4月22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5年分布式光储创新论坛在江苏南京正式召开,会上,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营销经理邱点兵就储能投资走向
春风擂响奋进战鼓,号角嘹亮决胜征程!2025年首季,中国华电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五个价值”,坚定不移保安全、抓发展、稳增长,能源保供彰显担当,绿色发展提档加速,提质增效不断深化,动力活力持续增强,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现“开局稳”“开门红”。
日前,越秀资本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显示,2024年末越秀资本管理户用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4.08GW(控股11.72GW),目前项目运营状况良好,为公司贡献了良好的收益和稳定的现金流,全年实现电费收入30.69亿元,同比增长552%,控股子公司越秀新能源实现净利润6.08亿元,同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27日,山东烟台国家能源集团氢能科技公司与中集来福士集团共建的国内首个海洋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建设完工,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调试阶段,为项目投运及海上制氢全流程实证检验奠定基础,助力推动我国海上氢能关键装备检测评价体系建设再加速,填补海上电-氢-化标准规范空白。项目以
3月28日,由山东电建一公司承建的全国首条渔业融合发展海上桩基固定式光伏项目——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全线贯通。该工程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境内。线路自拟建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升压站向北架空出线接入500千伏神山变,全程线路总长32.66公里,新建铁塔98基,涉及省道、高速
3月27日,由华为数字能源举办的“2025智能光伏设计研讨会”在东莞成功举办。今年是华为智能光伏设计研讨会举办的第十一年,作为光储电站设计交流的重要平台,此次研讨会广邀各大设计院领导专家、产业同仁,共同探索新的设计理念与新技术应用,加强技术交流与知识共享,共促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智
3月28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开展19省市电网专项监管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项工作覆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
3月26日,盐城射阳北区H1#、盐城大丰H19#、盐城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显示,盐城射阳北区H1#、盐城大丰H19#、盐城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含射阳、大丰、东台)所辖海域。盐城射阳北区H1#:场区呈四边形,其中东西宽约13.6km,南
地处环黄海经济圈,与中国光伏大省山东隔海相望,如今,位于韩国西海岸线上的唐津市也迎来了光伏的突破式发展。随着100MW晶澳科技DeepBlue4.0Pro组件陆续交付,由韩国SK集团旗下主营综合能源业务的SKES独立开发的首个韩国本土大型地面光伏项目正建设得如火如荼。该项目标志着晶澳科技在韩国光伏市场的
3月20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力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渤中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建设,扎实推进渤中海上风电G场址、国华HG14海上光伏1000MW、辉阳渔光互补、通威渔光一体(二期)等重点项目,力争新增
近日,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权威媒体集中报道了我国首个渔业融合海上桩基固定式光伏项目——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即墨海上光伏项目")。该项目由电建新能源集团投资建设并运营,华晟承担814.9兆瓦高效异质结组件的核心供应任务,创新打造“渔业+光伏”立体开发模式。截至目前,华晟正
近日,水电十二局承建的国内首个高风速海域海上光伏电站项目——福建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电站项目进入到全面收官阶段,标志着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奠定了坚实基础。东山杏陈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东山县杏陈镇、前楼镇海域,是国内首个高风速海域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也
4月21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无锡市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适用于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原文如下:
4月16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集中攻关新一代光伏高效率太阳电池、新型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及核心部件技术,研发示范一批海上和陆上可再生能源新型系统技术,锻造产业链上的器件、装备、系统、软件、测试等关键
4月16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江苏省知识产权大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文件提出,以整治光伏、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内卷式”竞争为抓手,加强产业专利纠纷态势分析,最大程度发挥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及时定分止争的关键作用,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服务。详情如下: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
4月11日,江苏发改委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作要求,适时明确具体比例。(二)确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需求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需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见下:一、灵活选择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项目自发自用比例暂不设限,确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需求的大型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需要全额上网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按集中
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举措。自2021年9月被国家能源局列为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区以来,六合区明确示范先行、分批落地的工作思路,坚持规范开发、多点发力,全力以赴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
3月27日,银宝射阳450MW百村共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在江苏盐城市射阳县举行开工仪式。据悉,452MW新农源百村共建项目由银宝新农源科技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创新产业联农带农机制,采用“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渔光一体综合开发模式,光伏发电产生的收益同步反哺100个经济相对薄弱村。项目选址射阳盐场
近日,江苏镇江,刘某的女朋友廖某在家中发现了很多政府部门的印章,在两人发生矛盾后,廖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刘某归案后交代,他与赵某等3人在网上找人私刻了13枚国家机关印章。经查,刘某和赵某是镇江丹阳某公司的业务员,平时主要是到乡村跑业务,租农户的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板,每谈成一笔就能拿提
近日,江苏省地方标准《高速公路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规范》通过审查,内容涵盖服务区、收费站、一般互通式、枢纽互通式立交区、边坡、声屏障等多个场景,为国内首个高速公路多场景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规范。“高速公路+光伏应用”是江苏交通践行低碳、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式。目前,江苏高速公路里程达5200余公
2月5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光伏、风电、高端装备等专业设备检修与运维技术服务。原文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
3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启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