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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钦南区细化详列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责任单位职责分工

2022-08-26 09:04来源: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关键词:整县推进分布式分布式光伏广西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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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成立钦南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并对工作专班主要职责、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详列。

详情如下:

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南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钦南政办函〔202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丽光场,区直及驻钦南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扎实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钦南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机构及职责

组 长:石 璨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庄庆友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朱其南区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陈忠明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玉礼区教育局副局长

廖宏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寇兴伟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春文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敬春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昌福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石作斌区商务局副局长

吴海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苏文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业聪区应急局副局长

任峻慷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潘远杰区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良栋区金窝工业园管委副主任

黄胜光区发展投资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

区宇钦州供电局城区供电分局副经理

周佳品钦州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副经理

梁君锋钦州新区供电局副总经理

卢颂祖沙埠镇人大主席

李德育康熙岭镇副镇长

黄伟智黄屋屯镇人大主席

符彩宽犀牛脚镇副镇长

黎永兴东场镇副镇长

何赐勇大番坡镇副镇长

梁春丽龙门港镇副镇长

赵小丹久隆镇副镇长

黄烈先那丽镇人大主席

项载昕那彭镇副镇长

黄景文那思镇副镇长

黄春晓水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梁永昌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郑彩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严焕军南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寒露尖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韦信图丽光场副场长

张伟东国能国华(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

孙琪国能国华(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主持工作副经理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研究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编制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协调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试点工作的各项决策要求,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庄庆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朱其南、陈忠明同志兼任。专班各成员单位抽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要求指导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二)区教育局:负责协调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工作;协调教育机构配合做好政策宣贯、规范标准、数据测量、合同签订等工作;协调提供教育机构相关建筑屋顶数据。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窝工业园管委:负责协调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工作;协调园区内企业配合做好政策宣贯、规范标准、数据测量、合同签订等工作;协调提供园区内相关建筑屋顶数据。

(四)区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支持政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五)区自然资源局:在规划限建的区域内,负责明确规划要求,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协助指导做好涉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筑物合法性审查和产权归属审查,对涉及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新建项目,在设计方案审查时同步予以审查。

(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部门职能审批的办理,根据报建及存档材料,协助提供较为完整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设施的建筑屋顶数据、结构图纸等基础资料;加强建筑物安全鉴定、荷载评估等指导监管工作;负责协调涉及城市公共设施、公共地段屋顶的光伏设备搭建相关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做好城区公共区域光伏设备的设置和管理。

(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站、停车场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工作;协调车站、停车场等配合做好政策宣贯、规范标准、数据测量、合同签订等工作;协调提供车站、停车场等相关建筑屋顶数据。

(八)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农村能源技术服务,协调组织力量对区农村能源站及村级服务网点的技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推动建立乡村分布式光伏工程安装、诊断检修服务网点;协调指导区农村能源站与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开展合作,依托“农村能源智慧管理系统”和沼气核验手机APP等工具,共同推进农村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全力打造站企合作新模式。

(九)区商务局:负责协调大型商场、超市、仓储物流园区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工作;协调大型商场、超市、仓储物流园区等配合做好政策宣贯、规范标准、数据测量、合同签订等工作;协调提供大型商场、超市、仓储物流园区等相关建筑屋顶数据。

(十)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协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工作;协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配合做好政策宣贯、规范标准、数据测量、合同签订等工作;协调提供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相关建筑屋顶数据。

(十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工作;协调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做好政策宣贯、规范标准、数据测量、合同签订等工作;协调提供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建筑屋顶数据。

(十二)区应急局:负责建立安全联动机制,协助涉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十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宾馆、酒店、餐饮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工作;协调宾馆、酒店、餐饮等配合做好政策宣贯、规范标准、数据测量、合同签订等工作;协调提供宾馆、酒店、餐饮等相关建筑屋顶数据。

(十四)区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党政机关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工作;协调党政机关配合做好政策宣贯、规范标准、数据测量、合同签订等工作;协调提供党政机关相关建筑屋顶数据。

(十五)区发展投资集团公司: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设施,工商业厂房以及农村居民等建筑屋顶资源租赁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屋顶资源租赁及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协调提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设施,工商业厂房以及农村居民建筑屋顶数据、结构图纸等基础资料;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策宣贯、规范标准、数据测量、合同签订等工作。

(十六)钦州供电局城区供电分局、钦州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钦州新区供电局:负责受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申请,指导项目业主开展接入系统方案制定与评审,指导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接网工程设计与建设,受理发电接入并网验收申请,按照国家有关新能源发电项目电价和补贴政策进行电费结算与补贴转付;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积极做好电网规划,加强配电网改造升级,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落实“应接尽接”的要求。

(十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丽光场):负责按要求成立本级工作专班;负责牵头开展辖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设施,工商业厂房以及农村居民等建筑屋顶资源租赁工作,协调辖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工作;组织各村(社区)等基层单位配合做好辖区内户用光伏项目前期政策宣贯、基础收资、线路摸排和后续项目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的关系协调以及纠纷调处等工作。

(十八)国能国华(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项目投资协议规定,执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开展屋顶资源租赁、项目设计、方案报批、建设、运维等工作,按要求每月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与电网企业沟通,就建设位置、建设规模、接入方案和接入点等事项加强协商,确保项目建成后顺利接网运行;按照国家试点工作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底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丽光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当作重大任务来抓,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安排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有关负责同志参与到工作中来,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科学谋划、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丽光场),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工作细案,明确各自主体责任、任务目标、工作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同时,建立由区工作专班统筹指导,镇(场、街道)、村屯具体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通过信息通报、会议会商、协同推进等机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丽光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扎实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已创建“钦南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作群”(微信群二维码名片见附件),请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在本通知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自觉加入工作群。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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