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2月14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30%以上;到2023年底,全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60%以上;到2024年底,全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80%以上。
原文如下: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提升我省开发区能源自供给能力,我委编制了《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于3月10日前将辖区内各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发方案报送我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杨 0791-88915227。
附件: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2022年1月13日
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我省开发区屋顶光伏开发潜力较大,集中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的集约开发、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开发区能源自供给能力、削减电力尖峰负荷和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是实现我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稳定可靠供应相统一的重要措施。为加快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助力开发区绿色转型,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紧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不动摇,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及工业多场景融合开发,强化光伏发电对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着力构建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供给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
(二)建设目标
按照“宜建尽建”的布局原则,大力推动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探索光伏发电、微电网、负荷侧灵活高效互动新机制。经过三年努力,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大幅提升、绿色电力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用能结构稳步优化,探索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开发区新型电力系统。
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30%以上;到2023年底,全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60%以上;到2024年底,全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80%以上。
(三)实施范围
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发区范围内户用光伏(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既有政策执行。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屋顶资源排查
各开发区要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积极开展具备安装光伏发电条件的屋顶资源调查,了解建筑物结构、屋顶面积、载荷、用电量等信息,摸清发展底数,结合屋顶产权方建设意愿形成详实的可利用屋顶资源台账。
具备安装光伏发电条件的屋顶应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有效规避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坍塌等安全风险。严禁利用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D级的建筑物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利用B级建筑物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要经过严格论证评估,并避让处于危险状态的结构构件。
严禁利用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乙类的建筑物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此类建筑物附近的其他建筑物或场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保证防火间距不小于30米,必要时加大防火间距。
(二)制定光伏发电开发方案
各开发区要以行动计划建设目标为导向,以现有可利用屋顶资源台账为基础,结合开发区厂房新建和扩建规划及电网消纳情况,合理确定具备开发条件的三年行动屋顶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
各开发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确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科学制定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开发方案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市级电网企业审核认定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在取得屋顶产权方同意且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开发方案应实现本开发区具备条件的现有及新建厂房屋顶光伏发电“全覆盖”,鼓励开发区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模式(BIPV)开发屋顶光伏发电。
(三)合理确定开发主体
各开发区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把握好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已确定开发主体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应继续积极推进;尚未确定开发主体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由屋顶产权方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进一步营造公平开发、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后期运营维护等工作,鼓励开发区管委会在取得屋顶产权方同意后整合屋顶资源统一确定开发模式和投资合作对象,相关建设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及投资、技术开发能力。
(四)开展项目纳规及优选
在国家电网供区内符合政策的光伏发电项目,由开发区组织开发企业通过全省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管理系统在线申报纳规,需同步上传开发区所在(县)区电网企业支持意见、租赁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屋顶权属证明等材料,经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审核及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复核通过后直接纳入规划近期库。
各开发区组织开发企业从近期库中选取已完成备案、建设条件成熟度高且当月能开工的项目在线申报优选,经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初审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按月开展项目优选并公布结果,通过优选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程序组织实施。
(五)强化安全质量监管
各开发企业负责电站建设和运营,要严格落实光伏电站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等因素,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设计、建设、验收及运营,依法加强光伏电站建设运行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设备质量、工程质量、施工及后期运维安全问题发生,保障项目质量可控、安全运营。
光伏项目应与建筑物、周边景观等相协调,组件方阵及敷设线缆平整美观,色调和谐,保证建筑主体美观。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监理等参建单位,要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项目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定期开展整体评价
各开发区要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开展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建设情况年度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先进经验,并形成年度评估报告。
鼓励开发区结合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绿色发展模式创新试点、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特色小镇建设等工作一体化推进。
鼓励开发区大胆探索实践,开展光伏、风电、储能、制氢等一体化试点示范,促进可再生能源与终端冷热水电气等集成耦合利用方式、体制机制等创新,推动建设高度自平衡的可再生能源局域能源网,努力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自产自用,不断拓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新领域、新场景。
三、保障措施
(一)激发市场活力
各开发区要积极营造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以更精细、更贴心、更优质的服务吸引社会各方投资主体。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确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可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协调专业实力强、开发经验丰富的企业开展对接,确定项目开发主体,切实保障具备开发条件屋顶全覆盖。
(二)开辟绿色通道
为最大限度保障开发区行动计划光伏发电建设目标的实现,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加强指导协调,为列入开发区开发方案的光伏发电项目试行线上滚动纳规并直接纳入近期库,同步试行线上月度优选,对符合条件项目做到“应纳尽纳”,优选胜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保障性规模。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要同步做好项目滚动纳规、月度优选的信息保障服务。
(三)确保并网消纳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指导各级电网企业强化开发区电网消纳分析和研究,以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应用为重点,超前规划区域配电网,加大改造力度,简化接网流程、方便接网手续办理,确保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能并尽并”。
(四)优化发展环境
各开发区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得向开发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等费用,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纳规及行业管理工作。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要为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做好绿证交易服务。
(五)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将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纳入绿色金融体系,对信用良好的投资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给予还贷灵活性。
四、考核办法
将“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纳入全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度开始对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建设推进情况及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每年年底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与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之比)进行考核。以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为标准,2022、2023、2024年度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分别达到30%、60%、80%得满分。未达到建设目标的,按极值处理法计算指标得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开发区管委会是行动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迅速行动,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电网企业、开发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强化力量配置和工作协同,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二)抓好任务落实
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在实施过程中,要对进展偏慢的项目,及时分析原因,强化协调,推进落实。各地要加大光伏电站项目监管力度,对于“空占资源、圈而不建”、违规拆分项目等问题及时予以处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适时开展抽查,对推进情况予以通报。
(三)强化调度评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密切跟踪项目进展,督促开发企业每月5日前在江西省可再生能源规划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rep.dpv-jx.org.cn/)中填报项目建设进度信息。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要求开展年度评估,有条件的开发区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审核后于2023、2024、2025年1月20日前将上年年度评估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月25日,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发布英德市整县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荐开发主体遴选公告。根据公告,英德市决定以整县为单位统筹推进英德市农村分布式光伏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采取“公司+镇村+农户”等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确保建成后运营维护可
日前,广东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结果公示,经评选,最终确定广宁县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项目遴选方为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遴选1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木格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开发分布
从光伏星官微获悉,9月15日,盂县与光伏星整县推进二期100MW项目开工仪式在山西盂县南娄镇文化广场举行。此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产生1.2亿度清洁电能,相当于每年减少39360吨标准煤的消耗和119640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对推动绿能转型、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盂县乡村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永清环保成功签订某整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PC合同,合同范围包括项目的前期开发、安装施工、光伏组件等主要设备的采购。项目将结合乡村建筑底蕴与地理风貌,“一户型一设计”、“一家一风景”,通过高效安装,增强电站的建筑美学设计,让户用光伏更和谐地融入乡村环境。
8月19日,中国电力建设山东能源沂水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一期)项目(EPC)光伏组件设备采购结果公布,中标企业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8月12日,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嘉善县整村(社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分布式光伏发展扶持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对新增的整村(社区)光伏推进项目按照500-800kw(含)、800-1000kw(含)、1000kw
近日,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布云南首期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包含供电区域内的26个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县(市、区)和7个分布式光伏发展重点县(市、区),涉及昆明、曲靖、楚雄、大理、昭通、文山、红河、怒江、玉溪、丽江、普洱、临沧、德宏、西双版纳等14个州(市)。涉及全省35千伏至220千伏
依托资源优势以及政策推动,云南省被称为“世界光伏之都”,特别是制造产业链,位列全国前列。据云南省绿色能源行业协会统计,2023年云南省规上企业29家,光伏产业实现产值1094亿元,全省建成工业硅产能115万吨、多晶硅5.2万吨、单晶硅棒150GW、单晶硅片124GW、电池片38.5GW、光伏组件13.5GW。应用端,
7月1日,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新能源产业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光伏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力争年新增光伏并网容量达到150MW。支持仁烁光能钙钛矿光伏电池在车棚、屋顶等场景开展示范应用,鼓励储
6月24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评估会议。按照国家能源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评估工作要求,2024年6月2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评估会议,对中宁县、惠农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进行评估。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中卫市发展改革委
近期,云南昌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社会投资人成交结果公告。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总投资10亿元,两个标段装机规模分别为10万千瓦。一标段中标人是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中标价为屋面租金9元/平方米/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资金150万元;二标段中标人是青岛纳晖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价:
3月1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经各区申报并组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优先项目清单,其中包含56个加速推进的项目,包括24个输电项目和32个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储能项目。这些项目在完成联邦、州及地区层面的规划和环境审批后,将为澳大利亚贡献16GW的新增发电容量和近6GW储能容量,可满足全国超900万户家庭的年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
3月7日,云南昭通大关县与中核汇能(陕西)能源有限公司在大关县举行了太华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这一重大新能源项目正式落地。据了解,大关县太华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高桥镇太华村,总投资约5.5亿元,装机规模达14万千瓦。项目计划于6月动工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投产后
2025年2月28日上午14点50分,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标志着公司在绿色低碳、节能降耗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是陕西区域继铜川公司、泾阳公司、扶风公司后又一个正式投入运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彰显了水泥企业作为工业型企业的环保责任心。凤翔公司利用
2月28日,中国能建建筑集团参建的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3000兆瓦光伏项目三标段500兆瓦PC工程蓝海光伏电站3号站顺利完成AGC试验,接受调度调令,标志着本项目正式进入商运阶段。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是国家“西电东送”“西部开发”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至山东临沂±800千伏特高压直
3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启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
3月7日,合纵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拟对“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
3月4日,云南昆明市东川区政府发布昆明市东川区毛坝子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竞争性比选公告。公告显示,本次优选业主的昆明市东川区毛坝子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5MW,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毛坝子,项目估算总投资2.56亿元。公告明确,项目开发权一经确定,在项目建成全容量投产前不得变更
日前,广西东兰纳就7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在隘洞镇同乐村开工。据了解,东兰纳就7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东兰县聚焦“双碳”目标、紧扣“低碳”发展助推绿色转型发展的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用地面积约2500亩,装机容量75兆瓦。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1.05亿千瓦时,可替代标煤4.2
2月25日,甘肃能源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永昌河清滩1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项目场址位于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清滩。永昌河清滩100MW光伏发电项目动态总投资为3
3月6日,江西南昌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列入南昌市2025年第二批屋顶光伏项目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根据公示文件,此次列入南昌市2025年第二批屋顶光伏项目共计26个,规模40.146MW。入围企业包括国家电投、江西缆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润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文件明确,通过优选项目应在纳入建设计划
3月4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2025年全省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意见的函,文件指出,拟设定2025年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5%,实现我省新能源最大利用和平稳消纳。原文如下: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征求2025年全省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意见的函各相关电力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
2月27日,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赣州市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以赣州经开区、南康区、赣县区、定南县为重点,抢抓能源革命机遇,重点布局太阳能、氢能等领域。太阳能加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新型太阳能技术、材料和装备研
2月10日,江西发改委发布关于逾期在建新能源项目申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公示。根据工作安排,江西发改委组织各设区市对辖区内2024年12月20日及以前到期项目进行了梳理,对各地上报的申请参与市场化交易项目进行了审核,拟同意渝水区珠珊风电场项目等13个项目继续建设并参与市场化交易,现予以公示。项目
12月27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抓紧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信息的通知:根据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2024年全覆盖工作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4〕109号),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已基本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近日,江西赣州南康区举行2024年第四季度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据了解,在此次签约仪式上,光伏与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签约项目有6个,其中曜灵新能源绿色建材以及原材料项目总投资额55亿元,将在南康建设3GW风光发电,有力促进项目上、下游供应商在南康集聚,助力南康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
12月10日,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支持打造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促进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加强重大项目用能保障,引导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企业探索实施能源托管,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支持各地开展储能设
日前,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禁止在以下屋面安装:国省道、高速公路沿线两边100米范围内的房屋;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所依附的房屋为违章建筑;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5年的砖混结构房屋
近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就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操作政策进行了讲解,详情见下:
9月24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建档立卡是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的基础,是生成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的重要前提。可再生能源发电
8月19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江西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原文如下:关于征求《江西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