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8月26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印发《黄浦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9月9日),通知指出,重点用于支持新建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按并网规模给予项目投资主体1800元/千瓦的补贴,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对示范试点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对于提供场地建设光伏且完成并网的产权所有者,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施效果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一次性奖励。
原文如下:
黄浦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浦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黄浦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黄浦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关要求,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投入,完善黄浦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根据本区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实际需要,加大节能减排降碳引导、扶持、补贴力度。
二、支持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对象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的,应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本区节能减排降碳考核范围、属地化管理的用能单位或为本区提供节能减排降碳服务的节能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
其中,申请对象为重点用能单位的以及申报项目涉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应接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且数据交互情况良好。
(二)申请对象为个人的,应信用状况良好,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失信记录。
(三)申报的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当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
三、支持范围
(一)产业节能减排降碳。重点用于支持商业商务、住宿餐饮等服务业企业进行照明、空调、电梯、锅炉、用水用气、分布式供能等方面改造,支持工业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力,开展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且效果明显、具有示范效应的节能减排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筑节能减排降碳。重点用于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BIM技术应用、绿色施工、节能调适、用能托管等示范项目。
(三)交通节能减排降碳。重点用于支持创建上海市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公共充电桩等项目。公共充电桩(含快充充电桩)应全部接入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
(四)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于支持合同能源服务机构为用能单位开展的前期节能诊断服务,以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改造。
(五)新能源技术应用。重点用于支持新建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
(六)循环经济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鼓励开展工业、城建、生活等领域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支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塑料污染治理等。
(七)智慧能源体系建设。重点用于支持区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区级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升级、“一网统管”节能管理升级、数字智管平台建设等,开展国家级电力需求侧响应试点等工作。
(八)碳达峰碳中和实践。重点用于支持低碳城区建设、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以及企业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核查、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相关认证等工作。
(九)绿色金融发展。重点用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鼓励设立绿色金融组织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动绿色金融项目落地等。
(十)节能减排降碳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重点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产品相关专利申请、产品测试、节能低碳认证、展览宣传等;支持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
(十一)鼓励试点示范项目创建。重点用于支持成功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绿色商场、低碳社区、低碳发展实践区、绿色生态城区、能效“领跑者”、绿色旅游饭店等,以及碳普惠应用场景开发等国家或市级节能减排降碳试点示范项目。
(十二)节能减排降碳能力建设。支持本区重点用能单位和用能建筑进行能源(碳)审计;支持节能减排降碳的统计、宣传、培训;支持开展节能减排降碳相关课题研究;支持虚拟货币挖矿整治;支持节能项目审查、评审及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等。
(十三)先进单位表彰。对在本区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支持在节能降碳年度考核中取得优秀评级的单位;支持积极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和能耗公示的单位;支持在节能减排降碳管理方面有较好经验,且具备推广意义的单位。
(十四)先进个人表彰。对在本区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五)用于支持国家和本市明确要求给予政策配套的节能减排降碳事项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用途。
四、支持方式
(一)产业节能减排降碳
对年节能量在20吨标准煤以上(含)或年降碳量30吨二氧化碳以上(含)的节能技改项目,给予1200元/吨标准煤或800元/吨二氧化碳的节能降碳量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建筑节能减排降碳
对建筑节能减排降碳项目,经认定,按建筑规模、受益面积给予补贴。对获得市有关部门补贴的示范项目,按市级补贴金额,对项目给予1:1匹配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交通节能减排降碳
1、对创建充电桩示范小区给予一次性补贴不超过30万元。
2、停车场库公共充电桩和60千瓦以上快充充电桩占共享泊位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15%和5%以上,经认定,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合同能源管理
1、对年节能量在20吨标准煤以上(含)或年降碳量30吨二氧化碳以上(含)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节能降碳补贴。其中,节能量保证型项目按照800元/吨标准煤或550元/吨二氧化碳补贴,其他类型按1200元/吨标准煤或800元/吨二氧化碳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符合上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扶持条件的单位,按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机构200元/吨标准煤的前期诊断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万元。
(五)新能源技术应用
1、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按并网规模给予项目投资主体1800元/千瓦的补贴,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对示范试点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对于提供场地建设光伏且完成并网的产权所有者,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施效果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一次性奖励。
2、对储能等其他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经认定,按市级补贴金额、投资规模等给予配套支持。
(六)循环经济发展
对工业、城建、生活领域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建设、逆向物流回收模式创新的项目,经认定具有示范意义的,最高给予与循环经济相关投资额3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塑料污染治理等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七)智慧能源体系建设
1、对参与国家级电力需求侧响应试点的企业,经认定,按实际调峰电量给予补贴,单幢楼宇每年补贴不超过5万元。
2、对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碳排放智慧监管系统)、重点单位碳排放台账管理的建设和维护升级等区级智慧能源体系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3、对实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重点用能单位,经认定,给予适当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八)碳达峰碳中和实践
1、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碳排放管理体系、产品碳足迹等认证的企业,以及积极开展碳信息披露等工作的企业,经认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补贴。
2、对在碳普惠平台签发的示范项目和零碳园区等“零碳+”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3、对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降碳评估、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九)绿色金融发展
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业务中心)等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并推广,鼓励企业发起设立相应碳中和绿色基金,视成效给予适当奖励。
(十)节能减排降碳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
对涉及节能减排降碳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其中专利申请、产品测试、节能认证、展览宣传等,最高给予所产生费用50%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于街道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推广等惠民类项目,经认定,按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贴。
对于区相关部门认定的低碳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按等级和研究成果给予适当补贴。
(十一)试点示范项目
对成功创建国家或市节能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经认定,按创建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十二)节能减排降碳能力建设
对本区节能降碳考核影响较大的用能(碳排放)单位和建筑的能源(碳)审计,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培训、节能减排相关课题研究、虚拟货币挖矿整治、节能减排降碳扶持项目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给予支持。
支持在本区举办的具有国际和全国影响力的绿色低碳产业论坛、发展峰会和创新大赛等大型主题活动,经认定,按照活动费用给予一定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十三)先进单位表彰
对在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取得国家和本市节能减排降碳相关荣誉的单位、在节能降碳年度考核中取得优秀评级的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并排名靠前且进行能耗公示的单位,按其示范意义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十四)先进个人表彰
对在本区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补贴或以奖代补费用按照专项资金所明确的支持范围中的一项进行申请和确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相关补贴。节能减排降碳量评估的原则和换算方法,以市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五、部门职责
黄浦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区节能减排办”)、区财政局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机管局以及区政府明确的其他部门(以下统称“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别负责本办法的具体操作实施。
六、申报和审核程序
申请单位应于每年9月底前,向区节能减排办或相关部门报送下年度节能减排降碳项目计划。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会同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本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目标,结合各领域资金使用计划需求,由区财政纳入下一年度区级预算。
每年年初,申请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向区节能减排办提交对上一年度节能减排降碳项目专项资金扶持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对当年正在实施或安排实施的重点项目,也可提出扶持申请。
区节能减排办按照部门职责,将申请材料分发至相对应的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统一汇总至区节能减排办。区节能减排办委托节能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由审核小组(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根据评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对审核合格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在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资金。
七、资金监督管理
各项目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区节能减排办委托相关单位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节能减排降碳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申请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行为的,经查实,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取消申报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八、附则
1、本办法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办法可进行相应优化调整;如遇上级新出政策,可进行条款增补。
2、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政策。在享受本实施办法相关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 原则施行。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管理办法由黄浦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26日,新能源云平台关于公布2025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5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50个,核准/备案容量1275.57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34个、核准/备案容量1244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6个、核准/备案容量31.57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
6月6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2日-6月6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等,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
6月3日,辽宁省北票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北票市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草案)》。文件显示,产业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已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防止返贫,并解决边缘易致贫和相对贫困问题。可通过“两奖一补”(即就业奖、创业奖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共富保”
美东时间2025年5月22日,美国众议院以215票赞成、214票反对、1票弃权的极小差距,通过了《大而美法案》(OneBigBeautifulAct,OBBA)草案。该草案对《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ReductionAct,IRA)中的多项光伏补贴机制进行调整。尽管OBBA草案尚待美国参议院审查,距离正式立法仍有不确定性,但其内容已
5月29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3〕1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
5月27日,上海市静安区发展改革委发布《静安区2025年度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扶持资金涉及产业、建筑、交通、循环经济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新能源技术应用、节能减排降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节能减排降碳能力建设、绿色低碳示范试点、先进单位表彰十项,最高补贴项目为可
5月28日,2025年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公布。此次纳入2025年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149个,核准/备案容量404.79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14个、核准/备案容量339.36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35个、核准/备案容量65.43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81个
当地时间5月22日,美股太阳能板块走低。其中,美国最大屋顶太阳能公司Sunrun跌37.05%;设备供应商SolarEdgeTechnologies跌24.67%、EnphaseEnergy跌19.63%。另外,Sunrun公司股价下跌9.3%,Maxeon太阳能技术跌9.42%、NextEra能源跌6.43%、第一太阳能公司股价下跌3%。消息面上,当地时间5月22日,美国共
5月15日,浙江金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2024年度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公示。文件明确,金华市区2024年度已并网结算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户合计4408户(不含金磐开发区非居发电户数),需发放光伏补贴发电量共计538758685千瓦时,其中:非居民分布式光伏1156户发电量510690235千瓦时;居民分
5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支持光伏产业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打造世界一流的先进光伏制造基地,形成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系统集成、光伏储能、光伏制氢装备制造及相关配套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条。到2027年,全市光伏新增装机量2GW
近日,美国众议院提出了名为“一项伟大而美丽的法案(TheOne,Big,BeautifulBill)”,计划将住宅太阳能30%税收抵免政策到期日提前至2025年12月31日,这比原计划的终止日期提前了近十年。由共和党主导的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提议废除该法案第221页的第25D条款,这意味着住宅太阳能税收抵免政策将于今年底戛
今年6月25日是全国低碳日,主题是“碳路先锋、绿动未来”。近年来,江苏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有效发挥城市、园区、企业等不同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了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现推出江苏绿色低碳发展创新实践企业篇: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钢积
6月25日,宁德时代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海港集团”)在宁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聚焦低碳港区与园区建设、船舶电动化、港口机械设备电动化和重卡充换电、仓储物流、电池回收等方面,共同探索并实践港口物流领域的“产业新能源化”发展路径,助力港口智慧绿色转型。
详情请关注天合富家官方公众号
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划监管工作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建立健全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分月开展监测分析,督促协调重点项目按规划推进落实。现将2025年6月监测情况简要通报如下:截至2025年5月底,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3395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6月27日,吉林省发改委公布了《吉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5年3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表》,表格显示,国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辖区可开放容量为1325.13MW,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辖区可开放容量为109.411MW,全省总计1434.541MW。
6月20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政策篇新疆136号文承接方案:增量电价0.15-0.262元/kWh、存量0.25-0.262元/kWh6月25日,新疆发改委官网发布文章《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及《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6月26日,浙江省嘉兴市发改委公示了该市2025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共包含8个市县区,预警评级均为绿色,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合计3864兆瓦。
6月26日,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负荷管控措施和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建设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对2025年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注册地在景宁县,企业有效参与由供电公司发起的移峰填谷、集中检修且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定《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内发改价费
一、内蒙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背景是什么?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矛盾日益凸显,亟需深化改革。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
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划监管工作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建立健全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测机制,分月开展监测分析,督促协调重点项目按规划推进落实。现将2025年6月监测情况简要通报如下:截至2025年5月底,纳入监测机制的能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3395
6月24日,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打造大规模海上光伏基地,推动东海大桥、临港、金山、奉贤等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及并网投运。原文如下: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
6月12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年度全市拟推进的陆上风电规模31.641万千瓦、光伏电站规模146.877万千瓦。原文如下: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文号:沪发改能源〔2025〕112号各有关单位:根
5月21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新能源”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指出,涉及光伏技术方向有4项:1.新型光伏电池制备技术1.AI同步辐射的钙钛矿光伏材料与器件高通量协同研发与设计技术研究内容:开发60亿+参数的钙钛矿光伏电池专用大语言及材料生成式AI开源科学基础模型
5月21日,上海市虹梅南路高架往虹梅南路隧道方向近隧道入口处的高架声屏障顶部起火。据目击市民介绍,当天下午2时左右,虹梅南路高架往虹梅南路隧道方向距离隧道入口处约几十米处,铺设在声屏障顶部的光伏板呈链式燃烧,火星裹挟着燃烧的材料碎片如雨点般坠落。下方车道上,20余辆机动车紧急制动,轮胎
日前,上海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校园和国有企业场址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根据通知,为推动上海市学校和国有企业光伏开发,加快城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制定计划。各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国资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属地原则组织开展校园和国有
4月23日,上海发改委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推动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发展,全市光伏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金山一期海上风电力争建成并网。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持续提升,绿电交易规模力争超过70亿千瓦时。推进绿色燃料产能建设,前瞻谋划绿色燃料重
4月16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根据答复文件,浦东新区推进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光伏60万千瓦以上,截止2024年底已完成55万千瓦;四是完善企业碳排放核算及信息披露体系,浦东新区共有6家发电行业企业纳入
3月25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促进智算云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智算中心用能管理系统升级,合理配置分布式电源和新型储能,用足用好我市分时电价政策,通过调节用能行为降低运行成本。原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
3月24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上海市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应将所有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2025年6月1日以后投产的新能源和
3月12日,上海浦东新区发改委发布《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意见》中指出,大力推进光伏项目建设。2024年,浦东新区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已累计完成55万千瓦,计划“十四五”完成60万千瓦以上。原文如下: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87号提
3月1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青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光伏+”专项工程,本区光伏备案项目11.7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9.4万千瓦以上。推动氢能多元化利用,打造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园,积极推进零碳氢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示范。开展风能、生物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