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1月28日,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等重大产业项目,鼓励将政府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配股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股权经济。
原文如下:
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9日
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有利于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有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市场导向,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畅通农村资源要素流动,立足关中、陕北、陕南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行政村范围内集体经营性收益合计≤0元)基本清除;到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0元<行政村范围内集体经营性收益合计<5万元)占比降至30%以下,逐步建立组织运行规范化、资产监管信息化、经营管理市场化、收益分配份额化、产权流转顺畅化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农带农和盈利能力明显提升,不断实现农民集体财产权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
(一)理顺组织关系。坚持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序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集体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独立规范履职,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决策参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稳妥处理行政村撤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续问题,稳慎探索无资源性资产、无经营性资产且无法正常履职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协商和县乡审核有序加入新成立的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严禁借村庄撤并之机违法违规合并、平调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撤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政经分离”试点,探索构建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群众自治组织职能相对独立、功能相互支撑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督促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尽快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始成员规范性审查,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颁发,落实并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开展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退出、继承试点,探索具体实现机制和程序办法。规范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推动成员依据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份额)参与集体收益分配,逐步引导脱贫村集体成员平等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纳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
(三)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推广“乡镇监管+第三方委托服务”相结合方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财务线上审批管理和非现金结算。统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离任)审计制度,持续加大农村征地补偿费、扶贫资产、集体债务等重点领域审计力度。对一些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行政村,纪检监察机关可对集体资产提级监督,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
(四)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全面梳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依法完善口头合同,终止到期合同、无效合同,变更、解除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显失公平的低价、无偿合同以及因情势变更导致继续履行会对村集体明显不公的合同,依法终止集体不认可、群众反映大、长期拖欠租金等严重违约的合同。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合同规范管理。因依法终止、解除合同收回的集体资源资产,需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重新发包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重新发包的,同等条件下原经营主体享有优先权。对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及涉嫌贪污侵占、弄虚作假、搞利益输送等侵害群众利益、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创新发展方式,激活发展动能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享受产业项目、金融服务、行政审批等政策规定,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税事项办理流程,落实涉税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重点扶持对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各类扶持项目;市县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利用集体经济奖补资金、衔接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县域经济重要产业、重大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企业平等合作,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打造成优质要素下乡和产业链下移的承接载体、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六)引导推动联合发展。支持地域相邻、资源相连、产业相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自主开展合作经营,支持乡镇政府统筹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等,支持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统筹联合作用,推动集中集约投资,抱团联合发展。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联合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建立“空壳村”、“薄弱村”集体经济帮扶机制,夯实“国企合力团”和“万企兴万村”企业帮扶责任,加大苏陕协作帮扶力度,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七)拓展多元发展路径。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盘活土地资源。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升级改造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等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商铺门面、加工仓储物流设施设备、车库泊位、专业市场、酒店公寓等工商业项目,投资建设畜牧水产养殖场、日光温室、农产品加工冷藏储运等农业生产经营设施,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等重大产业项目,鼓励将政府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配股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股权经济。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成员提供生产托管、土地流转、电商服务、劳务服务、信用合作等经营服务和养老托幼、婚丧嫁娶、环卫保洁等公益服务,承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发展服务经济。
(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可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申请集体所有的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设施农业用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九)强化人才支持。建立集体经济奖励激励机制,实行村干部绩效报酬与集体经济发展效益挂钩,鼓励县(市、区)党委、政府采取财政奖励、社保补贴、生活补助等方式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自主创业农民等各类人员到农村干事创业,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政策进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县乡党政负责人和乡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政策水平。
(十)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加快培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及评估机构,打造乡村振兴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大金融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长效经济作物所有权和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质押担保政策。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等级评价,加快开发集体经济组织信贷产品,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信用担保机制,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秦信融”)享受金融服务。建立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机制。
四、强化组织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加强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力度,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量力而行发展集体经济,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不脱离实际大铺摊子、赶进度,不变相兜底保收入。严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投资摊派,避免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
(十二)加强典型推广。积极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调查研究,广泛发掘集体经济发展新典型、新经验、新模式,及时掌握各地发展趋势和困难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开展集体经济示范村创建活动,对资产管理、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和内部治理等方面做法规范、效益突出、增收明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级开展示范认定,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引领全省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加强评估反馈。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评估机制,制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绩效评估办法,定期开展调查评估,反馈评估结果,督促落实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加强评估结果应用,评估结果与下年度涉农项目安排挂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考核中体现。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评估问题较多、进展较慢、排名靠后的市县予以通报。
(此件附件不公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中国能建西北城建成功中标鲁能韩城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位于韩城市桑树坪镇,地处韩城市北部生态资源富集区,采用“光伏+”复合开发模式,规划用地面积约1475亩,总装机容量50兆瓦,在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同时,兼顾生态保护与能源产出。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3万吨,
农村房屋安装光伏发电板影响邻居采光,一方要求拆除,法院该怎么判?日前,沂南法院公布一例农村房屋安装光伏发电板影响邻居采光案例,张某与周某为同村村民,住宅南北相邻。某日,周某与某公司签订光伏发电板租赁合同,于自家屋顶安装光伏太阳能板组件,致使张某住宅采光受影响。张某多次找到村委会与
5月8日,中绿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收到粘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粘建军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粘建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截至本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合理利用沿线存量房产、土地资源进行光伏发电、物流仓储、文旅产业开发的,除依法应当办理变更手续外,相关土地用途、权利类型备案后5年过渡期内保持不变,期满后按政策要求办理相
4月22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发布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指出,加强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供给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使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节约和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大力开发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抽采,探索氢能开
5月7日,宿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黄区共有1.67GW左右电源可开放容量。全文见下: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
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公司清洁能源板块战略部署,将年度工作会议要求转化为工作动力、发展成效,粤水电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东南分公司启动“4·30”专项行动,推行“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落实节点化”管理,各部门强化作风、高效联动,迅速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克服项目工期紧迫、施工环境复杂等问题,
4月27日,无锡市发改委关于公布无锡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公告。公告显示,无锡市3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高达3677.62万千瓦。原文如下:关于公布无锡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
日前,山东梁山县公布2025年5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2025年5月份变电站、公用线路、配电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全部为红色。原文如下:关于梁山县2025年5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新能源科学有序安全发展,促进分布式光伏
[德国,慕尼黑,2025年5月6日]在IntersolarEurope2025期间,华为数字能源举办“光储融合,智构未来”的智能光伏战略和新品发布会,吸引约300名全球客户和伙伴共襄盛举。此次发布会聚焦全场景构网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布面向大型储能电站、微网、工商业和户用场景的新一代构网型储能产品和解决方案,引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025年4月22日,青岛盛隆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虞立涛,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经营范围包含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4月30日,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EPC总承包的云南保山340兆瓦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云南保山隆阳区,属于大型山地光伏。项目占地面积约5483.6亩,建设总容量340兆瓦,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35千伏集电线路约158公里。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输送绿色电量约6.2亿千瓦时,对于改善地区能源结构
5月7日,广东能源集团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光伏组件采购中标结果公布。标段1、标段2中标企业均为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价0.68-0.69元/W。招标公告显示,项目为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包括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建设的两个光伏
近日,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1996.02kW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光伏项目和上海华电闵行虹梅南路全影型隔声棚1.35MW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光伏项目相继正式并网,为上海工业及交通领域注入绿色电力。高斯图文分布式光伏项目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1996.02kW光伏建筑一
日前,有网友咨询,河流淹没区、调水渠和引水渠上是否能架设集中式光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问题:根据政府文件《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第三点第五条: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请问调水渠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合理利用沿线存量房产、土地资源进行光伏发电、物流仓储、文旅产业开发的,除依法应当办理变更手续外,相关土地用途、权利类型备案后5年过渡期内保持不变,期满后按政策要求办理相
5月7日,宿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黄区共有1.67GW左右电源可开放容量。全文见下: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
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公司清洁能源板块战略部署,将年度工作会议要求转化为工作动力、发展成效,粤水电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东南分公司启动“4·30”专项行动,推行“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落实节点化”管理,各部门强化作风、高效联动,迅速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克服项目工期紧迫、施工环境复杂等问题,
日前,云南大理发布2024年度剩余批次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共5个风电项目,规模约421MW,11个光伏项目,规模为580MW,总计1001MW。从优选结果来看,中广核、华能中标规模相对较高,规模可达200MW以上,江苏锋晖新能源中国电建合资公司则中标150MW,国家能源集团、中国能建等获得一定指标。具体文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7日,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发改委公布了该县2025年4月备案项目信息。经统计,共包含18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17.00195MW,总投资6453.12万元。项目详情如下:
[德国,慕尼黑,2025年5月6日]在IntersolarEurope2025期间,华为数字能源举办“光储融合,智构未来”的智能光伏战略和新品发布会,吸引约300名全球客户和伙伴共襄盛举。此次发布会聚焦全场景构网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布面向大型储能电站、微网、工商业和户用场景的新一代构网型储能产品和解决方案,引
5月7日,安徽省合肥高新区经发局发布关于兑现2024年度《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奖补激励。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方面,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该条款实行预算总量控制,年兑现总额不超
近日,陕西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正式公布,合计616个,总投资2876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917亿元。从项目分类来看,产业类项目总投资12328亿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43%,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7766亿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27%,民生保障类项目总投资8668亿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30%。光伏、储能相关
2月24日,陕西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拟废止项目的公示,拟对国华吴起庙沟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中电工程陕西延安田庄镇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废止。据统计,此前陕西咸阳市、渭南、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陆续对1.24GW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
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耕地布局优化调整和项目建设的通知》,对光伏等新能源占地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文件指出,光伏方阵不得占用耕地,鼓励占用25°以上的园林草地,原则上禁止占用25°以下的园地,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确需占用15—25°园地,应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相
日前,陕西咸阳市、渭南、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共计1.24GW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详情如下:根据项目业主清单,涉及企业有三峡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华电集团等,其中,三峡集团项目指标最多,达450MW。详情如下:1月24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
2月14日,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共计5个项目拟废止,光伏项目2个,规模达到86MW,风电项目3个,规模达到250MW。原文如下: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后续项目开发腾出
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月11日,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会。各镇(办)、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城投公司、国网白水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日前,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光伏行业统一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整治光伏行业行政权力不当干预相关行为,促进光伏行业大规模、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文件指出,聚焦各市(县、区)组织实施的光伏开发建设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协议、项目申报、项目建设等环节存在的行政权力不当干预行
今年,陕西咸阳市、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共计900MW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详情如下:1月24日,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的公示,拟将西电新能源泾阳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华能彬州10万千万风电项目废止,将彬州市太峪镇2
1月24日,陕西省咸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的公示》。公示显示,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要求,拟将咸阳市西电新能源泾阳县5万千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7日,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政府公布重大项目国能澄城8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的基本信息。据介绍,国能陕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将在澄城县冯原镇建设太阳能光伏项目,2025-2026年建设,总投资37366万元,年度投资15000万元,项目装机容量为80兆瓦,占地约3000亩,组件选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陕西省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500万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二十分之一,占全省电力新增装机的78%,同比增长68.5%,成为我省新增电源装机的绝对主力,年度新增装机与“十三五”五年新增装机持平。全年可再生能源完成投资额超过546亿元,同比增长59.2%。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