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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全域实施“整县光伏”建设计划 到2025年新增光伏1.3GW

2023-02-03 08:59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整县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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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绿色生活倡导行动

以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为牵引,积极调动社区、企业、居民的能动作用,打造人人、时时、处处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湖州样本”。

1.倡导践行绿色生活。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积极打造绿色机关(公共机构)、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村庄)、绿色达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餐厅等一批绿色细胞。推行“123”绿色出行专项行动,鼓励“1公里步行、2公里骑车、3公里公交”的出行方式,将居民就餐、出行、垃圾回收等典型生活行为纳入“绿色低碳生活指数”测评体系。积极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市,鼓励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建立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大绿色产品服务供给。建立健全绿色认证制度,持续完善绿色产品、低碳产品、节能产品等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碳足迹(碳标签)等认证制度。深化绿色认证改革,从产品认证扩展到农业、服务业及社会治理等领域,推进安吉“新时代美丽乡村”、德清“乡村民宿”等绿色服务认证,到2025年绿色认证获证产品达到300个。发挥政府及机关单位示范带头作用,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比例。将绿色金融服务与绿色消费、个人信用结合,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3.深入宣传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将低碳生活理念纳入教育体系,开展绿色低碳主题教育。开展面向企业、社会组织、公共机构等各类主体的低碳主题宣传和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及相关行政单位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引导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履行减碳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全民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和规范居民低碳生活行为。以各类媒介和新兴媒体为载体,强化节能降碳先进典型宣传引导和非法违规浪费行为曝光。利用“湖州8·15生态文明日”、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绿色生活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坚持发挥科技创新最大关键变量作用,大力发展“创谷”经济,着力抓好载体、项目、人才等方面,协同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1.建设科技创新载体。聚焦“生态转化、低碳能源、数字治理”三大技术领域,积极争创绿色低碳国家及省技术创新中心。持续支持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湖州)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碳中和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围绕绿色低碳技术加大专业孵化器建设力度,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体系。到2025年,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20家以上,争创省级科技创新平台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2.实施科技攻关项目。结合产业结构特点与碳达峰目标实际需求,布局低碳与脱碳技术攻关项目。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电化学储能、二氧化碳化学与生物转化利用等方向的基础研究。支持长兴县、德清县规模化电化学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储能研究,运用碳卫星监测评估技术,加强碳排放与碳汇测算、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等新兴技术创新。到2025年,力争突破10项以上关键基础科学问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3.引育科技创新人才。结合“南太湖精英计划”实施,引进一批推动和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领军人才及团队,积极开展碳中和领域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依托“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复合型绿色低碳本土高层次人才,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聚焦储能、减污降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力争引进碳中和领域省级人才50人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九)区县有序达峰行动

在全市“一盘棋”统筹平衡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有力有序推进各区县碳达峰工作。

1.支持区县科学合理有序达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重大项目等因素,推进各区县科学合理有序达峰。各区县要发挥各自的有利条件和优势长处,结合发展战略和自身禀赋,有效平衡多维度目标,精准识别碳达峰关键路径和重点难点,研究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推动区县因地施策低碳发展。各区县全面考虑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资源禀赋及发展战略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最具减碳成效和可行性的路径。吴兴区要以创建全省第一批低碳试点县为统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零碳发展经验和模式。南浔区要引导鼓励低碳企业做大做强,拉长产业链、扩大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强化两大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试点建设。德清县要奋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聚焦智能化技改重点项目和数字化车间,深入建设德清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试验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长兴县要重点发展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等低碳新兴产业,全面推进工业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整县光伏试点。安吉县要大力建设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实验区,有效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的质量、速度和效益。南太湖新区要围绕高质量绿色发展主线,加快构建绿色智造与现代服务双轮驱动的“3+1+N”的现代产业,积极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湾。(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十)示范试点引领行动

鼓励基层首创精神,结合发展实际,在关键领域点上、重点领域线上、“县镇村”面上先行示范,探索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零碳发展模式,发挥好先行示范的积极作用。

1.打造多层次的区域低碳零碳试点。支持吴兴、德清、安吉低碳试点县先行先试,探索最佳实践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零碳发展经验和模式。以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综合运用市场、财税、金融、土地等手段,在碳生产力水平提升、碳排放数字智治、碳汇能力建设、零碳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积极探索。到2025年,力争创建低碳试点区县4个、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10个、低(零)碳试点村(社区)100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吴兴区人民政府、德清县人民政府、安吉县人民政府)

2.推进重点领域试点。开展“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探索将碳排放评价融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成以长兴为代表的整县光伏试点。推动工业领域低碳转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家居产业创新制造基地和省级现代纺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零碳”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设。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低碳公路服务区与低碳水上综合服务区。加快打造低碳农业模式,利用“自然能源+设施农业”打造低碳农业模式,建设低碳农场。促进固碳增汇能力提升,推进林业增汇县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增强党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加强协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区县、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各项任务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实、有结果。(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目标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责任分解。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围绕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十大重点行动。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碳达峰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建立年度报告、中期评估、终期验收的考核评估体系,对成效明显地区、部门给予奖励,在要素配置、试点申报、评优评先等上予以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地区、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问责约谈。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碳排放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四)完善政策保障

积极开展碳排碳汇核算监测评估,探索编制市级能源平衡表。在落实省级标准前提下,探索建立符合实际、更加严格的标准。建立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完善绿色低碳导向的税收、价格机制,构建以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探索市场化减碳服务模式。推进“两山合作社”建设,探索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五)推进合作交流

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为重点方向,积极开展区域合作交流。推进与浙江大学等省内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开展碳中和科技领域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建设一批高校碳中和领域创新引智基地,大力吸引汇聚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举办高层次碳中和国际学术会议或论坛,积极吸收发达国家先进经验,主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和合作。(责任单位:市区域合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生态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十大标志性工程

附件

十大标志性工程

(一)重点行业能效创新引领工程

发挥产业能效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方面的引领作用,将能效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以非金属、纺织、化纤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能效引领创新试点。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发展高技术、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加快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信息化、数字化、集成化的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建设。分行业制定产业能效提升目标,遴选一批节能示范单位,推出一批行业能效领跑者。建立健全能效激励导向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能效提升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财政局)

(二)绿色智造名城打造工程

打造标志性绿色产业链,构筑产业现代化集群高地,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打造绿色家居等传统优势产业为主体的现代化绿色产业体系,实施工业低碳行动。构建绿色发展新体系,推进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发展。积极推进规上企业绿色工厂星级管理全覆盖,持续深化推进制造业绿色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推广未来制造新模式,数字赋能强“芯”健脑优产业,推进数字化赋能。建立健全多层级的绿色制造体系,稳步提升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格局,全力打造全国绿色智造名城。(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工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体系。进一步升级“退城入园”“腾笼换鸟”,持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以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为重要战场,推动块状经济绿色转型,率先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全覆盖。显著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凸显资源环境和经济效益。结合低碳产业发展与产业数字化,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推动企业用地集约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坚持项目支撑,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强政策扶持,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地配置到循环经济企业和项目,促进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全国绿色建筑发展标杆城市打造工程

全方位构建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各类配套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湖州市绿色房地产开发企业认定评价办法》《湖州市绿色建筑认定评价办法》等配套措施,发展培育第三方认证机构,明确有关评价标准等措施。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绿色金融供给、绿色产业发展、绿色建筑应用、产品服务创新等,培育从事绿色建筑行业的设计、开发、施工、监理、物业等企业,推动湖州特色建材产业升级。促进金融与建筑协同,加强绿色建筑市场培育。进一步丰富针对绿色建筑领域的绿色金融体系,将“金融+”与“生态+”深度融合。推进绿色建筑建设,通过绿色金融助力绿色建筑,推进装配式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绿色建材生产企业数量。(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五)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持续提升城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在公交、环卫、邮政、巡游出租、网约车等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鼓励私人自用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制定新能源汽车通行便利政策,允许新能源汽车在高峰时段使用公交专用道,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落实新能源车停车优惠政策,对新能源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新能源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统筹做好全市充电桩、换电站网络规划,加快公交专用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站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对充电设施规划设计符合湖推广办联发〔2019〕1号文件要求的新建住宅小区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六)肥药使用全周期监测工程

严格农业投入品源头管理,推行化肥农药实名购买制度,掌握农业生产主体的投入品来源和数量。全面落实主要作物肥药定额施用标准体系,指导农户科学、合理施肥用药。加大肥药定额制示范区建设和试点主体培育力度,深化规模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推广有机肥、配方肥、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技术,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推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实现投入品在流通和使用环节增减挂钩联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绿色生活普惠机制建设工程

以个人绿色低碳行为碳减排价值实现为主攻方向,以“碳达人·惠湖州”数智平台为依托,科学打造可识别可量化的绿色行为碳减排场景,探索建立区域碳减排量市场交易机制,创新丰富绿色低碳行为普惠体系,全面构建“识别精准、参与便捷、场景丰富、普惠有力”的碳普惠机制。研究推进居民生活碳减排量与全国碳市场、企业碳中和、城市数字货币发放、个人绿色征信等项目的对接,促进全社会对低碳生活践行给予多样化的奖励。依托街道、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融媒体优势,强化绿色生活先进典型宣传引导和违规浪费行为曝光,营造“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在湖州践行绿色生活”的浓厚低碳生活氛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湖州电力局)

(八)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程

示范区建设以“绿色创新引领生态资源富集型地区可持续发展”为主题,聚焦破解“以生态资源为支撑的绿色转型步伐不够快、支持高水平均衡发展的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两大问题,积极开展创新能力提升、绿色产业升级、资源要素集约、人居环境优化、绿色生活推广等五大行动,完成64项重点项目建设,提升30个具体规划指标,形成“生态经济化、经济绿色化、治理智慧化”可持续发展模式,持续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为国际社会提供可持续发展湖州样本、中国案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九)绿色金融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持续深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加快构建以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打造绿色金融示范城市。编制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产业支持目录,探索拓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精准化。以减碳为导向探索实行差异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开发环境权益抵质押金融产品,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健全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探索制定地方绿色金融标准和去碳化导向的绿色信贷统计标准。培育打造“碳中和”银行,建设“碳中和”银行体系。(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十)碳达峰智治体系建设工程

以解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政府、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聚焦“6+1”领域,治理和服务两端发力,开发一批好用管用实用的应用场景。建设涵盖工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居民生活六大领域的“碳账户”综合支撑平台,筑牢碳应用基础底座。持续迭代工业碳效码,精准画像企业碳排放情况,将工业碳效码与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和政策享受有机结合,制定一揽子配套应用政策。优化完善“碳达人·惠湖州”数智平台,开发屋顶光伏发电、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资源回收、公益志愿活动等低碳行为场景,不断发挥绿色生活引领作用。构建“数智绿金”体系,上线“金融数据引擎”“绿金宝”“绿贷通2.0版”等一批金融数字化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湖州电力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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