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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十四五”能源规划:新增光伏装机1.02GW (附解读)

2022-04-08 08:56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装机量十四五广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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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持续优化电网网架结构

优化补强500千伏电网结构。“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500千伏盘龙站,满足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吉林石化ABS和中石油揭阳LNG等一批大项目电力负荷需求,同时兼顾石化区扩园供电负荷,优化惠来、普宁地区电网结构。至2025年底,揭阳市500千伏变电站达3座,主变容量5500兆伏安。规划新建500千伏前詹升压站(用户站),新建500千伏前詹~盘龙站单回线路,解决专属经济区海域风电新能源送出需求。新建500千伏前詹~盘龙线路工程、岐山~韩江线路工程,新增500千伏主变容量2000兆伏安,新建500千伏线路54公里。

优化完善220千伏电网结构。“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陌山站、飞凤站、竹林站、滨海站和俊帆站等5座220千伏变电站;扩建沟美站、明山站、铁山站、兰花站和祥云站等5座22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揭阳站和普宁站等2座220千伏变电站。新建220千伏揭东~飞凤双回线路、云路~飞凤双回线路、普宁~竹林单回线路、盘龙~竹林单回线路、盘龙~俊帆双回线路、盘龙~陂美单回线路、岐山~明山双回线路、滨海~中石油双回线路、华湖~中石油双回线路、紫峰~映月双回线路工程、里湖~俊帆双回线路工程;新建220千伏中石油用户站接入系统线路工程、220千伏神泉海上风电接入系统线路工程、里湖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新建城市主干道路时,应尽量同步预埋电力电缆管道。

第三节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依托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巨正源丙烷脱氢项目、海上风电项目、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储能设施及相关的电网设施等良好的电负荷、热负荷和电源建设条件,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依托,发挥不同能源在季节、气候、地域上的互补作用,调动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打造协调发展的“源网荷储”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揭东区,推进开展新型工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第四节 推进“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发挥风电、光伏、氢能等多种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的各自优势,以国家电投揭东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4套100兆瓦级机组为区域安全保障电源,以推动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为契机,利用揭东区下属锡场镇(潭王村)、玉湖镇、龙尾镇、白塔镇、揭东开发区土地资源和村民屋顶建设光伏、具备条件的区域安装陆上风电为补充,在电网薄弱、光伏昼夜发电不平衡地区及市区充电汽车方便区域装设储能设备和充电桩,实现揭东区域燃气发电多联供、清洁绿电、储能等“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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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强化绿色节能发展,持续推进能耗“双控”

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积极衔接省“十四五”能耗强度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强化落实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大力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第一节 深挖工业领域节能潜力

精准施策,严格控制工业领域能源消费过快增长。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节能降耗行动,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组织重大节能技术推广活动。严格控制新增钢铁产能,限停建设扩大钢铁产能规模的投资项目。开展能耗执法专项行动,对达不到能耗限额要求的,限期要求其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推动绿色工程、绿色园区建设,打造示范项目,努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第二节 加快建筑领域节能发展

加强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加强县(市、区)一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新型墙材、散装水泥、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推动农村建筑节能,推进节能绿色农房建设,促进农房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第三节 完善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大力开展城市交通建设、结构、组织的优化工程。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充分发挥榕江航运功能,加快推进揭阳至惠来及粤东城际铁路等项目建设,推进水运与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加快布局内河船舶LNG加注站(含加注码头),加大内河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力度,推进揭阳港青屿作业区LNG示范加注站建设,发展清洁航运。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了解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优化“互联网+出行”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船应用。加快港口装卸机械技术升级改造,全面推进港口装卸机械“油改电”。

第四节 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严格执行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逐步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智能调控技术等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空调系统。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第五节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坚持和完善能源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用能方式变革。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实施需求侧响应,引导用户自主参与调峰、错峰,提高能源系统经济性和运行效率。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在全社会推广节约用能理念,形成节能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科学用能。

第七章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

进一步加快建设世界级能源基地、形成多元化的能源产业格局,全面推动本市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产业强市”的发展目标,重点打造形成新能源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

第一节 太阳能产业壮大工程

推动惠来县广东能源葵潭农场光伏平价上网复合项目等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发电应用,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太阳能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打造品牌做强做大。重点支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碲化镉光伏发电玻璃等的生产和设备制造,推动HJT(异质结)电池、TOPCon(钝化接触)电池关键制造设备实现自主生产。

第二节 生物质综合利用工程

依托生物质发电项目,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收储运集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生物天然气开发,推动实施大型餐厨垃圾制气-有机肥多联产示范项目、农村种养基地生物天然气和循环农业示范工程。依托研究机构着力突破多种原料混合高产发酵、干法厌氧发酵等关键技术,支持本地企业进行生物质预处理、气化、制气、提纯等相关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

第三节 储能装备研发应用工程

依托海上风电发展契机和远景能源储能产业基地项目,整合能源物联网核心技术及生态布局,结合高端电极材料、智能BMS等核心技术,打造物联网(IOT)定义的智能电池及其应用于智慧储能的行业解决方案,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智慧储能产业。推动电网侧储能布局,推进电源侧火电联合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储能”发电系统建设,鼓励用户侧储能电站和智慧楼宇建设,促进储能产业发展壮大,支撑“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第四节 氢能产业链培育工程

依托我市石油炼化、丙烷脱氢企业的制氢项目,加快培育从氢气制储、加运和应用的产业链。利用工业园区域优势,采取“先商后乘”的推广思路,优先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氢能应用试点示范,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合理规划加氢站布局。结合炼厂优势整合利用大型化工氢源,提升规模化低成本氢源供给水平。积极推进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制氢,探索削峰填谷的氢电综合调峰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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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完善成品油零售体系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按需增量、科学布局”的原则,加强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建立并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现代化成品油零售服务体系,不断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管,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远期在“碳达峰、碳中和”双目标的驱动下,传统加油站向油、气、电结合的综合型能源补给站转变,形成绿色、高效、可持续的城市能源发展模式。

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规划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动成品油市场零售体系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严把项目审批关,加强对已批项目的跟踪监督,督促企业加快落实建设资金,按照标准规范完成已批项目建设,积极加快全市成品油市场建设步伐。至2025年末,我市成品油需求总量约为82万吨/年,计划新增加油站规划点60个,加油站总规模控制在257座以内。

第二节 强化业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精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一步优化揭阳市成品油零售资格审批和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等事项办理流程指南,严格执行成品油零售资格审批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制度,强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管。

第三节 加强检查督导,加大整治力度

落实成品油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多部门联动监管,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和监管工作机制,重点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购销台账、油品来源、证照、质量、计量、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检查,杜绝出现非法存储成品油和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保障条件。

第九章科学合理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秉承“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强化政策引领,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发挥市场作用,构建我市系统科学、功能完善、高效开放、服务便捷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市计划建成充电桩约2000个(“十四五”期间新增1257个),公共桩桩车比约1:6.4,充电服务覆盖区域超过80%。

第一节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

“十四五”期间,鼓励和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全市公交车辆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物流、环卫等领域更新和新增车辆力争实现全面新能源化。鼓励网约车平台租赁企业优先投入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营运,不断提高每年更新或新增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根据线路运营需求,利用我市7大公交车场、公交首末站等重要场站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十四五”期间,实现市区具备条件的7大公交车场、9个公交首末站等重要场站充电设施全覆盖。

第二节 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

优先在商业楼宇、办公场所、大型超市等单位建设的社会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公园景区等合建或独立占地的社会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P+R”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率先实现具备条件的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加气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探索人工智能移动式充电桩,提高充电效率,减少充电桩资源浪费。

第三节 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内部充电设施建设

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根据“适度超前”原则,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比例。鼓励将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对外开放。

第四节 大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群策群力、分类解决用户充电难题。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老旧小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推进,鼓励在已建住宅小区逐步改造或加装充电设施。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结合自有产权车位或长期租赁车位建设自用充电桩。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小区通过在居民小区建设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在公共停车位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充电车位。到2025年,力争不低于50%的存量小区具备固定车位“应装尽装”和无固定车位用户“社会车位共享”。

第十章提升能源惠民力度,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保障

第一节优化农村清洁能源供给结构

从促进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农村能源多能互补和综合利用。提升生物质能利用规模,通过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带动,推动生物质能向原料多元化、产品多样化的循环经济梯次综合利用,提升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比例。建立“1+X”的原料收运储供应体系,按照合理半径构建一个乡镇级收储中心加多个村级收储点的供应网络,促进原材料便捷有效利用。探索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建设农村代谢共生产业园,将农林废物、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的治理和利用与现代能源、化工结合,提高现代农业的附加值。推进绿色能源县、乡、村建设,加强以太阳能、生物沼气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实现农村用能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第二节 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农村电网设备水平、自动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农村地区装备技术水平。加快城乡电力公共服务发展均等化,提高农村地区用电品质,通过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通过农村电网可靠性与电压质量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客户服务水平,提高农村电网电压合格率,提高电能质量,提升农村地区客户满意度水平。支持新能源建设,提升农网智能化水平,保障农村地区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新能源无障碍接入与消纳,提升农村电网配电自动化水平。因地制宜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农宅,加强农宅节能宣传,培养农民建筑节能意识,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第三节 大力推进乡村绿色能源示范

以揭阳市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契机,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推进新能源示范乡镇建设,建设好揭东埔田“近零碳排放”全国特色小镇。充分利用太阳能、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实施清洁能源倍增计划,不断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利用效率,高效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绿色能源”项目,采取“光伏企业+农业合作+农户”等合作模式,推动光伏产业与农副产业相互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第十一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本规划的实施,以保障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风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到2025年,预计我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快速提升,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天然气、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大幅上升,通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将显著降低同等能源消费总量下的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全市的风电、光伏发电、水电利用量相比同规模燃煤发电消费,可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约820吨、2430吨和666吨。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减排治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供应,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清洁生产,推进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夯实燃煤锅炉治理成效,继续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整治、工业窑炉治理及分级管控,落实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控制燃料含硫含硝量,积极推进有条件企业建设脱硝设施。继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管控,有效降低臭氧及PM2.5污染。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法规政策体系,更好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第三节 能源领域碳达峰分析

我市能源消费主要由煤炭、油品、电力和天然气构成,由于资源贫乏,本地区能源消费需求主要靠能源的区外调入和国外进口来满足。

“十四五”期间,我市碳排放增量主要来自新增的石化、火电项目,同时非电力行业的天然气、成品油消费增长也将带来一定的碳排放增长;碳排放减量的驱动力主要是海上风电规模增长和工业用煤的减少等。

火电方面,揭阳规划新增项目主要是已核准的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和国电投揭东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等,结合实际工程进度,揭东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计划于2022年投产,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9F级燃机预计在“十四五”期间投产。此外,我市还规划有一批6F级燃机电厂及分布式能源站等项目,预计部分在“十四五”中后期投产,部分在“十五五”期间投产,对我市碳排放达峰时机影响较大。“十四五”时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控煤工作,预计我市剩余工业用煤量约不到50万吨,且消减难度较大。“十五五”期间,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台9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续建投产,对我市碳排放有较大的影响。

海上风电方面,“十四五”时期揭阳重点建成国家电投海上风电场136万千瓦项目、专属经济区海域200万千瓦项目等共约336万千瓦(含国家电投近海海上风电拟扩容规模),我市电力供应将出现盈余,区外调入我市电力蕴含的碳排放将清零。

油品消费方面,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但新能源汽车推广不及预期,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燃油机动车及油品消费仍将呈较快速度发展趋势,由此带来的二氧化碳将保持一定的增长。

“十四五”“十五五”时期,是我市把握重大历史发展机遇,聚焦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加速发展成为世界级能源基地的关键期,我市将加快推进石油炼化、天然气热电联产、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能源项目,形成多元化的能源产业格局,使能源产业成为揭阳跨越崛起的强劲动力。在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积极推动我市碳排放在2030年左右进入达峰平台期。

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能源主管部门规划实施总牵头作用,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安排,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将能源发展规划作为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建设的基本依据。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各县(市、区)要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要素保障,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发展。加强能源规划动态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按规定程序适时进行中期调整。

第二节强化规划衔接

加强能源规划引导约束作用,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能源规划,将市级能源规划各项发展目标逐级分解,明确相关主体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共同推进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强能源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海上风电、电网、油气、热电联产等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做到电源与电网、气源、气网和用气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相协调,发挥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调控作用。

第三节 强化政策支持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和实施能源重点领域行业发展规划,实行“先规划、后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落实能源消费“双控”、煤炭减量替代、海上风电、天然气利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能源发展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公开公平接入和能源产业衔接配合,以及能源领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对节能提效、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针对优先保障全市天然气管道“一张网”、重要储气基础设施、重大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各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要将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作为配套基础设施,强化土地保障、投融资、价格调节等资源要素保障。

第四节加快项目推进

加强重大能源项目要素保障和政策协调,对纳入规划的能源项目,实施有效储备、滚动开发,着力推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对产业发展拉动提升明显的重大能源项目,积极合理布局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快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等创新型项目的建设。重点做好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环境总量指标平衡,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和顺利落地。

附件1:专栏汇总

《揭阳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三五”以来,揭阳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能源转型升级,大力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得到不断夯实,形成了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全面发展的多元化能源供应格局,能源供应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奋力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也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为指导我市“十四五”时期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深入调研、专家指导、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揭阳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总体思路

“十四五”时期,我市能源领域面临的问题主要有: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有待大规模开发建设,能源结构调整工作仍然艰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在经济发展带来的能源消费增量快速上涨、现有能源消费总量基数偏低、现存能源消费减量潜力不足的形势下,“十四五”期间能耗“双控”工作压力较大。此外,我市能源产业集聚度不够,整体竞争力不够强,能源产业配套尚未形成规模。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和形势,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统揽,深化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要求,统筹能源发展和能源安全,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加快转变能源生产消费方式,不断优化能源供应和消费结构,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能源保障。

三、《规划》主要目标

经过“十四五”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全市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能源保障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明显成效,新能源产业集群进一步构建,更好的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能源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到2025年,全市电源装机规模达到997.5万千瓦,海上风电并网规模达到336万千瓦,天然气接收门站达到3座,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500万吨/年。500千伏变电站数量达3座,220千伏变电站数量达21座,供电可靠性达到99.85%。

能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约950万吨标准煤(不含中石油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能耗),“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4.67%;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约14.05%(以省里下达指标为准),单位GDP电耗比2020年下降约5.1%。

能源结构更加绿色低碳。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6%;煤炭消费比重降至38%;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增长至26%。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55%。能源系统持续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能源产业更加集聚发展。依托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多元化的新能源产业格局进一步形成,以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和储能等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集群逐步形成,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规划》重点任务

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四五”期我市重点推进能源领域八大建设任务。

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打造清洁能源产业基地:推动海上风电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产业基地。2025年,海上风电投产规模达到336万千瓦。

加快推广天然气应用,促进能源结构清洁化。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天然气利用规模,促进我市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优化能源结构,逐步提高天然气在我市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2025年,全市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普及率力争达到40%。

完善产供储销体系,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建立能源多元供应体系,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持续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强化绿色节能发展,持续推进能耗“双控”。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强度“双控”,大力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快建设世界级能源基地、形成多元化的能源产业格局,全面推动本市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产业强市”的发展目标,重点打造形成新能源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

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完善成品油零售体系。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按需增量、科学布局”的原则,加强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建立并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现代化成品油零售服务体系,不断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管,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

科学合理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发挥市场作用,构建我市系统科学、功能完善、高效开放、服务便捷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市计划建成充电桩约2000个,公共桩桩车比约1:6.4,充电服务覆盖区域超过80%。

提升能源惠民力度,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保障。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补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不断优化农村清洁能源供给结构,实现农村用能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大力推进乡村绿色能源示范。

五、《规划》重点工程

实施十大类共158项重点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632.7亿元,全部为企业投资,其中“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约2069.5亿元。具体如下:

海上风电工程:包括国家电投揭阳900兆瓦海上风电场项目、揭阳近海深水区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等7项,总投资约1333.6亿元。

油气工程:包括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揭阳天然气管道工程、中石油广东揭阳LNG项目、中石油广东揭阳商业储备库等19项,总投资824.9亿元。

火力发电项目:包括国家电投集团揭东燃气热电项目一期工程、国家电投集团揭东燃气热电项目二期工程、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揭阳新亨“煤改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等7项,总投资173.5亿元。

光伏发电工程:包括惠来县鳌江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广东能源葵潭农场光伏复合项目、揭东区白龙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8项,总投资约58亿元。

生物质发电工程:包括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惠来县含尾坑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一期、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等5项,总投资22.6亿元。

陆上风电工程:包括惠来县石碑山风电项目、惠来海湾石二期风电项目、揭阳揭西上砂风电场项目、国家电投揭东区潭王村“乡村振兴计划”分布式风电(光伏)试验项目等4项,总投资27.56亿元。

电网工程:包括500kV盘龙输变电工程、500kV前詹~盘龙线路工程、粤东网架完善工程(揭阳段)、500kV榕江站扩变工程、500kV前詹~盘龙线路工程二期等106项,总投资约52.5亿元。

抽水蓄能工程:包括揭西县大洋抽水蓄能工程、揭西县马头山抽水蓄能工程等2项,总投资1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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