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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水:“十四五”新建光伏重大项目12个 规模1.91GW

2022-04-24 15:36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装机量重点项目云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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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与碳达峰、碳中和新要求,把握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时期,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筑牢能源安全保供底线和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坚持整体统筹和系统优化,促进丽水市绿色能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为丽水打造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长三角生态智创高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城乡共同富裕先行区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现增量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构建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体系,实现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坚持节约优先,安全发展。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健全多元市场供应体系,强化底线思维,打造高效安全的现代能源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突出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发挥丽水绿色能源基础优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绿色低碳、智慧互联为方向,分类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科技同能源经济深度融合。

坚持共同富裕,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惠民利民,完善天然气管网、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布局,满足人民对优质优价能源的需求。统筹全市绿色能源规划布局,处理好安全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实现绿色能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绿色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奠定基础。具体目标是:

能源供应保障安全有力。电力装机容量达到585万千瓦左右,其中抽水蓄能新增装机60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150万千瓦以上。天然气消费量达到6亿立方左右,年均增速13.6%。

能源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可再生能源消费(不含外来电)占比超过40%。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继续保持高位95%以上。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考核要求。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单位能源消耗降低达到省政府下达目标要求,能效水平持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能源普惠水平不断提升。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继续领跑全省。人均装机2.2千瓦左右,居民人均生活用电突破1000千瓦时。全市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35%。

表2- 1丽水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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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为五年累计值;*煤炭消费总量66.6万吨标煤为省定限额。

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能源清洁化水平、利用效率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高,近千万级抽水蓄能电站全面建成投产,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全面建成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助推实现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两方面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可再生能源

推进高比例光伏开发利用。实施“光伏双倍增”行动,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整县制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整合利用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民用建筑、农村户用屋顶资源,发展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打造一批光伏社区、光伏村。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鼓励生态友好型复合式地面光伏项目开发,充分利用农林、水域资源,发展农光互补、茶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元化“光伏+”模式。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达到150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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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缙云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成装机容量60万千瓦。加快推进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前全面开工建设。逐步在负荷中心、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地区试点建设中小型柔性抽水蓄能电站,加快云和紧水滩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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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水电高质量发展。以保护流域水生态为前提,以推进绿色水电发展为主线,推动丽水小水电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小水电扩容和自动化改造,提升水电站公共安全水平,消除农村水电生态环境影响,持续改善河流生态,提升水电产业实力。加强生态流量管理,建立健全各流域梯级水电站联合调度或协作机制,完善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过程长效监管,完善生态流量泄放激励机制。完善小水电资产整合,推进水电行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水电行业数字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丽水市“智慧水电”系统功能,加快小水电企业自动化改造集约化管理,开展小水电生态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深化国际绿色水电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绿色水电认证,推进美丽水电建设示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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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生物质利用规模。落实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优化焚烧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热电联产,建设缙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推进生物质集中供热,建设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生物质热电联供二期项目。结合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和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探索推进风电场前期工作。依托丽水市丰富的山地风能资源,按照“统筹规划、优质建设”的原则,紧密衔接土地、林业、生态、旅游等规划要求,以美丽风电场建设导则为标准,合理规划风电场,适时开展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分散式风电,统筹协调风电送出电网布局。积极推进风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庆元百花岩等有条件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落地建设。

积极推动新能源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不同可再生能源出力的互补特性,平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带来的电网波动性,推动多能互补、生态智慧、规模高效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谋划建设集光伏、风电、水电等新能源为一体的“风光水储一体化”示范基地。探索氢能利用,推进景宁、龙泉、庆元等地利用丰水期水电资源和全域电网谷电资源开展电解水制氢,加快缙云水光氢生物质零碳能源示范工程建设。

(一)聚焦创新驱动,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高水平建设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加强网源协同规划,统筹区域内不同电源发展与电网承载能力,强化源网荷储协同和灵活资源运用,加速构建高承载、高自愈、高互动、高效能“四高”弹性电网建设,以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山区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清洁能源消纳送出能力。推进缙云大洋风光水储能源汇集站、景宁绿电100%泛微网等十大零碳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景宁、莲都、遂昌等一批高弹性生态电网工程建设,大幅提升清洁能源消纳送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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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打造坚强主干电网。加快500千伏丽西变和浙西南线路改造二期工程建设,推进云和云中、龙泉龙南、遂昌三仁等220千伏变电站,推动以500千伏网架重构、220千伏转型升级为重点,打造500千伏“东西互济”,220千伏“可靠双环”的主网架建设。实施浙西南网架优化加强工程,建成缙云抽蓄送出工程。加快开展抽水蓄能项目送出电网前期规划研究,根据抽蓄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启动配套电网建设。到2025年,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200万千伏安,500千伏线路468公里;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342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线路 683.6公里;大幅提升全市电网供电能力,形成供区清晰、适度联络、结构合理、安全高效的主干网架结构。

提升电力系统灵活可靠性。加强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建设。结合新能源开发及电网运行要求,加强调峰和储能设施建设。聚合全市境内小水电电站和分散式负荷,搭建源网荷储互动平台,打造“绿色能源虚拟电厂”,发挥虚拟电厂参与系统调峰作用。推进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2万千瓦以上。

持续完善配电网建设。加快配套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灵活接入、高效消纳和友好互动,实现清洁替代。围绕中心区域发展定位和可靠用电需求,统筹配置空间资源,加强与城市规划的协同力度,充分保护站址、通道资源。继续推进农村配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适当增加35千伏变电站及配变布点,改造小截面导线,缩短中低压供电半径,加强局部瞬时“低电压”监测和治理。

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公共停车位资源,重点在公交、城/乡际客运、高铁站等定点定线运行公共服务领域场站(停车场)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商业场所、文体场馆、办公园区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充分利用高速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城际快充网络的建设。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动乡镇、农村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换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领域充电站142座,充电桩1500个,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装接容量达15.74万千瓦。优化综合供能服务站布局,加快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到2025年,新建综合供能服务站60座。

(一)聚焦节能降碳,着力提高用能结构清洁化

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根据碳达峰要求,严控并压减全市煤炭消费,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大存量减煤力度,推动钢铁、建材、化纤、造纸等行业节煤限煤,进一步控制压减产业用煤。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动燃煤热电机组改造提升,提高燃煤电厂能效水平。2025年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较2020年下降5%。

扩大天然气消费。工业领域继续开展煤改气,新增用热需求以天然气为主满足。谋划推进高效气电机组建设,依托LNG接收(储运)站、天然气干线途经地区建设高效燃机项目。结合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在具有冷、热、电需求的能源负荷中心、产业和物流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引导有需求的大用户自建储气调峰设施,支持气电企业参与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民用领域扩大天然气利用,加快完善农村地区燃气基础设施,到2025年,全市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35%。

提升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水平。探索试点“光储充”等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提升可再生电力消纳水平。加快推进城乡用能电气化,结合居民光伏发电设施推进家庭电气化,倡导“零排放”家庭生活。推动工业电锅炉等电能替代方式,推行煤改电、油改电,提高全社会电气化水平。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分布式、智慧储能等多模式应用场景打造,提高产业可再生电力就地消纳水平。

(二)聚焦要素改革,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积极推进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落实省级层面能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用市场方式配置用能资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节能治理体制机制,推进节能能力体系建设。建立产业结构优化调节机制,通过节能审查、用能权交易制度工具,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导向,保障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推动能源要素向优势地区、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完善能源提升改善服务机制,深入开展用能诊断,积极培育一批有实力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健全节能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节能行政执法机制,提升能源数字治理水平。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能源“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的强约束倒逼和引导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建立重大产业项目招引用能预评价机制、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用能审核会商机制等,实行关口前移,科学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对地方能耗指标的影响程度,严控高耗能项目引进和落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0.52吨标准煤/万元的新增能耗项目,严格落实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措施,实行差异化用能权交易制度。落实国家和我省要求,开展“两高”项目清理整治,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提高节能监察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数字化技术在节能监察、区域用能、重大平台用能管理中的作用,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应用,加强用能监测预警,准确研判用能形势,精准施策,及时出台化解用能风险举措。加强节能分析、预警,密切关注每月用电量增速情况和变化趋势分析,对节能目标进度完成滞后的县(市、区)适时进行节能预警和督查。合理制订有序用电方案,根据节能目标完成进度,及早启动有序用电和错峰生产方案。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企业的用能。

(三)聚焦能效提升,着力推动结构性节能

推动重点行业节能增效。严格执行重点行业能效目标体系和能效技术标准,建立分行业的产业能效控制性准入标准。开展钢铁、纺织、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实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标全覆盖。对能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阶梯电价,倒逼能效提升。开展电机、变压器、空压机等高耗能通用设备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到2025年,对不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设备实现清零。“十四五”期间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技术改造累计压减存量能耗20万吨标煤。

推进重点领域能效提升。持续深化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提升大数据中心、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加快紧水滩水冷式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数据中心能效提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建能效提升等,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进公共机构能效提升行动,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开展零碳示范、智慧能源试点示范等。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新型供能方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加大电能替代力度。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到2025年主城区机动化出行公交分担率提升至40%,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促进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以高精尖为产业导向,着力招大引强,培育基于生态优势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动生态工业全面扩量升级,形成可持续的强劲增长动能。同时,加强用能、土地、环保、税收等政策引导,聚焦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纺织等现有高耗能行业,通过鼓励节能技术改造、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提升等措施实现能源高效化利用。对严重影响能源“双控”目标完成的行业、领域和企业,精准施策,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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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互驱共进,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效、安全等项目准入标准。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加快发展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三新经济”,重点培育半导体全链条、精密制造、健康医药、时尚产业、数字经济“五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加速经济新动能发展壮大。探索建立“亩均效益”挂钩项目能耗准入机制,以“亩均效益”作为项目能耗准入的重要参考,亩均税收高于或者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根据超出比例情况,适当予以分档降低或提高能耗准入基准线,同时严格落实用能权交易和能耗平衡方案等措施,倒逼项目从招引和备案阶段就提升能效意识。

(六)聚焦安全保障,持续加强油气保障供应能力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重点推进川气东送二线干线工程(浙江缙云段)、台金衢干线一期(遂昌—龙游)。根据天然气市场发展,适时实施庆元支线、文成(景宁)支线项目建设。立足民生,提高城市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和密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民生用气水平。创新点供+管道结合的模式,推进天然气城镇管网建设工程,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储气能力设施建设,加强气源保障供应。加快推进丽水市莲都油库搬迁工程,稳步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提高油品供应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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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充分发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灵活、就近消纳、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高等优势,针对产业用热需求,鼓励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项目,积极推广天然气及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应用,增强供能灵活性。争取省级相关政策支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需求,解决区域集中供热能力薄弱问题。

(七)聚焦生态融合,创新绿色能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加快水电生态智慧发展。依托“智慧水电”系统,建立水电大数据库,实现水电生态资产登记、水电生态环境监测、企业和自然人生态信用档案、水电生态状况预警。完善水电产股权交易平台,通过水电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核定生态价值,建立水电生态产品碳排放权、用水权、发展权等水电生态产品线上流转平台交易机制。

创新可再生能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结合丽水“大花园”核心区建设,创新“可再生能源+生态农业”、“可再生能源+生态工业”、“可再生能源+生态旅游”等多元应用场景,以示范带动形成多场景可再生能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创新农林政策,发挥“两山银行”的作用,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可再生能源在盘活垦造旱地、次生林等闲置生态资产中的作用;通过农光互补、茶光互补等模式,实现生态农产品价值倍增。结合充电桩、分布式计算中心、虚拟储能等新基建建设,探索绿证交易,以生态赋能产业,发挥可再生能源要素支撑丽水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作用。结合瓯江山水诗之路黄金旅游带建设,充分融合风电厂、光伏电站、水电站资源与生态旅游,丰富旅游资源。

(八)聚焦数字变革,探索能源领域先行先试

加快能源数字化改革。加快能源产业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我省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方面的信息技术优势,推动能源管理、能源运行、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市能源大数据中心,构建“绿色、智能、创新、融合、开放、互动”的能源大数据枢纽,为能源“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优化能源要素配置改革。积极落实省级层面能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用市场方式配置用能资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行重点领域用能预算管理,通过节能审查、用能权交易制度工具,保障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推动能源要素向优势地区、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严把项目能评关,强化全过程监管。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树立行业标杆,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

积极推进电力和天然气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探索将“绿色能源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市场交易,推动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充分发挥其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利用价格手段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主动错避峰。积极申报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降低区域用能成本。积极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开拓绿电积分在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推动落实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强保供责任意识,落实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规划引领

加强规划制定和实施,充分对接碳达峰行动方案,建立以丽水市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为统领,电网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加强绿色能源规划与丽水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加强能源规划动态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按规定程序适时进行中期调整。

(二)加强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出台的促进新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丽水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大绿色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和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三)完善项目监管

建立和完善绿色能源项目准入、推进和退出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考核,确保各项绿色能源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的有效实施。加强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和绿色能源产业项目用地政策处理,促进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

(四)强化安全保障

牢固树立能源安全意识,切实落实能源安全责任,建立安全问责机制,完善能源保供和天然气管道、电网设施保护工作机制,确保能源安全。加强能源供应管理,建立能源预测、预警系统,健全各类能源供应协调机制,确保供应安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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