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5月24日,江西省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节约能源优先,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提高能源配置效率。鼓励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BIPV);以高山风场为重点,发展风力发电;以农林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为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启动共青城江益太阳能、修水太阳山风电场等一批光伏、风能项目建设。探索氢能开发利用,加快引进氢能及燃料电池,优化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建设布局。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以上。优化提升电力输送网络。积极构建中心城区“双气源”供气模式,形成以中石化“川气东送”和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为气源的双保供格局,重点推进永修至武宁、武宁至修水长输管网建设。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65%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进力度,探索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推行绿色施工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到2025年,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5%。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探索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利用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依托本地优势,发展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完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和能耗公示制度,构建和完善建筑能效监管体系。
全文如下:
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九江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至2025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深入开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较“十二五”显著改善。2020年,中心城区PM2.5浓度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2%,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有PM2.5监测记录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2020年,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长江干流、修河、柘林湖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鄱阳湖九江湖区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是鄱阳湖唯一达到Ⅲ类的湖区,总磷平均浓度为0.050毫克/升,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62.5%,高于鄱阳湖全湖区21.3个百分点;八里湖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Ⅳ类,水质明显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2020年全市水环境总体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良好,环境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范围内。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坚持系统化思维、体系化攻坚、网络化管理,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全年、全天候、全方位”攻坚,成立九江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建成了大气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对全市251家涉气重点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控,做到精准、科学调度污染减排。在全省率先启动重点河湖及主要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1012个长江入河排口和755个鄱阳湖、修河、柘林湖排口全面开展现场排查、采样监测、溯源分析;完成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鄱阳湖水域网箱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全市16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B及以上排放标准并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并联网;深化鄱阳湖(蚌湖)、八里湖等重点水体系统性、工程性治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350宗,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调查评估,疑似污染地块无违规开发利用;完成1000余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35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完成涉农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危险废物小微试点工作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共清理整治348家问题企业;推进化工企业“三年出清计划”,“关停并转搬”小化工企业37家。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各项减排任务有序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4.33%、3.82%、19.07%、15.82%;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3.89%;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14.60%,超额完成10%的目标任务。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十三五”末全市建成运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座,处理能力达到59.25万吨/日,全部执行一级A及以上排放标准,中心城区新改建污水管网467公里;建成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配备船舶垃圾回收箱、船舶生活污水回收处理装置及油污水箱。全面推进16个长江水质自动监测站第一阶段主体站房建设及设备升级改造。
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初步形成,出台《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党政一把手为双主任的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多层级”联防联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机制逐步完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指挥部;深化制度建设,出台了《九江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九江市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九江市重点环保督察问题领导包案实施方案》等,对重点环保督察审计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全力落实整改,对各类督察审计反馈的环境突出问题实行地毯式排查、跟踪式督导、过堂式审核,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都昌矿山治理、彭泽湿地修复等成为全国典型。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六稳”“六保”。全力优化监管审批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实行责任领导包企、局长现场办公、监管人员驻厂等帮扶制度,批复了星火有机硅、兄弟医药等一批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认真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6+20”政策,全面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正面清单制度,通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环评容缺受理等方式,加快“5020”和与民生相关的重点项目审批。实施“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模式。实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全市485家重点企业纳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开展非现场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深入开展“企业接待日”和“大谈心”“大走访”等系列活动,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实际难题。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百里长江“最美岸线”,沿江县(市、区)启动实施“水美、岸美、产业美”重大项目82个。严把项目准入关,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坚决不新建重化工园区和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生态优势持续厚植,截至2020年,全市已建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82处,其中国家级24处、省级35处。全市林地面积11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6.44%,森林蓄积量达到5580万立方米。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修复完成率达到99.9%。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7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县3个、省级生态乡(镇)108个、省级生态村95个,市级生态村954个。武宁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修水县、武宁县先后荣获江西省第一、二、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荣誉称号。
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组建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16个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编制总数、行政编制总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编制总数分别居全省系统第二、第一和第三,增幅分别达到65.13%、75.92%和95.18%,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数增幅达到235%;在市直调配55名编制分别用于组建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水平大幅提高。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指挥部,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整改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下,强化属地执法,分别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行使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加强,污染防治实现由“人防”向“人防+技防+大数据”转变。区域协同治理深入推进。创新市直部门、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工作联动机制,蚌湖断面水质改善整改区域协同机制得到上级肯定,昌九、九黄、九安区域大气联防联控体系不断深化完善。
表1 九江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注:a.按照“十三五”期间国考9个断面、省考12个断面统计评价;b.现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c.[ ]表示累计目标;d.2019年数据(最新)。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扭转。作为全省工业化、城镇化起步较早的地市,受制于历史条件、区位因素,当前九江市发展方式还不够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我市化纤、水泥、钢铁产量分别占全省的95%、17%、23%,产业结构偏重的现状在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约占全省六分之一,清洁能源替代不足。公共交通建设水平和新能源交通工具普及水平还非常低。部分区域用地规划布局不合理带来的问题凸显,环境治理压力较大。
生态环境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十三五”九江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但成效还不够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还不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艰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重道远,还处于爬坡过坎、负重前行阶段。立足全省看,九江市环境质量指标值仍然偏高,推进大气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的任务艰巨。鄱阳湖水质距离全面改善也还有差距,鄱阳湖总磷持续削减存在很大难度。八里湖、庐山西海等重点水体水环境持续改善还存在较大难度。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型污染日益显现,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总体不高。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还具有复杂性、反复性。近年来,我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尤其是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目前,整改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剩下的问题大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如矿山治理修复、城市水环境治理等资金投入大、工程周期长;流域性总磷浓度较高等问题成因复杂,整治难度极大;城镇和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运行还存在短板,不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新征程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战略机遇期,这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存在的挑战:
一是经济发展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十四五”期间,我市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总量显著提升,建成区面积和常住人口进一步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能源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结构性污染虽有所缓解,但未从根本上改变,以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粗放型发展方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仍然较大。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进一步加大。尽管环境质量改善已初见成效,但环境承载空间有限,建成区大气污染排放量偏高,加上受外来输入影响,颗粒物与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复合叠加,治理难度大,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鄱阳湖总磷超标,枯水期提前且延长,湿地生态系统退化。耕作制度、种植习惯及重金属污染等因素导致土壤退化,部分区域农药化肥过度施用,面源性环境问题显现,生态环境治理难度上升。
三是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面临新形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大,叠加新冠疫情等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污染治理主体承受力显著降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减弱、保护意愿下降、行动要求放松、投入力度减小的风险有所增加。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既需要“三水统筹”、减污降碳等环境要素协同控制,又面临乡村振兴、结构调整、产业变革等外部环境挑战。环境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面临的机遇: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愈加突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是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我省出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部署,体现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党中央部署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并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战略布局,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均为九江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试验平台,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策法规的有效保障。《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的颁布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厘清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九江市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制度基础,均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的历史机遇。随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深入,生产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措施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逐步释放,产业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十四五”时期,我市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高附加值产业、绿色低碳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比重提高,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都在向有利于减少污染的方向调整,有利于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四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愈发浓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得到广泛认可,社会公众更加主动参与、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社会氛围,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国家层面更加注重科技帮扶,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助力基层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公众环境意识提高,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热情日益高涨,对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更加坚定。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融圈入群、强产兴城、绿色发展、实干崛起”的工作思路和“三打造两提升”部署,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生态节点,建设“美丽江西”九江样板。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九江。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污。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实行最严密的法治监管,提升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监测能力,依法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实施统一监管。
坚持系统保护、精准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注重综合治理、系统保护,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动实现减污降碳与生态协同增效。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保护体制机制,深化落实改革各项举措,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增强动力和活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强化政府主导,大力推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及时公开,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治的治理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进步,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是:
——生态环境质量更高起点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断面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全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持安全稳定。
——生产生活方式更高质量转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温室气体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生态系统安全性更高水平保护。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监管,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环境安全风险更高要求管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显著增强,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展望到二〇三五年,高标准建成长江经济带重要生态节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提升,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表2 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
注:1.[ ]表示累计目标,/ 表示非考核项;2.以上指标与省级正式下达任务要求不一致的,以省级下达要求为准。
第三章 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部署,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全面贯通供应链、扩张延伸产业链、升级重塑价值链,深入实施扩链强链延链补链工程,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管理效能,推动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纤维素纤维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精深化、集群化发展,打造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深入实施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做大京九(江西)电子信息产业带,加快建成“世界硅都”、中国最大玻纤及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成全省有重要影响力的装备制造基地。以高端化、特色化、绿色化为导向,重点发展新能源(氢能)、聚乳酸新材料、生命健康、柔性电子、量子科技、碳捕集和存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通过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提升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探索建立生态修复与开发建设占补平衡机制。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制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水平。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研发推广。加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全力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推广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开展全市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按照省级部署,完成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推动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推广和应用。加快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积极打造产业低碳循环发展平台,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推动产业空间优化,深化园区循环化补链改造,推进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工程,促进企业循环化生产、园区循环化发展、产业循环化组合。推进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实施一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
推进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融合升级。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一体谋划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加快发展水产、茶叶、果蔬等特色农业,做大做强彭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修水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九大工程”,着力发展“两茶一水”特色产业。大力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重点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坚持绿色生态理念,创新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一乡一园”建设,培育九江生态休闲农业优势品牌。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培育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等新业态。大力推动航运物流领域科技进步,科学提高物流组织和输送效率,提升九江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承载能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升级,重点发展旅游业、健康养老产业、体育产业等,积极创建国家文化旅游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打造一批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构建现代商贸服务体系。
发展壮大数字经济。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发展和成果应用。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不断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建设数字经济平台,以鄱阳湖生态科技城为主战场,以九江经开区、共青城高新区及县(市、区)科创园为依托,争创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工程、智慧农业“123+N”平台提升工程、智慧物流示范工程、智慧旅游示范工程,推动产业数字化进程。打造省级大数据产业基地和云计算产业园。
第二节 全面推进结构调整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动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下降。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严控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现有自备燃煤机组改为公用或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下降到70%以下。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节约能源优先,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提高能源配置效率。鼓励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BIPV);以高山风场为重点,发展风力发电;以农林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为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启动共青城江益太阳能、修水太阳山风电场等一批光伏、风能项目建设。探索氢能开发利用,加快引进氢能及燃料电池,优化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建设布局。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以上。优化提升电力输送网络。积极构建中心城区“双气源”供气模式,形成以中石化“川气东送”和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为气源的双保供格局,重点推进永修至武宁、武宁至修水长输管网建设。
推动能源清洁化替代。加大电能替代力度,深入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工程。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的电气化、智能化发展,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焦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窑炉,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加大民生用气保障力度。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全市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原材料及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逐步实现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路有序转移。推动铁路运能提升,着力打造形成“三纵二横一射二联二支”的多层次、多模式、放射形、强连通的铁路客货运网络。加快完善水港运输体系,以彭泽港区、城西港区两大枢纽港区为依托,推动瑞昌港区、城东港区、湖口港区等联动发展,形成“两纵一横五支”内河航道网。推进彭泽红光作业区、矶山作业区、彭郎矶作业区、赤湖作业区等疏港公路和城西港区、彭湖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加快形成以长江和赣江为主轴、九江港为核心的江海直达多式联运中心。
第三节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船舶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重点加强石化行业有机硅新材料终端应用和高端聚烯烃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大力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新型氟硅化学品、氯碱深加工产品。聚焦石油炼化和精细化工两大板块,加快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拓展下游深加工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打造高端石油化工产业集群,提升有机硅下游和终端产品的研发、转化和生产能力,打造“世界硅都”。重点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转型升级,开发低能耗冶炼、节能高效轧制、高端装备用钢、新能源汽车用钢等技术和产品。强化有色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力争企业达到清洁生产I级标准。深化湖口高新区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推广有色金属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瞄准新型钢铁、特钢、钨、铜冶炼及精深加工产业等重点领域,扩展钢铁有色金属材料在新基建、装备制造和军工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建设高水平钢铁有色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钨产业园、模具钢产业园。优化建材产品结构,引导建材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发展多功能建筑材料、绿色生态水泥和新型建筑陶瓷等高端产品。重点发展纺织行业高端面料、特色家纺、品牌服装、产业用纺织品、差别化纤维等产品。加快纺织服装产业绿色技术创新和智能制造升级,推动纺织服装产业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层次发展,加快打造中国最大纤维素纤维产业基地、中部地区最大羽绒服装产业基地。着力发展船舶行业游艇、氢能、液化天然气船和海洋工程装备配套,打造船舶制造基地、船舶配套基地和游艇制造基地。
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发展壮大绿色制造产业。加快绿色技术在制造业中的转化应用,推动生产原料、能源的绿色替代。发挥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示范工厂的龙头引领和绿色示范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行业绿色制造的整体水平。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实施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制度。
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使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市新能源公交车100%全覆盖。深化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期生态保护,稳步推进绿色公路、绿色港口建设。加大交通流域废旧材料再生和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国省道沥青路面废料循环利用率达到85%。
第四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新风尚。加大生态文明教育力度,提升公众参与度,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引导公众积极践行节水、节电、节气和垃圾分类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推动全民绿色生活。鼓励绿色消费。加强绿色消费的宣传与推广,增强绿色消费意识,抑制不合理消费,反对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等环境标志认证,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遏制食品浪费。鼓励低碳居住,鼓励使用节能、节水低碳产品,推广高效节能电器,提高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提倡绿色出行,加大绿色环保出行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购买新能源汽车,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等。推行绿色办公,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到2025年,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形成崇尚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的社会风尚。
引导全社会绿色低碳行动。发挥政府机关作用。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鼓励企业设立企业开放日,推动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专栏1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大工程
(一)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工程。
以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行动。对九江萍钢等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
(二)能源结构调整工程。
坚持先立后破,以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积极实施风电、氢能、太阳能等重点建设项目。优化电力输送网络,建成修水、庐山、永修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加强天然气管网和储备设施建设,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实施永修至武宁、武宁至修水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
(三)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程。
以彭泽港区、城西港区两大枢纽港区为依托,推动瑞昌港区、城东港区、湖口港区等联动发展,打造以港口为核心、公铁为配套的集疏运体系。推进城西港铁路专用线和红光铁路专用线项目。
加快以水运为核心的九江港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构建水水、水铁、水公、水空等多式联运体系,加快形成以水铁联运、江海直达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中心。
第四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围绕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自主贡献,以“降碳”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确保完成省碳达峰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达峰目标任务,开展节能降碳形势研判预警,强化奖惩机制和督导检查,加强过程管理。鼓励绿色发展基础好、生态文明创建积极性高的县(市、区)率先达峰,支持共青城市、武宁县等绿色低碳试点县(市、区)在达峰行动中走在前列。
推动重点行业和企业碳排放达峰。推进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完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提高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门槛,加速淘汰二氧化碳排放高的落后产能。推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制订达峰目标,加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计划。有序推进亚东水泥、理文化工、神华国华、九江萍钢、九江石化、国能九江等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
深化推进低碳试点示范。深入推进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景区、低碳社区、低碳学校等试点创建工作,逐步构建九江市多层次的低碳试点建设格局。选取一批农业产业园、旅游景区、社区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工作。推进一批省级达峰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建设。推动探索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发展方式,形成具有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推动绿色低碳试点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低碳示范园区,推进瑞昌经开区创建低碳智慧示范园区、共青城高新区创建“碳中和”示范园区。探索推进碳中和能源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建设能源高新产业示范基地、绿色能源特色小镇、零碳岛等能源示范产业集群。稳步推进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与低碳产品认证等工作。深化推进碳普惠制工作。推进实施一批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与低碳产品认证。积极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乡(镇、场)、旅游景区等探索开展碳中和(近零碳)试点示范,到2025年,全市建成各类碳中和示范项目不少于5个。
第二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以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现代轻纺、装备制造、电力能源为重点,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推广新生产技术,培育壮大低碳、零碳、负碳产业,有序推进碳捕集能力建设,开展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构建绿色体系。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65%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进力度,探索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推行绿色施工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到2025年,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5%。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探索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利用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依托本地优势,发展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完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和能耗公示制度,构建和完善建筑能效监管体系。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加快电动汽车、轨道交通、船舶岸电发展。推进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新增或更新的厂内作业车辆和机械基本实现新能源化。稳步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配套完善水运LNG加注体系,推广清洁能源车船。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耗量限值标准。提高新售汽车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推进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绿色港口、绿色空港、生态航道建设。推进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公共停车场等主体配建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100%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得到保障。大力发展低碳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布局,有条件的城市道路要划定公交专用道,全面推进公交首末站、公交候车亭等项目。到2025年,城市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不低于95%,中心城区公交出行比例达到35%以上;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的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新注册车辆实施机动车国六a排放标准。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持续下降。开展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控制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业过程排放的温室气体。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第三节 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深入推进九江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加强气候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和管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资源保障、能源供应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提升公众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适应气候变化新模式,推动低碳城市、低碳产业、低碳生活发展。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加快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农田保育、湿地保护,增加森林、农田和湿地碳汇,推进城市绿网建设。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长江岸线、环鄱阳湖、环庐山、环西海等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逐步优化和调整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生态治理工程。“十四五”期间,实现森林“四化”建设面积6万亩,人工造林面积36万亩,封山育林36万亩,退化林修复10万亩。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7.0%,林地保有量达到11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6800万立方米。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革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和种植技术,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的减量、替代行动,提高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将“韧性”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着力提高城市抵御力、恢复力和适应力,全面提升城市韧性。合理布局城乡绿地、水网、岸线等生态要素。强化水资源保障、水灾害防治与预警建设,提升水利基础设施适应能力。统筹提升极端气候事件应对、防灾减灾监测预警、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到2025年,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第四节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制度体系。制定实施与全市达峰目标相匹配的“十四五”碳排放控制方案,将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健全市、县(市、区)温室气体环境统计核算体系,完善温室气体考核制度。持续推进市、县(市、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数据报送系统,推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推进温室气体排放监管与环境监测、执法检查等工作融合。
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水平。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开展重点行业甲烷、含氢氯氟烃(HCFCs)排放监测,推进温室气体观测站建设。强化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监督管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专项培训,提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提升碳排放重点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咨询服务监管。深入开展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强化温室气体监测报告和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在环境统计工作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调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统计调查制度。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序推进“两高”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落实国家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探索建立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政策。梳理全市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源,结合产业特征和管理要求,按照固定源“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非固定源“可量化、可分解、可考核”原则,编制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工作方案,探索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试点。积极探索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创新举措和有效机制。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碳达峰碳中和。
加强科技支撑和行业合作。加强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基础性课题研究工作,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突出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化低碳能源推广、原材料替代、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应用。引导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合作和交流。
第五章 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提升大气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第一节 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推进钢铁(球团)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改造比例达到100%。开展水泥行业排放治理,2022年底前水泥行业全面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持续强化工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证后执法监管,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废气全面达标排放,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自动监控系统。
强化锅炉废气精细化管控。依法严把准入关,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推广集中供热,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28日,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获悉,随着近日云南省南华县陆家垭口光伏电站投产,云南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并网的装机容量突破3000万千瓦,占全省新能源总装机逾64%。据介绍,云南省目前集中式新能源装机4625万千瓦,是仅次于水电的第二大电源。2024年,云南省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
从重庆清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官微获悉,11月20日,清电新能源公司首个集中式光伏项目—丰都县许明寺镇100MWp农牧光互补复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此项目是国家电投重庆公司在渝自主开发建设的首个集中式光伏项目,也是清电新能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举措。据悉,本次
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关于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收益资金的通知》的公示,共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273.8万元,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资金165.75万元,用于科左中旗2023年实施的3315户庭院经济项目到户补
11月14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文件指出,以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先行市为主要目标,构建能源工作统一话语体系,全面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做好项目谋划建设,去年完成电源、电网及新型储能项目投资65.69亿元;新增光伏并网容量85.05万千瓦,居全省
11月19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4年第十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报告指出,此次纳入2024年第十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28个,核准/备案容量1247.3兆瓦。原文如下:关于公布2024年第十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青岛市城阳区北岸城晖150MW渔光互补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是城阳区首个渔光互补项目,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和水面空间资源,将光伏发电和渔业养殖相结合,形成“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复合产业模式,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生产1.78亿度绿电,年
近日,云南凤庆县2024年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评审结果公示。凤庆县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8个,装机规模65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9.9亿元。从评选结果来看,8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均为华能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日前,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发布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虚假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原文如下:近期,网络上出现了大量关于沧源县900兆光伏发电项目的咨询信息,这些信息声称一家名为国能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在沧源县备案了955兆瓦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费用约9亿元,并要求有意向合作的企业
11月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4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光伏并网16088万千瓦,其中集中式7566万千瓦,分布式8522万千瓦(含户用2280万千瓦)。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累计光伏并网容量7722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43035万千瓦,分布式34191万千瓦(包含户用13852万千瓦)。2024
11月4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国网黑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直调的公用燃煤机组均以机组为单位参与现货市场。其中:10万千瓦及以上的为竞价燃煤机组,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全电量参与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湖南湘西州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推动储能技术应用,积极推动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配建储能电站。加快推动电芯制造、电池组装等规模化生产,加强全固态电池等前沿技术研究和储备,重点发展磷酸铁、锂、石
随着全球对清洁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我国“双碳”政策的深入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作为一种创新的能源解决方案,正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在西安,就有这样一家“黑科技”企业——赫里欧新能源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建筑穿上会发电的“外衣”,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其自主研发的BIPV技术
11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名单,共计26个项目上榜,总装机容量9929.34kWp。详情如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
11月11日-11月16日,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盛典暨全球合作伙伴峰会在苏州隆重举行。来自海内外共计千余名嘉宾、合作伙伴先后出席为期一周的论坛和活动,大家共聚2500年历史文化名城,共探能源变革时代大势。低碳建筑全新征程在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仪式中,苏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毛伟,苏州高新区党
伴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光伏技术的不断成熟,国家补贴政策也在持续落地,为光伏企业开拓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光伏电站不仅被应用到制造业、交通业等工商业领域,户用光伏也正如火如荼走入千家万户。这种形式,既可以为居民带来经济收益,又可以减少碳排放。传统光伏受到自身安装方式
日前,从桃都肥城传来一则喜讯,由赫里欧新能源(肥城)公司主导推进的青兰高速肥城南高速出入口迎宾墙BIPV项目,荣获2024年度BIPV项目卓越解决方案奖。这一殊荣的获得,犹如一石激浪,在业内外激起层层涟漪,引发广泛关注。事实上,这个项目的成功只是肥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其中一个成功探索
11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改委征求《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指出,鼓励企业在本区内以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为主体,探索区域能源中心、智能微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新模式。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2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
10月30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4年起,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其他市2025年起执行。到2025年,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支持滁州、芜湖、蚌埠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
在当今全球能源转型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光伏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工商业、交通业、办公大楼、产业基地等诸多领域。光伏发电本身具有的经济性、节能性、可持续性等多重属性,又使其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接受度不断提升。传统光伏屋面受到产品自身特性的影响,存在很大的
10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新建厂房应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文化体育建
在全球“碳中和”目标的加速推进下,绿色能源成为转型大趋势。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传统光伏受到安装方式、产品自身特征等的限制,既要求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又存在漏水、开裂等隐患。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主张融入建筑本身,将光伏板与建筑本身相结合,在高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日前,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禁止在以下屋面安装:国省道、高速公路沿线两边100米范围内的房屋;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所依附的房屋为违章建筑;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5年的砖混结构房屋
近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就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操作政策进行了讲解,详情见下:
9月24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建档立卡是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的基础,是生成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的重要前提。可再生能源发电
8月19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江西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原文如下:关于征求《江西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
8月15日,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拨村级光伏电站2024年度第一批上网电量国家补贴的通知》,将该市已建成并网发电并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国家度电补贴资金进行下拨,下拨补贴总金额超过41万元。根据《通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只能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一)设置公益
8月9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开展“新能源+氢能”专项试点,依法依规完成审批手续前,对实质开工的氢能项目,根据落实的氢能应用场景及规模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奖励,针对首批氢能
8月6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阶段性短暂性恢复执行尖峰电价的通知,通知指出,阶段性短暂性恢复执行尖峰电价,时间暂定8月7日~8月25日(尖峰时段20:30~22:3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短暂性恢复执行尖峰电价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受持续晴热高温天
7月31日,江西省九江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第66号建议答复的函》,答复提到,此次江西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要目的:一是契合用电负荷变化,江西省新能源装机的高速发展,截至2023年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566万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比例41.9%。同
7月22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第一批在建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拟转为市场化交易项目的公示,拟同意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15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14个项目由保障性消纳项目转为市场化交易项目,其中光伏项目9个,规模1175MW;风电项目5个,规模286MW。原文如下:关于第一批在建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7月3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按月填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和省级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等应及时访问填报系统,自行注册账户,并于每月15日前按系统要求填报运行数据。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应积极做好新能源消纳数据组织填报工作,电网企业应按照“应报尽
6月28日,江西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建设计划清单发布,规模达到111521.24千瓦。原文如下:全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建设计划项目汇总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补充完善〈江西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开发工作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管理已下放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