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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光伏平价上网元年,同样也是光伏补贴的最后一年,2022年地方政府接棒继续对新增光伏进行补贴,成为分布式光伏市场重要的推动力量。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光伏新增装机为2.871GW,位居全国第四,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2.724GW,占新增装机规模约95%,浙江省不仅是光伏装机大省,同时也是光伏补贴大省。
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2022年以来,浙江省共有20+地发布了光伏补贴政策,补贴范围涵盖户用光伏及工商业光伏,按发电量补贴范围为0.1元/千瓦时——1元/千瓦时。
补贴详情如下:
发布时间:1月11日
文件名称: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浙江平湖市政府
主要内容:在补贴方面,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居民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千瓦的一次性补助。
发布时间:2月7日
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发电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浙江杭州市发改委
主要内容:除使用财政资金或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光伏项目外,在2021-2025年期间并网的光伏项目(以2021年1月1日为起点计),待其发电满12个月后,按0.2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主城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的光伏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负责落实;其他地区由属地财政及市级财政按70%、30%承担。
发布时间:2月16日
文件名称: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浙江嘉兴海盐县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对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居民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
发布时间:4月8日
文件名称: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工业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2021年度玉环市节能(节水)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项目和2020-2021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指出,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且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此条件均可申报。光伏发电量项目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时效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发布时间:4月26日
文件名称: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浙江松阳县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意见指出,对县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以外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发布时间:4月26日
文件名称: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文件指出,对当年并网的单个项目装机容量在1000千瓦以上或项目投资额在400万以上的光伏电站项目进行补助。在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0.4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在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补助标准为0.8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发布时间:5月11日
文件名称:浙江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浙江永康市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文件指出,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其中,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1元给予补助,连续补3年(与金华补助标准一致),一年发放一次;对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按照储能设施的功率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150元、120元、100元/千瓦逐年退坡(省补助标准:调峰项目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退坡,补助期三年),已享受省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发布时间:5月18日
文件名称: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浙江泰顺县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瓦、0.08元/瓦;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平改坡建设补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
政府统一组织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不实施平改坡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享受补贴。
发布时间:5月19日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浙江省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主要内容: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
发布时间:5月24日
文件名称:《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其中提到,对于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农业设施、畜(禽)养殖等农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城乡居民户用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装机容量补助,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对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系统并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经审批备案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额外实行储能容量补贴,补贴期自2021年起暂定3年,补偿标准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逐年退坡,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发布时间:5月24日
文件名称:平阳县推动制造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发布单位:浙江平阳县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通知指出,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
发布时间:5月27日
文件名称:奉化区应对疫情影响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单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通知指出,及时兑现全区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每千瓦时0.15元的资金补助。
发布时间:9月7日
发布单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文件名称:关于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20220188号提案的答复
主要内容:继续对利用农村独立住宅屋顶或庭院、新农村集中连片住宅、城镇高(多)层住宅小区、公寓、保障性住房、别墅排屋等民居建筑屋顶和农村村级组织集体屋顶、城镇社区公共建筑屋顶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给予补贴,市级财政对2021年至2025年期间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发布时间:6月1日
文件名称:2021年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强区建设若干意见操作细则
发布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
主要内容:文件指出,在衢江区范围内(除衢江经济开发区范围)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按项目并网容量进行补助,在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0.4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在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补助标准为0.8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发布时间:6月2日
文件名称:印发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奖补办法
发布单位: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财政局
主要内容:通知指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各项验收的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6月15日
文件名称: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一)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08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三)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6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发布时间:6月16日
文件名称:《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新昌县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对符合建设规范的2022年并网光伏项目,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一年。
发布时间:6月20日
文件名称:《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金华市发改委
主要内容:其中明确,对在金华市区投资兴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
发布时间:6月20日
文件名称: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发布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贴,对经过备案认可的并网发电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照0.1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新建项目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36个月,既有并网发电项目自政策执行之月起补助36个完整抄表月(以供电公司抄表例日确定完整抄表月)。本次家庭屋顶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的时限为2021年1月—12月。
发布时间:6月24日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慈溪市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通知指出,2022年投入发电运行、装机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发布时间:7月5日
文件名称:关于申报2021年光伏高质量发展市级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单位:浙江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内容:2021年以来并网项目,按并网后第2个完整抄表月起共12个月实际发电量申报补贴,补贴标准0.45元/千瓦时。
发布时间:7月27日
文件名称:《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0元/瓦。
发布时间:8月16日
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和促进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东阳市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设立专项资金,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0.12元/千瓦时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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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全区该类光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11月14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溧阳市“制造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鼓励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和分布式储能项目,对业内知名企业来溧投资,经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储能项目,给予投资主体0.1元/千瓦时补助,补贴项目一年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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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8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对《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为确保我省分布式光伏科学、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跃升,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起草了《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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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其中,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含:《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分布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15〕81号。原文见下: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近日,湖北能源局下发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根据通知,湖北2023年安排风电场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0万千瓦。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作为基础条件。新能源项目在基础配储容量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省能源局依据项目竞配
9月14日,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修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就规范要求、项目备案、电网接入与计量、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以下为原文: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建
9月28日,《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9日。以下为原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工作,统一行政处罚案件名称的命名规则、规范案由标准体系
9月2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通知》,文件解读如下:一、政策背景光伏发电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促进绿色能
日前,安徽阜阳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规范阜阳市分布式光伏管理的通知(试行)》。通知指出,阜阳市域内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屋顶,由属地政府授权单位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属地政府的分布式光伏招商意向应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按照“自愿不强制”“竞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双碳”引领,政策加持,光伏产业正迈入发展快车道!11月13日-16日,2023第六届中国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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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通过户用光伏政策的改革,增加光伏上网电价的峰谷价差,从而激励业主为光伏配置户用储能系统,促进光伏制造企业的转型和电池储能企业的发展。各家光伏和储能提供商正在采取措施来适应新的政策转变。加州今年的户用储能安装量可能会翻一番,因为该州已经放弃了净计量,并彻底改革了对屋顶光伏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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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全区该类光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11月21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省选取杭州萧山区,宁波宁海县、前湾新区,湖州德清县、长兴县,嘉兴海宁市,绍兴柯桥区,金华武义县,衢州江山市9个试点县(市)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工作。参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
近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
11月16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公布2023年7-9月“两个细则”结果。详情如下:根据华东区域“两个细则”规定要求,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已完成2023年7-9月份省统调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的统计、计算和核对,并已报我办。现将2023年7-9月份“两个细则”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于2
11月15日,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工业领域光伏装机及发电情况摸排的通知。根据通知,莲都区摸排范围为:1.工业园区:以工业园区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2.工业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原文见下:关于开展工业领域光伏装机及发电情况摸排的通知经开区管委会及各企业:为切实做
11月15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66号提案的答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确保今年新增光伏装机50万千瓦以上。对有绿色电力使用需求的重大项目,全力协助企业对接省内绿电供应商,全力支持项目业主与市内外风电、光伏等绿色电源企业
11月13日,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苍南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安装需符合以下规范:(一)工商业及公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建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应降低相邻建筑物的建筑日照,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
11月9日,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创新型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滩涂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华润双剑涂850MW、总投资50亿元的“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林东潮流能项目产业化进程,支持各科研机构、院校、企业开展潮流能、波浪能科研示范工作。
11月8日,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平湖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直流侧电压大于120V的光伏项目建设使用的逆变器须具备防直流拉弧保护及防孤岛保护功能,需符合《光伏发电系统直流电弧保护技术要求》(GB/T39750-2021),且具备组件级快速关断及管理能力
11月3日,海盐县住建局公布2023年度海盐县第二批“红色工地”的通知,涉及2个光伏项目,包括望海街道(欧达光电)标准厂房项目、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文如下: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海盐县建筑行业“红色工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经项目申报、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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