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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广东自然资源厅发布“农光互补的光伏发电项目如何处理土地关系?是否需要审批?”的问题回复。
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光伏发电项目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农光互补的光伏发电项目如何处理土地关系?是否需要审批?
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光伏发电项目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规定:
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在供应其他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配套设施用地产权关系;鼓励新产业小型配套设施依法取得地役权进行建设。
《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规定:
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新建、改建和扩建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管理的,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要求,合理利用土地。
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其中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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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由绍兴江滨热电公司自主建设的大唐浙江诸暨陈宅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是集团公司在浙江诸暨市投资建设的首座大型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是目前诸暨市陈宅镇最大的农光互补光伏项目。项目建设规模30.9兆瓦,建成后平均每年可提供4155万千瓦时清洁电力,节约标准煤约1.2万吨,减少二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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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江苏扬州真武50兆瓦农光(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现首批并网发电。该项目由三峡集团所属三峡能源投资建设,三峡集团所属江苏分公司运营管理。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5976万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7660吨,减排二氧化碳44579吨。该项目依据地块地形特点,采用渔、农、光“三位一体
4月11日,大唐集团浙江诸暨市陈宅镇30.9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开工仪式在陈宅镇巽迪陈村举行。该项目总投资近1.7亿元,预计将于2024年底竣工。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可向电网提供超4000万度电量,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28万吨,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此外,农光互补是一种农业种植与光
4月11日,由中国安能一局承建的浙江诸暨光伏项目开工仪式在浙江省诸暨市陈宅镇顺利举行。诸暨市陈宅镇30.9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陈宅镇,计划装设60158块665Wp单晶硅光伏组件,直流侧40.00507MWp,交流侧30.9MW。
3月26日,湖南会同县人民政府与与上海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举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签订仪式。据悉,本次签约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会同县连山光伏发电项目、会同县广坪光伏发电项目、会同县团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310MW,投资规模初步估算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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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对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37号代表的建议进行了答复,详情见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林函〔2024〕369号蓝胜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河池市列入国家第一批新型电力系统改革试点的建议(第2024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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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安徽省林业局发布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禁止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擅自采矿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原文如下: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4月2日,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文件指出,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
近期,央视所披露的湖北省安陆市耗资巨大的高标准农田改建为光伏电站的事件,不仅将光伏用地问题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也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注。同时,近期水利部也印发了《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河湖管理范围内
4月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海南州塔拉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海南州共和县铁盖乡拉才村的0.1348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海南州塔拉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原文如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塔拉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土函〔2024
近日,陕西略阳县略阳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纵深推进河库沟渠“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文件指出,2024年至2025年,利用2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其中,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问题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承担防洪任务水库清理整治任务。
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近期对云南省已建、拟建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占用林草地较多的楚雄、大理、红河、临沧、文山等州(市)的重点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和合理有序发展。调研组深入一线,查看了现地施工情况、临时用地恢复植被情况和林光互补成效,查
日前,甘肃省总河长令第10号发布。根据文件,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
近日,陕西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卫东一行,围绕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草地存在政策障碍以及林草规划调整等事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延安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常晓斌主持会议,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安塞区、黄龙县林业主管部门参加。座谈会上,市林业局汇报了延安市生态云感知系统及光伏发
3月15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新增用海用岛审批的,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开展专家论证,符合要求的,呈请
4月24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光伏安装和工业厂房屋面维修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乡镇(街道)要靠前服务,要做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告知属地厂房(房屋)业主(使用人):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工业厂房屋面维修作业和光伏安
4月19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广东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5G基站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网需求侧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具备建设光伏条件的5G基站场地,同步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打造一批“零碳”5G基站示范标杆,为信息通信行业
4月18日,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潮安供电局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求,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努力做到“能并尽并”。对于装机超过局部电网承载能力的,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
4月17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文件指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斗门建成光伏示范开发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推进珠海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三期项目建设。支持固体废物处理企业,探索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实施城中村配电网和工业园区抄表到户改造升级。采用“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专项治理”模式,加快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升级,解决城中村超容用电、供电质量低、中低压网架不完善、“三线缠绕”及电气火灾隐患
2024年4月15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属地区域2024年3月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2024年3月,广东省新增户用装机1929户,总规模为61.97MW,其中韶关、梅州、广州列前三。具体数据如下:原文如下: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属地区域内2024年第三批并网投运的户用光伏项目根据《国家能源局综
4月8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海上风电规划方面,“十四五”及“十五五”期间,我市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加速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已建成投产近海浅水区揭阳市神泉一315.5MW、神泉一(二期)91MW、神泉二502MW等3个项目共90
4月9日,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备案注意事项。文件显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江海区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符合以下规定:(一)非经营性高度低于2.2米的小型分布式光伏附属设施、设备无需办理《建设工
4月5日,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南雄市2024年度第二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根据批复,第二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增容)项目共54项,其中编号1-48号共计48项,合计新增装机容量1202.65千瓦,编号49-52号共计4项,合计增容装机容量57千瓦,同意备案并纳入南雄市
4月3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科学规划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打好“绿色能源牌”,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优化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开发模式,发挥国资国企在新能源开发中
为进一步推动潮安区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3日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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