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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建设农场光伏复合项目

2022-11-15 11:18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键词:光伏产业十四五广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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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十四五”湛江市紧跟国家、省工作步调,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确定,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的发布,为我市电力热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提供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新思路,对标国内先进或行业先进水平,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同时依托省技术平台建设契机,发挥高水平创新载体带动作用,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培育壮大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一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创新技术体系、健全标准体系、延伸产业体系、强化经营体系、完善政策体系,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保障。二是健全农业循环经济推广机制,落实农业绿色发展税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相关标准,加快清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行业企业,广泛应用绿色生产技术;三是加大农场光伏利用,建设农场光伏复合项目,在一般农用地上铺设光伏组件,建成上面发电、下面种植的发展新模式

全面推进光伏发电、陆上风电项目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合法合规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陆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增装机规模为57万千瓦左右。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做好雷州、遂溪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力争至“十四五”末,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其中新增装机规模为180万千瓦左右。

原文如下

为推动湛江市“十四五”时期节能工作,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根据《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依据市政府规划编制要求,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局编制完成了《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21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至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3335227,电子邮箱:a3335227@163.com

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

(送审稿)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第一章规划概述

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湛江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努力把湛江打造成为国家战略联动和融合发展的重要连接点、支撑点,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湛江贡献的关键时期。节能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为深化全市“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重要抓手,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特编制《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主要阐明了“十四五”时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节能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四五”时期湛江市开展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对石化、钢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和投产带来的新增能耗影响进行重点分析,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以指导全市“十四五”节能降耗工作。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

4、《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795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

9、《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

11、《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1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803号)

1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4、《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1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7〕95号)

1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

17、《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256号)

1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1号)

19、《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20、《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855号)

21、《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22、《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3、《湛江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24、《湛江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5、《湛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

27、经批准的近期已编制的各项规划。

28、各有关行政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调研资料。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二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湛江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定位,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贯彻国家、广东省节能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从结构、技术、管理三方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节能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十三五”末,湛江市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19.6:35.4:45.0,与2015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18.5:38.5:43.0相比较,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上升2.0个百分点,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工业增加值“十三五”时期上升了25.7%,年均增速达4.7%,增速居全省前列。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00家,比“十二五”时期增长近7倍,2020年先进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升至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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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湛江市“十三五”时期三次产业结构变化情况

二、工业领域节能成果显著

一是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改,推动7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开展116项落后机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淘汰电机功率达37万千瓦,实现节能量2.18万吨标准煤。二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313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大力开展国家级绿色制造和省级循环化创建试点示范,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湛江钢铁、冠豪高新、晨鸣纸业获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临港工业园、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遂溪县产业转移聚集区域、坡头科技产业园、吴川华昱产转园5个园区成为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四是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十三五”期间组织5期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举办5期工业节能新技术推广会议,积极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全市工业节能增效意识和节能管理专业水平。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良好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核准建设风电项目40个(海上风电4个,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陆上风电36个,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已投产并网风电企业22家,总容量131.9万千瓦,约占全省陆上风电并网规模25%。全市已备案集中式光伏44家,总装机容量220万千瓦;投运29家集中式光伏企业及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14.3万千瓦,约占全省集中式光伏并网规模28%,排在全省各地级市前列。2020年我市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8.7%,较2015年(10.6%)上升8.1个百分点。“十三五”湛江市风电(陆上、海上)、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良好。

四、新基建领域初步部署落实

一是编制规划方案,完成通信基础设施、5G产业、数据中心等新型基建设施的规划及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部署重点项目,其中粤西大数据产业园“粤西数谷”已纳入《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0-2025年)》,未来将以华港工业园区为依托,打造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数据中枢和算力载体,强有力支撑宝钢、中科炼化、巴斯夫等大型项目和霞山临港、麻章森工等百亿级产业园高速发展;三是新基建赋能初见成效,全市5G基站累计已达2545座,推动45个企业达成5G合作意向,湛江钢铁基地成为全省首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威王、华强等小家电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相继落成,促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五、其他领域节能稳步推进

(一)建筑领域

一是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十三五”期间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共45个,绿色建筑面积总计51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3个,面积达68万平方米。二是有效落实新建建筑节能管理要求,“十三五”期间市新建建筑100%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完成节能竣工验收备案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49.09万平方米。三是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部城镇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8.09万平方米,落实岭南医院等多个改造项目,涉及主要用能设备、围护结构、电气照明等。四是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廉江市人民医院热水系统改造项目,实现日提供热量约2394 MJ。五是推广发展及装配式建筑,东盛路、农林二路两个公租房项目获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

(二)交通运输领域

一是推行绿色交通,“十三五”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45辆,增至1028辆,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至90.7%,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至81.4%;同步建成集中式充电站20座,公共充电桩382个。二是全面淘汰黄标车,积极推行营运车辆黄改绿,黄标车已全部注销,共计黄改绿营运车11117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310辆。三是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构建中长距离大宗货物以水路、铁路运输为主的运输格局,鼓励大宗货物集疏港向水路和铁路转移,截至2020年底,共累计开通22条海铁联运专列。四是建设智慧交通,推行“全国交通一卡通”,建成运行交通大数据决策系统平台,具备坚实大数据赋能基础。

(三)公共机构领域

一是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及会审,开展20家公共机构监察;二是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已被授予国家第二批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廉江市人民医院完成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三是切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赤坎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四)农业农村领域

一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成效明显,2020年底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4个、农业产业强镇3个,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189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力强劲,累计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2个、示范点25个,省级农业公园3个。二是农业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累计实现还田面积约2600万亩,规模化利用量约76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49%。三是落实农田灌溉节水改造,共实施26宗中小河流治理、7宗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恢复改善农田灌溉18万亩。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全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覆盖率、农村保洁覆盖率均达到100%,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

(五)海洋渔业领域

一是大力发展海上清洁能源,已建设4个海上风电项目,装机规模达120万千瓦;二是创建绿色低碳港口,鼓励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设施,“十三五”至今建成6个港口岸电设施泊位,港口码头已建岸电设施泊位数35个;三是构建完善渔业全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纵深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推进海洋渔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及徐闻、雷州、遂溪等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建设,提高渔业产业附加值。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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