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发改委印发《河池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文件明确,在全市辖区内拟开发建设的整县推进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抽水储能项目的准入与退出管理参照本制度。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河池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河发改交能〔2021〕2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河池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河池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第一节 依据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进规范全市新能源项目准入、退出管理,科学、有序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积极培育与引导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规范管理在全市范围内拟开发建设的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准入与退出工作。
第三条在全市辖区内拟开发建设的整县推进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抽水储能项目的准入与退出管理参照本制度。
第二节 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第四条建立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原则上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内召开,特殊情况由召集人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成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和河池供电局一名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兼任。
第五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全市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问题,重点研究全市新能源项目准入与退出管理,提高项目前期工作与开发建设效率,促进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新能源项目准入管理
第六条严格实行项目准入审核机制。新能源项目在获得自治区建设指标前均纳入准入审核管理,项目准入包括提交预审材料、预审评分、评分公示、会议审查等环节。
第七条新能源项目准入预审材料由拟入驻企业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建设经验、建设能力、建设规模、设备先进性、产业融合、社会经济效应等。
第八条预审评分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集中评分,必要时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派的专业人员集中评分。
第九条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企业建设经验、建设能力、产业融合、社会经济效应分值各20分,建设规模、设备先进性分值各10分。
(一)企业建设经验(20分)
1.风电项目:
企业在国内投资建设风电项目,建成装机规模低于50万千瓦不得分;50万千瓦(含)-100万千瓦得5分;100万千瓦(含)-150万千瓦得10分;150万千瓦(含)-200万千瓦得15分;200万千瓦(含)以上得20分。
企业在广西投资建设电源项目,建成装机规模低于50万千瓦不得分;50万千瓦(含)-100万千瓦得5分;100万千瓦(含)-150万千瓦得10分;150万千瓦(含)-200万千瓦得15分;200万千瓦(含)以上得20分。
上述二项评分取最高者。若企业合资投资建设项目(提供股权比例证明),以企业实际占股比例计分;若项目投产后转让,该项目建设方业绩按照80%比例计分,该项目收购方业绩按照20%比例计分。
2.光伏发电项目:
企业在国内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建成装机规模低于50万千瓦不得分;50万千瓦(含)-80万千瓦得5分;80万千瓦(含)-100万千瓦得10分;100万千瓦(含)-150万千瓦得15分;150万千瓦(含)及以上得20分。
企业在广西区内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建成4万千瓦(含)-6万千瓦得5分;6万千瓦(含)-10万千瓦得10分;10万千瓦(含)-15万千瓦得15分;15万千瓦以上得20分。
企业在广西区内投资建设电源项目,建成装机规模达50万千瓦(含)得5分;达到100万千瓦(含)得10分;达到150万千瓦(含)15分;150万千瓦以上得20分。
上述三项评分取最高者。若企业合资投资建设项目(提供股权比例证明),以企业实际占股比例计分;若项目投产后转让该项目建设方业绩按照80%比例计分,该项目收购方业绩按照20%比例计分。
(二)企业投资建设能力(20分)
1.风电项目:
企业(按二级公司,若无则按集团或一级公司)首次在河池投资风电项目得5分;在河池只有1个项目且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得5分,已投产的得8分;在河池有2个以上项目的,按投产项目数与核准项目数比例得分:在30%以内得0分;在30-50%得5分;50-70%得10分;70-100%得15分;达到100%的得20分。
开工建设以永久性工程基础施工为标志,并网发电以电网公司证明文件为准。
2.光伏发电项目:
企业(按二级公司,若无则按集团或一级公司)首次在河池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得5分;在河池只有1个项目且在备案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得5分,已投产的得8分;在河池有2个以上项目的,按并网发电容量与获得建设指标容量比例计分:在30%以内得0分;在30-50%得5分;50-70%得10分;70—100%得15分;达到100%的得20分。
开工建设以永久性工程基础施工为标志,并网发电以电网公司证明文件为准。
(三)建设规模(10分)
申报项目总装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下得0分;50兆瓦(含)-100兆瓦得3分;100兆瓦(含)-150兆瓦得5分;150兆瓦(含)-200兆瓦得8分;200兆瓦以上得10分。
(四)设备先进性(10分)
1.风电项目:申报项目承诺采用单机容量2.5兆瓦以下机组得0分;2.5兆瓦(含)-3兆瓦得5分;3兆瓦以上得10分。
2.光伏发电项目:申报项目承诺采用单位组件容量在550瓦及以上且转换效率在20%以上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五)产业融合(20分)
申报项目承诺在河池市辖区内实施产业融合项目的,视产业类别、规模、利税等情况得0-10分,与县级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或市属平台公司签订产业融合项目开发建设协议的,视产业类别、规模、利税等情况得10-20分;否则不得分。
(六)社会经济效应(20分)
申报项目承诺采取有效方式支持项目所在地推进地方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视支持力度得0-10分,并与县级人民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或市属平台公司签订具体支持协议的,视支持力度得10-20分;否则不得分。
(七)加、扣分项
1.企业在河池市辖区内已落户新能源设备(含零部件)、组件、储能生产项目或与新能源产业融合相关项目的,每落户1项视产业类别、规模、利税等情况加0-10分。产业落地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与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园区管委会签订产业落地相关协议;二是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三是项目已开工建设或承诺半年内开工建设的。
2.企业项目纳入自治区“能源网”建设项目,且在上一年度超额完成项目投资任务的,按超额完成比例酌情加0-5分。
3.项目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部委相关文件明确重点推进项目范围或属省级以上政府间合作推进项目的加5分。
4.企业自愿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相关承诺书或协议的,视缴纳金额与总投资金额的比例酌情加0-10分。
5.企业在广西区内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违法用林、违法用地问题受过行政处罚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每项每次扣3分,最高扣15分。
6.项目业主提供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的,每发现1项扣5分,最高扣15分。
7.投资主体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扣10分。
第十条准入预审评分结果应当向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级园区管委会)和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信息的,应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组织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准入评分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含经过调查核实无异议),即可提交市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二条项目预审通过后即可取得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格;未取得市级准入预审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级园区管委会按有关规定,通过优化、整合资源方式另行申报,或依法依规引导企业有序退出。
第四节 新能源项目退出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新能源项目退出审核机制。除项目获得建设指标前自动退出外,其他项目退出均纳入退出审核管理,项目退出应包括发出督导信函、提交申报材料、现场复核、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等程序。
第十四条项目获得年度建设指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督导无明显进展的,可以启动项目退出机制:
(一)风电项目。获得市级准入后,6个月内无特殊原因未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的;12个月内无特殊原因项目前期工作无重大进展的;18个月内无特殊原因未具备年度建设指标申报的。
(二)光伏项目。获得市级准入后,3个月内无特殊原因未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的;6个月内无特殊原因项目前期工作无重大进展的;12个月内无特殊原因未具备年度建设指标申报条件的。
第十五条新能源项目获得年度建设指标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督导无明显进展的,可以启动项目退出审核机制:
(一)风电项目。获得建设指标后,半年内无特殊原因未申报核准的;项目核准后一年内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第一台风机或升压站基础浇筑的;两年内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升压站主体建设、设备安装或投资不足50%的;三年内未建成投产的;项目业主存在明显违约行为,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
(二)光伏项目。获得建设指标后,半年内无特殊原因尚未完成20%及以上投资或10%以上组件安装,一年内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升压站主体建设、设备安装或50%以上组件安装的;两年内无特殊原因尚未建成投产的;项目业主存在明显违约行为,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
第十六条启动项目退出机制前,项目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园区管委会应提前30天正式函告项目业主,明确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时限。
第十七条项目退出应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园区管委会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的书面信函为准。
第十八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收到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园区管委会书面信函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由2名以上(含)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核验,并认真听取项目业主的意见。
第十九条经组织现场核验无误后,即可提交市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二十条经批准退出开发建设程序的项目,未获建设指标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园区管委会依法依规终止项目前期工作和有关合作协议,并处理好善后事宜;已获建设指标的,报请自治区能源局依据有关规定收回或取消建设指标。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此件公开发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20日,华润新能源高邮神居山110MW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典礼在高邮市高新区顺利举行。神居山项目建设规模110MW,项目总投资4.5亿余元。项目采用渔光互补方式建设,同步实施渔业养殖生态化改造,总用地面积约2083亩,年均发电量超1.5亿千瓦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9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根据方案,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51个,装机405.29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41个、装机容量321.17万千瓦,风电项目10个、装机容量84.125万千瓦。详情如下:
11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发改委印发《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昆明市集中式光伏和风电项目执行省级年度建设规模管理。分布式光伏不实行年度建设规模管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电网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风电项目
10月23日,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三一硅能签订新能源项目开发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遵循“立足长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新能源项目开发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加大对四川巴中市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力度,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10月11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答复关于支持光伏制造民企发展、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提案”——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7号提案的函,文件指出,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电力装机规模达5718万千瓦,其中光伏规模达2685万千瓦,占总规模的47%,集中式光伏2663万千瓦,居全国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30日,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发改局公布该县“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配置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结果,确定竞配得分最高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据了解,富宁县“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计划配置6个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总装机530MW。其中,集中式风电项目4个,装机
9月29日,重庆云阳平安70MW光伏项目及重庆云阳汤溪130MW光伏项目开工建设。中广核新能源重庆云阳平安70MW光伏项目项目位于云阳县平安镇,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8°2933.08”北纬31°2’37.47”,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1900亩,项目总体规划容量为70MW,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可为电网提供清
9月9日,云南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富宁县“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配置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公告(二)》。公告显示,按评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5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磋商谈判,分别是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广西民海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湖南新
8月28日,广西能源发布公告称,为加快推进公司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发展壮大电力主业,公司拟自筹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暂定)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八步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八步新能源公司成立后,将立即开展风电、光伏以及其它相关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相关工作。本次
8月14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与山铁绿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铁绿能”)于浙江义乌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将在新能源产业领域展开全面深度合作。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光伏、风电、储能等业务领域,以股权投资、资源互通等
高比例新能源时代来了。在浙江,甲辰龙年春节期间,全省新能源最大出力1957万千瓦,占比达59.1%。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1亿千瓦,同比增长51.6%;风电装机容量约4.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
从光伏星官微获悉,9月15日,盂县与光伏星整县推进二期100MW项目开工仪式在山西盂县南娄镇文化广场举行。此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产生1.2亿度清洁电能,相当于每年减少39360吨标准煤的消耗和119640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对推动绿能转型、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盂县乡村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永清环保成功签订某整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PC合同,合同范围包括项目的前期开发、安装施工、光伏组件等主要设备的采购。项目将结合乡村建筑底蕴与地理风貌,“一户型一设计”、“一家一风景”,通过高效安装,增强电站的建筑美学设计,让户用光伏更和谐地融入乡村环境。
8月19日,中国电力建设山东能源沂水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一期)项目(EPC)光伏组件设备采购结果公布,中标企业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8月12日,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嘉善县整村(社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分布式光伏发展扶持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对新增的整村(社区)光伏推进项目按照500-800kw(含)、800-1000kw(含)、1000kw
近日,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布云南首期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包含供电区域内的26个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县(市、区)和7个分布式光伏发展重点县(市、区),涉及昆明、曲靖、楚雄、大理、昭通、文山、红河、怒江、玉溪、丽江、普洱、临沧、德宏、西双版纳等14个州(市)。涉及全省35千伏至220千伏
依托资源优势以及政策推动,云南省被称为“世界光伏之都”,特别是制造产业链,位列全国前列。据云南省绿色能源行业协会统计,2023年云南省规上企业29家,光伏产业实现产值1094亿元,全省建成工业硅产能115万吨、多晶硅5.2万吨、单晶硅棒150GW、单晶硅片124GW、电池片38.5GW、光伏组件13.5GW。应用端,
7月1日,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新能源产业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光伏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力争年新增光伏并网容量达到150MW。支持仁烁光能钙钛矿光伏电池在车棚、屋顶等场景开展示范应用,鼓励储
6月24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评估会议。按照国家能源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评估工作要求,2024年6月2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评估会议,对中宁县、惠农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进行评估。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中卫市发展改革委
近期,云南昌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社会投资人成交结果公告。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总投资10亿元,两个标段装机规模分别为10万千瓦。一标段中标人是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中标价为屋面租金9元/平方米/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资金150万元;二标段中标人是青岛纳晖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价:
5月24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湖区贯彻浙江省和嘉兴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落实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推进居民光伏集中连片开发。有序推进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在符合用地政策的前提下,鼓励建设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光伏电站。试点谋
受终端市场推动,光伏项目EPC招标密集发布。据北极星统计公开信息,年初至今光伏项目EPC招标规模已超76GW。其中,作为细分市场之一,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仍旧颇受关注。按照整县规划,2021年国家能源局公布首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共676个县(市、区)进入名单。根据政策,2023年
11月15日,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文件提到,加快煤炭替代,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加快建设南宁抽水
11月14日,广西壮族治自区能源局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新能源项目回收指标再分配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再分配指标规模以2024年回收的新能源项目指标为基础,共安排不超过400万千瓦陆上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本次安排的指标项目不限定风电、光伏项目类别,根据项目可行性和成熟
11月8日,广西发改委公布关于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相关问题的咨询的回复。来信标题:关于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相关问题的咨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767号)“一、光伏电站项目由属地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县(区、市)项目由项目所在地
11月12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通知,时段划分调整为:峰时段(8小时):16:00—24:00;平时段(8小时):00:00—1:00,7:00—12:00,14:00—16:00;谷时段(8小时):1:00—7:00,12:00—14:00。尖峰电价执行时间和时段不变,为每年7
10月16日,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柳州融安供电局发布关于融安县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红色预警的公告,公告显示,融安县及其所辖12个乡镇均属于红色预警区域。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电网承载力等级划分:红色为电网反送潮流超过设备限额的80%,或电网运行安
10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飞地园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优先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上述目录如有修订按最新版执行)认
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
在广西的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扎根在小村庄的明星产品登上了人民网演播厅,这里风光绮丽、村民文化生活丰富、精神富饶。近日,我们踏上这片土地亲耳聆听村书记讲述这里的幸福“秘诀”。书记的见证:「阳光球场」的诞生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邓广村,刘书记为我们介绍,这里现在已然是他们
2024年9月24日,创维光伏与广西百色市政府在中国—东盟(百色—高平)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创新发展大会上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广西百色市政府领导与创维光伏董事长范瑞武出席签约仪式,共同见证创维(百色)光伏装备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合作意向达成。本次签约,是自2024年8月22日创维光伏与人民网
8月30日,广西来宾市省武宣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根据通知文件,本次入选全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企业名单共有29家企业。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建设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原则是一个月(月底)更新一次名单。后续有企业申请,按照《武
8月14日,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同意实施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多能互补新能源发电项目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升压站)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此项目需征收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5.006亩,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57019元/亩。原文见下: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