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8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
1.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布局,适度超前开展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形成煤、油、气、核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平潭、漳州、莆田等地区项目建设,稳妥推进闽南海上风电基地示范开发,“十四五”期间增加装机400万千瓦。稳步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华龙一号”机组示范应用。促进抽水蓄能发展,推进省内相关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前期、加快开工。有序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以上。
2.推动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深入推进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效太阳电池与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产业集群链式布局、协同发展,着力构建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体系。加快福州江阴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建设,做大做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施工、运维等产业链。完善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基地布局,推进异质结等新一代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做优做强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加快制氢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电池电堆等装备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工程机械。
原文如下: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绿色经济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之以恒实施生态省战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坚持生产绿色化、生态产业化、能源清洁化、生活低碳化,到2025年,全省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一批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和重大研发成果取得突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面实施循环化改造,重点工业行业节能能力显著提升,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企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完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途径进一步拓宽,绿色信贷规模大幅增长,较2021年末翻一番;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减污降碳,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加强节能低碳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生态环保产业、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制造业协同创新能力。以化石能源绿色开发、低碳利用、减污降碳等为重点,实施碳中和关键技术与示范等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推动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升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和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福建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功能,健全以技术交易市场为核心的绿色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服务体系,推动一批国家级绿色科技成果在闽落地转化。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低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重大节能低碳技术和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动实现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全流程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以下均需各地落实,不再列出)
2.培育壮大新兴绿色产业。持续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保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产业,积极推进福州高新区等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发展,培育一批大气污染防治环保装备、先进制冷系统制造、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制造等领域龙头企业,加快宁德电机电器、厦门永磁电机等产业基地(集群)发展。把握RCEP正式生效和金砖国家合作等发展机遇,拓展完善绿色供应链。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依托创建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诊断,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第三方评价及城市环境服务机构,发展第三方服务市场。到2025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到23%。(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工信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
3.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传统行业升级提升行动。以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对标能效标杆水平,推动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实施改造升级,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低效设备更新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重大示范引领工程,推动能源梯级利用,推动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推动高碳制造业数字化减碳降碳工作。大力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到2025年底,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园区15个,绿色工厂150家。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有序开展兼并重组。支持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实施节煤降耗改造,支持开展煤电机组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高于14%。(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
4.开展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节能降碳、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等方面开展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综合利用园区及周边地区的蒸汽、电力、余热等资源,推进供热、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编制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在石化、钢铁等重点行业积极探索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探索园区、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实施升级改造,推广应用清洁高效制造工艺、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
5.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工程,推动工业固废按元素价值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的规模化利用。加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支持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支持示范项目列为省重点技改项目。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积极培育再制造产业,支持建设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推进机动车零部件、机床、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电子设备等再制造。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60%。(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商务厅按职责分工)
6.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环节源头减量。健全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开发生产绿色环保、节材节能、创新设计的日用塑料产品,支持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塑料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规范化发展。围绕炼化一体化项目,延伸发展新型高档汽车用塑料、包装材料、农用管材、医用材料等塑料产品。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规定。加快发展高性能特种用途薄膜、功能性复合膜材料和新型功能性药用包装薄膜,推动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建设。推广全生物降解农膜产品,到2025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5%,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深化快递业绿色转型升级,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30万个。(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
(二)围绕价值实现,着力打造生态产业链
1.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编制出台《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2022—2035年)》,持续优化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推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实施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工程,每年新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200个以上。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经营,大力实施国家储备林、丰产竹林、木本油料林以及速生丰产林、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深海装备养殖试点,打造深海装备养殖全产业链。实施渔业养殖设施提升改造,重点支持环保型塑胶渔排、深水抗风浪网箱、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标准化池塘改造、稻田综合种养、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等建设,持续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重点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多营养层级海水养殖等绿色水产养殖技术模式。实施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工程,鼓励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古旧村落等资源,推动康旅、茶旅、农旅、渔旅等跨界融合,打造一批知名的精品旅游线路,提供更多优质生态旅游产品。引导和扶持省内认证机构积极申请绿色产品认证相关资质,拓展绿色认证项目供给范围,鼓励企业取得绿色产品认证,实现认证证书数量突破性增长。(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厅、海洋渔业局、文旅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2.促进生态产品价值持续增值。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生态资源永续利用。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到2025年绿肥养分还田率达到50%以上,有机肥推广率达60%以上。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推动扩大森林康养、休闲、探险、体验等生态旅游产品供给。支持科研院所推进生态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加快绿色高效、节能低碳的生态产品精深加工技术集成应用。持续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鼓励开展育种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扶持优质绿色水稻、特色果蔬、食用菌、高产蛋鸭等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育成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性农业新品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推进生态农场建设。以品牌赋能生态产品,支持打造“武夷山水”“木兰溪”“红古田”“下乡的味道”等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响“福”字号绿色优质农产品,支持成立生态产品品牌运营机构,提高特色企业集群区域品牌形象和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商务厅、文旅厅按职责分工)
3.完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平台。打造生态产品对接供需平台,加强线上线下资源、渠道深度融合,促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资源与资本有效链接,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双品网购节”等消费促进活动,以及“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节庆,努力办好福茶网。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力争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推进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开展土地、矿产地、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整体收储,借鉴“生态银行”经验,鼓励各地开展自然资源平台化运营试点。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的污染物交易种类。探索用能权交易机制,扩大交易试点行业。探索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机制。推进碳排放权和碳汇交易,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持续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探索开展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藻类海水养殖碳汇试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发改委、海洋渔业局按职责分工)
4.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依托“金服云”平台设立省级绿色金融服务专区,推进绿色企业项目认证。积极开发绿色消费贷、绿色按揭贷、绿色理财等金融产品,推广“林票”制度等,丰富农业、林业金融创新产品、碳金融产品。支持各地依托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以及农村宅基地、农房、古村、古镇等生态资源,探索规范灵活的产权流转和回报机制,探索以租赁、赎买、合股、托管等多种运营形式为基础的融资模式,用于周边生态环境系统整治、生态资源修复及乡村休闲旅游开发等。力争2022—2025年,绿色信贷年均增速高于25%。(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按职责分工)
(三)坚持先立后破,推动能源产业提质增效
1.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布局,适度超前开展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形成煤、油、气、核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平潭、漳州、莆田等地区项目建设,稳妥推进闽南海上风电基地示范开发,“十四五”期间增加装机400万千瓦。稳步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华龙一号”机组示范应用。促进抽水蓄能发展,推进省内相关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前期、加快开工。有序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2.推动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深入推进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效太阳电池与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产业集群链式布局、协同发展,着力构建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体系。加快福州江阴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建设,做大做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施工、运维等产业链。完善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基地布局,推进异质结等新一代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做优做强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加快制氢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电池电堆等装备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工程机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按职责分工)
3.培优扶强能源产业市场主体。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延伸产业链,力争打造一批新能源等领域“链主”企业。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产业配套企业,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贯通、产供销配套。深化能源领域央地合作,促成综合能源服务、清洁能源发展等方面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协调推进能源企业在闽设立区域总部,积极引进核电配套装备、运维企业在闽生产经营。探索推进海峡两岸能源融合发展,建设两岸能源资源中转平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
4.推进智慧能源建设与应用。开展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支持多能互补、分布式新能源、风光储一体化、微电网等绿色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台山岛等风光储微电网项目。推广应用智慧能源系统,探索综合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建设、多能源运营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商业模式,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南平(武夷新区)、平潭等地率先落地实施智慧综合能源创新应用项目。全面规划布局充换电设施,重点推动全电园区(小区、景区)、港口岸电等一批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新增用电量200亿千瓦时以上。(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
(四)强化绿色理念,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强新型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交通。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持续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客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稳步推进充电桩、加氢站、加注(气)站、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建设,着力打造国家级新能源电动船舶研发制造基地。加快构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鼓励配送企业开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运输。加强非机动车道和城市步行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积极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住建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
2.实施绿色建筑推广行动。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持续推进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重点区域装配式建筑发展。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整体卫浴、整体厨房、集成化墙板、标准化外窗等绿色建材产品应用。持续实施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动各地打造一批绿色社区样板。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3.实施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改造行动。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提升,策划推进一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污水资源化利用,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着力推进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可回收物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融合,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商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卫健委、工信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
4.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持续实施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碳普惠机制、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推广活动,推动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大型促销活动中设置绿色低碳产品专场。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进口。(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国资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体系。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绿色生产地方标准制修订,建立油茶产业等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点建设,提升科技推广力度。对接国家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支持莆田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在绩效考核、生态补偿等领域的应用试点。支持厦门、南平、武夷山等拓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应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林业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
(二)强化政策支撑。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环境服务、环保技术与装备等有关的绿色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围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城市绿色发展、新能源、能耗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环评手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绿色产品标准实施、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有效保障电子信息和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纺织服装等制造业主导产业的融资需求,加大对食品加工、冶金、建材等传统行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的融资支持。(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按职责分工)
(三)强化要素保障。以绿色低碳制造业、清洁生产产业、特色现代农业、绿色康养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绿色低碳服务业等为重点,建立健全绿色产业项目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各级财政加大对入库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见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绿色经济领域项目建设。加大对入库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等入库项目,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予以倾斜支持。强化用能保障,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将绿色经济人才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范畴,大力引进绿色经济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省引才“百人计划”等省级重点人才项目中,对绿色经济人才予以倾斜支持,引导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市级绿色经济人才支持政策,落实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工信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
(四)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省级统筹协调、市县落实推动的原则,各地市政府应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绿色经济有关工作。省发改委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系统推进绿色经济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主动作为、各司其职,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开展绿色经济试点示范。同时,加强经验总结凝练和复制推广,对行之有效的重大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做法,成熟一条、推广一条,力争探索一批绿色产品价值可实现、绿色技术可应用、绿色生活成时尚的福建绿色发展新模式。(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异质结技术进展及应用研讨会在中国武汉成功召开。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伏检验认证院户外实证技术总监张洋在研讨会上做《异质结组件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实证分享》。据报告数据显示,在海南高温高湿环境的3个案例中,“HJT组件的单千瓦发电量能力均处于绝对优势”;异质结在处于高于
自进入“十四五”以来,全面平价的光伏行业在迎来极大广阔发展前景的同时,全面入市带来电价风险也在与日俱增,由此则推动了行业提质增效的进程。N型技术升级在全行业已经如火如荼,而异质结技术作为N型技术的代表之一,在近两年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关机构统计到,预计2024年将有超60GW的异质结产
近日,世界未来能源峰会(简称“WFES”)在阿联酋阿布扎比国家展览中心拉开帷幕。东方日升携异质结伏曦组件和储能解决方案亮相展会,低碳“组合拳”点亮绿色未来,为当地客户带去全新、高效、高品质的光伏整体解决方案。展会现场,东方日升产品凭借前沿的创新设计与优异的性能表现,吸引全场观众参观交
4月17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辽宁北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智慧工厂项目协议。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塔拉出席签约仪式。据了解,辽宁北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在经开区投资建设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智慧工厂包括年产4GW异质结电池片产线和3GW组件产线,项目总投资约50亿
4月15日,金刚光伏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9起,均为被告的案件9起,涉及金额19,985,862.76元,占其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0.78%,案由多是合同纠纷,目前均未开庭。据了解,这已经不是金刚光伏第一次涉诉。今年3月4日,金刚光伏就曾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新增6
近日,光伏权威媒体PVMagazine基于对2024年2月在西安户外实证基地的组件发电量数据分析,公布了最新“PVMagazineModuleTest”测试结果。东方日升提供的异质结伏曦组件凭借在各项测试中的出色表现,成功荣获五星“VERYGOOD”评价,“零碳战斗力”拉满!PVMagazineModuleTest由德国PVMagazine集团主办,
4月15日,金刚光伏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根据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刚光伏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9起,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0起,作为被告的案件9起。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19,985,862.76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0.78%。目前部分案件尚
近日,印度配电变压器制造商和EPC承包商ShirdiSaiElectricals表示,将在印度安得拉邦分阶段发展光伏制造产能,目标是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建成10GW组件工厂,同时生产太阳能玻璃。IndosolSolarPV.Ltd.(ISPL)(硅锭-组件工厂)首席运营官BalachanderKrishnan表示:“我们计划在2024-2025财年完成500MW硅
4月11日,琏升科技发布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法律意见书,公告称,下属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眉山光伏”)与华晟新材料、华晟新能源分别签订了硅片采购框架合同、电池片销售框架合同,眉山光伏将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华晟新材料采购1.8亿片的210/N单晶硅片(半片),
从光伏技术共享交流官微获悉,日前,山东莱州市国晟异质结光伏电池项目开工。据悉,该项目已完成立项、选址,土地摘牌、既有建筑物检测,地勘以及工业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今年4月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年底实现一期竣工。国晟(莱州)异质结10GW双碳产业园项目位于沙河镇黄三角产业园区,由山东晟成世安新
从泉为科技官微获悉,近日,枣庄市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对接会议暨山东泉为新能源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在泉为科技山东枣庄基地举行。作为异质结组件领域的深耕者,泉为科技分别与国源时代(山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中能皓沨(山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辰欣能源发展有
4月15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澧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联合发布《澧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招商比选公告》,澧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范围为15个镇(未含县城区4个街道),涉及公房(面积约21.5万平方米)、集体[129个村(居)面积约3.17万平方米]、户用屋顶三部分,初步预估装
近日,湘潭市—湘潭市绿色低碳光伏之城项目湘乡市全境内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据悉,该项目计划2024年在湖南省湘乡市全境范围内建设22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整县(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安徽锦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桐城市文都建工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3561万元,折合单价约3.078元/W。第二中
3月12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本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总量1500亿元,重点支持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重大基础设施、能源安全、生态绿色发展、民生保障、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项目建设,全面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能
2月21日,陕西岐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岐山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岐山县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项目累计完成并网量5.53万千瓦,在全省排名靠前。2024年,岐山县大力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进程,科学编制《岐山
日前,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全面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指出,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积极推进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并举发展。优先支持建设条件好、用电量大、电力消纳有保障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复合型集中式光伏电站。严格执
“十四五”期间,楚雄市积极争取到了国家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规划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1个,装机26.6万千瓦,总投资11.15亿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运营。为确保项目稳步推进,楚雄市与南方电网楚雄鹿城供电局成立分布式光伏并网工作专班,相关部门、分布式光
1月27日,河北省武安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武安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于2022年8月开始,2023年底前完成装机不低于230.6兆瓦,全市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有条件的做到应装尽装;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物
日前,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招标公告,项目共分为3分标段,包括1个国有公共屋顶,以及2个村级户用屋顶。项目招标规模总计25万千瓦,其中国有公共屋顶规模10万千瓦,其余2个村级户用屋顶均为7.5万千瓦。从中标候选人情况来看,国有公共屋顶租金价格范围在5
1月10日,江西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公布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2023年12月竞争性优选结果,本次共公布11个项目,规模总计31663.39万千瓦。全文如下:根据《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赣发改能源〔2022〕27号)与《江西省能源局关
1月5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签约仪式在云南昆明举行。武定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金额2.03亿元,建设地点位于云南楚雄武定县,总装机容量约118MWp,建设工期22个月,拟利用全县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安置点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
4月18日,福安市公建单位建筑及国有企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方服务中标候选人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国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电费报价0.3932元/度;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至善伏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费报价0.3932元/度;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电费报价0.3932元/度。招标公告
4月17日,福建福鼎市对支持海岛振兴的十条措施征集意见。其中明确,到2025年,有必要的海岛都建成一张风光储充微电网,提升海岛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意见稿中还指出,实施海岛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主干电网、岛屿电网改建进度,重点推进“台山岛源网荷储零碳岛示范”和海域“海上电动船舶充电网络
4月11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示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拟将“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等11个项目列为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根据项目名单,其中包括中广核宁德核电温排区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和下河村光储直柔零碳村镇项目3个海上光
4月10日,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光伏、氢能、核电、储能产业配套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我市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和闽南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研制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加快推
4月11日,福建省发改委公示该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共包含中广核宁德核电温排区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等11个可再生能源项目。详情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
4月10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福建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指出,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签署项目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4月9日,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发改局公布该县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德化县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6.16万千瓦,全县可新增开放容量共计3.485万千瓦。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发改局公示2024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根据公示,诏安县2024年第一季度已接入分布式光伏容量132.69MW,在途容量13.47MW,可新增开放容量剩余47.31MW。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发改局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情况,截至2024年第一年度,惠安县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11.225万千瓦,全县可新增开放容量共计19.52万千瓦。
4月2日,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推动泉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指出,旅游景区规划范围(含景区周边可视范围)从严控制分布式光伏发展;《“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管理规划(2021-2030年)》所确定的遗产
4月2日,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永定区2024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信息。文件表示,为科学统筹推动分布式光伏有序建设,就近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经国网永定区供电公司测算,永定区发改局将永定区2024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开。数据显示,永定区一季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