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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支持推广光伏等清洁能源 降低碳排放强度 探索碳中和实现机制

2022-05-10 14:47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产业清洁能源海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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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洋浦与那大城区的快速互联互通,提升环新英湾地区基础设施水平。支持建设环湾公路、环湾轻轨、滨海新区、中心渔港、滨海休闲观光大道、新英湾海底隧道、洋浦至那大快速路,加快构建环湾快捷交通一张网。加快琼西北供水工程、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建设,协同推进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资源保障。推进2×460MW热电联产项目、洋浦电厂改扩建项目,加快建设智能电网,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加快推进天燃气骨干网建设,补齐城镇天燃气管网短板。推进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建设,加快5G、IPv6、综合能源补给站、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推广应用,提升城市和园区管理水平。

(十四)进一步提升口岸服务能力。推进洋浦智慧口岸、EDI(电子数据交换)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港口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推动船公司统一海运电子提单标准。加强洋浦自动化码头建设,推广智能卡口、无人集卡等新技术,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支持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支持适时申请增设儋州机场口岸。支持洋浦完善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查验设施及综合指定监管场地建设,稳步提升洋浦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反走私能力。

(十五)构建适应自由贸易港发展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支持儋州洋浦根据授权自行编制、颁布实施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支持儋州洋浦在自身财力范围内根据需要依法依规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设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符合产业规划和环保标准的产业及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给予扶持。根据企业和产业项目情况给予资金扶持,用于企业基本建设、科研创新、人力资源开发、市场拓展等综合补助。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适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合理划分省与市事权和支付责任,合理安排转移支付,在保持对儋州转移支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原给予洋浦的重点园区优惠政策予以保留,并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地债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洋浦财税分成体制继续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债),全力服务保障环新英湾地区规划落地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

(十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设立儋州洋浦发展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儋州洋浦开发建设。支持儋州洋浦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交通、环保、养老等领域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等形式,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国际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等国际金融组织对儋州洋浦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产业发展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儋州洋浦联合引入国际财团或知名城市运营商开展合作,采用市场化融资,依法依规实施土地开发。加快洋浦控股市场化改革,实现由公益类国企向商业类国企转变,洋浦控股由洋浦管委会全权管理,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由管委会自主决策。支持儋州洋浦市属国企提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十八)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力度。在排放、能耗等指标安排方面向儋州洋浦倾斜。加大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由省统筹安排,支持儋州通过处置存量建设用地产生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对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不足的,由省根据全省指标情况调剂安排。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允许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儋州洋浦统筹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用于环新英湾滨海产业新城建设。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推进实施标准地制度。根据产业项目特点,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作价入股等灵活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农垦集团在儋州的改革创新试点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垦地融合发展。支持创新存量建设用地处置方式,支持儋州洋浦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按照一事一议、集体决策的方式作出处置决定。

(十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一的市场规则、互联互通的市场基础设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实施和深化极简审批改革,推动在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建立“标准制+承诺制”的投资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推行跨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建立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建立营商环境等投诉维权机制。探索“简易破产”改革,实现简易破产制度创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改革。支持引进国际知名的商事仲裁机构,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大力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研究实施降成本优环境行动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

(二十)进一步提升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与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参与和主导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建设功能多样、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围绕石化新材料、健康食品、航运物流、海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设立创新创业平台,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支持海南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发挥农业科技优势,打造国际一流的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探索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职务发明、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支持儋州与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立合作机制,开展科研育种育苗。加快建设德国比勒菲尔德应用科技大学和中德产业园,吸引优质企业资源和科教资源落户。

(二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儋州洋浦争取城市现代化试点,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支持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实现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深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支持推进那大城区城市更新。支持儋州洋浦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允许以灵活的体制机制引进岛外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支持在儋州洋浦建设一批优质院校、医院、文体场馆设施,加大对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儋州市人民医院和滨海新区医院、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含幼儿园)、洋浦产城融合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儋州洋浦城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十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儋州洋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自主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以市场化薪酬吸引高端人才,自主认定人才的标准和政策在儋州洋浦区域内执行。支持简化海外人才工作办理手续,积极推动将外国人工作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儋州洋浦,支持离岸创新人才引进及使用,鼓励儋州洋浦各类单位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建立前端孵化基地、离岸研发中心并聘请使用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按照控制总量、急需紧缺原则,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行灵活人事管理制度,吸引国内外一流专业人才。支持儋州洋浦施行以经常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取消引进人才落户限制,灵活运用落户、购房等措施,吸引海内外人才集聚,为产业发展服务,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在儋州洋浦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受理点,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十三)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支持儋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支持环新英湾地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推进大气、水、土壤等协同防治和综合整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推广光伏等清洁能源,降低碳排放强度,探索碳中和实现机制。优化生态环境空间布局,构筑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态安全、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发展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二十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支持加快推进儋州洋浦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标准化“智慧平安社区”。按照宜放则放的原则,将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事项交由乡镇街道承担,构建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实现镇街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强化机构编制和经费资源向一线倾斜,提高基层管理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党建,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成立推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更加高效的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为实施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省直有关部门要真放权、真支持,切实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十六)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省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围绕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促进、监管服务等方面开展立法。省级下放洋浦的管理权限适用于儋州相关机构,给予充分的改革发展自主权。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支持儋州洋浦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整合。

(二十七)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按照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实行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薪酬制度。妥善安置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全省统筹调配一批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安排,鼓励洋浦进行法定机构改革和政府雇员制度改革,对非体制内人员实施市场化激励机制,引导优秀人才到改革发展一线建功立业。

(二十八)加强风险防控。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分析、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改革发展风险,重点防范意识形态、贸易投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制定防范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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